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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论史
1.12.4 原诗(选录)
原诗(选录)

叶 燮

叶燮(1627—1703年),字星期,号己畦,晚年寓居吴县横山,世称横山先生,吴江人。康熙九年(1670年)进士,官宝应知县。有《己畦文集》二十卷、《诗集》十卷、《原诗》内外篇一卷。《清史稿》卷四八四《文苑传》有传,附赵执信传后。

叶燮以“原诗”作为论著名称,试图探究诗歌的本源和创作的规律,而不是盲目鼓吹宗唐宗宋。叶燮论诗,有较为明确的历史观念,如“诗有源必有流,有本必达末;又有因流而溯源,循末以返本。其学无穷,其理日出”以及“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的变化演进观。

叶燮指出,为诗之本,首先要弄清诗歌的主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就是诗歌表现的内容,即理、事、情;主观方面就是诗人的才、胆、识、力等主观要素。所谓“文章者,所以表天地万物之情状也”,理、事、情即“天地万物之情状”的具体内容,“此三言者足以穷尽万有之变态”。

叶燮认为才、胆、识、力是诗人能力和成就的决定因素,“凡形形色色,音声状貌,无不待于此而为之发宣昭著”,“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而为作者之文章”。叶燮特别强调“识”的重要,“四者无缓急,而要在先之以识”,只有见识卓越,才能够发现表现对象在理、事、情上的特别之处。

詩始於《三百篇》,而規模體具於漢。自是而魏,而六朝、三唐,歷宋、元、明,以至昭代,上下三千餘年間,詩之質文體裁格律聲調辭句,遞升降不同。而要之,詩有源必有流,有本必達末;又有因流而溯源,循末以返本。其學無窮,其理日出。乃知詩之為道,未有一日不相續相禪而或息者也。但就一時而論,有盛必有衰;綜千古而論,則盛而必至於衰,又必自衰而復盛。非在前者之必居於盛,後者之必居於衰也。乃近代論詩者,則曰:《三百篇》尚矣;五言必建安、黃初;其餘諸體,必唐之初、盛而後可。非是者,必斥焉。如明李夢陽不讀唐以後書;李攀龍謂“唐無古詩”,又謂“陳子昂以其古詩為古詩,弗取也”。自若輩之論出,天下從而和之,推為詩家正宗,家弦而戶習。習之既久,乃有起而掊之,矯而反之者,誠是也;然又往往溺於偏畸之私說。其說勝,則出乎陳腐而入乎頗僻,不勝,則兩敝。而詩道遂淪而不可救。由稱詩之人,才短力弱,識又矇焉而不知所衷。既不能知詩之源流本末正變盛衰,互為循環;並不能辨古今作者之心思才力深淺高下長短;孰為沿為革,孰為創為因,孰為流弊而衰,孰為救衰而盛,一一剖析而縷分之,兼綜而條貫之。徒自詡矜張,為郛廓隔膜之談,以欺人而自欺也。於是百喙爭鳴,互自標榜,膠固一偏,剿獵成說。後生小子,耳食者多,是非淆而性情汩。不能不三歎於風雅之日衰也!

……

且夫《風》《雅》之有正有變,其正變係乎時,謂政治、風俗之由得而失,由隆而污。此以時言詩;時有變而詩因之。時變而失正,詩變而仍不失其正,故有盛無衰,詩之源也。吾言後代之詩,有正有變,其正變係乎詩,謂體格、聲調、命意、措辭、新故升降之不同。此以詩言時;詩遞變而時隨之。故有漢、魏、六朝、唐、宋、元、明之互為盛衰,惟變以救正之衰,故遞衰遞盛,詩之流也。從其源而論,如百川之發源,各異其所從出,雖萬派而皆朝宗於海,無弗同也。從其流而論,如河流之經行天下,而忽播為九河;河分九而俱朝宗於海,則亦無弗同也。

