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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读本(修订版)
1.8.3 三 传统的伦理和道德价值观

印在绢丝上的老子作品

1、老子的“道法自然”

老子说,“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无始无终,“道即自然, 自然即道”。“道”这东西, 自身就是存在,无恃于其他事物的意愿与主宰。所以道是无限的,无处不在,无处不有,道的运行是自由的、必然的,完全由自身的规律所决定。道生万物,宇宙间的一切都来自“道”。“道”是宇宙的母亲、父亲。

老子认为,宇宙是一个大环,环中充满着运动的气。大至无可量数的星系,小至最小最小的粒子,山河大地,草木禽兽,都是环中气化之物。也就是说,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自然界本身的产物,无天帝,无神抵,无超自然的力,无“道”外之物。这种天道自然观产生于2500多年前,先贤睿智的光芒穿越时空,不能不使后人肃然起敬。

按照这种看法,人类也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即“有天 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老子借“道法自然”说出一个平常而又深刻的道理,即宇宙中万事万物,包括社会与人,都有“自然”这种本性。只要“圣人”即理想化的统治者“守道”,那么臣民就会按照“自然”本性化育自己,并按照“自然”本性安于臣服的地位,这便是老子的“道法自然”在现实层面上的显示。

理想的人,组成理想的人群;理想的人群又组成理想的社会;理想的社会同生生不息的自然界组成一个完整的字宙。这便是中国先贤对美好世界的描述。这种描述难道不是整个人类对美好世界的概括吗?

从老子“道法自然”的学说,可以逻辑地引出人类要遵从自然的法则,不能总向自然索取的观点。

因此,一切破坏、违背自然规律的言行、准则都是错误的,都将给人类社会及自身带来不可估量的灾难。于是“顺天应人”的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宇宙观的主流观念和文化建构中的重要思想支柱。

“天人合一”的思想同时也有浓重的敬天保民的意识。中国文化中早就有重人事的思想,把人看成与天相齐,是天的一部分,而不是天的奴仆。中国先民重要的思想家,如老子、孔子、庄子、墨子等等都不承认有至高无上的“上帝”,这种重视人的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不过,中国文化中所说的“人”更多地是指人的群体,即“民”。中国文化中多“民本主义”而少“人本主义”(并不是没有人本主义,儒家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把个人的修养摆在第一位的)。因此,吸收西方近代文化中的“人本主义”、个性解放、重视个人的人权等思想,也是丰富发展中国文化的重要课题。

2、庄子的人与自然和谐

既然天人相谐,人群就应当顺应天时,不破坏自然界的规律。庄子告诫人们“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不能对自然界大肆破坏。庄子甚至幻想一个人与鸟兽虫鱼、人与草木山川相谐共处,一起嬉戏,共存共荣的美妍无比的社会。他那上下纵横、飞扬恣肆的文笔与想象力激起了多少代后辈的遐思与憧憬。今天,当人们为因不择手段的“发展”而遭破坏的生存环境悲哀的时候,当因认识到自然界正在无情地惩罚人类的以怨报德而悔恨的时候,当为再也无法使那些因物质文明的进步而成种群成类别消失的动植物复苏而伤痛不已的时候,人们或许从高天的长风里听到遥远的2000多年前中国先贤发出的智慧的呼声。他们早就指出了后世的悲剧,他们早就在神采飞扬地向人们宣示: 自然界与人类生存在一个共有的大家庭里。

当然,老庄的学说不能与今日的“环保学说”作等量观,但“道法自然”即“道法道”的思想是超越性智慧的学说,是无可否认的。

老庄的学说,一方面表现了中华先贤对美好社会的理想,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中国先人们在人与自然之关系的研究上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当然,从理论的层面来看,中国先贤的宇宙观还有不缜密的地方。但从古代哲学史的角度看,中国先贤的思想所达到的高度和对后世各个领域的影响,是无可估量的。至今,各国的学者还在激情满怀地研究中国文化对世界的认识和天才的概括与猜测。

老子生活的时代正是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生活的时代(约公元前565~约公元前486年)。释迦牟尼也认为现实世界的一切并不是超自然力量的造物,而主张“缘起性空”。难怪佛教东渐走进中国之后,获得空前的认同,使中国成了佛教的中心。稍后诞生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公元前399年)主张神学,但他的道德观也给后世以深刻影响。

