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重农主义者
一定程度上由于坎迪龙的《概论》的推动,约在十八世纪中期,一批法国思想家开始系统研究经济问题。他们起先以“经济学家”知名,后来则被称为“重农主义者”。这批人的领袖是魁奈。其他人中间,最重要的有古尔内、米拉波、杜邦·德·内穆尔和杜尔哥。重农主义者通常被认为是经济学家的第一个“学派”。不过,他们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观点也有相当大差异。这个名称最初是杜邦·德·内穆尔提出来的。他在1767
年出版了魁奈的著作集, 书名取为《重农主义或最有益于人类的政府的自然构成》(Physiocratie ou
Constitution naturelle du Gouvernement le plus avantageux an genre
humain)。它扉页上的题词阐释了重农主义的含义:
Ex natura jus ordo et leges,
Ex homine arbitrium regimen et coercitio。
〔自然产生秩序和法制,
人为带来专横的统治和强迫。〕
它抗议政府过分干涉经济领域,呼吁更加信赖经济活动的自然秩序和公正,如果使这些活动处于合理限度以内的话。重农主义者认为,国家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安全、财产和自由。就此而言,重农主义者可以认为是关于个人拥有人身自由和支配劳动与财产自由之权利的自由主义学说的先驱。
古尔内
重农主义学说反对的部分在十八世纪法国工业和贸易环境中最为人们理解。古尔内研究和批判这种环境。让·克洛德·玛丽·樊尚·德·古尔内(1712—59)是一个富商的儿子,自己于1729—44
年间也在加的斯经商。1744—6 年间,他周游英国、德国和荷兰。他于1748 年返回法国,1751
年就任商务行政长官。在他历次视察旅行期间(有几次由杜尔哥陪伴),他得到充分机会研究经济状况。
古尔内没有留下什么著作,但杜尔哥在古尔内死去那一年即1759 年撰写了一篇《赞颂》(Éloge),文中扼述了他的观点。杜尔哥告诉我们,古尔内“惊讶地发现,一个公民如未经授权便不能靠自己努力进入一家公司制造或销售任何东西……他认为,一个工人制造了一块布,就给国家的富人集团增添了实物。他还认为,如果他的布不如另外的布,那么大概会在众多消费者中间发现某个人,这个人觉得这低劣品比起较昂贵的完美品更为合适。他一点不相信,这块布因不合某些规定而应当每4 码剪一段,也不相信,这个倒霉的制造者会因此而遭可观的罚款,以致全家沦为乞丐。……他认为,不必要为了生产一块布的事打官司,也不必为这是否合乎一项由来已久且又常常含糊不清的规定而争论不休,一个不会阅读的制造者和一个不会生产的检查员之间也不会发生这种争论。……”
“他不能想象,在继承次序仅由习惯确定、各种犯罪的死刑的实施由法院酌情处理的王国里,政府竟会屈尊做以下几件事:明文规定每块布的长度和宽度以及必要的纱线数目;颁发详备记叙这些重要细节的四卷四开本法规;以及通过由垄断精神支配的法令,目标完全是为了留难工业,把商业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为此,采取下列种种手段:大量增加手续和费用;对十天就可学会的手艺要求为期十年的学徒期和试用期;排斥老板儿子以外的人以及出身于特定圈子以外的人;禁止纺织业雇用女工,等等,等等。”
“他不能想象,在一个服从同一个君主的王国里,各个城镇会相互敌视,会冒充有权阻止被称为外国人的法国人在他们国界内工作,有权阻止一个邻近地方的商品的推销和自由通过,从而有权为了一己的小利而反对国家的公共利益,等等,等等。”
“他同样惊讶地发现,政府致力于调整每种商品的价格,禁止一种工业以使另一种工业繁荣;在生活基本必需品的销售途径上设置种种专门障碍;禁止积累收成年年在变而消费始终一样多的东西的储备;禁止价格已被压到最低限度的东西出口,自以为使耕种者的境况比所有其他公民更加捉摸不定和更加不幸,便能保证谷物丰裕,等等。”(Éloge de Gournay,载Daire编,杜尔哥的Œuvres,Vol.I,pp.266—9)。”
