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在这样的背景下,邓小平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总结实践新经验、借鉴当代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更加明确地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6]“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7]这就对社会主义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长期争论不休、但又事关重大的问题,作出了一个透彻、精辟的总回答,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姓“资”还是姓“社”的标志这样一个传统思想的束缚,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成为中国共产党制定政策的基本理论依据。
党的十四大正式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得以实现的理论基础,初步解决了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据邓小平的论述和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勾画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蓝图。《决定》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主要环节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实践发展的要求,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根据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实现的经济发展目标,提出了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要取得重大进展的要求,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国家规划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2012年,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他指出:第一,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第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三,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第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第五,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在于,一方面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离析,把它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和方式;另一方面又强调我们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性以外,还具有自己的特性,表现为: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二是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注重社会公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三是在宏观调控上,以实现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使社会主义的优势与市场经济的优势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具有上述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而言,都是前所未有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仅对中国,而且对世界都将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创新。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的特征,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和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其都是市场经济而言,两者具有共性:从资源配置方式看,都是以市场为基础性配置手段;从微观层面看,企业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从经济活动看,市场经济规律起着支配作用;从宏观层面看,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来实现的;从经济运行看,法治起着基本的保障作用。这些共性是市场经济具有的一般特征和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应该按照这些特征和要求来进行建设。正因为市场经济是具有共性的,所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切有益的做法和经验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又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它们体现的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不同的经济制度结合就会体现出不同的制度特征。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就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坚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离开了这些特征就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则不具有这样的特征。坚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最重要的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是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所在。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会走向资本主义。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8]江泽民也强调:“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9]那种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没有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分的观点是错误的。原因在于这样的观点只看到市场经济具有的共性,没有看到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社会制度的不同个性特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抽象地讲市场经济,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二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实质上就是所有制问题。生产关系的形式要适应生产力的状况,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结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必然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所有制结构上重全民、轻集体,排挤个体,消灭私营,急于过渡,盲目求纯,力求建立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公有制经济几乎是一统天下。实践证明,这种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不符合我国的生产力状况,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建立怎样的所有制结构,确立什么样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共产党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这里的根本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对基本国情的认识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总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只能由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经济构成,即使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一定的发展,也只能是暂时的权宜之计。从改革开放开始到党的十二大已经开始肯定“劳动者的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补充”。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实践发展,党的十三大把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济、外商独资经济同个体经济一起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党的十四大根据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强调,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方针。党的十五大在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之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没有正确的认识,根本原因在于我们长期以来只是抽象地从社会主义一般原理出发,而没有切实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思考所有制结构问题。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经验与教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判断一种所有制是否有它存在的合理性,是否具有优越性,不能从概念出发,而必须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依据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建立怎样的所有制结构,从根本上说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本国的具体国情,而不能简单地以公有化程度的高低作为标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提出,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因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有了越来越清晰的认识。
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其基本根据是:
