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语言
L.R.帕默尔
在第五章里,曾经谈到,像罗马人穿的宽外袍(toga)这种文化物品的废弃,怎样最后导致表示该物品的词从语言中消失。现在,我们要讨论一下,随着文化的发展,同一个词在它历史的过程中用于指称完全不同的事物的情况。例如,pen(钢笔)一词,原来的意思是“羽毛”(拉丁语是penna),一度只能严格地用来指称原始的鹅毛笔。然而,在笔的整个发展过程中,这个词却保留了下来。结果,古词“羽毛”现已用来指称带有金属笔尖的写字工具了。这是一方面。反过来,分析现代pen这个词及其同表示“羽毛”的那个词的关系,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到早期的笔是个什么样子。语言史和文化史(“词和物”)①就是这样联系在一起,互相提供证据和互相说明的。本章专门讨论的就是文化与语言之间的这种关系。
印欧语中有好多表示“墙壁”的词都具有“柳条制品”、“篱笆”这一基本含义,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例如,德语的Wand(墙壁)和动词winden(缠绕,使互相盘绕)相关联,而winden这个动词在盎格鲁-撒克逊语中恰是用来表示造墙的,如:winden manigne smicerne wah的意思就是“编结起许多堵优质的墙来”。斯拉夫诸语言中也有表明类似的建筑的词。例如,古斯拉夫语的plotu(篱笆)以及现代俄语中的plotnik(木匠),二词中都包含有存在于我们英语plait(辫状物)一词中的词根。古代的作者们曾一再描述过这种编墙的技术。奥维德②的“……et paries lento vimine textus erat”③就能使人想起上面引述的那句盎格鲁-撒克逊语的话来。史前遗址的出土文物也揭示出了古代墙壁的形状;在许多陶器碎片上都发现有清晰的柳条制品的印迹。这就是那种被称为泥笆墙(wattle and daub)的建筑式样。这种墙壁以柳条制品为底子,上面涂上泥巴;或者以两个这样的柳条制品为框架,中间夯进泥土。④
还有另外一种原始的建筑技术,关于这种技术,罗马的维特鲁维乌斯⑤在论建筑的著作中曾作过如下的描述:“另一些人的造墙办法是用木板把泥块夹紧,让泥块晾干。”许多语言中相当于墙壁的词都能使人想起这种建筑式样来。希腊语中表示墙壁的词是teikhos。这个词根也见于意大利语,意义相同;我们英语的dyke(堤坝)也具有这个词根。该词根的实际意思是“捏制或模压”。在梵语中还保留着它的本义。我们还可以从拉丁语的figulus(陶工)以及fingo(制造;把……塑造成)二词上面毫不费力地把它给认出来(我们英语fiction“小说、捏造的故事”就是从fingo这个动词派生出来的)。在日耳曼诸语言中,现代德语的Teig(生面团)在语音和词义上同英语词dough完全对应,同原来的词义仍然十分接近。在古波斯语中,复合词pairi-daeza也包含这一和墙壁有关的词根。它的意思是有围墙的公园。该词经由希腊语和拉丁语传入英语,以paradise的形式出现。你看,英语中除去能使人想起古代砌墙术的dyke一词外,还有dough,paradise,fiction等词,竟都是由印欧语的一个“捏制”派生而来!拉丁语中词义为“教堂”的domus(它生出德语的Dom“大教堂”)和俄语中词义为“房屋”的dom二词原本都是指用圆木建造,这一个词根也见于希腊语的demo。还有,英语词timber(建筑用木料)也同样含有这一词根,而与之相应的德语词zimmer的意思却是“房间”。但是zimmermann是木匠;而哥特语中与它同源的动词timrjan,意为“建筑”,在词义上也十分接近于上面所引的那个希腊语动词demo。
另一个看来有点神秘,但是可以帮助我们追溯到一种古老工艺的词是英语中的window(窗户),照字面讲是“通风眼”。“眼”这个词在好多种语言里都是表示窗户的复合词的组成部分。例如,哥特语auga-dauro的意思就是“眼门”。盎格鲁-撒克逊语的egpyrel,也是“眼孔”的意思。梵语中的gavaksa,意为“牛眼”;而俄语的okno,词根也和拉丁语的oculus(小眼睛)相关联。对于这些个形式,有人作出的解释是,最古老的房屋或是由柳条涂泥而成,或是用圆木建造。这两种结构的房屋,无论哪一种,要在上面开一扇方形的大窗户都是办不到的。在柳条编制的墙上,开一个四方的切口将很容易引起散架;对圆木房子来说,口子也只能设法开在两根木头的中间,方能避免其中任何一根因此而变得过分单薄。图二十一是圆木房屋内所开窗户的示意图(教材编写者按:该图因技术原因删略),它清楚地显示了窗户和眼睛的相似。我们上面列举的那些表示窗户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
