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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学
1.7.4.2 二、 自我例证的多重发现假说

二、 自我例证的多重发现假说

同样的科学发现会以多重独立的方式出现(为方便起见,我将在这里把它描绘成多重发现)这一重要的事实,是科学发展的社会学理论的基础。自1922年以来,美国社会学家们就恰当地把这个理论与威廉·F.奥格本和多罗西·S.托马斯联系在了一起,因为这二者为用社会学思想证实这个理论做了大量的工作。 [21] 在汇集了大约150个独立发现和发明的个案的基础上,他们得出结论说,作为在文化继承中积累起来的一定的知识,并且作为引导研究者关注特定问题的社会发展,创新实质上已经变得不可避免了。

这个假说得到了它自己的历史相当充分的证明。(我们将会看到,它差不多就像是一部莎士比亚的剧中剧。)因为多重发现和发明具有社会学意义这种思想,在数个世纪的时间里不时地被重新发现。今天我将追溯19世纪的一些个案。我先从1828年开始,在这一年,麦考莱在其论述德莱顿的论文中注意到,牛顿和莱布尼茨独立发现微积分,也属于这个更大类的事例(即各自独立工作的科学家做出了同样的发现或发明)之一。例如,麦考莱告诉我们:

租赁学说现已被政治经济学家普遍接受,它几乎是由两位没有联系的作者同时提出的。以前的一些思索者在这个问题上总是因疏忽而出错;但是它不可能再让最心不在焉的探索者把它错过了。

然后,他用典型的麦考莱式的单调的口吻和无可置疑的麦考莱的天赋总结说:

我们对人类知识储备每次的巨大增加深怀敬意,并且倾向于认为,情况是类似的:没有哥白尼,我们也会有太阳中心说,没有哥伦布,美洲也会被发现,没有洛克,我们也会有关于人类思想起源的正确理论。 [22]

人们已经注意到了多重发现及其对科学理论发展的内在意义,这些发现常常是独立作出的,而且有些已经发表了;这种情况有许多,但现在还不是详细考察它们的时候。从事实际工作的科学家、史学家和科学社会学家、传记作家、发明家、律师、工程师、人类学家、马克思主义者和反马克思主义者、孔德主义者和反孔德主义者,尽管认识的程度有所不同,但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呼吁人们既要注意多重发现这个事实,也要注意它的某些内在意义。也许,列举一部分,就能揭示出许多这样的事例,在这些事例中,人们独立地提出了这个事实并提出了与之相关的科学和技术中独立发现的假说:

1828年——我已经说过,麦考莱引人瞩目地在他论述德莱顿的论文中谈到过这个问题;

1835年——奥古斯特·孔德,在他的《实证哲学教程》(Positive Philosophy)中论述了这个问题;

1846、1847和1848年——数学家和逻辑学家奥古斯塔斯·德·摩尔根;

1855年——大卫·布儒斯特爵士,他是一位物理学家、《爱丁堡百科全书》(Edinburgh Encyclopedia)的编者,他还是牛顿传记的作者,他很赏识牛顿,尽管并不总是具有鉴别力,他本人也和马吕(Malus)以及菲涅耳一起,卷入了一些多重发现问题之中;

1862—1864年——在此期间,发表了一组涉及多重发现的见解,这些见解源于当时英国流行的关于专利体系之争,《伦敦时报》(London Times)一再发表有关这个问题的社论,对这个通常众所周知的事实评论说:“力学发现的进步就是这样持续记录着的,即许多人同时想到用同样的方法克服某个特定的困难”(1865年9月13日);

1864年——萨缪尔·斯迈尔斯,他是一位非常受欢迎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传记作家和自助的倡导者,曾多次谈及有关多重发现的事实;

1869年——弗朗索瓦·阿拉戈,他是一位天文学家、物理学家、传记作家和科学院的常务秘书,曾有过多次多重发现的经历;

1869年——弗朗西斯·高尔顿,他在其所著的《遗传天赋》(Hereditary Genius)中认为,正如几年前一些著名的相关个案所证明的那样,“众所周知,不同的人经常在同时做出相同的发现,”他在1874年的《英国科学家》(English Men of Science)中又回过头来再次讨论了这个问题;

1885年——当时不太出名的美国人类学家巴布科克和皮尔斯讨论过这个问题;

1894年——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他致海因茨·施塔尔根堡(Heinz Stargenburg)的信 [23] 中谈到他的合作者的思想时写道:“如果说马克思发现了唯物史观,那么剃叶里、米涅、基佐以及1850年以前英国所有的历史学家就证明,已经有人力求做到这一点,而摩尔根对同一观点的发现表明,做到这点的时机已经成熟了,这一观点将被发现。”

1904年——法国社会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弗朗索瓦·蒙特莱在其发表在《科学评论》(Revue scientifique)上的基础性论文《论发现的同时性》(“La simultanéité des decouvertes”)中,列举了大约50个例子;

1905年——英国法学家和政治学家艾伯特·维恩·戴西的权威性的《关于法律与舆论的关系的演讲》(Lectures on the Relations between Law and Public Opinion);

1906—1913年——物理化学家和现代科学史的奠基人之一皮埃尔·迪昂考察了他每一项重要工作中的多重发现的事实及其意义;

1906年——德国著名的生理学家埃米尔·杜布瓦雷蒙;

1913年——成为美国科学史家的老前辈的乔治·萨顿;

1917年——美国人类学家的老前辈A. L.克罗伯;

1921年——爱因斯坦;随后,当我们接近在美国众所周知的系统阐述时,

1922年——不同国家的学者阐述了有关多重发现的事实和与之相关的假说,如法国的科学史家阿贝尔·雷伊,俄国马克思主义主要的代表人物尼古拉·布哈林,英国权威的政治学家和随笔作家莫利子爵,当然,还有美国的奥格本和托马斯。

