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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古韵
1.8.3 三、文物普查、调查工作
三、文物普查、调查工作

按全国统一安排,江北县曾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参与了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但因规模小、没有统一标准,工作成效不大,也没有资料存档。

自1984年起,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始。按四川省文物普查工作要求,1985年3—4月,江北县文化局组织文化馆人员和各区乡文化专干约50人开展文物调查,登记文物点186处。这是我区第一次大规模开展文物普查,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1987年4月,按重庆市文化局文物普查工作安排,江北县文化局成立“江北县文物普查办公室”。1987年4月20日,制定《江北县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展开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文物管理所人员为基础,另抽调15人,组建3个文物普查工作组,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对文物进行调查登记。本次普查类登记文物点218处,其中,古遗址40处,古墓葬79处,古建筑24处,近现代史迹9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28处,石刻34处,其他文物4处。经四川省文化厅验收,普查工作合格。

1991年10月,“重庆与世界”对外宣传活动期间,中外专家联合考查了花石沟恐龙化石点。10月12日,美国西雅图市博物馆艾伦女士到花石沟考察。10月17日,时任江北县县长熊懋仁、县委副书记游荣林在县文物管理所接见了由加拿大多伦多市安大略皇家科学博物馆教授罗伯特和重庆自然博物馆周世武馆长带领的中外联合考察小组一行。在举行了简短的欢迎仪式后,宾主一行前往花石沟化石考察。考察结束后,中外专家一致认为此处化石埋藏点有较高的开发价值,县委、县府负责人对开发设想给予了首肯。

1998年春夏,配合第一批渝北区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由区文物管理所主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文物调查,对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文物进行复查,共登记文物点279处。

2007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和国家文物局的安排,历时5年时间,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605处,其中古遗址71处,古墓葬268处,古建筑171处,石窟寺及石刻60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3处,其他文物2处(详见附录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