几乎毫不令人惊讶的是古尔内竟被促使采纳重农主义者今天为人所熟知的口号:Laissez,laissez
passer〔任他做去,任他用去〕。然而,这种要求,即呼吁国家不要干涉个人的经济活动和运动,并不是本着纯粹消极的或无政府主义的精神提出的。实际上,重农主义者尊重权威,尤其是地主的权威,并指望国家元首在经济事务、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上起类似社会上法官的作用依法评判。就此而言,他们倒是充满了封建主义精神。
杜尔哥还告诉我们,古尔内“用一个哲学家和政治家的眼光”看待经济问题,认为“以自然本身为基础、商业上一切价值赖以相互平衡并固定于一定值的那些首要的和独特的规律是……贸易和农业的相互依赖……它们同法律和道德以及政府一切职能的密切关系,等等”(同上)。然而,同时还可指出,重农主义者的“自然规律”概念相当含糊。他们不是在“不变的一致性”或规则性的意义上使用这词语,因为这术语是在自然科学中应用的。他们或多或少带有斯多葛派的自然观,以为自然充满神的理性,因此,他们似乎认为,“自然规律”是合理的倾向,而人的行动能促进或阻碍这些倾向。
魁奈
图338—魁奈
弗朗索瓦·魁奈(1694—1774)出生于梅雷,是一个律师的儿子。他在乡村长大,因此,始终对农村经济感兴趣。1718 年,他成为外科医生;1737年,他就任外科学院秘书。1744 年,他获得医学博士学位。1749 年,他任德·蓬帕杜夫人的医生,后来成为路易十五的御医。他逝世于凡尔赛。他的著作包括《动物机体物理分析》(Essai physique sur L’Économie animale)(1736 年)、狄德罗《百科全书》的词条《谷物论》(Grains)(1756 年)和《租地农场主论》(Fermiers)(1757 年)、《经济表》(Tableau Économique)(1758 年)和《经济政府一般格言》(Maximes générales du Gouvernement économique)(1760 年)。魁奈是经济学界的苏格拉底,他通过和人谈话比通过他的著作产生更大影响。
他熟谙“动物机体”,尤其是血液循环。这可能启发魁奈通过类比设想财富在一国经济中周期循环。他的独到见解是,在他看来,一国的财富不是财宝的无生气积聚,而是土地和劳动的周年出产。这种周年出产(包括出口部分的交换价值)决定了一切其他商品的供应。
像他之前的坎迪龙一样,魁奈也认为一国的财富归根到底是土地和劳动的共同产物。不过,魁奈以其自己的方式阐发这个思想。在“土地”(包括海洋和河流,坎迪龙把它们计入相邻土地)中,魁奈看到,自然和上帝合作产生一份特殊的赏赐,作为对人类劳动的报酬。财富的每一点实际增加都来源于土地耕耘、打鱼和矿井与石场的开采。一切其余经济活动仅仅在于变换、运输或交换借助自然富饶和上苍恩赐业已生产的初级商品。它们没有生产附加的物质,给产品价值增添的只不过是工人生计的费用。魁奈用“纯产品”这词语表示收成中超出耕种费用和“预付”即资本支出的利息的部分。他坚持认为,这农业的“纯产品”是一国全部人口生计的主要源泉。他的《经济表》(图339)旨在图示土地生产的财富如何在社会各阶级中流通。
由于上述种种理由,魁奈认为,农业、矿业等等是仅有的“生产性”行业,也即生产超出生产成本的物质财富增量。他认为,一切其他行业和产业都是有用的,但“不结果”。这种观点同重商主义的观点截然相反,后者认为,一国的财富主要靠对外贸易增加,即靠谋求贸易出超,从而带给国家更多的货币。然而,这两种相对立的观点几乎同样片面。
图339—魁奈的《经济表》
像坎迪龙一样,魁奈也在国家经济中把人划分为三个阶级。(1)地主在他们两人的图式都构成一个阶级,但其余两个阶级则不同。按魁奈的图式,它们是:(2)生产阶级,主要包括农民和部分渔民与矿工;以及(3)不结果阶级,包括工厂主、商人、专门家、仆佣,等等。魁奈特别看重地主。下面在考察魁奈对岁入在这三个社会阶级中分配的说明时,将可看到,自然富饶和上苍恩赐使“纯产品”成为可能,似乎首先意在为地主谋利。因为在魁奈看来,这就是以地租形式偿付给地主的东西。
