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战略研究基础的多重发现
我说多重发现提供了一种战略研究的基础,仅仅是指它们所提供的资料可以用来进行更有效的研究,从而澄清科学发展的社会文化过程的作用。 [7] 我们至少可以举出八个相关的方面,它们的情况都是如此。
第一,当前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心理学的研究重点是“创造性”问题,这种研究主要集中在(a)科学界中具有创造性的天才人物所表现出的与众不同的心理素质;(b)科学思维以这种或那种形式适应彭加勒以及后来格雷厄姆·华莱斯(Graham Wallas)所说的四个阶段(准备、酝酿、阐明和证实)的心理学过程;(c)具有创造性的科学家的社会地位;而有关多重发现的系统研究则是对这种研究的一种补充。 [8] 当然,现在对科学家个人的心理和社会特征的这一系列研究都有了适当的位置。但是我们也知道,这只是一种类型的研究,而且并不一定是唯一适当的研究。的确,最近许多关于“科学中的创造性”的研究,会使人回想起早期关于“领导能力”的研究,对于这种研究所暗示的所有领导者来说,该研究得出的关于人类事物中“领导者”的性格特点和品质等方面的明确发现,实在少得可怜。
第二,当前研究的一个侧重点是科学家在工作中所涉及的人际关系,也就是说,当前研究所注重的是科学家的“背景”, [9] 有关多重发现的研究,是对这方面研究的一种补充,这一点很快就会变得很明显。传统的小群体的研究使这种强调得到了加强,完全可以理解,人们把这种研究已确立的理论和研究工具应用到了对研究群体——科学家群体的研究之中。
第三,对于这种模式,即使新的关于科学家行为的研究适应另一种已确立的社会科学研究传统(亦即对研究机构的正式组织的研究,以及对于这种组织对富有创造性的科学家的工作之影响的研究),多重发现的研究能够提供一些补充。
对科学家的行为和创造性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他们的性格特点和他们的创造性研究的心理过程,当地的人际关系对他们的影响以及他们的工作场所的正式组织对他们的影响,我不打算对这三类研究的用途提出什么疑问。然而,承认它们有这些用途并不需要隐瞒这样一个事实:它们或者涉及科学家个人内心的或社会的特质和作用,或者涉及科学家们发现他们自己目前身处其中的社会环境。我们也知道这个明确的事实:科学家生活和工作的社会文化环境,比由他们的地方背景构成的那些环境大多了。对于他们当中最富有创造性的人来说,似乎尤其如此。杰出的科学家打算做“世界主义者”,他们倾向于扩大国家的和跨国家的环境,这一点与“地方主义者”不同,地方主义者所面向的主要是他们当前的合作群体。 [10]
例如,K.E.克拉克对美国心理学家的研究发现,尤其是那些具有创造性的心理学家,他们比一个受控群体更倾向于描述说,他们的重要的参照群体和参照个体(“他们关心其研究观点的那些”人),是由美国和别的国家的其他杰出的心理学家构成的,而不是由他们当地的同事构成的。 [11]
科学史证明,这是过去三个世纪里每一门科学中的杰出研究者的典型情况。不应当忽视这种现象的理论意义。与不在当地环境中的科学家的社会互动,在科学研究中大概有着很重要的影响,把对性格分析或小群体研究的重点放在这方面是很有助益的,而听任人们把重点从这里移开则是愚不可及的。这样做也许会把一些方便的、现有的研究工具强行应用于某个问题,而对这个问题来说,它们可能并不是最适宜的,甚至可以肯定,它们不是完全合适的。根据经验,对有些科学家来说,远距离的互动模式似乎非常重要,而处理更大范围内相互作用的科学家以及相距遥远的参照群体和参照个体的数据、工具和理论,似乎特别适用于对这些科学家的行为的研究。这只是关于“有效范围”的普遍假说的一个特殊个案。 [12] 有着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他们有效的社会环境的半径也有差异:有些是地方主义者,他们主要面向的是他们当地的环境,另外一些人是世界主义者,他们主要面向的是更大的社会,并且会对这个社会作出反应。毫无疑问,对多重发现和科学发现中的优先权问题的系统研究,把科学家与身处异地他乡的其他人联系在了一起,因而,也就为研究科学家与对他们工作的这些影响之间的扩展了的社会关系提供了基础。