歷考漢魏以來之詩,循其源流升降,不得謂正為源而長盛,變為流而始衰。惟正有漸衰,故變能啟盛。如建安之詩正矣,盛矣;相沿久而流於衰,後之人力大者大變,力小者小變。六朝諸詩人,間能小變,而不能獨開生面。唐初沿其卑靡浮豔之習,句櫛字比,非古非律,詩之極衰也。而陋者必曰:此詩之相沿至正也。不知實正之積弊而衰也。迨開、寶諸詩人,始一大變。彼陋者亦曰:此詩之至正也。不知實因正之至衰變而為至盛也。盛唐諸詩人,惟能不為建安之古詩,吾乃謂唐有古詩。若必摹漢魏之聲調字句,此漢魏有詩,而唐無古詩矣。

(內篇上)

自開闢以來,天地之大,古今之變,萬匯之賾,日星河嶽,賦物象形,兵刑禮樂,飲食男女,於以發為文章,形為詩賦,其道萬千。余得以三語蔽之:曰理,曰事,曰情,不出乎此而已。然則,詩文一道,豈有定法哉!先揆乎其理,揆之於理而不謬,則理得。次徵諸事,徵之於事而不悖,則事得。終絜諸情,絜之於情而可通,則情得。三者得而不可易,則自然之法立。故法者,當乎理,確乎事,酌乎情,為三者之平準,而無所自為法也。故謂之曰“虛名”。又法者,國家之所謂律也。自古之五刑宅就以至於今,法亦密矣。然豈無所憑而為法哉!不過揆度於事、理、情三者之輕重大小上下,以為五服五章、刑賞生殺之等威、差別,於是事理情當於法之中。人見法而適愜其事理情之用,故又謂之曰“定位”。

曰理,曰事,曰情三語,大而乾坤以之定位,日月以之運行,以至一草一木一飛一走,三者缺一,則不成物。文章者,所以表天地萬物之情狀也。然具是三者,又有總而持之,條而貫之者,曰氣。事、理、情之所為用,氣為之用也。譬之一木一草,其能發生者,理也。其既發生,則事也。既發生之後,夭矯滋植,情狀萬千,咸有自得之趣,則情也。苟無氣以行之,能若是乎?又如合抱之木,百尺干霄,纖葉微柯以萬計,同時而發,無有絲毫異同,是氣之為也。苟斷其根,則氣盡而立萎。此時理、事、情俱無從施矣。吾故曰:三者藉氣而行者也。得是三者,而氣鼓行於其間,絪緼磅礴,隨其自然,所至即為法,此天地萬象之至文也。豈先有法以馭是氣者哉!不然,天地之生萬物,舍其自然流行之氣,一切以法繩之,夭矯飛走,紛紛於形體之萬殊,不敢過於法,不敢不及於法,將不勝其勞,乾坤亦幾乎息矣。

曰理,曰事,曰情,此三言者足以窮盡萬有之變態。凡形形色色,音聲狀貌,舉不能越乎此。此舉在物者而為言,而無一物之或能去此者也。曰才,曰膽,曰識,曰力,此四言者所以窮盡此心之神明。凡形形色色,音聲狀貌,無不待於此而為之發宣昭著。此舉在我者而為言,而無一不如此心以出之者也。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而為作者之文章。大之經緯天地,細而一動一植,詠歎謳吟,俱不能離是而為言者矣。

在物者前已論悉之。在我者雖有天分之不齊,要無不可以人力充之。其優於天者,四者具足,而才獨外見,則群稱其才;而不知其才之不能無所憑而獨見也。其歉乎天者,才見不足,人皆曰才之歉也,不可勉強也;不知有識以居乎才之先。識為體而才為用,若不足於才,當先研精推求乎其識。人惟中藏無識,則理事情錯陳於前,而渾然茫然,是非可否,妍媸黑白,悉眩惑而不能辨,安望其敷而出之為才乎!文章之能事,實始乎此。今夫詩,彼無識者,既不能知古來作者之意,並不自知其何所興感觸發而為詩。或亦聞古今詩家之詩,所謂體裁、格力、聲調、興會等語,不過影響於耳,含糊於心,附會於口;而眼光從無着處,腕力從無措處。即歷代之詩陳於前,何所抉擇?何所適從?人言是,則是之;人言非,則非之。夫非必謂人言之不可憑也,而彼先不能得我心之是非而是非之,又安能知人言之是非而是非之也!