实际上,正是生产阶级生产提供整个社会流通的每年财源。魁奈的《经济表》从下述假设出发:借助600 利弗尔支出(即“年预付”),一个农场主能生产总金额值1500
利弗尔的商品。在这1500利弗尔中,600利弗尔(或相当于该价值的商品)用于农场主、他的雇农和牲畜的生计。这部分并不流通。产品其余价值900利弗尔的部分被销售。所实现的900利弗尔中,600利弗尔作为地租付给地主(然而,地主还得付税),300利弗尔由农场主留着购买鞋、衣服和其他生产商品。
现在,地主必须买食物和衣服,等等。因此,作为地租付给他们的600利弗尔有一半又回到“生产”阶级,以支付食物货款,其余付给“不结果”阶级抵偿生产货品。于是,“不生产”阶级从“生产”阶级收到300
利弗尔,从地主收到300利弗尔。但是,“不结果”阶级必须买食物和原材料。因此,它的600利弗尔全部付回给“生产”阶级,后者独家生产食物和原材料。地主也要付300利弗尔向“生产”阶级买食物,所以,那900利弗尔全都回到农业家即生产阶级,后者也保留前面的600利弗尔(价值相当于未销出的产品)。这样,1500利弗尔就全部回笼到“生产”阶级。于是,一个新的周期又开始。
魁奈指出,一些社会阶级的奢侈品费用在收入中所占比例上的任何变化,都必将对总岁入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假定地主……工匠和……农业家的奢侈品花费增加六分之一,那么,岁入的再生产将从600利弗尔降至500利弗尔。相反,如果原材料消耗或出口上费用增长同样程度,那么,收入再生产将从600利弗尔增加到700利弗尔,如此等等。由此可见,奢侈过度……可能迅速毁掉一个富裕国家”(Explication du Tableau Économique)。魁奈得出警告性的结论:“生产预付的挥霍”,可能使一个国家的年财富毁灭性地减少甚或化为乌有。这种挥霍很可能由下述八种理由引起:(1)“税制不善,吞没了农业家的预付”;(2)“借口征税花费大而提高税率”;(3)“奢侈品费用过分大”;(4)“诉讼开支过大”;(5)“土地产品方面没有进行对外贸易”;(6)“国内贸易缺乏自由”;(7)“农村居民的个人烦恼”和(8)“年纯产品没有回到生产阶级”(同上)。
魁奈赞成对地主开征单一的直接税。这大大有利于节省征税费利,也同他关于不结果阶级无生产力的观点以及不侵犯农业家“年预付”的要求相一致。他赞同坎迪龙的生活费工资理论,因此,自然就反对对雇佣劳动者征税。“工资水平和工资所能购买的舒适和奢侈品的数量通过竞争而固定在一个不可降低的最低限度上”(Second Problème Économique,p.134)。
魁奈看来对下述情况并不感到奇怪:“自然秩序”仅分配给雇佣劳动者生活费,而把土地和劳动的“纯产品”全部留给地主。从他的一些后继者(例如,修道院院长 Bandeau:Philosophie Écono-mique,p.757)表达的观点来看,魁奈似乎认为,地主的份额为下述事实证实是合理的:他们或其先辈必定承担了开垦土地,筑路造房,通常还要做工作使土地适合于农业。但是,这样一来, 如果地租部分或全部地作为对这些原初支出(avances foncières)的报偿,那么,考虑到据说的“纯产品”,就可以想到,所假定的“生产”和“不结果”事业间这个基本区别可能被削弱。
总的来说,魁奈的经济著作没有十分综合或一贯地说明经济现象。说魁奈的《经济表》和契据、货币发明一起成为人类三大发明之一(例如老米拉波就这样说过),纯属夸大其词。实际上,米拉波本人倒对经济作了一个更为令人满意的说明,重农主义学派另一名成员杜尔哥也这样。当然,他们两人都大量汲取了魁奈的思想。
杜尔哥
图340—杜尔哥
安娜·罗贝尔·雅克·杜尔哥(1727—81)出生在巴黎,父亲是显宦。他一度在索邦攻读神学,1749 年当上修道院副院长。1752 年,他进入政府;1755 和1756 年陪同古尔内进行视察旅行。1761 年,他就任利摩日的行政长官,在那里进行了各种经济和行政管理改革。1774 年,他奉召到凡尔赛任路易十六海军部的国务秘书。五个星期以后,他调任财政总稽核。他取消了corvée(各种强迫劳役)、行会和对商业与工业课的苛捐杂税,还考虑过其他改革。但是,他的改革热忱激起了既得利益者的反抗,他遂于1776 年被解职。他为《百科全书》撰著各种词条,但他最重要的经济学著作是《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Réflexion sur la Formation et la Distribution des Richesses)(1766 年;英译本,纽约,1898 年)。他的《赞颂古尔内》(Éloge de Gournay)(1759 年)上面已经提到过。
