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对优先权的矛盾心理
这种矛盾心理的组成部分是相当清楚的,毕竟,声称享有优先权,并以这种方法坚持自己有独创性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而不理会独创性从而放弃优先权也并非就能证实独创性的价值。 [43] 这种冲突的结果是,科学家对自己要求那些科学制度的价值观促使他们要求的东西,会逐渐产生鄙视。
达尔文极为正直并因此而著称于世,正因为如此,他非常明显地表现出了这种令人烦恼的矛盾心理,他的这种心理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以至可以把他的情况看作是其他许多人的情况的一个范例(其他人的情况的记载既不那么具体,也不那么公正)。达尔文在他的《自传》中写道,甚至在1831年乘坐贝格尔号开始他的历史性的旅行之前,他就“有一种雄心壮志,很想在科学家中间取得相当的地位:我这种雄心壮志,究竟比我的大多数研究科学的朋友,是大些还是小些呢?我无法做出断定”。 [44] 在这次航行过了四分之一世纪之后,他仍然在与他的雄心壮志较量,他在一封信中感叹道:“要是我能比现在对无论当前还是死后的华而不实的虚名看得更轻一些就好了,但是我想,无论如何我也做不到这一点。” [45]
来自华莱士的消息使达尔文的精神受到了创伤,在此之前两年,达尔文给赖尔写了一封现已非常著名的信,报告他完成了进化论,并解释说,他还没有完全准备好按照赖尔建议的那样,为了不被别人抢先而发表他的观点,他用这段话再一次表达了他的难以控制的矛盾心理:“尽管如果有人在我之前发表了我的学说,我肯定会感到很烦恼,但我非常厌恶为了优先权而写作的想法。” [46]
随后,在1858年6月,打击降临了。全世界现在都知道,赖尔警告过可能会发生的事,而达尔文不愿相信可能会发生的事,确确实实地发生了,下面是达尔文就这一决定性事件给赖尔所写的信中的一段话:
[华莱士]今天给我寄来了随信附上的这篇东西,他要我转交给你,在我看来它非常值得一读,你说我会被别人抢先,这句话彻底应验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令人惊讶的巧合;即使华莱士手上有我1842年所写手稿的草稿,他也不会写出比这更好的简短的摘要!甚至他用的术语也可以作为我的章节的标题……所以,我的全部独创性,无论它可能有多么了不起,都将化为乌有。 [47]
谦恭和不图私利驱使达尔文放弃提出享有优先权的要求,而对独创性和得到承认的希望则使他相信还不一定会失去一切。一开始,他以一种典型的宽宏大量和并非故作镇静的态度,做出了一个悲观的决定,即完全回避。一周以后,他再次写信给赖尔说,也许,他可以发表他的经过多年积累而写成的文章的简短摘要,大约“十几页左右”。他在他的这封痛苦的信中说:“我不能说服我自己:我这样做是高尚的。”在这种复杂的感情的折磨下,他这样结束了他的这封信:“我亲爱的好朋友,请原谅我吧,这是一封受到了浅薄的情感影响的浅薄的信。”为了最终使他自己摆脱这种情感,他在信的末尾附了一句:“我再也不会为这个问题麻烦你或胡克(Hooker)了。” [48]
第二天他又给赖尔写了一封信,这次他背弃了他在前一封信中的附言。他又一次表达了自己的矛盾心理:“我恐怕要失去多年以来的优先权了,这对我来说似乎是难以忍受的,但我丝毫也无法肯定,这样就改变了这件事的公正性。第一印象一般来说总是正确的,最初我曾以为,现在发表我的东西对我来说是不体面的。” [53]
祸不单行,达尔文当时正在为他幼女的去世而伤心。他设法回复了他的朋友胡克的要求,把华莱士的手稿以及他本人在1844年写出的草稿寄给了他,达尔文写道:“根据你自己的手稿你唯一能够弄明白的,就是你的确在读它……不要浪费太多的时间。毕竟对我来说,计较优先权是件很可悲的事。” [50]
科学共同体的其他成员却做了烦恼缠身的达尔文自己不愿做的事。赖尔和胡克手里掌握了一些原稿,他们安排了一次林耐学会(Linnean Society)的重要会议,在会上两篇文章都被宣读了。他们共同写了一封信作为出版“C.达尔文先生和A.华莱士先生”的共同论文的前言,他们写道:“在采取我们现在的这种做法的过程中……我们向他[达尔文]解释说,我们并非仅仅考虑到他本人和他的朋友对享有优先权的相应要求,而是广泛地考虑了科学的利益。” [51] 尽管没有宣布谁享有优先权,但是应当注意,科学的知识并不因得到了应该给予的荣誉而变得更加丰富些或更加贫乏;由于一而再、再而三不能公正地分配荣誉而受到伤害的,正是科学的社会制度和科学家个人。
这绝非仅仅是个历史事件,而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它非常清楚地展示出因对优先权和谦逊的双重关注所引起的矛盾心理,因而不需要作进一步的考察了。如果对独创性进行制度化的强调是这里唯一要考虑的问题,那么,在这个事件中,对优先权提出要求大概既不会引起自我责备,也不会引起自我轻视;很久以前的工作成果的发表,可能已经表明了其自身的独创性。不过,独创性的价值观与谦恭和谦逊的价值观结合在一起了。坚持优先权恐怕就要吹嘘自己卓越,而作为遵循制度规范的第三方,发现者的科学家同行和朋友宣布发现者们对独创性享有共同的权利,可能也是十分适当的,而发现者们自己可能不会这样做,他们对优先权总会有一种深刻的令人不安的矛盾心理。
我还没有把那些有记载的关于科学中优先权争论及其解决方式的个案考虑进去。不过,即使考虑进去,也不会说明全部情况,因为这样做还没有包括毫无疑问数量巨大的这样一些情况,即有些独立的思想和发现从来没有被宣布,因为它们的发现者们发现,自己的思想已经被别人抢先付诸文字了。不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关于优先权的论战,甚至是很痛苦的论战的个案,在数量上超过了尽管心存失望但却毫无保留地承认别人首先做出了发现的个案。
