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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读本(修订版)
1.9.1 一 中国人生活方式的核心——家庭

左图:北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

1920年,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在中国作巡回讲演,曾深有感慨地谈起他对中国生活方式的看法。他说:“中国人已经发现了一种生活方式,并且已经实践了不少世纪。如果它能被全世界所采用,将造福全世界。我们欧洲人未能如此。我们的生活方式要求斗争、开拓、无休止的变革,不知满足以及破坏。被引导来实施破坏的效率只能在毁灭中结束……”

这位不喜欢孔子的儒学,却欣赏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的哲学家,以西方生活方式的特点来反证中国生活方式的主要特点,这便是和平、渐进、勤劳、俭朴等等。这种反证自然不可能包含中国生活方式的全部,但还是比较合乎中国的传统的。

简言之,中国生活方式的核心,依旧体现“和”与“序”的观念,即和谐、有序。

一 中国人生活方式的核心——家庭

中国人的家庭

1、家和万事兴

个人、家庭(扩大至家族)、社会的关系是任何社会都要重视的基本问题。从历史的实践来看,西方似乎是个人—社会,缺乏“家庭”的一环,而中国则是家庭(家族)—社会,缺乏至少淡化了“个人”一环。人类社会的进展似乎在提醒我们,这三者少了哪一环都不行。理想的社会生活方式应当是:个人—家庭—社会都和谐、有序。

中国的传统生活方式,在理论层面上是主张个人—家庭—社会和谐有序的,达于这理想的良策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在实践的层面上却有许多弊病。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整个社会被看做是家庭的延伸和扩大,而个人,只是家庭的一分子,常常不被看做是“独立的单元”。在中国伦理中,父子的血缘关系又是核心部分。所以,中国的家庭实际上是一个 以父子为中心的血缘关系的小群体。旧式大家庭有“四世同堂”或“五世同堂”,二世同堂者已经有新式家庭的味道,不过,其奋斗目标依旧是“四世同堂”。所谓“四世同堂”便是父母,子、媳(或女、婿),孙子、孙媳,曾孙子(女)聚集而居。若子、媳因兄弟姐妹众多,则分出旁户,但也在一位父亲 的统帅下和合而居。巴金先生的《家》曾揭露了这种旧式封建大家庭的罪恶。但从伦理的层面讲,这种家庭原是为了体现“和”与“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