把这一点放在一个稍微有点不同的环境中来讨论是很有益处的。科学史家和其他学者长期以来都在使用“科学家共同体”这个短语。在很大程度上,这个短语仍停留在比喻的意义上,而没有变成一个常用的概念。它没有必要保留书面语的特征:适当、文雅,未被现实中的习惯玷污。因为我们发现,从地理上讲,科学家共同体是一个分散的而不是集中的集体。因此,把注意力集中在科学家所属的较小的地方群体上,就不可能对这种共同体的结构有恰当的理解。多重发现是由彼此独立工作的科学家完成的,这个真正的事实证明了这个更进一步的关键事实,即尽管在空间上相距遥远,他们都在对触及他们所有人的社会作用和观念作用作出反应。简而言之,科学中鲁滨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像老式的经济学中的鲁滨逊·克鲁索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虚构。他是一种思想图式创造出来的幻觉,这种图式要求我们只从内部来观察思想过程,并且完全以这种方式从那种思想更广阔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进行抽象。有时候,科学家们可能会假设,他们实际上是在独自工作,这并不意味着这样一个明显的事实:唯有个体的男人和女人而非“群体”在思考、在提出富有想象力的思想,而是意味着,他们在这样工作时不关心价值结构、社会关系以及由社会和知识领域所导致的焦点问题。但是,正如多重发现证明的那样,科学工作者的这种想象是一种错置具体情况的谬误,就像这种生意人的想象一样:“他把自己的成就归功于他本人独立的努力,对社会秩序却丝毫没有意识,而没有这种秩序持续的支持时时警惕的保护,他就会像一只在沙漠中咩咩叫的小羚羊。” [13] 对于科学家来说,即使他们之中的“孤独的狼群”中的最孤独者,彼此也都是“群体中的一员”。对多重发现的研究说明了,在过去使科学家们联系在一起的,是不断累积的知识的储备,而现在,使他们联系在一起的,则是他们在工作中与其他人的相互作用,以及社会和知识领域所强调的利益引起他们对特定问题和观念的注意,在未来,使科学家们联系在一起的,将是他们作为传播者的社会角色中所固有的义务:他们既要传播增长了的知识,也要把(非常具体化的)他们某个方面的无知留给后人。无论在时间还是在空间上,科学家共同体都在延续和扩充。
多重发现研究的这三个方面为战略研究提供了基础,它们是同一个具有指导意义的观念的不同侧面:它们使人们相信,科学家的行为不仅是科学家的个人特性和所在地周围环境的产物,而且也是他们所处的更广大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的产物,从而使目前所强调的对科学家行为的研究得到了补充。除了这些以外,有关多重发现的研究还有其他一些用途。
第四种用途是,帮助我们确认不同学科的科学家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就多重发现的比率和重新发现的类型而言,社会科学和心理科学与物理科学和生命科学是大体相同的,正如这些比率和类型中的差异提醒我们注意到了它们之间的差异一样,那些相似性也使我们注意到了它们之间的相似。简而言之,对多重发现的研究,可以为传统的科学统一观念提供补充,这种观念通常是根据方法的逻辑阐述的。这种研究使我们立足于每一个主要的科学分支中科学家的实际行为,重新考察这种统一,从而确定它们与它们各自的社会文化环境的不同关系。当然,这种类型的行为探索并不能取代对科学哲学和科学方法的逻辑基础的研究。但它会为它们提供补充,它会注意各门科学中科学家们的实际行为,即他们从事的工作,而不会把我们局限在科学方法教科书所告诉我们的他们应当做的事情上。
这就使我们看到了多重发现研究的第五种用途。我们业已注意到,很典型的是,科学家们都把经历多重发现作为他们职业的一种意外。这种场合会给人造成很大的压力。的确,当得知自己对科学的最出色的贡献(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获得的结果),“只不过”(像这个生动的短语所表明的那样)是以前有人作出的发现的重新发现,或者“仅仅”是与别人几乎在同一时期作出的同样的发现,这时,没有几个有科学家会安之若素。如果实事求是,那么,没有哪个系统地考察优先权争论的人能够接受对科学家这样的判断:由于他的社会角色和他在社会上已经定了形的个性,他不会因他的思想和他所发现的一度不为人知的事实,而卷入感情纠葛之中。考察处于压力下的人的行为,对于更好地理解他们在其他情境中的各种行为方式是很有价值的,对此我们没有必要在这里再作重述。 [14] 科学家在发现中被别人抢先时会受到压力,通过考察他们在这种情况下的行为,我们就会得出一些线索,以了解科学的社会机制以什么方式构成了科学工作者的动机、社会关系以及对他们的影响。我试图在其他论述中说明,例如,科学的价值观和奖励系统,以及它们对独创性的强调(这种强调有时会导致一种病态),对于解释科学家的某些越轨行为会有什么帮助,这些行为包括:在研究的早期阶段实行保密,以免被别人占先;因优先权而发生的剧烈的冲突;络绎不绝地出版不成熟的作品,以便为日后声称其成果是首先发表的提供依据,如此等等。我认为,这些是对整合不当的科学体制的正常反应,基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更容易地理解这个事实了:对美国“受命运支配的科学工作者”的一个抽样调查报告指出,除了他们所谓的“个人的好奇心”之外,“竞争”就是最常见的对他们工作的激励了。 [15]
