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优先权冲突与正在浮现的关于科学奖励系统的概念
其他早期导致了可能有重要意义的社会学的思想、问题和探索路线的观念,也经历过中断,而不是马上持续发展的。如果说科学的精神特质仅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提了一下,随后很快就被弄明白了,那么,把科学界的优先权冲突作为一个战略研究的主题加以考察的情况就不是如此,这一主题将“为科学制度以何种方式形成科学家的动机、热情和社会关系提供线索”。正如哈丽特·朱克曼和I.伯纳德·科恩几次指出的那样,35从《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一个脚注有所预见的这些话中,可以明确地看到这个主题:
据我所知,有关优先权的争论首先从16世纪开始变得频繁了,这就构成了一个令人感兴趣、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它暗示着对“独创性”和竞争非常高的评价……整个问题与剽窃以及专利、版权和管理“知识产权”的其他制度模式的出现密切相关。36
这不仅暗示着人们赋予了思想和发现的独创性以制度化的价值,而且把知识产权与竞争联系起来了,这种暗示和联系的确使一种理论方向具有了探索意义,而对这种“令人感兴趣”的问题的分析也许应会沿着这个方向进行。不过可以理解,其他学者也许不会普遍关注这个启示,即关于优先权争论的这种乏味的现象,也许会提供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研究主题。毕竟,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那时科学史家为数不多,科学社会学家就更是寥寥无几,而这些人都有他们自己的研究计划。更何况,就不连续而言,脚注的作者自己也是过了二十多年之后才回过来探讨该主题和它的理论重要性的,当他最终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时,他十分强调这一主题,把它作为了美国社会学会主席致辞的题目,并且在其副标题中宣称这是“科学社会学中的一章”,从而提醒他的同事,这个研究领域仍未被有关的组织和机构所认识。我们回过头来看一下1957年的情况,在这篇长度适当的回顾中,我有点吃惊地发现,那篇相当长的论文一开始就向来听演说的同事们提出了这个社会学挑战:
关于未来的历史学家对今天的社会学状况会说些什么,我们只能猜测。但我们似乎可以有把握地预测他们的某一个见解。当2050年的特里威廉(Trevelyan)们撰写我们这一段的历史时(他们多半会写,因为英国的这一历史学家家族作了保证,要把历史永远写下去),毫无疑问,他们会发现很奇怪,在20世纪竟然只有如此之少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在他们的研究工作中把科学作为他们时代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制度加以研究。他们会注意到,在科学社会学成为一门单独的研究领域以后很久,在科学已经使人类面临十分严峻的生存或毁灭的选择的这个世界上,这一学科仍然处于几乎未开发的状态。他们甚至会认为,在社会科学家考虑世界现在是什么样、过去曾经是什么样的过程中,不知在什么地方,价值观念似乎已经混乱不堪了。37
只是到了那时,情况才有利于人们作出决定,把注意力集中于似乎是无关紧要但却经常出现的关于科学发现优先权的冲突上。各类科学家都卷入过这种冲突,其中不仅有伽利略、牛顿或拉普拉斯这样的科学巨匠,而且有各个领域、各个等级的科学家。这种现象绝不是无关紧要的,它在社会学上很有价值。可以把它用来作为“科学奖励结构”的苗床,当把这种结构与科学的精神特质联系起来时,将有助于我们对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科学的动力学及其结构的理解。
对于频繁出现的科学中有关优先权的争论,不能解释为它们植根于人性中的个人主义,或者植根于个别人的个性;即使在其他生活领域可能是与人为善,甚至是温顺谦卑的科学家,也会坚决提出他们对优先权的要求。其他可以归因于个人的属性也不能说明这些频繁的冲突。相反,可以认为,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科学的价值观和规范的结果。这种制度把科学贡献的独创性看作具有最高的价值,因为
……正是通过独创性,知识才会以较小或较大的增幅得以发展。当科学的制度有效地发挥着作用时(像其他社会制度一样,它并不总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对那些最出色地履行了自己角色的人,以及那些为公共知识的积累作出了真正开创性贡献的人,人们的承认和尊敬就会自然增加。这样就会看到那些快乐的局面:个人利益与道德义务相符合并且融为一体。