第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使之牢牢占据主体的地位。没有作为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就不能确保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就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生产社会化的程度还不高,发展还很不平衡,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适应生产力的要求。离开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就背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就会重蹈超越阶段、违背国情的覆辙。而且现在看来,我国即使实现了现代化,仍然需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发展社会主义服务。那种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不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张,已被实践证明是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既包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公有制经济,也包括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非公有制经济。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到基本经济制度之中,是因为它们同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一样,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因此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容,而不是因为它们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就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兼有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两种不同的经济。既不能因为公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而将它们排除在基本经济制度以外,也不能因为它们属于基本经济制度而认为它们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能够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初级阶段的现实要求有机统一起来,因而更加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一)正确理解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公有制是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凡具有这种特点的所有制无论其具体形式如何,都属于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它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我国现阶段的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生产资料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所有,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
集体经济,即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由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由不同所有制经济,以控股、参股等不同方式投资形成法人财产,由企业法人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目前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有股份制企业、跨所有制组成的企业及企业集团、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等。这些企业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最终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国家和集体行使所有者的权益。
(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含义
1.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在经济发展不同阶段上,其布局要相应调整。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没有一定的量就没有一定的质,但单纯量的优势并不一定具有质的优势。质的方面主要体现在产业的属性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技术构成、科技含量、经济的整体素质、规模经济、资本的增值能力和市场的竞争力等方面。
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一是静态数量优势。这个数量优势是就全国而言的,并不要求在国民经济中每个地方、每个部门、每个产业甚至每个企业都是公有制占优势。有的产业、有的地方可以是非公有制经济占优势,如浙江的温州,福建的石狮,广东的东莞,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占了优势。但这些都是局部,从整体上看,目前公有资产占全国总资产的比重在50%以上。因此,有些地方、有些部门、有些产业非公有资产占优势,不影响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因而也不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是动态数量优势。十五大没有给出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具体的数量界线,而只是要求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个优势实际上涵盖了大于50%小于100%的一个区间范围。只要在这样一个区间范围内,都体现公有制经济的优势地位,而不能认为公有制经济百分比越大越好,只有达到80%、90%才是优势。十五大给出的有弹性的数量标准,不仅为党和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客观可能适时调整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供了依据,也为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科学理论支持。
公有制主体地位,既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以往人们只是简单地用公有制数量的多少来判断公有制是否占主体地位,没有公有制的质量概念。党的十五大不仅把公有制质量标准引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范畴,而且强调指出,公有制占主体既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什么是公有制经济的质?这就是说,公有制经济有很强的规模扩张能力,有很强的技术进步的能力,有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有比较高的全员要素生产率。一句话,和其他经济形式相比,有很强的竞争力。因此,对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来说,提高公有制的质量比增加公有制的数量更重要。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公有制数量很多,但质量不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可能不会是稳固的;相反,公有制的数量减少一些,但质量提高了,在这种情况下,公有制主体地位不仅不会受到影响,而且会更加稳固。
2.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集中体现在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上
所谓控制力,一是对起决定作用的稀缺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控制力;二是对经济运行态势的控制力;三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趋势的控制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更要大力发展股份制,探索通过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
针对我国国有经济分布面广、散而小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这些重要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他行业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公有制是就所有制的性质而言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则是指公有制财产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二者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是认真总结建国以来我们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得到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
早在1962年,邓小平就精辟地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10]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总结了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这里实际上已经指出了走社会主义道路不仅要坚持公有制,而且要找到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群众愿意采取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国家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居重要地位。但长期以来它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所有权和经营权集国家一身,企业无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能独立参与市场竞争。与传统所有制相联系的生产组织和管理方式也落后于现代经济的发展。寻找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是为了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有效地消除落后的管理方式。我国公有制企业数量众多、规模不一、类型各异,在所处行业和地区中的地位不同,国家对它们经营目标的要求和预期也不相同,这本身就决定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必然是多样化的。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股份制企业的性质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里。由国家和集体控股,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质。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扩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相互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
股份合作制是融股份制形式与合作制形式为一体的新的公有制形式。它实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的有机结合,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群众愿意接受的、有利于灵活地组织经济活动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资本组织形式,是在新形势下,非国有的其他公有制经济实现资产重组和资本结构优化的一种良好方式。劳动者除了按劳取酬外,还按投入的资本额取得相应的收益。这种形式也有利于城乡小型企业在改革中实现经营规模化和投资社会化,有利于提高小企业的竞争能力。党的十五大指出,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要提倡和鼓励,并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至于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方式,非公有制企业可以采用,公有制企业也可以采用。这就是说,资本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我们寻找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三、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遵循的又一条基本原则。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内涵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外资经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有成分。
个体经济存在于几个社会形态中,作为一种非主要的经济关系,依附于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恢复和发展。
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具有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般性质,即私人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依靠雇佣劳动进行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它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它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公有制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并要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它们的雇工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他们的基本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是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的。
