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科学的奖励系统
像其他的制度一样,科学制度也发展了一种经过精心设计的系统,给那些以各种方式实现了其规范要求的人颁发奖励。当然,情况并非总是如此。这一系统的演化历经了好几个世纪的工作,而且显然,永远也不会结束。在现代科学的初期,弗朗西斯·培根可能既是解释又是抱怨地说过:“只要人们在科学园地中的努力和劳动得不到报酬,那就足以阻遏科学的增长……因此,一项事物不被人尊崇就不会兴旺,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 [25] 半个世纪后,罗彻斯特大主教托马斯·斯普拉特,在他为新创立的皇家学会所撰写的正史中,也说过与此非常相似的话:
如果说,对于那些到目前为止还无利可图并且不会得到别人喝彩的研究工作,人们并不非常热心的话,这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倘若最终只会使他们被别人看不起,那么又能用什么来激励他们花费他们的时间和技艺为人类揭示那些科学之谜呢?将会有几个人愿意为了公共的利益而去受穷呢?当他们看到所有可能给他们的事业以活力的奖励从他们身边溜过而授予了那些千篇一律、较为容易的研究工作时,他们又会作何感想呢? [26]
这些抱怨的回声现在仍在大学和科学学会的讲堂里回荡,但主要涉及的是物质性的奖励而不是名誉性的奖励。随着科学的增长和专业化,名誉奖励体系变得花样繁多,日益复杂,而且显然,其变化的速度越来越快。
把长期以来所使用的大量不同的承认形式列一张清单,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以名字命名, [27] 这种做法把科学家的名字加在他们发现的全部或部分现象之前,例如哥白尼宇宙体系、胡克定律、普朗克常数、哈雷彗星,等等。通过这种方式,科学家们会在历史上留下他们不可磨灭的标记,他们的名字会进入这个世界的所有科学语言之中。
在这个命名体系的巅峰险峻难攀、人员稀少,站在这个顶峰之上的,就是那些给他们那个时代的科学和思想留下他们烙印的人。这些人自然为数甚少,有时候整个时代都以这几个人的名字命名,比如我们所说的牛顿纪元、达尔文时代或弗洛伊德时期,等等。
命名的等级也具有古特曼(Guttman)度量表的特点,按照这种度量表,那些得到了最高地位的人在荣誉承认方面也被排了在稍低一些的位置上。因此,这些无与伦比的科学家常常也排在命名录的下一个最高的位置上,在这里他们获得了一门新的科学或一个新的科学分支之父的美誉(按照英雄理论,有时候,他们通过一种显然不需要合作者的单性生殖就可以获得这种荣誉)。这种或那种科学(或者这种或那种专业)杰出的创始人有着某种目标,但这一目标并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下面仅仅考虑这样少数几个人,这是从一个比以下列表长很多倍的清单中挑选出来的:
莫尔加尼(Morgagni),病理学之父;
维居叶,古生物学之父;
法拉第,电工学之父;
丹尼尔·伯努利,数学物理学之父;
比沙(Bichat),组织学之父;
冯·列文虎克,原生动物学和细菌学之父;
詹纳,预防医学之父;克拉尼,现代声学之父;
赫尔巴特(Herbart),科学教育学之父;
冯特,实验心理学之父;
皮尔逊,生物统计学之父;
当然,还有:
孔德,社会学之父。
在化学这样一门源远流长、屡经分化的科学中,创始人往往不止一个。如果说罗伯特·波义耳是无可争辩的化学之父的话[按照他的爱尔兰文墓志铭的记载,他也是科克(Cork)伯爵的叔叔],那么普里斯特利就是气体化学之父,拉瓦锡是现代化学之父,而举世无双的威拉德·吉布斯则是物理化学之父。
间或,人们会要求一门科学假定的创始人的亲传弟子或后来的继承人,来证明该科学之父当之无愧,比如约翰内斯·米勒和阿尔布雷希特·冯·哈勒,他们分别被看做是实验生理学之父。
一旦这种命名模式建立起来了,人们便会使它逐渐走向极端。每一种新的专业都有自己的开山鼻祖,其身份往往只有那些从事这个专业工作的人才知道,就这样,曼纽尔·加西亚作为喉头镜检查术之父、而阿道夫·布隆尼亚尔则作为现代古植物学之父、蒂莫西·布赖特作为现代速记学之父、约翰·德齐尔松神父(他的重要研究可能对孟德尔产生了影响)作为现代合理养蜂学之父在历史舞台上出现了。