因此,对一个人所取得的成就的承认是一种原动力,这种原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制度上的强调。对独创性的承认成了得到社会确认的证明,它证明一个人已经成功地实现了对一个科学家最严格的角色要求。科学家的个人形象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他那个领域的科学界同仁对他的评价,即他在什么程度上履行了这个高标准的极为重要的角色。38
这种同行承认是科学中其他每一种外部奖励形式的最终源泉(这种奖励增强了个人从解决问题中获得的快乐)。因此,对同行承认的优先权的奖励,能起到使系统进行迅速(有时甚至是过早迅速)而公开的科学交流的作用。它为科学中的“公有性”提供了制度化的动机基础。这一过程被科学产权的这一与众不同的特征进一步加强了,即这些财产“被削减得只剩下这样一个方面:其他人承认,在导致这一成就方面该科学家起了独特的作用”。39科学家完成了他那引人注目地被称作“贡献”的成果以后,他就不再有权独自占有它。对于把个人的劳动成果慷慨地贡献给科学作为公共财富的行为,社会所给予的这些有组织的激励,反过来又对那些利用这些贡献的人提出了一个强制性的义务,即通过承认他们所获得的公共的知识的来源来提供同行承认这一奖励。与学术工作中引证和参照的认识功能不同的社会功能就表现在这里。以后,具有敏锐的社会学头脑的诺曼·斯托勒和阿瑟·斯廷奇科布(Arthur Stinchcombe)引申出了这种科学所独有的综合了奖励系统和财产系统的观念的一般理论意义,他们所用的篇幅不多,但却说明了很多问题。斯托勒指出,这种观念提供了一种对科学的制度动力学的理解,从而有助于在理论上趋于一致。业已
……说明了那四个[科学]规范如何在一个功能整体中彼此相互作用。但在这个系统中却无定义明确的、有特色的“能”源——没有关于为什么它会“运动”的观念。这种表述是一种状态描述,而不是一种过程描述。这就好像有人描述了一个电动机的物理构造,但却未提供一个明晰的电的概念:人们也许可以看到它可能做的工作,但可能不理解为什么它会反复运转。
……这就是[提供了]这样一个观念:在制度上加强专业承认的努力(获得这种承认几乎完全是为了得到科学贡献的优先权,而且,对于重大的发现,这种承认的标志就是以名字命名)将构成对科学成就的制度化的奖励,从而形成独立自主的科学奖励系统的基础。
这就是驱动这一系统的能量,亦即经过了独特制度化的动力,它可以说明科学家对科学的精神特质的倾向,并且可以说明为什么他们愿意接受它常常要求的约束……
从制度上推论出或加强的个人需求这一观念,与科学成就直接联系在一起,也使从事科学工作有了一种紧迫性,而这种紧迫性是早期的科学观念没有解释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科学知识是无时间限制的……那么,为什么科学家总是要急于完成他的著作呢?按照实证主义观点的乐观假定,走向真理路途中的那些摇摆现象迟早终会纠正过来,那么,为什么科学家会感到有责任应赶紧发表自己的论著以指出同事的错误,或维护自己著作的正确性呢?优先权和承认之间的直接联系为我们提供了答案的一个轮廓。40
斯廷奇科布认识到,这种“通过个人在社会所确定的选项中进行选择来探讨社会的方法,既不同于心理学还原主义也不同于社会学还原主义”。41他把这种方法运用于分析科学界具有社会特点的对优先权的关心,确认了一些相互联系的外显功能和潜隐功能,这些功能既具有个人特点又具有社会特点,它们维持着科学交流的开展。首先是
……加快信息流通的外显功能。因为一个领域[处于前沿]的大部分研究工作者在发表重要结果之前要对它们进行审读,而许多杂志,即使在最重要的图书馆中,从未被审核过,这种外显功能还不能说明全部情况。其次,发表成果至少有两种潜隐功能,亦即确立科学发现的优先权和自我证实发现(因而从事这项发现的生活)的重要性。
…第三,在科学的公有性规范中,外显功能有着结构上的重要性。发表成果是诸多展示科学的公有性规范的手段之一(大学教育是其中的另一种手段),这种公有性表明,人们不应因某人个人的利益而被剥夺享有思想的权利。也就是说,潜在的社会对科学产出的处理,就是科学地位系统中的处理过程,而且事实上,有一种固定的社会结构负责处理潜在的产出(对优先权的要求),它会把这个系统凝聚在一起。正是这一点使得通过发表成果而确立优先权的潜隐功能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能——它有可能使得潜隐功能在外显功能即使没有价值时仍将维持这种实践。这样,这些潜隐功能牢固的社会地位,就会对依据这种明显的公有制来看是“越轨的”行为,亦即为争夺优先权、争夺思想的“个人产权”而进行的严酷的论战,产生压力。争夺优先权的论战不是潜隐功能(也许是潜在的反功能),而是一些征兆,即并非一切都是从它们表面上所看到的那样。对具有社会特点的越轨的敏感是默顿的一种本领,他反复用它来确定外显功能和潜隐功能交织在一起的这些系统,以及它们相应的结构定位。