那时候真是哲学家最活跃的时代。

在对宇宙的认识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辩证思维是另一个重要的思想支柱。周朝先贤早就创制了《周易》,认为对立的两极构成统一的宇宙,世间万象可以引起质的变化,“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的这些名言,将在汉语的宝库中,在现实生活中永存。

当然,当时对条件在发展与转化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也缺乏对于转化过程矛盾斗争的重要性的认识,只是一种朴素的原始的辩证法。老子的后学庄子,一面继承了这种辩证思想,“安危相易,祸福相生”,一面又将这种思想推向极端,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暂时的存在,栽倒在相对主义和宿命论的坑里。他著名的《齐物论》的漂亮文章,就表现了这一点。

不过,关于对立两极组成统一世界的天才的宇宙观和方法论,至今仍是许多科学家研究课题时的指导思想。中国古代的认识体现在当今许多最尖端最先进的科技思想之中,这思想的光芒穿透了几千年的云雾。近代以来,老子在中国虽遭到如孔子一样的命运,也被泼上许多污水,但是时代的风正吹走乌云,廓清迷雾,老子、孔子、孟子、庄子和一切智慧的先辈正以本来的面目重现云端。认真地探讨和发掘老庄的思想智慧和超越精神,这是时代的使命。

二 关于理想社会的学说

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诸子百家学说)

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各有所成,每一派都对理想的社会提出自己的主张。

老子说,理想的社会应当是“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他主张“无为而治”,说“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正是有所作为。

庄子一面重复老子的思想,另一面比老子走得更远,主张“顺其自然”。

墨子认为理想的社会应当实行“兼爱”与“非攻”。“兼爱”就是主张无差别的爱,很有点“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的意思;如果不相爱,就要打仗,就有侵略。所以,要“非攻”。不打仗,就必须相爱,“兼相爱,交相利”。博爱主义早在中国2000多年前就有了旗手——墨子。

韩非子主张法、术、势结合造一个理想社会。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学说的最早提倡者。帝王要会用权术,臣下要遵法度。术与法的后台是“势”,即政权。有了政权,会用权术,要被治者遵法。他的“法治”是治民而非君民一齐治。所以,他理想的社会,百姓都得战战兢兢,畏威而归利,听从君王的统治。

孔子学说——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派

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理想社会的学说,主流派是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

1、 “礼”与“仁”

孔子(公元前551~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其先祖原为宋国的贵族,后避祸于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他3岁时丧父,17岁时丧母,年轻时日子很不好过。虽然他当过司寇(很像公安部长或警察局长)这样的高官,但他也看管过仓廪,管理过牛羊,还当过乐队演奏员,或许是乐队指挥,因而他深谙和谐声音之妙,能把“乐”当做“六艺”之一,又把能吟能唱的“诗”摆在六艺之首。可见这位哲学家、政治家、教育家还是个文艺家。

孔子教学弟子图

孔子认为人类最美好、最理想的社会,便是“大同世界”,即由无数个个性以合理的秩序组成的统一和谐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人都能施展自己的才能,老有所终,少有所养,其乐融融。应当说,这个理想的社会,也是今人所追求的。人类对美好社会的向往也不过如此。2000多年前一个中国哲学家对人类崇高理想的描述涵盖了今天人们的追求,使我们不能不仰视这位先贤。

孔子学说中的核心是“礼”与“仁”。

“礼”是一种政治秩序,是行为规范,是“大同世界”秩序的具体化。孔子研究过夏、商、周三代的礼仪典章而又对其有所损益。所以,孔子说的周礼,已不复是西周的原版礼仪,而是经过孔子修订的东西。孔子提倡礼,可以看成是提倡随时代变化而不断增减损益的礼仪典章,或必需的社会秩序的表现形式。

“仁”是种最高的道德规范,也可以看做是“礼”的灵魂,是人际关系应有的标准,即互相亲爱。“仁”是孔子思想的最高范畴,是规定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伦理观、人格、心理结构和思想境界的核心范畴。

2、大同世界

怎样实现“大同世界”的理想社会呢?