有时候,一种特定形式的学科以命名的方式来为首先使之定型的那个人作证,比如:希波克拉底医学、亚里士多德逻辑学、欧几里得几何学、布尔代数和凯恩斯经济学等等。还有一种非常罕见的情况,即同一个人,既由于他取得的成就也由于他没有取得的成就,而获得了双重的不朽之名,比如欧几里得几何学与非欧几里得几何学、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与非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等等。
按照粗略的等级次序,下一个等级由成千上万个以人名命名的定律、理论、定理、假说、仪器、常数和贡献组成,我们不能指望,一个短短的清单就可以描述那些范围宽广的科学贡献,正是这些贡献使完成它们的那些人名垂史册了。随便举几个例子,比如布朗运动、塞曼(Zeeman)效应、里德伯(Rydberg)常量、莫塞莱(Moseley)原子数和洛伦兹(Lorenz)曲线,如果我们仅仅考虑那些在当代有把握得到的承认而不是有可能永垂不朽的名声的话,我们还可以举出几个例子,如斯皮尔曼(Spearman)矩阵、罗尔沙赫(Rorchach)墨迹、瑟斯顿(Thurstone)度量表、博加达斯(Bogardus)社会距离度量表、贝尔斯(Bales)互动范畴、古特曼度量图以及拉扎斯菲尔德潜在结构分析,等等。
每一门科学和以科学为基础的技艺,都逐渐形成了它自己独特的命名模式,为那些使该学科有现在这样发展的人授予荣誉。例如,在医学科学中,尽管很奇怪,通常被说成是现代解剖学之父的维萨里并没有在人体的任何一个部分有独特的发现,但后来人们的注意肯定是放在人体各组成部分的发现者或第一个描述者身上[例如欧斯塔奇奥(Eustachio)管(即欧氏管)、威利斯循环、格拉夫(Graaf)滤泡(即囊状卵泡)、华顿导管(即下颌下腺管)和纳克(Nuck)管,等等]。在医学中,也有这种情况,即以最早诊断出某种疾病的人的名字来为这种疾病命名[如艾迪生(Addison)病、布赖特肾病、霍奇金(Hodgkin)病、梅尼埃尔(Menière)氏病、帕金森(Parkinson)病,等等];或以诊断化验的发明者的名字命名[如罗姆伯格(Romberg)症、瓦色曼(Wassermann)反应、卡尔梅特(Calmette)试验和巴彬斯基(Babinski)反射];也有一些是以在研究或实践中所使用的仪器的发明者的名字命名的情况[如凯利(Kelly)垫、凯利夹和凯利直肠镜等]。然而,无论医学中的这种命名有多少,无论其形式如何变化, [28] 它们也只是使少量的人的名字保留了下来,而实际在医学领域工作过的人是数不胜数的。虽然,用名字命名这种奖励的绝对数量很大,但依然只是局限于相当少的一部分人。
时间不允许、况且目前这个场合也不需要我详细考察所有其他科学中的命名情况。那么,我在下面只考虑两种其他的命名模式,在物理学的一个特别分支中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惯例,即用伟大的物理学家的名字命名电磁单位,从而把荣誉赋予那些伟大的物理学家[例如伏(特)、欧(姆)、安(培)、库(仑)、法(拉)、焦(耳)、亨(利)、麦(克斯韦)、高斯、吉伯和奥(斯忒)等]。在生物学中,长期以来一直有这种惯例,即用一个物种的第一个描述者的名字来命名该物种,这种习惯严重扰乱了达尔文的工作,因为在他看来,这会使博物学家中的那些“物种贩子”草率而粗心的工作受到奖励,这些人想仅靠“两三行对某一个物种糟糕的描述”轻而易举地获取一个不朽的名声。 [29] (我想指出,除了这个例子以外,我们还可以从其他情况中了解到:科学的奖励系统怎么走到了这样一步,以至于它完全失去了控制并破坏了它原有的目标。)
以名字命名可能是科学界中一种最持久,而且也许是声望最高的制度化的承认方式。但如果把奖励系统限制在这一范围之内,那么这种奖励系统就不会使许多其他卓越的科学家受益,而没有他们的工作,许多革命性的科学发现就不可能完成。对科学领域中有价值的东西的分级奖励,即科学家同行表示尊敬的承认,是按照科学成就的分层等级进行分配的。只要再列举另外几个也相当重要的承认形式,也许就足以使我们想到科学奖励系统的复杂结构了。