大約才、識、膽、力,四者交相為濟。苟一有所歉,則不可登作者之壇。四者無緩急,而要在先之以識。使無識,則三者俱無所託。無識而有膽,則為妄、為鹵莽、為無知,其言背理叛道,蔑如也;無識而有才,雖議論縱橫,思致揮霍,而是非淆亂,黑白顛倒,才反為累矣;無識而有力,則堅僻妄誕之辭,足以誤人而惑世,為害甚烈。若在騷壇,均為風雅之罪人。惟有識,則能知所從,知所奮,知所決,而後才與膽力,皆確然有以自信,舉世非之,舉世譽之,而不為其所搖。安有隨人之是非以為是非者哉!其胸中之愉快自足,寧獨在詩文一道已也!然人安能盡生而具絕人之姿,何得易言有識!其道宜如《大學》之始於“格物”。誦讀古人詩書,一一以理事情格之,則前後中邊,左右向背,形形色色,殊類萬態,無不可得;不使有毫髮之罅而物得以乘我焉。如以文為戰,而進無堅城,退無橫陣矣。若舍其在我者,而徒日勞於章句誦讀,不過剿襲依傍,摹擬窺伺之術,以自躋於作者之林,則吾不得而知之矣!

(內篇下)

陳熟、生新,二者於義為對待。對待之義,自太極生兩儀以後,無事無物不然:日月、寒暑、晝夜,以及人事之萬有———生死、貴賤、貧富、高卑、上下、長短、遠近、新舊、大小、香臭、深淺、明暗,種種兩端,不可枚舉。大約對待之兩端,各有美有惡,非美惡有所偏於一者也。其間惟生死、貴賤、貧富、香臭,人皆美生而惡死,美香而惡臭,美富貴而惡貧賤。然逢、比之盡忠,死何嘗不美!江總之白首,生何嘗不惡!幽蘭得糞而肥,臭以成美。海木生香則萎,香反為惡。富貴有時而可惡,貧賤有時而見美,尤易以明,即莊生所云“其成也毀,其毀也成”之義。對待之美惡,果有常主乎!生熟、新舊二義,以凡事物參之:器用以商、周為寶,是舊勝新;美人以新知為佳,是新勝舊;肉食以熟為美者也,果食以生為美者也。反是則兩惡。推之詩,獨不然乎!舒寫胸襟,發揮景物,境皆獨得,意自天成,能令人永言三歎,尋味不窮,忘其為熟,轉益見新,無適而不可也。若五內空如,毫無寄託,以剿襲浮辭為熟,搜尋險怪為生,均為風雅所擯。論文亦有順、逆二義,並可與此參觀發明矣。

“作诗者在抒写性情。”此語夫人能知之,夫人能言之,而未盡夫人能然之者矣。“作詩有性情必有面目”。此不但未盡夫人能然之,並未盡夫人能知之而言之者也。如杜甫之詩,隨舉其一篇,篇舉其一句,無處不可見其憂國愛君,憫時傷亂,遭顛沛而不苟,處窮約而不濫,崎嶇兵戈盜賊之地,而以山川景物友朋盃酒抒憤陶情:此杜甫之面目也。我一讀之,甫之面目躍然於前。讀其詩一日,一日與之對;讀其詩終身,日日與之對也。故可慕可樂而可敬也。舉韓愈之一篇一句,無處不可見其骨相稜嶒,俯視一切;進則不能容於朝,退又不肯獨善於野,疾惡甚嚴,愛才若渴:此韓愈之面目也。舉蘇軾之一篇一句,無處不可見其淩空如天馬,遊戲如飛仙,風流儒雅,無入不得,好善而樂與,嬉笑怒駡,四時之氣皆備:此蘇軾之面目也。此外諸大家,雖所就各有差別,而面目無不於詩見之。其中有全見者,有半見者。如陶潛、李白之詩,皆全見面目。王維五言則面目見,七言則面目不見。此外面目可見不可見,分數多寡,各各不同,然未有全不可見者。讀古人詩,以此推之,無不得也。余甞於近代一二聞人,展其詩卷,自始自終,亦未甞不工;乃讀之數過,卒未能覩其面目何若,竊不敢謂作者如是也。