对于多重发现研究的第六种用途,我想在论述上多花点时间,因为它不仅对科学发现的社会学理论有重要意义,而且对资助科研工作有决定权的社会政策也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支持科学研究的公共基金和私人基金的大量增加,人们也对如何避免所谓的这些基金分配中的“浪费性重复”,表现出了极大的关心。 [16] 近年来,有计划的苏联社会也像无计划的西方社会一度所做的那样,对此表现出了普遍的关注。这导致了改善科学家之间交流的新组织的出现;例如,在美国成立了生物科学信息交流中心(Bio-Science
Information Exchange)。这个交流中心明确的作用之一,就是为个体科学家提供保护,使他不致因“刚要把手稿送出去却发现别人已经做了他所做的工作”而蒙受痛苦。 [17] 在这里,不需要对这种功能加以评论:它就是设计用来改善科学的交流系统,以便防止人们在无意之中去为业已完成的科学研究而竞争。不过,人们也认为,这个交流中心还有这样的功能,即对人们分配研究基金提供指导,从而可能使他们减少(或者,更理想地,根除)通常人们所说的“科学研究计划的浪费性重复”。
关于重复的这种见解往往会把这样一个前提隐瞒起来,对于这个前提,在根据其表面价值把它用来作为政策指南之前,本应按照关于科学中多重发现的研究加以进一步的考察。因为在某些科学家个人或科学家小组看来,为了同样的问题而工作并寻求解决办法,似乎根本算不上是“浪费”。只需考虑一下下面这四个方面的情况,如果看不到或想不到它们,那么肯定会得出这个没有说服力的结论:多重发现必然意味着重复(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重复)的科学研究计划的“浪费”。
其一,的确,科学的多重发现理论会使我们得出结论说,考虑到即使一个卷入了多重发现的科学家没有做出某项发现,另一个科学家也会做出这项发现(而且我们知道,事实上他的确做出了这项发现),那么,这些重复发现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种“不可避免性”,只是在某些条件下才会成立,而这些条件尚未得到充分的认同。在评价多重发现的事实时,我们往往只知道几个科学家实际上确实做出了同样的发现;我们通常不知道还有许多其他科学家也在为同一问题而工作,但却没有取得成功。简而言之,我们实际上并不知道,在某个特定的问题上,需要集中多少科学家、达到什么样的竞争程度才能确保该问题有很大的可能性在某个时期得到解决。如果由于乍看上去似乎合理的政策只拨给相关问题的研究一笔或很少的几笔经费,因而使研究者的人数逐渐减少,那么至少在某个给定的时间内,这项发现绝不是不可避免的。
其二,如果正在处理的问题完全是例行公事,而且只要科学家决定认真研究它们,肯定就会找出某种解决办法,那么,这时重复的科学研究计划就会是真正的浪费。当然,这些都只会在科学中导致一些小的变化。当讨论的问题并非是例行公事,而且一旦问题解决就会对进一步的探讨产生深远的影响,那么,这时的二重、三重或更多倍的重复研究计划,绝非是浪费。
其三,如果目前已制订好的要在创造性科学工作中取得成效的研究计划被证明是弄巧成拙的,那恐怕会使人感到啼笑皆非。在过去,对科学的资助既少又分散,这种看似无效的模式会在许多多重发现中产生实效,其部分原因在于许多科学家都选择了同一个问题开展工作,而他们却往往不知道这一点。在取代某个看似有效的无效政策的过程中,也许会导致对“浪费性重复”的肤浅的认识,根据这种认识,在分配研究基金时将极为严格地限制就同一问题开展工作的科学家的范围,这样会减少出现多重独立解决方案的可能性,但也就减少了在这一时期任何解决方案出现的可能性。多重发现理论为重新考察如何分配资助科学之基金的政策决策提供了一个基础。