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绝大多数是资本主义的国家和地区投资,属于资本主义性质。但是,这些企业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和调节下进行生产和经营,与社会主义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它们不是一般的资本主义,而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同时,合资和合作企业中,还可能包含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分。
(二)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积极作用。过去人们往往把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截然对立起来,不顾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采取不断削弱非公有制经济来凸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供了多种市场经济主体。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多元出资者的产权关系,就必须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因此可以说,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公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多元出资者形成公司实体的过程中,只要国家和集体控股,就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目前,在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有制控股企业,从证券市场上筹资近500亿元,其中吸纳了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从而大大拓展了公有经济的发展空间。
二是增强市场竞争力。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竞争的形成必须要有多元的产权主体为前提。在单一的公有制情况下,由于没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竞争对手,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难以引入竞争机制,这就使公有制企业失去了外在的压力,也难以形成活力,改善经营管理。因此,在相当大的可能性的空间里,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为不同所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是公有制经济参与竞争、提高效率的必由之路。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而带来的竞争,对公有制企业不仅仅是挑战,更重要的是机遇和动力。
三是外资企业的进入可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体制创新提供借鉴。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公有制企业在产业发展程度和技术进步的能力等方面与国外的先进水平差距很大。而积极利用外资,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是提高我国公有制企业的产业水准和增强技术进步能力的重要途径。
(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政策
促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要对它们鼓励和支持,又要对它们进行引导。十六大再次强调了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其对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强调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十七大指出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三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一、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实行这样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在分配上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在整个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中,既不能因为强调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而否定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发展,也不能因为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而动摇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体现在按劳分配是全社会分配领域中主体的分配原则,也体现在它是公有制经济内部主体的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已经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职工持股、法人持股以及同各种非公有经济的合营等各种形式纷繁多样。因此,企业内部的分配形式也呈现多样化,企业职工收入的来源和形式已经不仅仅依靠按劳分配。但是,只要企业仍然是公有制或公有控股企业,按劳分配应当仍然是企业内部职工收入的主要形式,职工收入的主要部分仍然来自按劳分配。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分配制度,不论在国营经济中,还是在集体经济中,理论上都明确要实行按劳分配,但实践中常常背离按劳分配而带有相当程度的平均主义色彩。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十分重视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反对平均主义的问题。他把坚持按劳分配作为坚持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问题加以强调,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11]与此同时,邓小平也认为,在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深入进行研究。
实行实按劳分配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人们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也不例外。与非公有制经济不同,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劳动者物质利益实现的主要形式是按劳分配。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12]按劳分配的本质是否定剥削,同时承认利益差别。从这个意义上说,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了统一。
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一)确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依据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有其客观必然性。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及其实现形式,决定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必须结合。
(2)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本身就包含着按要素分配的必然性。此外,提高生产要素配置的效率,即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就应鼓励人们更多地投入生产要素,也必须实现按生产要素分配。
(3)“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是基本理论依据,同劳动价值论并不矛盾。按生产要素分配和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一致性决定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可以结合起来。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类型
按劳分配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体分配方式,这是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存在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
(1)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个体劳动和经营收入,按劳动力价值分配获得的收入,即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2)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主要是资产收益,指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个体经营者获得的资产收益。
(3)管理和知识产权类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社会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等的收入;按资本分配得到的利润收入,主要是指我国私营企业主和外资及港澳台投资的企业中的企业主按资本获得的利润收入。此外,还有国有企业的承包者和租赁者通过经营成果分配获得的收入,以及风险收入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是资本、技术、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按其直接或间接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或贡献率获取收益的分配方式。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实质,是生产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对于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来说,任何生产要素的投入都会产生相应的收益索取权。不然,要素所有者宁可让他的要素闲置,也不会让人无偿使用。允许按生产要素分配,才能鼓励生产要素有效、合理的流动,优化配置,提高使用率。所以,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是现代经济条件下必须遵循的收入分配原则。
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并非是根本对立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分配原则,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通行的分配规则,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两种分配原则的结合提供了存在的依据。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可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并行不悖。从全社会范围看,公有制经济内部主要实行按劳分配,非公有制经济则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从公有制经济范围看,在劳动者同时拥有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场合,他们既获得按劳分配收入,也取得生产要素分配收入。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以按劳分配排斥按生产要素分配,也不能以按生产要素分配否定按劳分配及其在分配中的主体地位。