鉴于这部著作篇幅短小(包括很短的101
节,英译本不到小开本100页),《考察》可以认为对经济现象作了十分广泛的阐释。它一开始论述商业即商品交换的起源。它表明,土地的不均匀分配、土壤的多样性(使土壤适合不同的作物)、劳动分工以及人类需求的倍增,这一切使商业成为必不可少的了(§
§i—iv)。接着,杜尔哥以典型的重农主义口吻详述了农民在经济上的特殊重要意义。农民供给“人人最重要而又最可观的消费品”,因此,他“没有其他工人的劳动也能生活,而如果农民不让工人得以生活,那么工人就根本无法劳动”。此外,农民劳动“致使土地产生超过他个人需要的东西,而这是社会一切其余成员靠其劳动而获得的工资的唯一资源”(§v)。这是最早提到“工资资源”,它很快为生活费工资理论所袭用。“在每种工作中……工人的工资局限于为确保他生计所必需的数额。”这是雇主讨价还价和工人“相互竞争”的结果(§vi)。(关于雇主间对劳动力的可能竞争及其对工资的影响,只字未提。)唯有农民是幸运的例外。“自然不和他讨价还价”,而赐给他“超过他辛苦所得工资的丰厚赠与”。“因此,他是财富的唯一源泉,这财富通过流通激活社会的一切劳力”(§vii)。这两个一开始就分化的阶级是“生产”阶级(即农民)和“领薪金的”或“不结果的”阶级(即雇佣劳动者)。后来,当土地的占有同土地的耕种相分离时,地主阶级兴起了。真正地主的社会功能是,他们“能够满足社会的普遍需要,例如战争和行政管理,为此,他们或者亲自服务,或者付出他们岁入的一部分,而国家或社会拿这笔款子就可让人去履行这些功能”(§
§
viii—xviii)。书中说明,地主可以采取五种不同方式让他人来耕种他们的土地,即使用雇用劳动者、使用奴隶、农奴、分益佃农或自耕农。最后两种是最常见的方式。在分益佃农制中,地主提供一切必需的预付,分益佃农(农民)和他的一家做全部农活,收成则由地主和分益佃农平分。在自耕制中,自耕农付给地主年租,承担一切必需的资本支出,占有全部收成。最后一种制式最好,但只能在富裕的乡村实行(§
§xix—xxviii)。
在回到商业的理由(“互相需要导致人们互通有无”这一事实)问题上时,杜尔哥说明了,银和金怎样会被用做交换的媒介,货币的引入如何造成“买方”和“卖方”的区别,如何方便了商业和积储(§
§xxix—l)。这一切倒类似坎迪龙《概论》中的论述。接下去是对资本及其各种经济功能的说明。这大概是杜尔哥《考察》中最有价值的部分。
“土地始终是一切财富的首要的和唯一的源泉;正是土地在耕种以后,带来了一切收入;也是土地提供了一切耕种之前最早的预付基金。最早的耕种者从土地自发产物植物获取播种用的种子。在等待收成期间,他靠渔猎或野果为生。他的工具是林间折断的树枝,用经过别的石头砥砺的锐石加工。他用双手或者陷阱捕获出没于林间的动物。他驯化它们,用它们作为食物,后来又要它们帮助他工作。这最早的基金一点一点地增加。家畜是最早为大多数人所追求的那种储备物,也最易积聚。它们死去,但它们繁殖,这种形式的财富在某种意义上是不灭的。这基金甚至作为自然增殖的结果而增加,产生奶、毛、皮革等形式半产品。另外,森林中集积的树木也构成工业工作的最早基金”(§liii)。“正是土地提供了用以建造最早房屋的石块、泥土和木材,在劳动分工之前,当耕种土壤的人用自己的辛劳来满足他的其他需求时,还不需要别的预付”(§lix)。
“在任何工业中,工人或供养他们的企业家都必须拥有一笔预先积攒的可动财富”,即资本或者说积聚的储备。“农业、工业或商业上的任何一种工作都需要预付。即使用手耕种土壤,在收获之前也还必须播种;在收成之前也需要生活。耕种越精细、越费力,预付就越多。……无论什么行业,工匠都必须预先置备工具,占有充足的原材料来源。在产品销出之前,他还必须在等待期间生活”(§
§li,lii)。