其四,浪费性重复的谬误很可能就是这样一种谬误,它长期以来困扰着对科学中的多重发现的解释。这种谬误沿用了一种老式的(严格来说是老式的)重复概念,因为这个概念在哲学家、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圈子里已经使用了两三百年了。它的论证如下:多重发现的出现本身证明,除了一个人以外,所有实际的发现者都属于重复者(亦即多余的人)。因为无论如何,即使所有其他共同发现者没有做出这项发现,这项发现也会有人做出。因此,事实证明他们是多余的。
令人感到棘手的是,那些防止因疏忽大意而从正确的证据中得出这类错误结论的方法论问题,但我不会为此而操心。我只注意这一点,即这种老式的重复概念通常包含着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方面,它意味着比达到某一目的理论上所需的条件更充分、更充裕、更丰富。另一方面,它意味着多余,这种多余完全可以去掉而不会有任何危险。这两种意义并在一起就在暗中导致了一种谬误。这是一种绝对的谬误,它假定,某种情况,无论其所处的环境如何,肯定要么是永远过剩,要么是永远不足。而比较新的、极为不同的重复概念,具有相对的和统计的性质。这种概念承认,效率也会增加出错的可能性;而重复(或效率下降)也会避免出错。它促使我们去思考并且在某些个案中去估计,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功能上最适度的重复的量值应该是多少,这个量值近似地等于这样一个最大的概率:它既能得到某个预期的结果,又不至于大到其最后的增量无法明显地增加这个概率的地步。科学中的多重发现构成了一种特殊的重复,我们可以根据这个新的内容更丰富的概念来考虑这种重复,因为这种概念使我们看到了大概一直存在但却未被注意到的情况。关于相似的独立发现者的人数,存在着一个安全可靠的量值。
一旦我们使用这个概念,我们就会看出,在多重发现中除了一个人以外所有发现都是多余的这个命题,表面上似乎有说服力而实际上是一种谬误。从逻辑的角度看它似乎无懈可击,但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它却是错误的。因为它所假定的东西仍有待证明。它假定,做出发现仅仅是为了使发现能进入科学的公共领域。但是用个案对科学史加以检验则表明,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通常,在某人获得和发表一种新的思想或新的经验发现时,别的人往往注意不到,直到它后来被人了解或被独立地重新发现,并且随后被吸收到科学之中,其他人才会注意它。毕竟,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重新发现:某个发现所提供的信号在构成科学的巨大信息系统的喧闹声中被淹没了,因此必须重新把它发送出去。在科学的社会系统中,多重发现(亦即所谓的重复发现)被别人听到的机会更大一些,因此能及时对它的进一步发展产生影响。从这种观点来看,多重发现是重复的,但不一定就是多余的(或浪费的)。当人们说同样的发现有几个近乎相同的形式是多余的时,所指的仅仅是发现者的心理体验:他的确做出了这项发现。但是这种说明忽视了发现过程的社会学要素,这些要素涉及由此做出这项发现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做出此项发现,它作为科学功能的一部分被吸收的可能性。
因此可以认为,多重发现对科学系统有几种不同的社会功能。它们能提高及时地把发现结合到现有的科学知识中的可能性,以及会因此推进知识的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它们能证实发现的真实性(尽管偶尔有人也单独地犯过一些错误)。它们将有助于我们认识到,有个问题我还没有准确地加以阐述,更不用说把它解决了,这个问题就是:在独立解决已经选定的科学问题过程中如何计算功能上适度的重复的量值,从而使解决问题的概率最大限度地接近于不致使研究计划的重复大到其最后的增量无法明显地增加这个概率的地步。它们能有助于我们把创造了一种新的且内容丰富的思想,或者做出了一项富有成果之观察的个体科学家的心理体验,与这项发现是否能成功地同当时的科学知识主体结合在一起的社会过程区分开来。关于这第六组用途(它们是构成科学多重发现的系统研究之理论说明的一部分),就谈这么多吧。
