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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13.4 第四节 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5]。只有实行一国两制,在中国主体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的前提下,在自己的身边,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局势才可以长期稳定,才有利于我们一心一意搞建设,同时也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的长期稳定繁荣和发展。“一国两制”确实是面对现实、解决问题的好办法,顺应历史潮流,有功于民族,有益于人民。

第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一国两制”构想及其实践不仅为中国的统一开创了光明的前景,而且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的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及其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证实了“一国两制”构想的科学性,也为国际社会解决世界争端,稳定世界局势,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范例。

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长期探索解决台湾问题,而从战略高度提出的“新办法”、“新路子”。自邓小平提出后,它被确认为我国坚定不移的一项基本国策。“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

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中国的封建制度和生产方式发展到晚清时代已经十分腐朽和落后,一些西方列强趁机侵略中国,瓜分殖民地。1840年,英国政府派出远征舰队向中国发动了侵略战争。次年,侵占了香港岛。1842年,英国和清政府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其中规定将已被英国侵占的香港岛割让给英国。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于1860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中英北京条约》,其中规定将九龙司地区(即现九龙半岛界线街以南部分)割让给英国,实现了强占九龙半岛的目标。1898年6月,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署了《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九龙半岛界线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广大地区以及附近岛屿(后来统称为香港“新界”),租期为99年。至此,英国殖民者通过三个不平等条约强占了整个香港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是: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解决这一问题,未解决前暂时维持现状。1960年,中央进一步将上述立场归结为“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工作方针。

中英两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经过了22轮的艰苦谈判。谈判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至1983年6月,双方主要就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会谈。第二阶段从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两国政府代表就具体实质性问题进行谈判。1984年9月,中英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草签了《中英联合声明》及三个附件。同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领导人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三个附件,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既坚持了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又明确规定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2月1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任命董建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同年12月21日,推举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临时立法会60名议员。这为香港政权顺利交接、实现平稳过渡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1997年7月1日,中英两国政府举行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葡萄牙人在向海外扩张过程中到达中国东南沿海一带。1553年,葡萄牙人以“借地晾晒水浸货物”为由,通过向明朝官员行贿的方式,获准在已经开埠的澳门半岛暂时居住,并迅速积聚成屯,扩大在澳的地盘,设立自治机构。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趁火打劫,于1845年擅自宣布澳门为自由岛,1848年在澳门海关驱赶了中国官员,运用武力扩大对澳门的占领。1851年,葡萄牙人占领了澳门半岛南面的鱶仔岛,1864年又占领了路环岛,逐渐完成了对整个澳门地区的占领,并实现了殖民统治。1887年,葡萄牙更胁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中葡北京条约》,迫使清政府同意“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与葡治理他处无异”。这个条约于1928年被国民党政府废止,并以新的通商条约取代,但没有涉及澳门的主权及管理问题,葡萄牙仍占领着澳门。

在中英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谈判后,澳门回归祖国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开始积极有序地进行。1979年3月8日,中葡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双方在达成的协议中指出:“澳门是中国的领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归还的时间和细节将在适当的时候由两国政府谈判解决。”1984年,邓小平首次提出澳门问题将像香港一样以“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1985年5月,中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就举行谈判解决澳门问题达成了协议。谈判的重点是何时移交管治权、用什么方式移交管治权等问题。1986年6月30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开始,到1987年3月先后举行了四轮会谈,终于达成了协议。1987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和澳人治澳。随后,全国人大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起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3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三个附件,为澳门的回归奠定了法律基础。1998年5月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澳门回归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1999年5月15日,何厚铧当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1999年5月24日,国务院任命何厚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999年12月20日,历经400多年沧桑的澳门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彻底结束了殖民主义在港、澳的统治,标志着外国占据和统治中国领土的历史彻底结束,体现了社会主义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祖国统一大业进程中重要的里程碑,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重大历史性贡献。

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使“一国两制”由科学的构想变成生动的现实。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央政府坚持“一国两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提高管治水平,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广泛团结香港、澳门的各界人士,不断开创“一国两制”事业的新局面。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了“一国两制”战略构想是正确的和可行的。

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对解决台湾问题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促进作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标志着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体现了中国人民实现祖国统一的坚强意志和决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卓越能力。台湾问题与香港、澳门问题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它们都是中国的一部分,都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对解决台湾问题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促进作用。

第四节 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一、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