在最近这几十年中,由全世界知名科学家提名而获得诺贝尔奖,或许就是在科学界得到承认的成就的最高证明。 [30] 科学界还有一种象征名望的方法,那就是授予著名科学家奖章或授予获奖者以类似的奖品(例如拉姆福德奖章和阿拉戈奖章)。除此之外的奖励还有,成为有很高威望的科学研究机构和科学组织[例如皇家学会和法国科学院(French Academy of Sciences)]的成员,以及成为全国和地方性学会的成员。在那些仍然保留着贵族头衔的国家中,科学家还有可能被封爵,例如在英国,安妮女王授予了牛顿骑士爵位,以此为其皇权增辉,女王此举并非像人们推测的那样,是因为牛顿作为铸币局局长的卓越的管理工作,而是因为他的科学发现,从此之后,又有一些科学家被授予了贵族爵位。但这类情况进展缓慢,几乎过了两个世纪直到1892年,另一位英国女王因一位科学家的科学成果而把王国的贵族爵位授予了他,从而把卓越的威廉·汤姆孙先生变成了同样卓著的开尔文男爵。 [31] 科学家们自己出版了“科学明星”人名录,从而把这些明星与辅助性的配角人物区别开了,众所周知,大学一直把名誉学位授予科学家以及更大量的慈善家、工业家、企业家、国务活动家和政治家。
对优先权的承认,最终是由科学家去世后其名声的那些捍卫者亦即科学史家分配的。从最有条理的各种学术著作,到那些为成千上万人写的通俗并且带有感情色彩的报道,人们都把大量的注意力放在发现的优先权上,放在关于“第一名”的重申和再重申上。通过这种方式,许多科学史学家就能够有效地强调优先权的重要性并维持这种制度性的强调。在这些科学史学家中,最著名的要算乔治·萨顿了,当他写道“把这一学科[科学史]构想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并且认识到其重要性的第一个学者是……奥古斯特·孔德”时,他也就表白并举例说明了编年史工作的纪念功能。他继而又指出,伟大的学者保罗·坦纳里最值得称之为“我们的学问之父”,最后,他陈述了这样一种命题:“由于人们期望历史学家不仅要确定在不同的、按年代顺序排列的时期科学思想的相对真实性,而且还要确定它们的相对新颖性,因此他不可抗拒地要确定那些‘首次出现的’事件。” [32]
虽然科学知识是否称得上是真理必须完全撇开其来源来进行评价,从这种意义上讲,科学知识是非个人性的,但为了保证对其渊源的共同记忆,就要求科学史学家防止科学知识陷于(或出现)作者不明的状态。身份不明的知识贡献者在这种实践体系中是没有地位的。标准的方法是命名而不是匿名。而且,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著名科学家接下来就会努力工作以便在第一名的金榜上刻上他的大名。 [33]
从这个两方面,即用国际性的科学语言来命名从而使科学家的名字万古流芳,或者实施大量地区性的和暂时性的奖赏,我们可以看出,科学的奖励系统又进一步在科学制度上加强了对独创性的强调并使之永久化了。正是在这个特定意义上,可以说,独创性是现代科学的一个主要的制度化目标,有时可以说是至高无上的目标,而对独创性的承认则是由此派生出来的,但往往却被过分强调了的目标。在为人类科学知识做贡献的有组织的竞赛中,谁跑得最快,谁首先做出了贡献,谁就将赢得这场比赛。
谦恭的制度规范
如果科学制度仅仅把独创性看做具有重大的价值,那么科学家们可能就会把对优先权的承认看得比现在更为重要。当然这种价值观并不是孤立的,它只不过是构成科学的精神特质的一整套复杂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体系还包括:无私利性、普遍主义、有组织的怀疑、精神财产的公有性以及谦恭。 [34] 其中社会所强调的谦恭的价值是与当前关系最密切的问题,在只强调独创性和确立优先权的重要性的情况下,科学家可能会做出一些错误的行为,而谦恭可以把这种可能性降低。
谦恭的价值观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一种形式就是,承认前人所留下的知识遗产使我们受益匪浅。也许,牛顿的格言就是这种谦恭最好的表达:“如果我看得更远的话,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顺便提一句,这句话出自他写给胡克的一封信,当时胡克正就颜色理论的优先权论向牛顿提出挑战) [35] 从达尔文对赖尔的赞美中可以推断,这一传统在实践中并非总能实现,达尔文称赞赖尔说:“你以一种煞费苦心的诚实态度引用了一切在世的和去世了的地质学家的话”,达尔文本人在承认前人的贡献方面是很慷慨大方的。 [36] 对某个科学领域文献资料的探索,不仅成了一种旨在向过去学习的手段,而且也成了旨在向那些为我们的工作开辟了道路的人表达敬意的一种纪念方式。