在强调了资本在一切企业中的重要性后,杜尔哥采取了坎迪龙的社会阶级分类法,而不是他在上面用过的魁奈分类法。“因此,从事提供为满足社会各种需求而必需的种类繁多工业产品的整个阶级,又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制造业家、手工业主和一切大量资本所有者,他们利用预付来雇用工人,由此把资本转变成利润。第二类由单纯工匠组成,他们没有财产,只有双手,他们预付的仅仅是日常工作而已,而所获得的也只有工资,无丝毫利润可言”(§lxi)。“自耕农的地位和制造业家相同”(§lxii)。资本除了上述种种用途(购买土地、制造业或农业)之外,还有其商业上的用途。商人的功能是服务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对于前者是求售,对于后者是寻找消费者所想购买的东西,避免因等待买客或寻找卖主而损失宝贵时间”(§lxvi)。一切商人“都有这样的共同点:他们买了再卖,他们在先的购买是一种预付,后者只是在过一段时间后又回到他们。像农业和制造业的企业家一样,这预付必定回到他们,不仅在一定期间内完全地返回,以便回转来重新购买,而且(1)带有一定利润,其值等于他们凭资本不做任何工作所可能得到的收入,以及(2)连带他们的劳动、冒险和技能的工资和价格”(§lxvii)。“正是资本的这种连续预付和归还构成了……货币的流通……它在政治机体里维持运动和生命,完全可以同动物体内的血液循环相比拟”(§lxviii)。“因为资本像劳动和技能一样地是一切企业所必需的,所以工业家愿意同提供他们所需基金的资本家分享利润”(§lxx)。于是,资本就有了第五个用途,即有息借贷,这“只不过是一种贸易,贷方出售他货币的使用,借方购买它,正像地主和他的自耕农分别出售和购买出租地产的使用。古罗马人给借款利息取的名称usnra
pecuniae〔高利贷〕充分地表明了这一点。这个用语的法文译名因作为不正当观念的结果而臭名昭著”(§lxxviii)。利率大致取决于借方需求和贷方供款间的比例。而这主要取决于积聚起来……形成资本(货币或者可转变为货币的资产的形式)的动产的数量。“一个已知拥有值十万法郎的资产、保证在某一时期终了时偿付十万法郎的人,他签署的一张借据在这个时期内被当做十万法郎”(§lxxix)。“一般说来,投资土地的货币营利不如贷款,贷款营利不如用于工业企业的货币。但是,以任何方式应用货币获得报酬,其增加或减少都必定同时引起一切其他应用发生相应的增加者减少”(§lxxxvii)。“贷款资本家应当看做是对于财产生产必不可少的一种商品的商人,而这商品的价格不应太低。对他的交易课税,就像对用于肥田的肥料征税一样愚蠢”(§xcv)。
1768 年,在《考察》发表两年以后,杜尔哥率先提出了今天所称的报酬递减规律。这个名称到十九世纪才引入,这条规律的意义也在马尔萨斯强调了依靠精耕细作增加谷物的可能性是有限的以后,才得到充分认识。不过,杜尔哥在他的《德·圣佩拉维先生的论文的考察》(Observations sur le Mémoire de M.de Saint-Péravy)中,十分明确地专就农业表明了这条规律的实质。他写道:“假定普通精耕细作盛行的地方,年预付赚进250%,那么,完全可能的是,当预付从此逐渐增加,直至它们无利可获的时候,每一增加便效果越来越差。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的肥力犹如一根因逐次加载等重物而被迫弯曲的弹簧。如果重物轻而且弹簧不怎么柔顺,那么,第一个负载的效应可能近乎于零。当重物变得重起来,足以克服最初的阻力时,弹簧便将明显屈服和弯曲。但当它弯曲到某一程度时,它将对施加于它的力产生更大的阻力,以前使之弯曲一英寸的重物现在使之弯曲不超过半线。……其效应将如此越来越快地减小。这种比较并不完全确切。但已足以说明,当土壤接近偿还它所能出产的一切时,巨量的耗费如何只能使生产增加微乎其微。如果年付不是超出其最大报酬点地等量递增,而是相反即递减,那么,将可看到同样的比例变化。……”