目前,台湾海峡两岸的分离状态是中华民族的不幸。所有中国人无不殷切期盼这种令人痛心的局面早日结束。为实现两岸人民正常往来和国家统一,中国政府在提出和平统一的同时,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措施。1987年年底,在两岸同胞共同的努力下,长达38年之久的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了。1990年9月,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台湾的红十字会组织在金门举行商谈,以解决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和刑事犯的遣返问题,并签订了协议书,即“金门协议”。协议书规定,遣返的原则是应确保遣返作业符合人道精神和安全便利,并且规定了遣返交接地点和程序。这是1949年以来两岸分别授权的民间团体签订的第一个书面协议。1990年11月,台湾方面成立海峡交流基金会,辜振甫任董事长,并于1991年3月正式运作,规定以“中国的、善意的、服务的”为工作宗旨。1991年12月,大陆也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由汪道涵任会长。1992年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即“九二共识”。在共识中,两会都表明了要努力谋求国家统一、海峡两岸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1993年4月23日,举世瞩目的“汪辜会谈”在新加坡海皇大厦正式举行。4月29日上午,汪道涵与辜振甫签署“汪辜会谈共同协议”等四项协议。“汪辜会谈”是1949年以来两岸高层人士以民间名义公开进行的最高层次的会谈,它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会谈成果本身,它标志着海峡两岸关系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但是,在两岸关系发展的同时,台湾岛内的分裂倾向也在发展。1988年1月,蒋经国去世,李登辉继任台湾当局领导人。李登辉上台后,逐步背离一个中国原则,提出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中华民国在台湾,两岸是两个对等且互不所属的政治实体”,并极力阻挠两岸直接“三通”和政治谈判。台湾岛内的“台独”思潮也开始蔓延,“台独”活动趋于猖獗,一些外国势力也进一步插手台湾,支持台湾当局和分裂势力的“台独”活动。2000年5月,主张“台独”的民进党上台后,顽固坚持“台独”立场,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否认“九二共识”,并在2002年8月悍然抛出“一边一国”的言论。这就使反对和遏制“台独”成为两岸人民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巨大变化,1995年1月30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思想上,发表的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精辟地阐述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思想的精髓,提出了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主要内容是:第一,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绝不容许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行和任何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主张,都应坚决反对。第二,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但是,我们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只有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才能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伟大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与荣誉。第三,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第四,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第五,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是两岸经济发展和各方面交往的客观需要,也是两岸同胞利益之所在,完全应当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第六,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第七,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我们希望台湾岛内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希望各党派以理性、前瞻和建设性的态度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第八,我们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可以共商国是,也可以先就某些问题交换意见。中国人的事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

江泽民在讲话中强调,早日完成祖国统一,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为促进两岸关系、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振兴,作出了许多努力,功不可没。我们希望广大港澳同胞、海外侨胞进一步为发展两岸关系、统一祖国和振兴中华作出新的贡献。

江泽民提出的八项主张,进一步阐明、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基本方针,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新建议和新思路,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解决台湾问题上,以国家和民族大义为重,尊重历史与现实,既坚持原则又求同存异的公正立场,是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发展两岸关系,推动祖国统一的纲领性文件。

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后,台湾当局领导人并没有如两岸人民所期望的那样做出善意的回应,而是继续顽固坚持分裂立场。1999年7月,李登辉又公然抛出“两国论”,宣称两岸关系是所谓“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2000年5月,上台后的陈水扁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不承认“九二共识”,不放弃台独党纲,并且以尝试的手段不断推动所谓“台湾正名”、“去中国化”、“文化台独”等台独活动,甚至公然鼓吹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两岸是“一边一国”,要准备用公民投票方式决定台湾的前途命运和现状,彻底暴露了他顽固坚持台湾独立的面目。陈水扁分裂民族的罪恶活动对两岸关系的发展造成新的严重威胁。针对台独势力分裂民族的罪恶活动,党和人民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十六大报告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显示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坚定决心。这些重要论述,创造性的丰富和发展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概括起来,有以下六点:第一,坚定地维护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第二,在坚持和平统一、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的基础上,提出反对“台独”的“文攻武备”的总方略。提出“文攻”和“武备”两手都要硬,这样才能牢牢掌握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动权。第三,创造性地发展了两岸谈判的主张,首次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第四,将做好台湾人民工作提升到“完成祖国统一的重要基础”的战略高度,努力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第五,指出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第六,指出解决台湾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综合国力,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阐述解决台湾问题与经济建设的辩证关系,强调解决台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综合国力。

二、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方针政策

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在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八项主张”的基础上,根据台湾局势和两岸关系形势的新变化,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论断和主张,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重大决策。党的十六大首次正式写入关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新论述,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强调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中国人民将义无反顾地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十六大还提出了两岸谈判的新倡议,为恢复和进行两岸对话和谈判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陆续发表了对两岸关系重大问题的看法和主张,宣示了新的形势下对台工作的许多新思想、新主张、新论述,有力地促进了对台工作,进一步争取了台湾同胞和国际社会对我国对台方针政策的理解。

2005年3月,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绝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绝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绝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绝不妥协。这四点意见,集中表达了中国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是进一步做好对台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

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这部重要法律,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乃至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2005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胡锦涛在与应邀来访的中国国民党、亲民党领导人的会谈中,重点阐述了对两岸关系形势的基本看法,提出了要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并全面阐述了发展两岸关系的主张。其主要内容是:第一,建立政治上的互信,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确立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政治基础。第二,加强经济上的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推进两岸“三通”,开创两岸交流与合作的新局面。第三,早日恢复在“九二共识”基础上的两岸对话和谈判,开展平等协商,加强沟通,求同存异,扩大共识。第四,鼓励两岸同胞加强交往,增进相互理解,密切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亲情。

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强调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进程。我们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持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努力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图谋。中国人民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

胡锦涛关于台湾问题和对台工作的一系列论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台方针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与时俱进的创造性,体现了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坚定意志,体现了对台湾同胞的关心、理解和希望,体现了全国人民致力于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共同意志和迫切愿望。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

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4.如何理解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阅读书目

1.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3.胡锦涛:《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台湾问题与中国统一》白皮书,《人民日报》1993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人民日报》2000年2月22日。

6.《反分裂国家法》,《人民日报》2005年3月15日。

7.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台湾问题外事人员读本》,九州出版社2006年版。

8.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日报》2012年11月9日。

【注释】

[1]《周恩来关于美蒋“共同防御条约”的声明》,《人民日报》1954年12月9日。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797页。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9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8页。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