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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学
1.7.2 第十四章 科学发现的优先权

第十四章 科学发现的优先权 [1]

1957年

关于未来的历史学家对今天的社会学状况会说些什么,我们只能猜测。但我们似乎可以有把握地预测他们的某一个见解。当2050年的特里威廉(Trevelyan)们撰写我们这一段的历史时(他们多半会写,因为英国的这一历史学家家族作了保证,要把历史永远写下去),毫无疑问,他们会发现很奇怪,在20世纪竟然只有如此之少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在他们的研究工作中把科学作为他们时代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制度加以研究。他们会注意到,在科学社会学成为一门单独的研究领域以后很久, [2] 在科学已经使人类面临十分严峻的生存或毁灭的选择的这个世界上,这一学科仍然处于几乎未开发的状态。他们甚至会认为,在社会科学家考虑世界现在是什么样、过去曾经是什么样的过程中,不知在什么地方,价值观念似乎已经混乱不堪了。

因此,在这个被忽略的广阔领域里还有文章可做,虽然不可能全面地,但也可以根据科学的几个主要组成部分,把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加以考察。


[1] 本章曾作为会长致辞在1957年8月举行的美国社会学学会的年会上宣读。本文首次发表在《美国社会学评论》,第22卷,第6期(1957年12月):第635—659页,现经美国社会学协会同意重印。

[2] 有关科学社会学的雏形,可参见伯纳德·巴伯的《科学与社会秩序》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概述;另可参见伯纳德·巴伯:《科学社会学:发展趋势报告与文献目录》(“Sociology of Science:A Trend Report and Bibliography”),原载《当代社会学》(Current Sociology)第5卷,第2期(Paris:UNESCO,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