关于第七种用途,我已经在其他论述中进行过一番考察, [18] 在这里我只想概述一下。对多重发现有条理的研究,能够使我们提出一种关于科学天才在科学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的社会学理论。这种新的理论取消了在科学英雄论与环境论之间进行的假选言推理;科学英雄论把所有的重大进步都归功于天才,而环境论则认为,这些天才并非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可以证明,即使他们没有降生,事态的发展也会像他们降生后一样好。这些在传统上对立的理论并非本来就是对立的;只有在把它们推向极端,以至于在理论上站不住脚时,它们才会变成对立的。按照一种扩展了的社会学构想,那些科学天才其实就是这样一些人,他们的发现在当时无人知晓,但最终会被重新发现。不过,这些重新发现可能不是由某一个科学家而是由一群科学家完成的。根据这种观点,科学天才个人在功能上等价于一大批具有不同天资的其他科学家。许多不可否认的科学天才卷入了多重发现之中,这种多重性在一定程度上为这种观念提供了证据。
就目前的讨论而言,第八也是最后一种用途必然涉及多重发现研究对科学家共同体的所谓的治疗功能。不过,我将把对这种用途的进一步考察延迟到下一章结束,那时我们将论述某个这样的证据,它表明,在我们自己的时代像在过去的时代一样,科学家们也仍然需要大量这种治疗功能。
关于多重发现的系统研究的理论说明,这些论述也许已经足够了。这个课题至少为我们提供了八重保证,使我们可以扩大对科学发展进程的理解,如果这种看法还有点价值,自然就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那么,为什么非常缺乏这种系统的 [19] 研究呢?像科学社会学中的许多其他问题一样,这个问题也是一个自我例证的问题:它需要把科学社会学中的思想应用到科学社会学家自身的认识行为和社会行为之中。
[7] 有关“战略研究基础”的概念,可参见R.K.默顿:《社会学中的问题发现》,见R.K.默顿、L.布鲁姆和小L.S.科特雷尔编:《今日社会学》,第xxvi—xxix页。
[8] 有关对这些问题的泛泛的评论,可参见莫里斯·I.施泰因和雪莉·J.海因茨:《创造性与个人: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文献精选概述》(Creativity and Individual:Summaries of Selected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Glencoe:The Free Press,1960)。
[9] 这里所谓的“背景”,是指介于个人和更大的社会结构之间的个人关系网,有关这个概念,可参见H.H.格斯和C.M.米尔斯:《品性与社会结构》(Character and Social Structure,New York:Harcourt,Brace,1953);关于这种趋势,即有些社会科学家注重讨论与社会环境这一更大的结构相对应的背景,可参见R.K.默顿《社会文化环境与失范》(“Social-cultural Environment and Anomie”),见H.L.威特默和科廷斯基(Kotinsky)编:《少年犯罪研究的新视角》(New Perspectives for Research on Juvenile Delinquency,Washington,D.C.: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5),第25—26、42页。我在该文中指出,当前过分强调与较大的社会结构相对应的背景,“有点像17世纪物理学家中盛行的对超距作用概念的抵制。”背景并不等同于所谓的“非正式群体”,因为它也包含了某些正式的人际关系。它与所谓的“周围环境”部分相同,但并不完全一致:后者指的是所有人的集合,而不仅仅是指在目前这个社会环境中与某个人相互作用的那些人。参见西奥多·卡普洛:《周围环境的定义与衡量》(“The Defi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Ambiances”),原载《社会力量》34(1955),第28—33页。
[10] R.K.默顿:《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第10章“影响的模式:在当地有影响的人物和在世界上有影响的人物”(“Patterns of Influentials”)。有关这些概念在对科学家、院士以及其他专业人员之行为的研究中的应用,可参见A.W.古尔德纳:《世界主义者与当地人:试析潜在的社会角色》,原载《管理科学季刊》2(1957):第281—306页,2(1958),第444—480页;W.G.本尼斯等人的文章,同上刊,2(1958),第481—500页;赫伯特·A.