因时间有限,我只能把这张不完全的一览表限制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但是,这种自行确定的标准肯定至少还会再一次被打破。因为这次我们几乎不可能排除美国哲学学会和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的主要创建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从富兰克林关于这个问题的几种看法中,我选择了其中的一种,这种看法带有他本人的明显特征。在写给德·拉·罗奇(de la Roche)教士的信中,他评论说:

在阅读M.爱尔维修的著作时我常常注意到,尽管我们彼此的出生和成长相隔有两个世纪之遥,我们却常常会有相同的思想;一想到这一点我就很高兴:我们所爱的是相同的研究,而且就我们所知,我们所爱的朋友和女人也是相同的。 [24]

在这里以及其他论述中,富兰克林把多重发现的出现看做是很自然的事。

这份缩短了的多重发现一览表中的其他大部分人,也持有这样的多重发现理论。至少,他们表述这种思想的方式暗示着,他们中的许多甚至大部分人都是独立地得出这种思想的,他们都已经发现这是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有些读者是在出版物(无论是书评还是文章)中偶然读到有关这种思想的评论的,而每一个成功的关于这种思想的阐述都会引起这些读者的兴趣,这也暗示着这种思想所具有的独立性。事实上,这种理论在学者和科学家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传播。19世纪中叶,对某些人来说,这种理论已经是一种很平常的而且常常使人感到痛心的事实;对其他人来说,它代表了一种全新的构想:通过不均衡的知识积累、通过许多科学家受主观或社会影响在大约同一时期对特定问题的关注,科学的发展得以实现。

这种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流传了”大约三个世纪。有些批判者攻击它是完全荒谬的或者至少从观念上讲是可疑的,这无意之中也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说明这种思想是被独立地重新发现的。到了今天,有些作者可以把这种假说描述为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的,因而会使我们假定,它一定是错误的。然而,当麦考莱第一次提出他关于这个问题的思想时,马克思不过是一个早熟的十岁男孩儿,而当孔德表明同样的思想时,马克思还是一个十八岁左右爱激动的青年(当然,孔德命中注定也将成为马克思发泄愤怒的对象),看起来,那些把多重发现理论描述为纯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人,也许对所有这一切一无所知。那些维多利亚时代早期为《伦敦时报》撰写社论的作者们,在对他们所发表的这个假说的这种描述面前,又会说些什么呢?很遗憾,人们对此只能猜测。简而言之,尽管有关多重发现的理论在多种不同的场合发表过了,但它仍然时不时地被许多观察者独立地作为一种新思想而提出来。

尽管如此,科学中的多重发现这个事实,仍然被一些人(包括一些上层人物)看做是非常奇怪的甚至几乎是难以解释的东西。伟大的病原学家和医学史家威廉·亨利·韦尔奇对这个问题就曾提出过这样的看法:

人们等待已久的发现或发明被不止一个研究者独立地而且几乎是同时地用不同方法完成,这样的情况太奇怪了,它们并不总是那种发现史所熟悉的可解释的现象。 [25]

其他学者则心照不宣地假定,多重发现的模式既是古怪的,也是与他们自己的研究领域不同的,例如,考虑一下著名的几何史家朱利安·洛厄尔·库利奇的见解:

数学史中有这样一个奇怪的事实:最重要的发现是由许多不同的天才同时完成的。 [26]

据记载,近年来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描述说,对“价值观和文化内化为个性的一部分”的三重或者四重发现,是“一种非常奇异的现象,因为所有这些人都是彼此独立的,而他们的发现是……十分重要的”。 [27]

当然,这些见解有的仅仅是随便的评论,不能单从字面上来理解。不过我现在想提出这样一个假说,即科学中的多重发现模式,既不是古怪的、奇怪的,也不是奇异的,大体上讲它是一种占主导地位的模式,而不是一种次要的模式。而单一发现,亦即科学史中仅做出过一次的发现,才是附属现象,需要特别解释。说得更严厉一些,这种假说认为,所有科学发现,包括那些表面上像是单一发现的发现在内,大体上都是多重发现。

[21] W.F.奥格本和D.S.托马斯:《发明创造是必然的吗?》,原载《政治学季刊》37(1922年3月),第83—98页;W.F.奥格本:《社会变迁》,第90—122页。

[22] 特里威廉夫人编:《麦考莱勋爵杂文集》(Miscellaneous Works of Lord Macaulay,New York:Harper,1880)第1卷,第110—111页。

[23] 原文如此。实际上,这封信是写给当时布勒斯劳(弗罗茨拉夫)的德国大学生W.博尔吉乌斯(Borgius)的。海因茨·施塔尔根堡是《社会主义大学生》的撰稿人,恩格斯的这封信就是由他第一次发表在该杂志1895年第20期上的,但发表时未注明收信人,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一版将施塔尔根堡误作收信人,从而导致了后人以讹传讹。引文见《恩格斯致符·博尔吉乌斯(1894年1月25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7页。——译者

[24] 艾伯特·亨利·史密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著作》(The Writings of Benjamin Franklin,New York:Macmillan,1905—1907),第7卷,第434—435页。

[25] 威廉·亨利·韦尔奇:《论文与演讲》(Papers and Addresses,Baltimore:Johns Hopkins Press,1920)第3卷,第229页。

[26] 朱利安·洛厄尔·库利奇:《几何学方法史》(A History of Geometrical Methods,Oxford:Clarendon Press,1940),第122页。

[27] 塔尔科特·帕森斯,原载《国家社会学家社会学杂志》(Alpha Kappa Deltan:A Sociological Journal)(1959年冬季号),第3—12页,见第9—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