同样,历史帮助澄清了Lade,Laden,laden,einladen这一组德语词各式各样词义之间的内在联系。laden(装载)一词同盎格鲁-撒克逊语的hladan(装载)以及斯拉夫语的klada(放置)在语音上十分相近,因而它的词义是足够清楚的。名词Lade,就其“抽屉”这一词义来说,也同古挪威语中词义为谷仓的hla a(相当于英语的lath“板条”)相当接近,二者都具有laden这一动词的基本含义:“存放(处)”。然而,Laden怎么会有“商店”和“(窗板卷动式)百叶窗”的词义,要不是研究一下这些词所指实物的历史,就不大好解释了。原来,Lade的本义是木板(比较英语的lath),在采用玻璃以前,一般都用它来做窗板。此外,在小贩的语言中,这个词还用来指称市场上的一种由两个支架撑着、上面陈列着商品的木板。这就是最原始的一种商店。Laden的现代词义便是从这些早期意义发展而来的。文化史的研究还澄清了einladen(邀请)和Vorladung(传唤;传票)二词的词义。梅林格曾引用过一个颇有启发意义的例子来说明那种离开文化史的研究去阐述词源的传统方法所暴露出来的不明确性。他引用克鲁格(Kluge)的有关文章如下:“要了解日耳曼语词根lap的词义,可比较哥特语的lapons(安慰;赎买),副词性词语lapaleiko(非常高兴地)以及现代高地德语的Luder(钓饵)。‘亲切相待’、‘要求’这样的一个概念必须作为考证lap词义的出发点;具有这一词义的词根∗lat至今尚未在其他印欧语中发现过。”梅林格在试图对该词的缘起作出解释的时候,却注意到了当时一个颇为流行的风俗习惯,即在请求人们出席法庭诉讼时,是通过传递一块木牌来通知的。在波希米亚的某些地区,至今仍有挨家挨户传递这种“Gebotbrett”(告示牌)的习惯。它由一块木板外加一个手柄做成,公告就粘贴或者钉在板上。由此可见,laden是由名词lap派生而成的动词,意思是“用(告示)木牌传唤(某人)”。这一用法和我们的“to blackball”(用黑球投票反对)以及希腊语的“to ostracize”(用陶片投票法放逐)这类名词作动词用的用法相仿。⑥因此,可以认为,正是从einladen、vorladen的表示传递木牌请求人们出席法庭的这一用法发展出现代的“邀请”这个一般词义的。
另外关于pagan(异教徒、非基督教徒)一词的词源,那种根据想当然作出来的解释,现已证明不能令人满意。不错,pagus的词义是农村地区:paganus是农村居民,但是这个词的现代意义“异教徒”是怎样发展出来的呢?我们得到的解释是,因为在城镇居民皈依基督教之后很长时间内,各种旧宗教仍然在农村地区继续存在的缘故。然而,如追溯一下该词的历史,我们就能始终立足于客观事实的坚实土地上而不至于冒想当然的危险。原来,paganus一词是罗马士兵用来蔑视“老百姓”的称呼。早期的好斗的基督教徒自比为基督的战土,接过这个军队里的俚语,把那些尚未加入基督的队伍的人称为“老百姓”。
在所有的文化物品中,服装或许是最容易受时尚变化影响的东西。在这方面,文化史同样也揭示了好些个神秘的词源。例如,英语的stocking(长统袜)是stock的指小词,而后者的字面意思却是“残干”,即被截短之物(比较:trunk“树干”)。这种服装是如何取得这么个怪名字的呢?答案必须到服装史中去寻找,而要了解英国服装史,又离不开法国。罗曼语中最早用来表示裤子的词是从拉丁语bracae派生而来的。这是一个从日耳曼语借来的高卢语词,本义是“屁股”(比较:culotte“短裤”)。还是在公元一世纪的时候,一个名字叫做凯西拿(Caecina)的人因穿了长长的高卢裤招摇过市而使罗马舆论大为哗然。然而,这一式样很快就流行开来,并且变得非常普遍。(与此相仿的现代例子是,几年以前,一种被称为“牛津包”(Oxford bag)的奇异下衣也是这样为时尚所接受的。)以后,罗马的服式又发生了变化,那种长裤变成了齐膝的短裤;这一服式又反过来为高卢居民所接受。穿这种短裤的人,双腿就用布裹腿裹着:这种式样至今还能在法国的部分地区见到。