人们所期望的谦恭的另一种形式是,科学家强调他个人的局限性以及科学知识的局限性。伽利略教他自己和他的学生学会说:“我不懂。”还有一个人们经常引用的牛顿的形象化描述,它也许最充分地表达了这种在有待认识的事物面前的谦恭态度:
我不知道世人如何看我,但在我看来,我仿佛只不过是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孩子,不时发现一块比通常更为光滑的卵石和更为漂亮的贝壳,以此作为消遣,而我却全然没有注意到,浩瀚的真理的海洋就在我的面前。 [37]
如果说在公众面前的形象(“世人如何看我”)与自我形象(“但在我看来,我仿佛……”)之间的这种对比适合于那些最伟大的科学家的话,那么这种对比对其余的科学家大概也并非完全不合适。这个话题经久不衰。拉普拉斯,这位法国的牛顿,尽管被人描述为“渴望在不断变化着的公众尊敬的中心大放光芒”,但据报道,他在临终时说了一句格言,可算是对牛顿的释义,他说:“我们所知道的并不多,我们所不知道的太多了。” [38] 拉格朗日用一句话总结了他一生的发现:“我不懂。”开尔文男爵在庆祝他作为一个著名科学家工作50周年(在此期间他获得了许多科学学会和科学院授予他的荣誉)的大会上,用一个词表征了他为建立一个关于物质属性的庞大而具有综合性的理论所付出的毕生精力,这个词就是“失败”。 [39]
像所有的人类价值观一样,有关谦逊的价值观也可能会因过分和不假思索的重复而被庸俗化,并且陷入糟糕的境地。它可能变得仅仅成了一种形式化的东西,没有实质内容和真正的感情。确实,任何事物可能都有一个度,超过了这个度就可能适得其反。可能正是这种过分使得夏尔·里歇(他本人是诺贝尔奖获得者)转述了一个著名科学家转弯抹角的自我欣赏:“我具备每一种好的品质,但使我与众不同的首先是谦逊。” [40] 其他的科学家,例如伟大的哈佛数学家乔治·伯克霍夫,恐怕从来不讲什么谦逊,无论是虚假的、一本正经的,还是真正的谦逊。有一位墨西哥物理学家曾经对他说,希望美国会继续“给我们送来像您这样气质不凡的学者”,伯克霍夫不动声色地回答说:“埃罗(Erro)教授,在美国我是唯一具有我这种气质的人。”据说诺伯特·维纳在为伯克霍夫写的讣告中说过:“他是我们之中最出色的一位,并且承认了这一事实。他并不是一个谦逊的人。” [41] 然而,像这样直截了当地声称自己卓尔不群的做法,并非就是科学家们所遵循的规范。
因此,也像其他制度一样,科学制度似乎把可能是水火不相容的价值观念糅合在了一起:其中既有关于独创性的价值观,它驱使科学家要求人们承认他们的优先权;也有关于谦恭的价值观,它使得科学家坚持认为他们能够取得的成就是相当小的。当然,这些价值观并非真的是矛盾的(“这很微不足道,但却是我自己的”),但它们所提倡的确实是相反的行为。要把这些可能是矛盾的东西融入一个单一的取向中, [42] 而且要在实践中使它们协调起来,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而我们现在将要看到,这两种价值观是同族的,就像该隐和亚伯是亲兄弟一样,而它们之间的紧张关系在那些内化了这两种价值观的科学家中间造成了内在的冲突,并且使他们对提出享有优先权的要求产生了一种明显的矛盾心理。
[25] 弗朗西斯·培根:《新工具》,埃利斯和斯佩丁译(London:Routledge,n.d.),第1卷,箴言91。上面正文中的省略号是为了简洁;在这里应把省略的部分补全,因为培根接着进行的论述也是相关的:“现在的情况是科学耕耘和对科学的报酬两事不落在同一人身上。科学的增长是出于伟大的才智之士,对科学的奖品和报酬则掌握在一般人或大人物之手,这些人,除极少数外,连中等学问都没有。并且,这类的进步不仅得不到奖品和实在的利益,就是连舆论赞扬都搏不到。因为这种事情高于人们的一般水平,为他们所不能接受,而反要被舆论的狂风所压倒、所扑灭。”
[26] 托马斯·斯普拉特:《皇家学会史》,第27页。
[27] 伽利略在他的《星际使者》(“The Starry Messenger”)的献词中,宣布他发现了木星的卫星,他首先赞扬了这种命名的做法,他一开始是这样说的:“确实,有些人提供了公共服务,以防止品德出众的人的杰出的成就遭到妒忌,从而避免了那些应当万古流芳的英名被人遗忘和忽略。”[德雷克:《伽利略的发现与见解》(Discoveries and Opinions of Galileo),第23页]接下来他就把那些卫星称之为“梅迪奇星”,以表示对托斯卡纳(Tuscany)大公的敬意,后者不久便成了他的赞助人。