三、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有一个怎样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的问题。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必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为此必须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怎样实现这一目标呢?改革开放以前,在消费资料分配问题上存在一种误解,即把共同富裕看成是全体人民在同一时间以同等的速度富裕起来,如果社会成员的收入出现了较大的差距,就认为是两极分化,背离社会主义。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虽然仍强调按劳分配,但收入差距太小,基本上实行的是“大体平均,略有差别”的政策。其实,平均主义是小生产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是完全不相容的。实行平均主义只能是打击先进、鼓励落后,严重挫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社会生产力。实践证明,这样的认识和政策,既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在实践中也不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大政策,就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他认为这是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13]。后来他一直强调要实行这个政策。提出这个大政策,意味着对怎样实现共同富裕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即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共同富裕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必然会出现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不同,这是整个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实践证明,这一新的认识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进程。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认和允许人们在收入方面存在差别,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客观必然性。主要是:其一,因为劳动者的个人禀赋和家庭负担的不同,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必然产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其二,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拥有不同生产要素的不同社会成员也必然会产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其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和竞争的作用下优胜劣汰,使具有不同竞争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现差距。其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以及不同经济领域和部门之间客观上存在的差别,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别和富裕程度的不同。后三个方面不仅是产生收入差距的经济条件,而且必然在一定时期内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这些造成社会成员收入和富裕程度产生和扩大差距的因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会长期存在着,这就决定了共同富裕的目标只能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出发,如果不谈“先富”、只谈“共富”,不仅不可能为实现“共富”逐步创造物质基础,相反地,只能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导致共同的贫穷。当然,如果不谈“共富”、只谈“先富”,就可能导致两极分化,偏离社会主义的目标。只有实行邓小平提出的这个大政策,才能逐步创造条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提出的这一大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共同富裕。他强调指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14]但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一个依靠什么手段富裕起来的问题。他在提出这个大政策时强调的是“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就是说,先富起来的条件必须和只能是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只有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出物质基础;才能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其他人一起为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而努力。离开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依靠非法手段去发财致富,巧取豪夺,不仅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创造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而且必然严重影响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败们的政策应该是既不能鼓励懒汉,又不能造成打“内仗”。邓小平提出的“两个大局”的思想,就是处理“先富”与“共富”关系的基本指导原则。在一定时期内需要着重强调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就应该逐步把“共富”作为重点。他设想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发达地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问题。这既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也保证了我们的发展结果始终不偏离社会主义的原则。
2.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改革之初,邓小平强调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15]后来他又多次指出:要让一部分地方先富裕起来,搞平均主义不行。这是个大政策。他又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应该十分明确,我们的目的不是老让一小部分人富,而是说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必须先打破原有的平衡,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要求并引导他们带动其他人也富起来,最终大家共同富。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承认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允许收入差别的存在和在一定程度内的扩大,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愈大愈好,愈大愈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实行这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他强调:“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16]如果富的越来越富,贫的越来越贫,产生了两极分化,那就走上邪路了。他认为,分配问题上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只有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多种所有制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客观上存在着产生两极分化的可能性。邓小平晚年十分关注这个问题。1993年在一次谈话中深刻指出,12亿人口怎样富裕起来,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
防止两极分化,必须有针对性地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防止收入高低过于悬殊。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
党的十四大以来,针对原来分配领域平均主义严重影响效率提高的情况,为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的发展,相继提出了兼顾效率和公平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随着在经济发展进程中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方面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针对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为此,必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就把公平问题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公平问题不只是再分配要解决的问题,在初次分配中同样有一个要解决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只有在初次分配中使效率和公平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再分配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更加注重公平的功能。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这些提法的变动,反映了分配理论在解决利益分配和收入差距实践基础上的与时俱进。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就是要通过完善分配政策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存在的收入差距保持在合法和适度的范围内。所谓合法,就是来自诚实劳动和守法经营而产生的收入差距;所谓适度,就是使收入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使因收入差距扩大而形成的社会矛盾发展到尖锐对立的地步。为此,必须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新税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合法又适度的差距,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创造走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总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要以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为出发点,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通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促进共同富裕。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和政策规范,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为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保障内容来说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等。
社会保险是指对依法律政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困难时,有权得到国家、社会有关部门的帮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险等,在社会保障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
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对遭受自然灾害、不幸事故和生活贫困者提供物质帮助,是属于社会保障的最低层次。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在居民公共卫生、环保、基础教育等领域向全体公民普遍提供的帮助和服务,属于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
社会优抚是对特定阶层的特殊保障制度。另外,按照自愿原则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保险,如个人投保、企业投保、互助性保险等,则属于社会保险的补充形式。
2.改革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社会保障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它的主要意义有: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适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减轻国家负担,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需要;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需要。