这种裹腿有时生着脚,人们管这种裹腿叫“calceas”(法语chausses)。这个词出现在墨洛温时代,⑦在整个中世纪,就用来指称长统袜。以后,随着服式的不断改变,长统袜越来越长,而裤子则越来越短。到十三、十四世纪之交,长统袜终于延伸到了身体躯干部分而独立成为一种外衣——紧身外裤,原来的bracae(外裤)则退居里层,成为短衬裤。一个世纪以后,紧身外裤,亦即原来的chausses又分成(haut de)chausses[上裤]和bas(de chausses)[下裤]两截,并分别简称为chausses和bas。英语中相应的名称是upper-stocks和nether-stocks,分别指称分为两截的外裤的上、下部分。后来,stock一词保留下来指称那种外裤的下半部分,而作为其派生形式的stocking(长统袜)一词,则一直沿用到了今天。说来也巧,trouser(裤子)一词,如同bracae一样,也是一个凯尔特语的派生词。它是已废的词trouse的复数形式,trouse又来源于爱尔兰语的triubhas,即一种紧身的有时配有长统袜的马裤。
前面已经指出,男用服装常常会变成女用服装,而女用服装也会变成男用服装。和shirt(衬衫)同源异形的skirt(女裙)一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法语中的jupe(女裙)有一段比这个更复杂的历史。意大利语的giubba和西班牙语的aljuba(内中含有闪语定冠词)二词比照下所显示的差别暗示着这个词来源于摩尔人或者阿拉伯人。它原来用于指称阿拉伯人穿的一种棉布服装。在巴勒斯坦的烈日下,十字军东征者乐得用它来代替原来穿的金属盔甲。就这样,这种服装传到了欧洲。尽管在法国jupe现已为女性所独占,但在历史上却曾用来指称一种男用服装,如同德语中的Joppe(短上衣)至今仍指男用服装一样。英语词jumper(女用针织套头外衣)看来也出自同一来源。这种外衣原来是水手穿的一种紧身上衣,现已被我们的女同胞穿去了,现代男子没有办法只得以穿pullover为满足。⑧
chemise(女内衣)也有一段类似的经历,就是开始于兵营,而结束于闺房。就我们所知,罗马人最初穿的内衣叫做“tunica interior”。这种内衣本是一种羊毛制品,但后来改用亚麻布做了,名称是“(tunica)linea”。大约在四世纪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叫camisia的新词。好像原本是个凯尔特语词,专门用于指称士兵穿的衬衫(有海罗涅默思⑨的词句为证:solentmilitantes habere lineas quas camisias vocant“那些打仗的人习惯于穿他们称之为camisias的亚麻布衬衫”)。这个词通过罗马军队而传遍了整个罗马帝国,甚至在受罗马势力影响的阿尔巴尼亚、希腊等非拉丁语地区都能发现它的踪迹;在阿拉伯语中,叫做kamis.。旧词linea却只有在罗曼语区域内的三个孤立的地方才能发现,而且非常奇怪,在这三个地方,它指的都是妇女的内衣。
以上我们看到,文化上的接触导致语言货物的交换。反之,如同考古学家根据陶器、装饰品和武器等文物的分布情况作出推论一样,对于语言借贷情况的分析也会给文化接触以及民族关系的研究提供线索。例如,法语中的日耳曼语借词一般同战争、武器、法律和政治有关。反之,德国人也得为他们能酿美味的白葡萄酒而谢谢罗马人,因为他们所有同酿酒有关的技术词汇都是拉丁语借词,如:Wein(葡萄酒)出于拉丁语的vinum,Most(未经发酵之葡萄汁)出于mustum,Kelter(酿酒压榨器)出于calcatura,Keller(酿造工场)出于cellarium。⑩又如,表示街道(strata via)的拉丁语词在欧洲的分布是很广的,我们单凭这一事实而无须进一步在历史和考古上取得确证就完全可以相信罗马人是修筑马路的能手。西班牙语中的阿拉伯语成分一般同农业和灌溉、天文和数学、化学和医学有关。几乎在整个欧洲,银行和簿记的术语都是来自佛罗伦萨和伦巴第(例如:All Lombard Street to a China orange)。ËJT通过对英语中借词的研究,英国人的混合文化得到了充分的阐明。我们几乎向世界上所有的语言借用了文化词汇,例如,potato(马铃薯)来自西印度群岛,algebra(代数)来自阿拉伯,cheroot(方头雪茄烟)来自南印度的达罗毗荼诸语言(Dravidian),等等。