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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学
1.4.4.4 四、 结论

四、 结论

在最终评论这些以及其他许多社会学家之间的分歧时,我想借用一下格奥尔格·西美尔和爱德华·罗斯阐述得很清楚的一个关于社会冲突结构的公式,这种结构与冲突的强度有关。这是一个假说,用罗斯的话讲,即

一个……在各个方向上(因冲突)……分裂成若干部分的社会,与只分成两个部分的社会相比,被暴力毁灭或者走向崩溃的危险更小。由于每一处新的分裂都有助于缩小相互的裂痕,故此也许可以说,社会由它内部的冲突缝合在一起的。

这是一个被其自身的历史所证实的假说,它是由西美尔和罗斯提出来的,许多社会学家对它进行了探讨或者独立地提出了这个假说,其中有些人对我们评论过的某些问题所持的立场是截然相反的。[我只提一下其中的某些人:威斯(Wiese)和贝克尔、希勒(Hiller)、默达尔、帕森斯、贝雷尔森、拉扎斯菲尔德和麦克菲(McPhee)、罗宾·威廉姆斯(Robin Williams)、科瑟尔、达伦多夫,科尔曼、利普塞特,以及泽尔迪奇,在近来诸多“地位差距”的研究者中,有伦斯基、亚当斯、斯托格迪尔(Stogdill)和亨普希尔(Hemphill)等。]

运用到我们的社会学家社会,西美尔罗斯假说就是这样。如果某一个国家的社会学家对这诸多问题中的每一个都持有大致相同的立场,而另一个国家的社会学家对所有这些问题一贯持有对立的立场,那么裂痕将会沿着一条轴线日益加剧,以致这些不同国家的社会学家之间的交流会变得毫无意义。但是,如果像我认为的那样,每个国家的社会学家中都没有这种一致的观点,如果个体社会学家对这些问题和类似的问题有不同的观点组合,那么有效的学术批评就能取代社会冲突。

这就是各国社会学家之间观点相左的程度对世界社会学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原因。一个国家中的非正统理论能够提供与其他国家的正统理论的理性联系。就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学而言,这将有助于沟通分歧,并且有益于社会学这门科学而非社会学意识形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