[28] 有人指出,至少在医学中,只要疾病没有充分地被人们所了解,它们就有可能被冠以人名来命名。“任何以人名命名的疾病都是一个很好的研究主题”[O.H.佩里:《医学词源》(Medical Etymology,Philadelphia:W. B. Saunders,Co.,1949),第11—12页]。
[29] 博物学中过多的命名已经导致了这种情况,通常性情温和的达尔文反复谴责了这种“仅对物种命名感兴趣的卑鄙可耻的欲望”。对于我们来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命名的病态膨胀以什么方式过分地强调了命名为严肃而持久的科学研究提供动力的正常作用。参见弗朗西斯·达尔文编:《查理·达尔文的生活与书信》(The Life and Letters of Charles Darwin,New York:Appleton,1925),第1卷,第332—344页。
[30] 有关诺贝尔奖和其他奖金的授予方法和结果,请参见巴伯:《科学与社会秩序》,第108页及以下诸页;以及利奥·莫林:《诺贝尔科学奖1901—1950》(“The Nobel Prizes for the Sciences,1901—1950”),原载《英国社会学杂志》(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6(1955年9月),第246—263页。
[31] 有关对科学家的这种承认的滞后情况的尖刻评论,请参见西尔弗纳斯·P.汤普森:《拉格斯的开尔文男爵——威廉·汤姆孙传》(The Life of William Thomson,Baron Kevin of Largs,London:Macmillan,1910),第2卷,第906—907页。
[32] 乔治·萨顿:《科学史研究》(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Science,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6),第3—4和35—36页。萨顿进而指出,这种鉴定首次出现的事件的活动“并没有给他[历史学家]带来新的麻烦,因为绝对从零开始的创造,即使出现的话,也是十分罕见的;大部分创新只不过是旧的要素的新的组合,因此创新的程度也不过是一个解释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它可能因历史学家的体验、观点或成见而有所不同……当一个人必须心甘情愿地去冒险并提出质疑,而这是得到纠正的唯一方法,且这种纠正是必不可少的时候,即使采取了每一项合理的预防措施,这样做也总是很危险的”。这是以下这种根深蒂固的情感的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迹象,即必须表示对科学中的独创性的承认,而且“人们期望历史学家……”找出“最早”为某种思想或发现作出贡献的人——这是一种义务,尽管一种有关科学探讨具有积累性和连锁性的综合性观点暗示,确定谁是“第一名”往往是很困难的,而且有时是任意的。有关这个优先权问题的进一步论述,请参见乔治·萨顿:《数学史研究》(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Mathematics,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6),第33—36页。
我不可能在这里详细去考察科学史家在强调查明优先权方面通常所表明的态度。但是可以说,这些人的心理往往也是矛盾的。
[33] 情况大概也并不总是如此。众所周知,中世纪的作者常常试图在他们的著作中用匿名的办法来掩护自己。不过,这里不适于详细考查这个复杂的课题,即从文化上强调独创性和承认方面存在的不同情况。有关这方面的见解,请参见乔治·萨顿:《科学史指南》(A Guide to the History of Science,Waltham,Mass.:Chronica Botanica Co.,1952),第23页,萨顿提醒我们注意到了古代和中世纪的那些实践,在这些实践中,“最谦逊的作者会试图把他们自己的作品归之于以前某个时代的某个著名作者的名下”,而他们在背后为这个人捉刀代笔。也可参见R.K.默顿:《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360—362页,见第528页。