许多航海术语如boom(吊杆),skipper(小商船等的船长),yacht(快艇)(源出于jaghtschip,相当于英语的chase ship“快艇”)等则是从荷兰语借来的。在艺术方面,看一看这个行业的专门词汇就可以知道,我们也是大大得益于荷兰画派的。Easel(画架)一词源出与德语词Esel(驴子)相关的一个荷兰语词(比较英语的clothes-horse)。ËJU其他同一来源的词还有etch(蚀刻)、sketch(速写)和landscape(风景画)等。不过,对英语影响最大的还是十一世纪诺曼底人的入侵。从那以后的三个世纪里,英语几乎成了一种受人歧视的、主要只是农奴和下等人说的土话。诺曼底人在社会和文化上的优势ËJV给我们的语言造成了一种在其他语言中从没听说过的裂口。最为人们所熟知的例子就是家畜的肉与家畜本身有着不同的名称。说法语的贵族们管cow叫beef,使之在名称上显得高贵一点;同样,pig被称为pork,sheep被称为mutton。ËJW值得注意的是,好多佳肴美味换上了诺曼底-法语的叫法,而普通的日常食物仍然保留着盎格鲁撒克逊的旧称。例如,bread(面包)是日耳曼的旧称,而foca则已为biscuit(饼干)和wafer(薄脆饼干)所取代。milk(牛奶)是纯正的古英语;但在称呼奶油时,诺曼底人却用他们自己的名称cream(古英语中是fliete)。鱼类名称也是这样,plaice(鲽),perch(河鲈)和salmon(鲑)分别取代了fag,baer和leax。这种替换古英语词汇的现象事实上在被称为高级文化的整个范围内都存在。例如,表示头衔和等级名称的aeoeling,pegn之类的词就被nobleman(贵族)和baron(男爵)所代替。在服装方面,法国服装很快就排挤了英国式样,结果,英语中大部分有关的旧词就随之消亡了。Dress(服装)这个通称取代了诸如gierela,haeteru,hraegel,reaf,sceorp等多种本地叫法;cloak(斗篷)则取代了basing,bratt,hacele,等等。另外,如我们应该会料到的那样,表示战争、法律和行政管理方面的词汇也来源于诺曼底-法语。例如,古英语的here(德语为Heer)就被army(军队)所取代了。war(战争)一词同样来源于诺曼底-法语,尽管该词本身也是法国人从日耳曼语借去的。在有关施政的词汇中,大部分的古英语词都被驱逐了出去。如weald,geweald,wealdness这一组挺好的古英语词硬是被power(权力)、dominion(主权)、government(政府)、control(管理)取代了。就连名词wealdend也不得不向prince(王子,亲王)这一法语入侵分子投降,古英语中表示议会的witenagemot也只好让位于council一词。可是诺曼底人君临英格兰的最显眼的标志也许是英语中原来用于表示奴仆的词如peow、penestre等的全部消失,而被minister(执行者)和servant(仆人)所取代的这一事实。
往往一个单词的形式本身就能清楚地表明它来源于哪一个国家。那些包含定冠词al(如alchemy“炼金术”等)的词是阿拉伯语词。在各种罗曼语言中,有许多以两种形式出现的阿拉伯语词(参见上文有关aljuba的一节)。下表说明的就是这一情况。表中所示是阿拉伯语mahazin一词(英语的magazine“货栈、库房等义”源出于此)在罗曼诸语言中的派生词的分布情况:
法 语:magasin 葡萄牙语:armazem
意大利语:maggazino 西班牙语:almacen
加泰隆语:magatzem 加泰隆语:almazem从有无定冠词的单词形式可以明显看出,两组语言的词来自不同的来源。在伊比利亚半岛上,这个词自然是因摩尔人的入侵和占领而引进的。ËJX可是在更靠东边的几种语言里,这个词的出现要晚得多(十三世纪);它的被借用,乃是地中海东部地区和基督教国家商业大城市之间贸易往来的结果。实际上,magazzenum一词首次发现于马赛ËJY的文件之中,指的是该城商人在北非洲所拥有的仓库。表示食糖的词也有类似的起源,它对于我们了解历史关系是很有帮助的。它的分布情况如下:
葡萄牙语:assucar 意大利语:zucchero
西班牙语:azucar 法 语:sucre
加泰隆语:sucre我们知道,阿拉伯人曾试图在安达卢西亚(西班牙)和西西里岛两地建立糖类作物种植园。他们的这种努力,即使是在诺曼底人和斯陶弗人(Stauffian)的统治之下,也未曾中断过。结果,正如该词语言形式的分布情况所表示,它从两个不相连接的中心分别向四周传播了出去。加泰隆尼亚和西西里岛之间的密切的政治关系在这些语言事实中得到了如实的反映。