在这最后的评述中,斯廷奇科布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了《科学、技术与社会》中那个长期未得到解释的脚注的另一个副产品,这个脚注曾指出,有关优先权的争论构成了“一个令人感兴趣、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因为过了二十多年后,那篇集中讨论科学发现优先权这个主题的文章进一步指出,对显然重要的独创性的强调会达到极端的程度,“由此看来,科学文化是病根所在。”远在今天大家热切关注科学家个人的错误行为之前,这个对那些结构所引起的动机的分析,在那时就得出了以下结论:
喜爱争论、坚持己见的要求、怕别人占先而保密、只报告支持某一假说的数据、毫无根据地指控别人剽窃,甚至偶尔偷窃别人的思想以及在极少数情况下编造数据——所有这些行为,在科学史上都曾出现过,可以认为,科学文化对独创性发现的大力强调,与众多科学家在作出一项独创性发现时所经历的实际困难之间存在着差异,这些越轨行为就是对这些差异的反应。在这种重压处境下,人们会充分利用各种方式的适应行为,其中某些行为远远超出了科学惯例。43
尽管我不能有十分把握地说(相反,我感到怀疑),在写那个预见性的脚注时,《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作者意识到了关于发现的优先权的争论也许会构成一个“战略研究的基础”,从而导致这一系列关于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科学之动力学的思想。对那种现象的分析,也不可能是与重新开始的有关科学中的多重独立发现和问题选择的分析联系在一起的。
35 哈丽特·朱克曼在《默顿的另一个论题》(“The Other Modern Thesis”,原载于《科学的来龙去脉》,1989年第3卷)中,科恩在他为这部书所写的《导言》的第9页都指出了这一点。
36 R.K.默顿:《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169页,注30。
37 R.K.默顿:《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科学社会学的一章》,原载于《美国社会学评论》22(1957年12月):第635—659页,引文见第635页;有关最近对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优先权冲突的修辞学分析,请参见艾伦·G.格罗斯(Alan G. Gross):《关于科学发明的修辞发明:一种社会规范的出现和转化》(“The Rhetorical Invention of Scientific Invention:The Emergence and Transformation of a Social Norm”),见赫伯特·W. 西蒙斯(Herbert W. Simons)主编:《人文科学中的修辞术》(Rhetoric in the Human Sciences,London & Newbury Park:Sage,1989),第91—107页。
38 R.K.默顿:《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科学社会学的一章》,第639—640页。
39 R.K.默顿:《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科学社会学的一章》,第640页。
40 诺曼·W.斯托勒:《编者导言》,见默顿:《科学社会学》,第xxiii—xxiv页。
41 阿瑟·L.斯廷奇科布:《默顿的社会结构理论》(“Merton’s Theory of Social Structure”),见易斯·A.科瑟尔主编:《社会结构的观念》(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75),第16页。
42 见易斯·A.科瑟尔主编:《社会结构的观念》(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75),第24页。
43 R.K.默顿:《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科学社会学的一章》,第6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