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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6.2 第二节 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
[3]。1956年苏共二十大召开以后,毛泽东率先提出要“以苏为鉴”,要进行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找到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

(1)1956年四五月间,毛泽东以苏联为借鉴,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中国共产党自己的经验,先后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和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围绕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基本方针,深刻地论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系列重大关系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理论观点,对我国社会主义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正如后来邓小平在给毛泽东的信中所说:“这篇东西太重要了,对当前和以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