[34] 有关其他价值的评论,请参见巴伯:《科学与社会秩序》,第4章;默顿:《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第552—561页;H.A.谢泼德:《一个大学研究小组的价值体系》(“The Value System of a University Research Group”),原载《美国社会学评论》19(1954年8月),第456—462页。
[35] 亚历山大·科伊雷:《一封未发表过的胡克致艾萨克·牛顿的信》(“An Unpublished Letter of Robert Hook to Isaac Newton”),原载《伊希斯》43(1952年12月),第312—337页,这句话见第315页。
[36] F.达尔文:《查理·达尔文的生活与书信》,第1卷,第263页。
[37] 大卫·布儒斯特:《艾萨克·牛顿爵士的生平、著作及发现实录》(Memoirs of the Life,Writings,and Discoveries of Sir Isaac Newton,Edinburgh and London,1855),第2卷,第27章。我们的宗旨与史学家的宗旨不同,牛顿是真的有谦逊感抑或仅仅是为了顺应人们的期望,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同的问题。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他都表达了一种个人谦逊的规范,人们普遍认为这是很恰当的。I.B.科恩(《富兰克林与牛顿》,第47—58页随处可见)反复深刻地证明,无论是对牛顿的赞扬还是批评,都未能把他的言与行作出必要的区分。
[38] 贝尔:《数学家》,第172页。贝尔提到了“真正杰出的科学家在其常常表白他知之甚少时的一种通常的和可爱的品质”。他所描述的科学家的品质,也可以看作是对科学家共同体的一种期望。许多科学家并非恰巧就是谦逊的人,只不过,人们期望他们是谦逊的人。参见E.T.贝尔:《数学与推测》(“Mathematics and Speculation”),原载《科学月刊》32(1931年3月),第193—209页,见第204页。
[39] G.F.菲茨杰拉德:《开尔文男爵(1846—1899)》(Lord Kelvin,9),为纪念开尔文从事科学事业50周年而作,其中有一篇论述他1899年的著作的短论;S.P.汤普森:《拉格斯的开尔文男爵——威廉·汤姆孙传》第2卷,第24章。
[40] 参见夏尔·里歇《一个学者的发展史》(The Natural History of a Savant)中的那些清晰的钢笔肖像——科学家群英谱,奥利弗·洛奇爵士译(New York:Doran,1927),第86页。
[41] 卡洛斯·格里夫·费尔南德兹(由塞缪尔·卡普兰记录):《我与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争论》(“My Tilt with Albert Einstein”),原载《美国科学家》(American Scientist)44(1956年4月),第204—211页,见第204页。
[42] 谈到这种把互不相容的规范混合成一些固定的行为模式的问题,涉及医生个案的进一步的考察请参见R.K.默顿:《医学教育社会学的一些基本问题》,见R.K.默顿、G.G.里德、P.L.肯德尔合编的《学生—医生:医学教育社会学初探》(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7),第72页及以下诸页。众所周知,R.S.林德已经提出了这样一种一般性的观念,即制度性规范是把差不多不相容的东西组织在一起的;参见他的《知道什么?》(Knowledge for What?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39),第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