孔子认为必须建立一种正常的秩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君臣父子各按其身份遵从自己的道德原则和礼仪,而克制自己不合于自己身份的欲望、言行,这就是“克己复礼”。而“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只要做到克己复礼,遵从各自的行为规范,那么仁政也就到来。“仁者,爱人”,一个互相亲爱的仁政社会就会因为克制私欲遵从秩序而实现。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当然是为统治阶级而设想,要臣子遵从君与父的。不过,也可以看做倘君不君,则臣不臣,给铲除暴君推翻苛政的行为留下了反叛的理论武器。所以,后来儒学的继承者孟子就从这里出发,在主张“仁政”与“礼”的同时,提出了“民贵君轻”的“民本主义”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不但把君放在人民、江山之后的第三位,而且还主张“暴君可诛”。可见儒学理想的社会,是不包括苛政和暴君的,而是主张和谐有序、仁爱守礼的。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那些在尊重个性基础上创造和谐整体的人,是正人君子,真正的人;而那些只为了同一而忽略个性、抹煞个性的人是不可与之为伍的小人,不正派的人。这是多么旗帜鲜明的爱憎,多么美好的理想!

孔子关于“大同世界”的理想当时不可能实现。孔子30岁开始当教师,相传他有弟子三千,得意门生72人。他曾带学生周游列国推行他的主张,却得不到回应。晚年回归故里,编纂书文,把中国古代文化整理集中,对中华文明有莫大的功绩。

鲁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孔子73岁。这一年春天他病倒了。他的学生子贡来看他。孔子拄着拐杖站在门口,望着初升的太阳,轻轻责问子贡为什么这么晚才来。他低低地喟叹着,吟唱道:“泰山啊,你是要倒了吗?梁柱啊,你是要摧折了吗?哲人啊,你就要像草木一样枯了、烂了、委顿了吗?”他吟哦着,清泪从眼里流出,从此卧床不起。七天后,他真的如草木一样枯死了,遗体葬在鲁国都城之北,永远地枕着故国的乡土安息了。

孔子是中国古代第一位最具世界影响的思想家。不论毁誉减否,他的名字与思想都会长留人间。只要这世上还有人类,就会记起他的名言和他对人类社会美好的理想。

三 传统的伦理和道德价值观

自然界的和谐是遵从一定的秩序运行而达到的。春夏秋冬,顺应天时,农业才可获得理想的收获。违背了合理的秩序,便农事无收,人际紊乱。因此,在理想的国度必应有理想的社会秩序。一定的等级、制度、法律、人际关系、道德准则是理想社会所必需的。基于这种认识,中国文化中产生了独有的伦理观念。

伦理

所谓伦理,就是人际关系的准则和价值尺度、道德规范。

中国的先贤认为,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元素,而家庭是建筑在血缘关系之上的。因此父子关系是人际关系中最核心的部分(这里突出地反映出父系社会的特点)。由此扩大,产生了夫妇、君臣、长幼、友朋之间的关系。父子、夫妇、君臣、长幼、友朋,称为五伦。大体上包括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中国先人对社会关系这“五伦”的概括,产生于2000多年前,不能不说是天才的论述,智慧的总结。直到今天,人类社会的各种关系也大抵未能超越这五伦。

西方文化中少有五伦的观念,人总是以个体的形态同家庭、社群、社会相处。它的长处在于尊重每个人的个体的自由与权利,不足之处也是明显的,即家庭的凝聚力不足,于是松散的家庭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成为社会学家的头等研究课题。

对于五伦关系的规范,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而有所发展、变化、补充,但几千年来,大体上都遵循着“和”的原则,“仁”的标准。也就是说,五伦关系以和谐、融合为上,彼此相爱相亲。

人们同时具有多重身份,为父者同时是人之子,长者对更长者又是幼者。因此,人们同时要具有多种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不断地适时地转换角色,在不同场合因身份不同而表现不同的言行。在这种多元、多层次、多侧面的、复杂的社会中,把一个繁杂的社会关系,概括为简明的五伦,实在是中国文化对家庭消失以前的人类社会结构最精确的描述和分析。

和谐的五伦,构成和谐的社会。所以,伦理观念是中国先人对理想社会最具体的勾画。

伦理的价值标准也是判断道德的简明的尺度。违背伦理标准就是不道德,全社会都可以声讨。中国几千年来之所以有绵延不绝、相对稳定的优秀道德观,伦理观念起着巨大的作用。例如,不孝父母,不敬重老人,对朋友无义无助,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下都是中国人绝对不能认同的恶行,这与伦理观念的薪火相传有着直接的关系。