从与宗教有关的词的分布情况中,我们可以追溯欧洲人皈依基督教的过程。奇怪的是,在所有的罗曼语言中,表示教堂的词都是希腊语ecclesia和basilica的派生词(例如:法语的église,罗马尼亚语的biserica),而日耳曼语中表示教堂的词却可追溯到希腊语的kVriakóV(拉丁语cyriacum,比较英语的church,德语的Kirche)。从表示棺材的词上面,我们也可以观察到类似的分布情况。标准法语词cercueil出于希腊语的sarcophagus,但在整个罗曼语区,只有法国北部使用这个词,其他语言使用的都是拉丁语词,如vascellum,locellus,arca,capsa。而荷兰和德国却分别使用sarc和Sarg,这与法国北部是一致的。在教会语言中还有一个词可以让我们观察到类似的关系。法语中表示星期六的词,不是英语的Saturday(Saturni dies),而是samedi,和德语的Samstag相对应,二者都可以追溯到具有希腊-东方语形式的sambaton一词。在里提亚-罗曼语方言以及多瑙河盆地和远至特里尔和科隆教区边界的莱茵河流域的德国方言中,都发现有sambaton的对应词(参见弗林斯著《罗马日耳曼尼亚志》(Germania Romania)第27页)。在这一点上,另一周日名称的地理分布也是很有意思的。弗林斯指出,当德国人于公元四世纪从罗马人那里接过一周中每天的叫法之前,在受希腊-东方影响的莱茵河上游和多瑙河南部的附近地区内,ËJZ古典的叫法已经发生了变化:晚期拉丁语的media hebdoma(“一周的中间”)在法国的某些方言和里提亚-罗曼语中至今还在使用。这一借词的德文译名在古高地德语中是mitta wecha,相当于现代德语的Mittwoch(星期三)。和上文的cyriakon,sarcophagus等词一样,这个词征服了德国南部并继续北上,最后在特里尔和美因兹教区的北部边界被堵住。再往北去就是北海地区Wodansdag(星期三)的势力范围,说Wednesday的英格兰即在这一范围之内。这些词清楚地表明,基督教是从希腊经过哥特人之手传到德国人那里的。
这一结论看来不符合Priester(德语“牧师”)一词的情况。这个词的历史可追溯到希腊-拉丁语的presbyter,一个在整个罗马帝国曾用来指称天主教牧师的词,其语音形式清楚地表明了它是经过罗曼语区域,通过一条不同的路线传到德国的;根据是,prēstar这一古高地德语的形式必须和古法语词prestre相联系;后者显示了古罗曼语中一些典型的音变现象对它的影响。但是某些事实却表明prēstar并非是德语中最古老的表示牧师的词。首先,prestre一定是在高地德语中词首的p变成pf这一语音演变之后才借进的。由拉丁语词pondus(“重量”;比较英语的pound“磅”)演变而成的pfund(磅)便是这种音变的例子。假如prestre是在此以前借进的话,那我们就一定会指望发现∗Pfriester这一形式。可见该词借进的时间最早也只能定在七世纪或八世纪。实际上,出现得更早的要算德语中另一个表示牧师的词,它反映了上述由p变为pf的变化。这个词便是Pfaffe,现仅用于表示轻蔑意义的场合,很有点像英语的parson一词那样。它由希腊语papas直接派生而来。这一事实再次揭示了基督教传播到德国人那里所经由的道路。ËJ[
当然,说这就是基督教影响的唯一来源也不合乎事实。撇开莱茵河上罗马占领军内肯定有过三三两两的基督教徒这一事实不谈,最近的研究也已清楚表明,有过三条基督教传教活动的路线会聚在特里尔和科隆附近的莱茵河中游地区。第一路来自信奉基督教的罗马尼亚的外围地区的法兰克传教团;第二路是活动于莱茵河口的盎格鲁-撒克逊传教团;第三路是由德国南部向四周扩展的力量,这一股力量曾受过哥特基督教的影响,后者又是从希腊取得灵感的。关于这最后一路,也是最重要的一路,我们已在上面提供了证据,头两路也都在语言中留下了它们的痕迹。标准德语词Sonnabend(星期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这个词在北海saturni dies的势力范围和南部Samstag的领域之间占据了一块缓冲的地盘。这个词像是由盎格鲁-撒克逊的传教士引进的。在盎格鲁-撒克逊语中,它的形式是sunnanaefen(星期日前夕),是一个从教会拉丁语词vigilia翻译过来的名称。关于法国基督教的影响业已通过上面的Priester一词作了说明。