3.改革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
(1)完善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
(3)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
(5)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合理确定社会保障范围、标准和水平。
4.党的十八大对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提出新要求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
第四节 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求“好”与“快”有机结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推动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经济总量大幅跃升,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实践过程中,对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认识也不断深化,越来越感到国民经济发展要速度“快”,而且还要质量和效益“好”。从党的十四大到十六大,在不断总结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对“好”字不断充实内容。从原来的“效益比较好”,相继增加了“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等要求,进一步突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0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总结几年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经验时指出,“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提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的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为前提的。2010年我国GDP总量上升到世界第二位,我国的经济体制实现了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对外开放不断扩大。2011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在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的条件下,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存在的短缺状况基本改变,买方市场初步形成,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和进出口贸易的大幅度增加,推动着消费结构升级。正是这些成就和变化,为我们走向“又好又快”发展这一新的历史起点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必要的市场供求格局和重要的体制性基础,使我们有条件提出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
提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也是进一步发展的迫切要求。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随着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如何以更好的质量、更多的品种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通过自主创新,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产品开拓市场,成为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资源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趋于突出。
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不足,已经成为我国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将难以为继。这表明,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提高质量和效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的要求,相对说来比经济增长的数量和速度更加突出。因此,无论是从现实出发还是从未来着眼,都要求我们必须“好”字当前,坚持“好”中求“快”,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并不意味着发展速度问题无足轻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面貌虽然得到了很大的变化,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现在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水平还很低,完成现代化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因此,速度问题仍然十分重要。问题在于进一步发展所要求的经济增长速度应当是在结构优化、效益提高、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础上的速度,是增长的质量和竞争力不断提升、能够稳定持续发展的速度,是重大关系比较协调、人民得到实惠比较多的速度。
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对自主创新投入,着力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市场环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的创新人才,使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各方面创新人才大量涌现。
(一)创新型国家,是指将科技创新作为国家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从而形成强大的国家竞争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科研院所为重点的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科技体制改革进入到在国家层次上进行整体设计、系统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新阶段。发展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在多年来改革与发展的基础上,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解决影响发展全局的结构性和机制性问题,建立一个既能够发挥市场作用又能够根据国家战略有效动员和组织创新资源,既能够激发创新行为主体自身活力又能够实现系统各部分有效整合的国家创新体系。
(二)指导方针: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
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走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激发全民族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使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应对未来挑战的重大选择,是统领我国未来科技发展的战略主线,是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根本途径。
(三)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
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发展创新文化,努力培育创新精神。创新文化孕育创新事业,创新事业激励创新文化,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技体制基础。
与以往相比,我国现阶段科技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变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科技事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奠定了更有利的体制基础。当前,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文化环境,需要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1)建立有利于加强基础科学、前沿技术和社会公益研究的体制机制。原始性创新往往孕育着科学技术质的变化和发展,是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和科技竞争力的源泉,也是一个民族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贡献的重要体现。科技要引领未来,就必须对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科学、前沿技术研究给予稳定支持、进行超前部署。
(2)切实加强科技宏观统筹协调。长期以来,由于传统体制的影响,我国科技资源配置上的部门分割、行业分割和条块分割,缺乏围绕国家目标形成分工合作的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活动实现国家层次上的统筹协调比较困难,造成了资源浪费和低水平重复。近年来,科技部在推进科技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部门、地方、军民之间的统筹协调方面做了不少努力,提高了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
(3)推进科技管理改革,需要在科技管理制度改革上有大的进展。要树立新的管理理念,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建立新的管理制度。
(4)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必须具有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的科学守则,整体和谐的科学观念。以此为基础,尊重科学技术自身规律,形成自由、宽松的科研环境,加强科学普及,提高公民科学素养,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科学、崇尚理性、实事求是的价值观念,以及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把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财富,使中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力资源大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由之路。重要的是要调动和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大规模投资于人力资源开发,培养一支庞大的具有现代科技素养和创新能力的人才队伍,将是一项事关长远和根本利益的国家战略。
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一个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确立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战略方针以来,我国虽然已在这方面取得不少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增长方式粗放的问题仍很突出,资源、环境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不仅影响短期的健康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将严重制约长期的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十七大报告从当前的发展实际出发,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两个字的改动,寓意深远,意义重大,针对性和指导性更强,有着深刻内涵。经济增长方式是指通过不同要素投入和技术组合获得经济增长的方法和模式,强调的主要是提高经济增长效益;而经济发展方式除了涵盖前者的含义外,还对经济发展的理念、战略和途径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的不仅是提高经济增长效益,还包括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成果合理分配等内容。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质就是要求我们采取综合措施,加快形成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发展方式。