伦理的价值标准,也是造就杰出人物的道德熔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民族英雄,其伟大的人格正是在伦理观念的陶冶下铸成的。那些光灿耀人的英雄也为中华民族的道德和正确的伦理观树立了千秋不灭的榜样。

仁、义

孔子对民族、社会道德提出了一个核心和最高标准,这就是“仁”,他期望以此来规范民族的价值标准。应当说,他的这一呼唤是颇为深入人心的。

孟子在这个基础上有所发展。他提出以“义”作为民族道德的核心和最高标准。他的这一主张成为他之后2000余年来中华民族道德遵循的准绳。

孔子的“仁”可以导致对苛政暴君的批判,孟子的“义”却可以逻辑地发展到“暴君可诛”。

孟子(约公元前372~公元前289年)是战国时代伟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后世尊他为“亚圣”(二等圣人或圣人第二名)。名轲,邹人(今山东邹城东南)。

孟子像

儒学认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家灭亡”。

孟子将“四维”发展为“五德”,即“仁、义、礼、智、信”,义为核 心。“义”,就是正义,就是合理的、正确的准则。这些准则固然可以随时代的变革而增损一,但也相对稳定。孟子将“义”视为最高的精神境界,为了“取义”可以“舍生”。“舍生取义”就成为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一个人有这样的追求,他便是个高尚的人;一个民族有这样的追求,这就是个伟大的民族。“舍生取义” 将原则视为比生命还宝贵,这对中华民族追求崇高的个性有重大 的影响。

自从“义”为核心之后,中国人便将各项美德都归在“义”的名下,“仁义”、“道义”、“礼义”、“信义”、“忠义”、“廉义”、“德义”等 等。“重义”成为中华民族道德气节的标准,与“重利”相对立,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从未被异文明所湮灭,与“舍生取义”的精神有莫大关系。

但是,中国的伦理观念也有不足。例如今天有人说,五伦之外还应有第六伦,这就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因为中国人私德较好,而公德稍差。所以应有这第六伦理以规范中国人的公民意识。这或许是对现代社会中公德不彰、世风浮嚣的一种痛心的讽刺。

不过,伦理观念在长期的发展中也有过被改造、被曲解的时候,有悖先贤的初衷。五伦初倡,以“仁”为本,是主张互亲互敬互爱的,可是渐渐演变为只对父对君对师长对丈夫的愚孝愚忠、绝对服从。五伦的价值观变为压迫统治臣民和弱小妇女的残酷天条。到两汉时形成“三纲五常” ,更将原来互为依存的伦理关系,弄成一方压倒一方的关系,将一个充满温馨的理想的五伦扭曲成冷冰冰的教条的铁牢,而且还借“圣人”之名,招摇着孔孟之道的旗帜偷梁换柱,将“圣”与“亚圣”——孔孟所幻想的温情脉脉的仁的社会换成一个处处戒律的活地狱。因此,将这被改造得一无是处的伦理说成“吃人的礼教”、阻碍社会进步的巨石是完全正确的。“五四”运动的功绩正在于打倒这吃人的礼教。不过“打倒孔家店”却有些冤枉了孔子和孟子,今天应当对孔孟的伦理观念认真研究,损益扬弃,为时代与国情所用,使正确科学的伦理观薪火相传。

孔子的儒学不是依靠逻辑的推导得出某种思想的原理,而是用充满温情的劝诫让人感悟人生和社会的哲学,人生美好的境界便是“中庸”。在论说时,又常常以山水万象加以比喻。不仅他如此,连严肃的老子,活泼的庄子,激情似火的孟子都如此。中国古典哲学家以情动人,更具有诗人的气质,不是以抽象的理性示人,这怕是东西方古典哲学的区别。充满感情的儒学,让中国人接受并且传承永久,是值得外界加以探讨的。

1993年《世界宗教伦理议会宣言》提出,将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列为人类伦理道德的金律。看来孔子关于“仁”的哲学正在被世界重新发现和再认识。

明·仇英《子路问津图》,取材《论语》故事,表现子路问济渡之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