可是,仍有必要补充说明,以上这些词都是较晚的借词,而日耳曼和高卢之间的关系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亦即在罗马占领期间,罗马人和皈依罗马天主教的凯尔特人是语言的借出者。像古高地德语中的munizza(钱币;拉丁语为moneta),Zoll(关税、通行费;源出希腊语的teloneion,中经高卢-罗曼语的toloneum),Pacht(租约;拉丁语为pactum),Kammer(房间;拉丁语为camera),Keller(藏酒地窖;拉丁语为cellarium)以及Mauer(墙壁;拉丁语为murus)等文化借词就是在这个时候通过各种渠道传入德语的。在这段时间内,来源于这方面的基督教影响可以从Pischof(主教)一词上反映出来。这个词由希腊语的episcopos中经古罗曼语的piscopu派生而来。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尽管罗马人在文化上有着强大的影响,但提供给日耳曼各族人民的表示武器的词却少得可怜;相反,在这方面,他们倒是借入者。这是由于在帝国的统治下,新兵大部分都是从日耳曼部落里征召的缘故。这一历史事实解释了为什么“在通俗拉丁语中的日耳曼语成分几乎完全是由取自日耳曼雇佣军词汇中的词所构成的”。它预示着某一历史时刻的到来。公元四世纪,日耳曼民族的一支——法兰克人横渡莱茵河,侵入比利时和高卢北部。到四八六年,他们已经占领了一直延伸到卢瓦尔河的大片领土。基督教暂时被压倒了,但又被来自南方的传教活动重新引进。正是通过这一高卢-法兰克文化,晚些时候的基督教借词才得以传到他们在莱茵河附近和彼岸的日耳曼同族人那里去。
向我们揭示法兰克人侵犯高卢的不仅仅是大量的日耳曼借词。他们定居地的名称甚至到今天仍能指示出他们当年主要居住在哪些地区。例如,在加来海峡行政区,我们发现好多地名是由日耳曼人名加高卢-罗曼语后缀-iacum构成的,如Wisques (Witiacum),Wardrecques(Waldhariacum)。地名的考查实在是令人神往的语言学研究工作之一,因为地名往往能提供出重要的证据来补充并证实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的论点。
对于了解哥特族——那个在垂死的罗马帝国内建立起一个王国来的另一个日耳曼部落——的历史,地名着实起了一番作用。公元二五七年,奥勒里安(Aurelian)大帝把达西亚省割让给了哥特人。在以后好多年里,他们以罗马主人的同盟者的身份出现,承担着多瑙河前线的防务。然而,在将近四世纪末的时候,匈奴人的入侵驱逐了西哥特人,逼使他们另找安身立命之地。经过持续将近四分之一世纪的战争和流浪,他们最后在法国南部建立起了一个王国。该处现有的大量含有哥特语词和词尾的地名,如LesGoths,Le Goudeux,Goize(即Gotia)等再次表明这里曾经是被人忘却了的日耳曼人的定居之地。ËJ\
英国虽然在现代方言的研究方面落在后面,但由于地名学会的努力,在地名的调查方面却一马当先。这里,语言研究再次为历史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帮助。约在四五○年,伏梯格恩ËKS招请条顿人入国帮助抗击皮克特人和苏格兰人。然而,条顿人很快就调转矛头对准他们的主人,并向北部和西部地区大肆劫掠。究竟是凯尔特人被盎格鲁-撒克逊征服者灭绝了呢,还是双方互相合并,因而今日英国的人口主要是这两个种族的混合体,这个问题一直未有定论。语言学上的证据进一步证实了最近这些年内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的结论。因为尽管英语中凯尔特语借词的数目很少,但记载在古英语中的大量凯尔特族的人名却足以证明两个种族之间肯定有过持久而密切的接触。此外,包含有凯尔特语成分的地名的分布情况也是颇有启发意义的。例如,包含有威尔士语pen(头)ËKT的地名如Pendle Hill,Penhill,Penkridge,Pentrich等主要出现于多塞特郡、威尔特郡、伍斯特郡、斯塔福德郡、德比郡和兰开夏郡等地。这样的分布表示“至少在英格兰的西部地区,曾经有过相当数目的说凯尔特语的残余居民”。