(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性
第一,这是全面总结国内外工业化经验教训作出的重大决策。发达国家都是在工业化之后推行信息化的。传统的工业化模式虽然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但也是以资源的过量消耗和环境生态的破坏为代价的。同时,发达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注重机械化、自动化,出现过严重失业问题。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一直在探索走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化道路,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由于受历史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体制等的限制,推进工业化、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同保护资源、环境和生态之间产生了越来越尖锐的矛盾。加快推进我国工业化,既不能重复发达国家已经走过的传统工业化道路,也要认真总结和汲取我国以往工业化进程中的经验教训,坚决走一条有时代发展特点、符合客观规律和我国国情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第二,这是顺应世界科技经济发展大趋势的必然选择。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科技发展出现了巨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的科技革命突飞猛进,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而且使人类生产活动和社会生活开始进入信息化和智能自动化时代。二是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范围经济贸易发展和资金技术流动加快,各国经济和市场进一步相互开放、相互依存。党中央顺应世界科技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作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决策,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能够与时俱进,始终站在时代前列。
第三,这是充分考虑我国基本国情得出的正确结论。人口数量大、人均资源不足、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矛盾突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实践证明,在一个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以资源的过量消耗和环境生态破坏为代价推进工业化,不仅资源难以支撑,工业化和经济发展难以为继,而且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妨碍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必须高度重视科技进步的重要作用,着力提高经济效益,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同时,为了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缓解巨大的就业压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政治稳定,必须在推进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十分注意广辟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利于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就业和劳动者福祉的增加,符合最广大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思路就是实现“三个转变”,这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这是包括内外需结构、内需中消费与投资结构在内的整体需求结构的调整方向,是针对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带动的问题提出的。国内需求一直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我国是人口大国尤其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都更加具备立足扩大国内需求推动发展的有利条件。立足扩大国内需求推动发展,必须处理好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的关系。近几年,我国资本形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消费率特别是居民消费率的贡献率持续降低。从消费领域自身来看,消费结构性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低、消费能力不强。这一问题,制约了经济健康发展。因此,要保持持久稳定的增长而不是短期的繁荣,必须立足扩大国内需求,把经济发展根植于国内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形成消费与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这是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层面的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是针对农业基础薄弱、工业大而不强、服务业发展滞后以及三大产业之间比例不合理的问题提出的。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工业大而不强,消耗高、污染多的行业和企业所占比重过高;服务业发展滞后,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数量和质量远不能满足需求。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不仅加大了资源环境的压力,影响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提高,也不利于缓解就业压力,影响经济的稳定性。因此,必须立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逐步实现农业由弱变壮;提高工业技术水平,实现工业由大变强;加速发展服务业,实现服务业由慢变快,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这是经济增长中要素投入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是针对经济增长中过于依赖物质资源投入的增加和简单劳动,而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大的问题提出的。我国目前面临的情况,无论是从国际科技竞争加剧的趋势看,还是从我国劳动力供给出现的新情况以及资源环境的压力看,都已经到了必须更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管理创新等带动经济发展的阶段。必须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基础的新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具备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诸多有利条件,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下工夫,按照“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的要求,努力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世纪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先后制定了许多具体政策解决农村问题,使农业得到加强、农村得到发展、农民得到实惠,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了重要条件。但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不高,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解决好“三农”问题依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主要“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改变了过去的单纯经济观点。中国共产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过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的问题。以前一段时间发展上有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单纯以GDP掩盖其他的问题。之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管全局的,就在于它改变了单纯以经济作为衡量标准的倾向,强调了执政党新的执政理念——构建和谐社会。所以首先应该强调端正指导思想,改变过去单纯追求GDP的观念,要注重综合发展。综合发展就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发展,而不是单兵突进,不是单一的发展。
第二,改变了过去单纯地、片面地强调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观念。人们习惯地以为农村衰落是正常的,因为城市化了,农村如果不衰落城市化怎么能加快呢?人们以为农民离农、城市化加快,农村问题就解决了。其实不对。我们一方面应该加快城市化,但另外一方面不要简单地以为只要加快城市化,一切问题就都能解决,而是同时要注重农村建设。这是重大历史任务,不可偏废。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针对以往片面地、简单地强调加快城市化而提出的一种新提法。它是有着相当积极意义的。
第三,更需要重视的是,如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如何让广大农民参与进来,如何让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得到实惠、得到好处。这和以往的强调项目、以为上项目就是发展区别开来。其实人的发展,特别是农民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刚才说农村的发展和城市的发展不可偏废,接着应当看到农村建设中最主要的是农民。只有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真正让农民参与进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落到了实处,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重点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建设新村镇;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培育新农民;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新风尚。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和基本保障。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三农”倾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投入力度,在农村建立大病、重病统筹机制。建立城乡衔接、公平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
(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支撑)。
(2)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经济基础)。既要挖掘农业自身的增收潜力,也要拓展农村内部的增收空间,还要广辟农村外部的增收渠道。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物质条件)。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重点办好“水、路、电、气”四件大事,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改善人居环境。
(4)培养新型农民。新型农民的有关要求:“有文化”,就是要求农民能说会写、自主自强、崇尚科学、诚信友爱、知法守法;“懂技术”,就是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技术素质,至少要熟练掌握一到多项生产技能和技巧;“会经营”,就是要求农民具有一定的经营和管理能力,能合理配置人、财、物和土地等资源,组织生产和参与市场活动,获得高的经济效益。
(5)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体制保障)。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切实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
(6)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五、统筹区域发展