谢泼德:《工业研究中的九个二难推理》(“Nine Dilemmas in Industrial Research”),同上刊,1(1956),第295—309页;阿尔蒙德·菲尔兹:《关于行政角色的研究》(“Eine Untersuchung über administrative Rollen”),原载《科隆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杂志》(Kölner Zeitschrift für Soziologie und Sozialpsychologie)8(1956),第113—123页。有关这些类型与“有效范围”的关系,可参见P.F.拉扎斯菲尔德和小W.蒂兰斯:《学术精神》,第263—265页。
[11] K.E.克拉克:《美国心理学家:对一个发展中的专业的考察》(America’s Psychologists:A Survey of a Growing Profession,Washington,D.C.: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1957),第85—86页。
[12] 拉扎斯菲尔德和小蒂兰斯:《学术精神》(Glencoe:The Free Press,1958),第262—265页。
[13] 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
[14] 可参见,例如,汉斯·萨尔耶:《生活的压力》(The Stress of Life,New York:McGraw-Hill,1956)。
[15] S.S.维谢尔:《1903—1934年“美国科学工作者”中受命运支配的科学家》(Scientists Starred 4 in “American Men of Scienc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47),第531—532页。
[16] 参见,例如,1958年11月16—21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的国际科学信息大会内容丰富的《文献汇编》(Proceedings,Washington,D. C.: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1959)。当然,这个问题并非现在刚被认识到。所谓的科学论文和专著的“通用目录”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甚至在1828年圣西门的信徒就曾抱怨说:“由于没有官方的已确定之发现的目录,孤立的科学工作者们每天都在冒重复别人已经做过的实验的危险。如果他们了解别人的实验,他们也许就不必花很多精力去做那些徒劳无功的事,他们也许就能更容易地找到不断前进的方法。”这还不是全部。在探索科学中的优先权问题的评述中,也有对浪费性重复的抱怨,早期的圣西门主义者说:“我们要补充一句,科学工作者还不十分安全。他们会受到竞争者的工作的困扰。也许别的人也发现了同样的领域,并且可能像俗话说的那样,‘领先了一步’。科学工作者不得不掩饰他自己,不得不草率动手,孤立地从事研究,而他所做的工作本应经过深思熟虑,并且需要从与别人的协作中得到帮助。”[《圣西门学说评注——第一年:1828—1829》(The Doctrine of Saint-Simon:An Exposition,First year,1828—1829),乔治·G.伊格尔斯译(Boston:Beacon Press,1958),第9页]
[17] 《谁?什么?在哪里?(社论)》(“Who? What? Where?:An Editorial”),原载《科学》128(1958年8月8日):第277页。
[18] 也可参见本文的一个节略本:《天才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The Role of Genius in Scientific Advance”),原载《新科学家》(New Scientist)259期(1961年11月2日),第306—308页。
[19] 为了避免误解,应当重申一下,我所指的仅仅是对多重发现和经常出现的优先权之争的系统的研究。这些事件本身的普遍存在,已经要求科学史家和科学家传记作者记录下大量有关这个课题的证据。但是,长期以来,关于多重发现和优先权之争的根源的系统研究、关于它们的结构和它们对科学发展的影响的系统研究,大体上仍停留在未开发的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