这里仅举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在多塞特郡的东北角,在一边以名叫“格林沟”(Grim’s Ditch)的古老堑壕为界的克兰博纳柴斯(Cranborne Chase)林地中间,有着一连串凯尔特地名。“整个地区内不列颠人的村庄废墟星罗棋布。”这是赞赫里逊(Zachrisson)在他的近著《古代英国的罗马人、凯尔特人和撒克逊人》中得出的结论。他把语言、历史和考古学的证据归纳如下:“巴登山(Mount Badon)战役之后,条顿侵略者统治了英格兰的东半部,而西部地区则仍然在不列颠人手里,一直到阿尔弗烈德统治时期也没有多大变化,其时许多斯堪的纳维亚人的王国在英格兰东部建立起来,也就是所谓丹麦法地区。在撒克逊人占领的那一半英格兰地区内,幸存的不列颠人很快就和战胜者合而为一。这就是在英格兰的地名中凯尔特语成分之所以少见的原因。……合并和同化随着盎格鲁-撒克逊人向西部推进而继续,所不同的只是在这些地区内,留存的不列颠人的数目肯定要大大超过东部地区。……不列颠人并没有被灭绝,只是被撒克逊征服者吸收了。他们的文明消失了,但是他们的种族保存了下来。”
通过对地名的研究,斯堪的纳维亚人在英国的定居地也搞清楚了。甚至像Ingleby(“英格兰人的村庄或农场”)这样一个词就能揭示出斯堪的纳维亚入侵者曾在约克郡密集居住过的事实。这个地名,正如莫尔(Mawer)所指出的那样,ËKU“只有在人口主要是斯堪的纳维亚人而土著只剩下零星残余的地区才会有意义”。这里,语言学的证据再次帮助我们搞清楚了丹麦人和挪威人在约克郡斯堪的纳维亚人定居地所分别起的作用。以包含丹麦语成分如thorpe(村)的地名为一方,以包含挪威语成分gill(溪谷)的地名为另一方,两种地名的分布情况揭示出来,丹麦人占领最密集之处是在约克城附近一带,而含有gill的地名则主要出现在约克郡的西部和北部地区。此外,现在看来已经清楚的是“挪威殖民者是从西部而不是从东部入境的,是从兰开夏郡、坎伯兰郡和威斯特摩兰郡蜂拥而来”。这一点,已为下列事实所证明:在地名中,挪威语成分密度最大的是在西北海岸,越往内地,这种成分就越是稀少。在这些挪威式的地名中,还隐藏着另一有趣的历史证据:其中不少都包含有爱尔兰语的成分,如词义为“山区的夏季牧场”的erg,就是出自爱尔兰语的挪威语词,在Airyholme和Eryholme等地名中就包含有这一成分。又如,Irton 和Irby是内含Iri和Irar的复合词,而Iri和Irar则是送给那些在爱尔兰住过一阵子的挪威人的绰号。这些爱尔兰语成分告诉人们,在北欧海盗入侵并定居在英格兰西北部之前,他们曾先行袭击了爱尔兰,并在那里居住过,在此期间,他们学了一点爱尔兰话。cross便是其中最有意思的一个词。入侵者把它带了进来,结果,在英格兰斯堪的纳维亚人占领区的好多地名中间都包含有cross这一成分,如位于约克郡西区的Ewcross和Osgoldcross就是如此。
(L.R.帕默尔著,李荣等译《语言学概论》第8章p.122-138)
附 注:
①遵循这一研究方法的语言学家把这一短语作为他们的行动口号。他们是从梅林格(R.Meringer)那里得到启发的。我写这一章主要也是得益于他的《印欧语研究》(Indogermanische Forschungen)和《词和物》(Woerter und Sachen)两书中的有关文章。——原注。
②奥维德(Publius Ovidius Naso,英语简作Ovid),罗马诗人,公元前43年至公元17年(?)在世。——译注。
③意即“用柳条编结他们的墙”。——译注。
④梅林格引用了塔西佗(Tacitus)著《日耳曼尼亚志》(Germania)一书第十六章中的一段话“ne caementorum quidem apud illos aut tegularum usus”,说明古代日耳曼人是不用砖头或石块加灰泥来砌墙的。德语中Mauer(石墙),Kalk(灰泥),ziegel(砖)三词都是拉丁语借词(分别为拉丁语的murus,calx 和tegula)这一事实便是明证。有意思的是,法语中的batiment(建筑物),batir(建筑)二词是日耳曼语借词,由bastjan(编制)一词派生。——原注。
⑤维特鲁维乌斯(Vitruvius Pollio),罗马奥古斯都皇帝时代的建筑家和军事工程家,著有《论建筑》De architectura十卷。——译注。
