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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9.1 第一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一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选择过程

(一)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

中国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大体上都是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建设社会主义应当实行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这是党执政后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以及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我国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选择这样的经济体制,有当时的主客观条件。从客观条件看,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国民经从主观条件来说,当时在理论上普遍把计划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我国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自然成为合乎逻辑的选择。

(二)计划经济体制的利与弊

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建立在许多方面借鉴了苏联的经验,不过更重要的是由于它有利于解决我国建国初期所面临的严峻的政治经济问题。第一,这一体制便于国家直接参与经济生活,壮大公有制经济,从而巩固政权。第二,在国内经济生活紊乱、国际上与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的条件下,实行这一体制是稳定经济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工业化积累的有效方法。第三,这一体制适于协调宏观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集资源配置功能和社会协调功能于一身,在最大限度地进行工业化积累的同时,维持人民较高的就业水平和基本的生活需要。

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曾经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联系的日益复杂,这种体制的弊端就日益暴露出来。这种弊端主要表现在:第一,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企业缺少应有的自主权。第二,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第三,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第四,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比较单一。

(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体制探索

针对经济建设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毛泽东等党中央领导对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等著作中,开始对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进行反思,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认为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三个方面。他指出,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提出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陈云在党的八大上就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即在所有制结构、经济运行和市场结构三个方面,允许保留一部分个体经营、一部分产品自由生产、一定范围的自由市场,以此来弥补所有制过分单一、忽视市场机制的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不足。后来,毛泽东又提出要搞“新经济政策”,他怀疑苏俄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泽东在纠正“大跃进”中的错误时,针对有人提出要消灭商业、货币的错误观点,指出:我国是一个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很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必须有计划地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他认为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实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针对“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他提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建设社会主义。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党的领导人这些创造性的思想观点,为后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但是,由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分别看作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当时提出的改革措施至多只是加强一些市场调节的力度和作用,不可能突破计划经济体制总的框架。此后由于“左”的思想的发展,这种探索没有也不可能继续得到前进和发展。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理论的创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选择的目标模式。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转到大力发展生产力方面,而生产力的发展与经济体制的状况密切相关,这就必然把体制改革问题尖锐地提到人们面前。正是在这样重要的转折时刻,邓小平远见卓识,深刻地总结了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和理论探索的成果,开始提出社会主义要搞市场经济的思想。

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他多次指出,我们原来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不是完全清醒的。过去我们一直搞计划经济,但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把经济搞得太死,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实践证明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在总结我国的历史经验时指出,我们有些经济制度,特别是企业的管理、企业的组织这些方面,受苏联的影响比较大。这些方面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经营方法、管理方法、发展科学的方法,我们应当学习。他认为,学习资本主义的某些好东西,不等于实行资本主义。从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时,邓小平就没有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是反映社会制度的范畴,而只是作为组织经济活动的手段。

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应当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才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不搞市场经济,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伴随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发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开始是突破完全排除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观念。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这个提法得到了党的十二大的肯定。虽然这一提法仍然坚持计划经济总体框架不变,但它允许市场调节存在和发挥作用,这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开辟了道路。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明确肯定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虽然它同时还强调,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不再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邓小平高度评价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1]这里虽然没有提到“市场经济”这个概念,但内容与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这种突破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

随着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1985年,邓小平又鲜明地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2]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现在看得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1987年邓小平再次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利,就可以利用。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呼之欲出。1990年底,邓小平又针对当时在计划和市场问题上的思想混乱,强调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