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词叙录
①(选录)
徐 渭
徐渭(1521—1593年),字文长,一字文清,号青藤道士、天池山人,别署田水月,山阴(浙江绍兴)人。著有《徐文长集》三十卷,《逸稿》二十四卷,杂剧《四声猿》,戏曲理论《南词叙录》等。传见《明史》卷二百八十八。
《南词叙录》表现了徐渭戏剧美学思想。全书由“叙”“录”两部分组成。“叙”论述了南戏产生的源流发展、风格特征、音韵、声律、风格、作家作品、术语及方言俚语等;“录”记录了当时宋元南戏剧目。选文主要表现了徐渭戏曲美学如下思想:
第一,徐渭简述了词曲韵律由简至繁的历史。受此影响,南戏发展至晚期,“尽入宫调”,非常强调声韵格律,徐渭对此感到“益为可厌”。他认为,南戏发于民间,以“永嘉杂戏”为其源,“即村坊小曲而为之,本无宫调,徒取其畸农、市女顺口可歌而已。”因此,其韵律自然和谐,并没有刻意师范诸如九宫、十二律、二十一调等。故此,他反对南戏创作中的唯律论,讥刺唯律论乃“无知妄作”。
第二,在创作手法上,他反对以时文入曲,反对曲文中掉书袋,反对雅化的宾白,反对用故事作对子,这些手法只会导致“其文而晦”,与戏曲“本取于感发人心,歌之使奴、童、妇、女皆喻,乃为得体”的戏曲艺术本体审美特性相悖。他指出,上述弊端的形成,实系曲艺作家“才情欠少”,故不免于“辏补成篇”。
第三,就戏曲艺术的审美风格而言,徐渭认为当以本色为贵。其所谓“本色”风格,“文既不可,俗又不可,自有一种妙处,要在人领解妙悟,未可言传。”即审美风格趣味既不可过雅,亦不可过俗,雅俗得当,反映出明代文艺的雅俗互化审美特征与市井、精英文化两者的相得益彰。
今南九宮②不知出於何人,意亦國初教坊③人所為,最為無稽可笑。夫古之樂府,皆叶宮調④;唐之律詩、絕句,悉可絃詠,如“渭城朝雨”演為三疊是也⑤。至唐末,患其間有虛聲難尋,遂實之以字,號長短句⑥,如李太白《憶秦娥》《清平樂》,白樂天《長相思》,已開其端矣;五代轉繁⑦,考之《尊前》《花間》⑧諸集可見;逮宋,則又引而伸之,至一腔數十百字,而古意頗微。徽宗朝⑨,周、柳諸子⑩,以此貫彼,號曰“側犯”“二犯”“三犯”“四犯”ËJT,轉輾波蕩,非復唐人之舊。晚宋而時文、叫吼,盡入宮調,益為可厭。“永嘉雜劇”ËJU興,則又即村坊小曲而為之,本無宮調,亦罕節奏,徒取其畸農、市女順口可歌而已ËJV,諺所謂“隨心令”者,即其技歟?間有一二叶音律,終不可以例其餘,烏有所謂九宮?必欲窮其宮調,則當自唐、宋詞中別出十二律、二十一調ËJW,方合古意。是九宮者,亦烏足以盡之?多見其無知妄作也。
以時文為南曲,元末、國初未有也,其弊起於《香囊記》ËJX。《香囊》乃宜興老生員邵文明作ËJY,習《詩經》,專學杜詩,遂以二書語句匀入曲中,賓白亦是文語,又好用故事作對子,最為害事。夫曲本取於感發人心,歌之使奴、童、婦、女皆喻,乃為得體;經、子之談,以之為詩且不可,況此等耶?直以才情欠少,未免輳補成篇。吾意與其文而晦,曷若俗而鄙之易曉也。
填詞如作唐詩,文既不可,俗又不可,自有一種妙處,要在人領解妙悟,未可言傳。名士中有作者,為予誦之,予曰:齊、梁長短句詩,非曲子。何也?其詞麗而晦。
———节选自《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南詞敘錄》
【注释】 ①《南詞敘錄》:是目前所知最早研究宋元南戲及明初戲文的專著,附有當時演出的劇本目錄,撰於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南戲:徐渭認為“始于宋光宗朝,永嘉人所作《趙貞女》《王魁》二種實首之……其曲,則宋人詞而益以里巷歌謠。至明代中葉,南戲在創作與演出方面趨於成熟,出現了“荆”“劉”“拜”“殺”及《琵琶記》等曲目。彼時戲曲界流行“重北輕南”的傾向,以為南戲“徒取其畸農、市女順口可歌而已。”徐渭對此頗為不滿,認為“北雜劇有《點鬼簿》,院本有《樂府雜錄》,曲選有《太平樂府》,記載詳也。惟南戲無人選集,亦無表其名目者,予嘗惜之。”故徐渭撰著《南詞敘錄》一書。 ②南九宮:即仙侶宮、南呂宮、中呂宮、黃鐘宮、正宮、大石調、雙調、商調、越調,謂曰九宮或南北九宮。 ③教坊:古代管理宮庭音樂的官署,唐代始設立,專管雅樂以外的音樂、歌唱、舞蹈、雜技、百戲的教習、排練、演出等。高宗時設教坊於禁內,其官隸屬太常;玄宗開元二年設內教坊於蓬萊宮殿,京都又設左右二教坊,以中官為教坊史,不隸屬于太常。明代改為教坊司,隸屬禮部。清雍正時始廢。 ④叶(xié):同“協”,合,協調。宮商:我國歷代稱宮、商、角、變徵、徵、羽、變羽為七聲;其中,以任何一聲為主均可構成一種“調式”。凡以宮為主的調式稱“宮”;以其他各聲為主的則稱為“調”;“宮”“調”統稱“宮調”。 ⑤“渭城朝雨”演為三疊:《東坡志林》:“舊傳《陽關》三疊。然今世歌者,每句再疊而已;若通一首言之,又是四疊,皆非是也。或每句三唱,以應三疊之說,則叢然無復節奏。余在密州,有文勛長官以事至密,自云得古本《陽關》,其聲宛轉淒斷,不類向之所聞,每句再唱,而第一句不疊,乃知唐本三疊蓋如此。及在黃州,偶得樂天《對酒》詩云:‘相逢且莫推辭醉,聽唱《陽關》第四聲。’註云:‘第四聲,勸君更盡一杯酒是也。’以此驗之,若一句再疊,則此句為第五聲,今為第四聲,則第一句不疊審矣。” ⑥長短句:宋代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唐初歌辭,多是五言詩,或七言詩,初無長短句。自中葉以後,至五代,漸變成長短句。及本朝,則盡為此體。”長短句由於句式靈活,更適合入樂。 ⑦轉繁:漸趨繁富。 ⑧《尊前》:為詞總集名,共二卷,五代或宋初人選錄唐五代作家三十余人詞二百餘首編輯而成。《花間》:亦詞總集名,共十卷,五代後蜀趙崇祚選晚唐五代作家十八人共五百首詞編輯而成,是最早的詞集。 ⑨徽宗:即北宋末代皇帝趙佶(1082—1135年),自創“瘦金體”書法,兼善詩詞、繪畫。 ⑩周:即周邦彥(1057—1120年),字美成,號清真居士,錢塘人,历官太學正、廬州教授、知溧水縣等。徽宗時為徽猷閣待制,提舉大晟府。精通音律,有《清真集》,舊時詞論稱譽之為“詞家之冠”。柳:柳永,生卒年不詳;原名三變,字景莊,後改為永,字耆卿;崇安(福建武夷)人,景祐進士,官屯田員外郎,世亦稱“柳屯田”,有《樂章集》。 ËJT“側犯”“二犯”“三犯”“四犯”:明東山釣史《九宮譜定總論》:“犯者割此曲而合於彼之謂也。”清周祥鈺《大成曲譜論例》:“詞家標新領異,以各宮牌名匯而成曲,俗稱犯調。”張端義《貴耳集》:“自宣、政間,周美成、柳耆卿出,自製樂章,有曰‘側犯’‘尾犯’‘花犯’‘玲瓏四犯’。”《詞源》:“崇寧立大晟府,命周美成諸人討論古音,審定古調,……而美成諸人又復增慢曲、引、近,或移宮換羽為三犯、四犯之曲。”詞中犯調,即取各種不同宮調之聲合成一曲,使宮商相犯以增加樂曲的變化。詞所犯的為聲調,曲則是割裂詞句。犯調實則豐富了詞曲的音律,反映了宮調由簡至繁的內在發展狀況。 ËJU永嘉:即溫州。永嘉雜劇:即溫州雜劇。明祝允明《猥談》:“南戲出於宣和之後,南渡之際,謂之‘溫州雜劇’。” ËJV“則又即村坊小曲而為之”五句:即:就著。畸: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殘田者,余田不整齊者也。”畸農:即田間鄉農。ËJW十二律:指黃鐘、大呂、太簇、夾鐘、姑冼(xiǎn)、仲呂、蕤(ruí)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yì)、應鐘,古人以對應十二地支及十二月。十二律又分陽六為律,陰六為呂。姜夔《大樂議》:“八十四調者,其實則有黃鐘、大呂、夾鐘、鐘呂、林鐘、夷則、無射七律之宮、商、羽而已。”七律乘三聲,為二十一調。 ËJX《香囊記》:傳奇劇本,明代邵璨作,以宋金戰爭為背景,演繹張九成兄弟、夫妻在離亂中堅守忠孝節義,終歸於團圓的俗套故事。 ËJY生員:明清時指經本省各級考試入府、州、縣學者為生員,俗稱秀才,亦稱諸生。邵文明:即邵璨,宜興人,生卒年不詳。
延伸思考
徐渭为什么要选辑《南词叙录》?请从明朝时期中国文化的地域分野与地域文化身份的自我确认角度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