⑥英语名词blackball,原意为“(表示反对的)黑球”,转化为动词后表示用任何方式的“投票反对”。希腊语“to ostracize”原由古希腊语表示陶片的名词ostrakon派生,表示“用陶片投票法放逐”。(古希腊习俗,由公民将他认为对国家有危害的人的名字记于陶片上进行投票,逾半数者,则被放逐国外十年或五年。)——译注。
⑦墨洛温(Merovingian)时代,系指日耳曼-法兰克第一王朝(公元500—751年),创建人为克洛维(Clovis)。——译注。
⑧这里的意思是说,从法语jupe来的英语jumper一词已经专指妇女身上穿的,男人穿的同样的针织套头毛衣只叫做pullover。——译注。
⑨海罗涅默思(Hieronymus),(347—420?),罗马学者。——译注。
⑩有关这一点,请参看下文。——原注。
佛罗伦萨(Florence),意大利中部一城市。伦巴第(Lombardy),意大利一地区。“All Lombard Street to a China orange”,字面意思是“整条伦巴第人街与一个中国的桔子之比”,比喻大小悬殊。伦巴第人街,为英国伦敦的金融中心。十三世纪前后,伦巴第人街成为伦巴第人以及其他意大利商人的聚居地;他们在那里主要从事放款、银行等职业。——译注。
同Esel(驴子)转为easel(画架)的情况相似,英语的clothes-horse并非“穿衣服的马”或其他同“马”有关的东西,而是“衣架”。由此可以看出“驴”“马”等词转义为“架”的情况。——译注。
有些学者反对这样来解释语言事实,他们指出,诺曼底人来到英国之前,在文化上不如英国人。这同我们的论点并不相干。重要的是,诺曼底人在英国毕竟成了富裕和有闲的阶级并且逐步发展起来一种比被征服的本地人更为优秀的文化。在好多个世纪里法语成为上层阶级的语言,这一事实本身已足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奢侈品用的都是法语的名称。此外,指出来这些英语词消亡得非常之慢,也并不能成为提出异议的根据。社会崇尚诺曼底-法语的名称,这就必然使得整个局面有利于这些名称的传播。我们有足够的根据说,那些没有特权的英国人渴望说法语的心情正和现代的势利人追求牛津音的心情一样。不管怎么说,认为在奢侈品方面选用法语词汇不是因为诺曼底人文化优秀而是因为他们的烹调技艺高超,这种说法不过是一种诡辩而已。难道烹调术不也是文化的一种具体体现吗?——原注。
原来英语中家畜的肉与家畜本身的名称是一致的,如cow表示牛和牛肉,pig表示猪和猪肉,sheep表示羊和羊肉。诺曼底人入侵以后,根据他们自己的叫法,把cow、pig、sheep等分别称为beef,pork,mutton等。但由于饲养家畜的是英国人,他们仍然使用旧称来指称家畜,结果,beef,pork,mutton等实际上只作为家畜的肉的名称而被英国人接受并沿用下来,家畜本身仍然保持着英语的旧称。——译注。
摩尔人是阿拉伯人和柏柏尔人融合后形成的种族。711年,阿拉伯人和摩尔人侵入西班牙,没有几年就占领了伊比利亚半岛的大部。直到十五世纪末,阿拉伯人才最后被驱逐出去。——译注。
关于这一点及本章的其他一些细节,我曾参考瓦特保(Wartburg)的出色的论文,刊载在1931年的《教育学新年鉴》(Neue Jahrbiicher,F.Paedagogik)第233页起。——原注。
多瑙河是罗马人的一条重要的战略防线;同时,部队从一个驻地不断地开往另一驻地对于文化和语言成分的传播是特别有利的。——原注。
[见郁特(Jud)文,文载《罗曼语言学杂志》第38卷第3页(Zeitschrift für Roman.Philol.38,3);又,前引弗林斯文,29页。仅在哥特语和斯拉夫语中,παπaζ(希腊语)才用来指称小牧师(clericus minor)。——原注。
详细内容请参看加米尔舍格(Gamillscheg)著《日耳曼-罗马志》(Románia Germanica)一书,1934年版。——原注。
伏梯格恩(Vortigern),公元五世纪居住在威尔士和英国南部的部落的首领。——译注。
地名常为通俗词源学所曲解,例如,多塞特郡的Sixpenny Hundred(“六便土”分区),Sixpenny的真正含义是“撒克逊人的高地”,这和伍斯特郡的Pensax的含义是一样的。——原注。
见《斯堪的纳维亚语言学报》(Acta Philol.Scandinav.),1932年,1页起。——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