区域经济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经济活动。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缩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则。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都有很大发展,但地区发展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统筹区域发展,缩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不仅关系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也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两个大局的思想
我国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经济特征明显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东、中、西部地区经济都获得了很大发展。但是,由于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基础、自然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方面存在差距,经济发展速度不同,东、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呈扩大趋势。因此,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时,制定正确的区域经济政策,使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就成为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和边疆稳定的重大问题。
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曾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思想,即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对外开放,率先发展起来,这是一个大局;东部地区发展到一定时期,要帮助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这也是一个大局。在世纪之交,江泽民同志总揽中华民族发展的全局,着眼于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提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他号召通过几十年乃至整个2l世纪的艰苦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安定、民族团结、山河秀美的西部地区。
(二)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
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
地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也是大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经济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东部地区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有利的地理环境,加上国家政策的倾斜,发展比中西部地区更好一些。差距有所扩大(现实依据),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正确处理。
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开发,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和投资力度,更加重视和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发展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重大项目布局要充分考虑支持中西部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帮助资源枯竭地区实现经济转型。更好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是继新世纪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以来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
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在规划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时,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需要。
(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根据
1.我国人口多,给资源环境带来重大压力
人口过多,大大增加了对资源的索取量和对自然界的排放量,从而使人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与日俱增。
2.我国资源相对不足、资源消耗高、资源利用效率低已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
(1)我国资源相对不足。水、耕地、电、石油等资源短缺,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人均资源占有量,石油等一些重要矿产资源对外依赖程度不断上升。
(2)资源消耗高、浪费大。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108立方米,美国是8立方米,日本只有6立方米,比国际平均水平高5倍;创造万元GDP消耗的能源量,是美国的3倍,德国的5倍,日本的近6倍,是世界平均值的3倍。
(3)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低。
3.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威胁着人的自身发展
我国单位GDP的废水排放量比发达国家高4倍,单位工业产值固体废物排放量比发达国家高10倍。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1927万吨,居世界第一;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居世界第二;大气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不到1%;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年新增1.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土地沙漠化、荒漠化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威胁着人们的健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制约经济发展。
(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涵
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以能源资源高效率利用的方式进行生产、以节约的方式进行消费为根本特征的社会。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
(三)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经济建设,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充分考虑人口承载力、资源支撑力、生态环境承受力,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途径: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通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大幅度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提高生产率。
当前我国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障碍。一是节约优先的方针未能很好落实,节约优先没有很好体现到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去;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标准不完善,可操作性差;三是尚未建立促进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资源性产品价格不合理,支持和鼓励节能降耗的财税体制不完善,融资渠道不畅,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不彻底,难以形成促进节约的有效激励;四是缺乏技术支撑,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关键技术的能力不强,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还不能适应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需要;五是全民节约意识不强,发展思路不对头、消费心理扭曲、消费方式不合理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最大障碍。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此,要着力构建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型的产业结构、节约型的城镇化模式、节约型的农业生产体系、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树立节约型的思想观念。
思考题
1.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主要内涵是什么?
2.如何从理论上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上实现了哪些重大的突破和创新?
4.如何认识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5.结合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的理论,对现实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出现差距的现象进行分析。
6.为什么要强调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如何理解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
7.如何理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区域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意义?
阅读文献
1.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江泽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3.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4.胡锦涛:《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5.《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6.《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3页。
[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8页。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页。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7页。
[6]《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8]《邓小平年谱》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3~1364页。
[9]《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69页。
[10]《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3页。
[11]《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1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1页。
[13]《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页。
[1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6页。
[15]《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页。
[16]《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