詩是心聲,不可違心而出,亦不能違心而出。功名之士,決不能為泉石淡泊之音;輕浮之子,必不能為敦龐大雅之響。故陶潛多素心之語,李白有遺世之句,杜甫興“廣廈萬間”之願,蘇軾師“四海弟昆”之言。凡如此類,皆應聲而出。其心如日月,其詩如日月之光。隨其光之所至,即日月見焉。故每詩以人見,人又以詩見。使其人其心不然,勉強造作,而為欺人欺世之語;能欺一人一時,決不能欺天下後世。究之閱其全帙,其陋必呈。其人既陋,其氣必苶,安能振其辭乎!故不取諸中心而浮慕著作,必無是理也。

(外篇上)

作詩文有意逞博,便非佳處。猶主人勉強徧處請生客,客雖滿坐,主人無自在受用處。多讀古人書,多見古人,猶主人啟戶,客自到門,自然賓主水乳,究不知誰主誰賓。此是真讀書人,真作手。若有意逞博,搦管時翻書抽帙,搜求新事、新字句,以此炫長,此貧兒稱貸營生,終非己物,徒見蹴踖耳。

學詩者,不可忽略古人,亦不可附會古人。忽略古人,麤心浮氣,僅獵古人皮毛。要知古人之意,有不在言者;古人之言,有藏於不見者;古人之字句,有側見者,有反見者。此可以忽略涉之者乎?不可附會古人,如古人用字句,亦有不可學者,亦有不妨自我為之者。不可學者:即《三百篇》中極奧僻字,與《尚書》《殷盤》《周誥》中字義,豈必盡可入後人之詩!古人或偶用一字,未必盡有精義;而吠聲之徒,遂有無窮訓詁以附會之,反非古人之心矣。不妨自我為之者:如漢、魏詩之字句,未必盡出於漢、魏,而唐及宋、元,等而下之,又可知矣。今人偶用一字,必曰本之昔人。昔人又推而上之,必有作始之人;彼作始之人,復何所本乎?不過揆之理、事、情,切而可,通而無礙,斯用之矣。昔人可創之於前,我獨不可創於後乎?古之人有行之者,文則司馬遷,詩則韓愈是也。苟乖於理、事、情,是謂不通,不通則杜撰,杜撰則斷然不可。苟不然者,自我作古,何不可之有!若腐儒區區之見,句束而字縛之,援引以附會古人,反失古人之真矣。

(外篇下)

———节选自霍松林校注本《原詩》

【注释】 ①相續相禪:前後連續、銜接和遞進。禪,此指詩道的演進。 ②賾(zé):幽深難見。 ③五刑:古以墨、劓、剕(刖)、宮、大辟為五刑,從夏代開始確立,西周時寫入《呂刑》。後世五刑為笞、杖、徒、流、死,最初見於隋《開皇律》。 ④五服五章:《尚書·皋陶謨》:“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偽孔安國傳:“五服,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尊卑彩章各異,所以命有德。” ⑤逢比:夏代關龍逢和商代的比干的合稱。夏桀無道,以妖言惑眾將關龍逢殺害。比干,商紂王叔父。商紂王淫樂,比干強諫,紂王將他剖腹挖心。 ⑥江總(519—594年):南朝詩人,字總持,濟陽考城(今河南蘭考)人。歷仕梁、陳、隋三朝、陳時官至尚書令,人稱“江令”。張溥《漢魏六朝百三家集題辭·江令君集》:“後主狎客,江總持居首,國亡主辱,竟逃明刑,開府隋朝,眉壽無恙。《春秋》惡佞人,有厚福若是者哉!”江總不顧亡國之恥,陳亡仕隋。 ⑦海木:一種外來植物名,有香味。海,指來自海外的物種。 ⑧“其成也毀,其毀也成”二句:《莊子·齊物論》:“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謂世上萬物都是因緣具足,合和而成,強分彼此,毫無意義。 ⑨殷盤:指《尚書》中的《盤庚》;周誥:指《尚書》中《大誥》、《康誥》,字句極為艱深晦澀。

延伸思考

1.叶夑所云诗歌的客观方面包括哪些内容,相互关系如何?

2.在诗歌的主观方面,叶夑为何强调“识”的统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