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渝北古韵
1.8.4 四、文物陈列、收藏
四、文物陈列、收藏

20世纪50年代,文化馆收藏有从原县民教馆移交的古籍、书画和其他途径所得的部分书画作品,这批藏品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遗失。

1983年6—11月,江北县文化馆配合“四项集成”工作开展社会流散文物征集工作,在静观、复兴、柳荫等地收集到文物数百件。从此次文物征集工作起,渝北区文物博物事业从零开始,逐步走上正轨。

1984年春节期间,在江北县文化馆礼堂举办临时展览,以在静观、复兴、柳荫等地收集到文物数百件和从重庆市博物馆借调的文物举办了“历史文物展”。在开放的半月时间内接待观众上万人次,社会反映较好。

1986年3月,江北县文物管理所成立后,以文物库房为基础,实行内部开放。但由于库房面积较小,规模也较小。

1988年7月29日,江北县建委下达《建设文物陈列馆的通知》(江建委〔1988〕规字23号)。1988年12月3日,文物管理所与广厦建筑工程队就修建陈列馆达成协议,12月28日,陈列馆工程开工。1989年6月,陈列馆基本建成,有3个陈列室,陈列馆区面积600平方米,办公区面积200平方米。

1990年1月1日,文物管理所新建陈列馆正式对外展出,与市自然博物馆联合举办“台湾风情展”“台湾蝴蝶展” “恐龙展”“历史文物展”。

1990年春,江北县文物管理所开展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映“衣、食、住、行”的民俗文物。采用张贴启事的方式,在江北县各区、乡、镇进行宣传,得到很好的社会回应。通过这次文物征集活动,确定了文物征集的方向,为今天渝北区民俗文物陈列、收藏奠定了基础。

1991年3月25日,经江北铸造厂周明才联系,文物管理所从翠云乡花朝村四社征集到清代金木雕架子床,为江北县木雕器物的精品,大约在清同治年间制作。此床是物主马文芳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其父从悦来戴家大地主家购得)作为嫁妆带到夫家的。

1991年8月16日,在江北县委的支持和两岔乡人民政府的协助下,文物管理所从两岔乡斗水村四社刘家坪征集到清代金木雕家神龛。此家神龛全国罕见,观者称绝。此龛为清未当地唐氏家族祠堂中供奉祖先神位的神龛。

1992年10月,配合江北县“金秋菊花艺术节”,文物管理所在文物陈列馆和图书馆借用场地举办的“民俗陈列”正式对外展出,展出内容分“木雕精品陈列”“婚俗陈列”“民俗生产、生活用品、用具陈列”,得到社会普遍称赞,获得较好的声誉。从此,渝北区民俗文化陈列、展示,以其独特的文化内涵成为一张名片,作为宣传渝北的平台,发挥了很好社会作用。

同样在1992年10月,也是为了配合江北县“金秋菊花艺术节”“花石沟恐龙化石陈列馆”开馆,利用花石沟恐龙化石点实地与重庆自然博物馆联合举办的“恐龙化石陈列”对外展出,受到社会的好评。

1993年4—5月,完成馆藏文物建档工作,对1 002件藏品进行了测量并填写了卡片;对663件文物资料进行了登记核实,对175件二、三级文物按要求建立了“藏品档案”。

1998年7月,市文物局专家鉴定小组对重庆巴渝民俗博物馆展出的600余件民俗文物进行了价值评估。其中,满金家神龛被评定为国家二级文物,满金雕花大床等19件被评定为国家三级文物。

2008年5月31日起,重庆巴渝民俗博物馆实行免费开放。当天,在重庆巴渝民俗博物馆举行了免费开放仪式,区委、区府、人大、政协及局领导到场并作了重要讲话。免费开放后观众络绎不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自此,博物馆向社会永久免费开放。

2009年8月,接受了市文物局组织的珍贵文物核查小组对渝北区馆藏珍贵文物的核查,我区共有三级以上珍贵文物195件,其中三级文物184件,二级文物11件,没有一级文物。通过8月7日、8日两天的核查,做到了账实相符,没有出现差错。总体来讲,馆藏文物管理工作基本能按上级要求进行管理,定立了有关规章制度,总账与实物分别由专人管理,珍贵文物均建立了档案和卡片。

2010年5月,完成馆藏三级文物数据库建设任务。根据国家文物局和市局要求,对馆藏的11件二级文物和184件三级文物进行了拍照、称重、档案资料录入,按时上报了数据库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