显然,制度上谦逊的和谦恭的价值观,并非总能够既充分抵消对独创性的制度性强调,又完全阻止奖励分配系统的实际运行。正如以这种新思想或新发现为例所证明的那样,独创性在科学上更容易被其他人观察到,而且会比那种常常无法观察到的谦恭更能充分地得到奖励,谦恭精神会使一个独立的发现者克制自己,不去报告他也有的同样思想和同样发现。另外,一个人在别人发表了研究结果以后,即使不是不可能,但通常却很难证明自己也已独立地得出了同样的结果。基于这些原因和其他一些原因,正确使独创性得到承认的价值观与谦逊的价值观之间的竞争一般来说是不平等的。伟大的谦逊可以得到人们的尊敬,而伟大的独创性则有可能获得不朽的声誉。
简言之,科学的社会组织分配荣誉的方式,常常会使对谦逊的制度性强调失效,我认为,正是这一点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这么多的科学家,甚至那些平常最一丝不苟的正直的科学家,会竭尽全力强调他们享有发现的优先权。正如我常常(可能太经常)指出的那样,任何极端的制度性的
对成就的强调,无论这种成就是科学的生产率、财富的积累,还是通过想入非非得到唐璜那样的战利品,都会妨碍人们遵循这样一些制度规范,它们对想取得特定形式的“成功”行为起着调节作用,这种妨碍对那些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尤其显著。 [52]
或者,更具体、更全面地说,对独创性得到承认这一目标的巨大关心,可能会在游戏规则的范围之内产生激烈的行为,甚至可能会产生远远超出游戏规则范围的更为激烈的行为。下面本文将试图说明,那些曾竭尽全力争取他们的独创性得到承认的科学家们的行为就是这种情况。
[43] 当然,严格地讲,独创性与优先权并不是一回事。有些独立发现是在别人所作的发现早已为人所知以后完成的,但这类落后的重新发现也许代表了重新发现者的独创性,这种情况的一个著名例子也许就是20世纪印度自学成才的数学家斯里尼瓦沙·拉曼努阇,他在全然不知以前有人已经作出的发现的情况下,重新创造了19世纪的大部分数学体系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参见G.H.哈代:《拉曼努阇十二讲》(Ramanujan:Twelve Lectures Suggested by His Life and Work,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40)。埃德温·G.博林长期以来一直对科学中的优先权问题感兴趣,在一些很有洞察力的评述中他特别指出,独创性与优先权并不是完全同一的。参见,例如,他早期的论文《科学中的优先权问题》(“The Problem of Originality in Science”),原载《美国心理学杂志》39(1927年12月),第70—90页,尤请注意第78页。
[44] F.达尔文:《查理·达尔文的生活与书信》,第54页。
[45] F.达尔文:《查理·达尔文的生活与书信》,第452页。
[46] F.达尔文:《查理·达尔文的生活与书信》,第426—427页。
[47] F.达尔文:《查理·达尔文的生活与书信》,第473页。
[48] F.达尔文:《查理·达尔文的生活与书信》,第474—475页。
[49] F.达尔文:《查理·达尔文的生活与书信》,第475页。
[50] F.达尔文:《查理·达尔文的生活与书信》,第476页。
[51] C.达尔文和A.R.华莱士:《论物种形成变种的趋势;兼论变种和物种借助自然选择法的存续》(“On the Tendency of Species to Form Varieties and on the Perpetuation of Varieties and Species by Natural Means of Selection”)。此文由C.赖尔爵士和J.D.胡克转交,刊载于《林耐学会会报》(Journal of the Linnean Society)3(1895年),第45页,1858年7月1日宣读。
[52] 默顿:《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第166页。科学家在社会结构中并非都占据着相似的位置;因此,在得到取得科学成就的机会方面就存在着差异(当然,个人在取得成就的能力方面也存在着差异)。社会结构与失范之关系的理论,要求我们探索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不同位置的那些科学家的不同压力。只要把罗伯特·胡克与亨利·卡文迪什比较一下就可以了:胡克喜欢争论,他的社会地位是逐渐上升的,而他的崛起完全是他的科学成就的结果;卡文迪什是个非凡的不爱争辩的人,他出身高贵并且非常富有(按照伯克氏贵族的标准,他甚至比另一位伟大的贵族科学家罗伯特·波义耳富有得多也高尚得多),用毕奥(Biot)的话说,他是“所有学者中最富有的人,也是所有富有的人中最有学问的人”。或者,也可以考虑一下诺伯特·维纳对他自己的评价:“我比年轻一些的数学家更能经得起竞争的考验,我同样也知道这不是一种非常恰当的看法。不过,这也并不是一种我可以随意采取或拒绝的看法。我很清楚,在那些有权势的人眼里,我是个没有地位的人,我不力争就得不到丝毫承认。”[《我是个数学家》(I am a Mathematician,New York:Doubleday,1956),第87页]不过,这只不过是些知秋落叶,限于篇幅,我只能对问题作出确认,而不能对它加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