“把种子撒播在一片天然肥沃但完全不予加工的土地上时,这些种子将成为一种几乎完全浪费掉的年付。如果把土地耕作一次,则产品便增多;耕作二次、三次,产品可能不止二倍和三倍地增长,而是四倍或十倍地增长。因此,产品增加的比率大大超过预付增加的比率。到了一定程度,产品将多到可同年付相比拟。过了这一点,如果年付还增加,则产品仍将增加,但增加得少了,并且一直少下去,直至土壤的肥力耗尽,技艺再不能增添什么东西,年付的增加再不会给产品带来任何增加”(杜尔哥:Œuvres,Dire 编,Vol.I,p.420f.)。
米拉波
米拉波侯爵维克托·里凯蒂(1715—89)出生于普罗旺斯,在他于1737年继承父亲之前,一直在军队中服役。他在坎迪龙《概论》尚未印行之前,就受到这部著作影响。他在1756 年就立即对这本书发表了一篇评论,题为《人民之友,或人口论》(L’Ami des Hommes,ou Traité de la population)。这本书激起了反响,并且一版再版。他在书中力陈,人口是财富的源泉,人口取决于给养,而给养又取决于农业。因此,农业应当千方百计加以扶助和鼓励。他主张自由贸易,比较公正地分配财富和税收,改进运输方法。他首先激烈抨击庸碌的廷使和贵族滥用权力和特权,恣意挥霍劳苦大众的血汗。《人民之友》发表后不久,米拉波就加入了魁奈的学派。魁奈1774 年死后,米拉波便成为这个学派的公认领袖。1760 年,他发表了《租税理论》(Théorie de É’Impôt),激烈批评法国的财政和税务制度。这导致他一度被囚禁和逐出巴黎流放。他的大量其他著作中,最重要的是《农村哲学》(Philosophie Rurale)(1763 年),它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Wealth of Nations) [2] 之前最广包的经济学论著。《农村哲学》第一页上,有一张略经修改的魁奈“经济表”;后来(第36、118 页的前页)又出现了两次。
米拉波对重农主义运动作出很大贡献。他精力充沛,热情奔放。他以生动的宣传赢得大量信奉者,使重农主义经济学名扬全球。他还积极参与最早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期刊,即《农业杂志》和《公民大事记》的工作。但是,他不是一个深刻的或有体系的思想家,他对以上关于其他重农主义者的论述所形成的各个经济观点即使增添了什么,那也都是些无足轻重的东西。他的《农村哲学》的主要价值在于,它是重农主义各主流汇入的蓄水池。因此,详述
图341—亚当·斯密
他的观点大概是多余的。或许最为恰当的是,不应把他当做经济理论家,而应看做伏尔泰、卢梭和其他人的合作者,他们猛烈抨击当时的政治弊端,喊出了人民要求社会和政治公正的呼声,因而也许无意之中促进了大革命。这场大革命在米拉波死去的翌日爆发,1789
年7 月14 日攻占巴士底狱。
亚当·斯密
如由以上所述可见,坎迪龙、米拉波和杜尔哥,更不必说别的一些人,他们写出了一些有相当价值的经济学系统论著。但是,十八世纪里,而且实际上也是以后很长时间里最全面的经济学著作,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
亚当·斯密(1723—90)出生于苏格兰的柯卡尔迪,他的父亲在那里任海关监督。他曾在格拉斯哥大学(1737—40)和牛津大学巴利澳尔学院(1740—46)攻读。1748 年,他去到爱丁堡,讲授文学和修辞学,和戴维·休谟结为朋友。1751 年,他就任格拉斯哥大学逻辑学教授,翌年任道德哲学教授。1759 年,他发表《道德情操论》(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1763 年,他应聘任年轻的巴克勒公爵的私人教师,离开了格拉斯哥(他在那里的职位由托马斯·李德接任),并于1764 年初与他的学生一起去海外。他们在图卢兹停留了十八个月,游历了法国南部和瑞士,然后在巴黎待了将近一年,亚当·斯密在那里接触了达朗贝、爱尔维修等等人,尤其是魁奈、杜尔哥和其他重农主义者。将近1766 年底,他回到柯卡尔迪,在那里居留了大约十年,忙于撰著他的伟大著作。1776 年,他发表了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他似乎在逗留图卢兹期间于1764 年就已开始写作这本书。《研究》出版以后,斯密在伦敦度过两年,在那里接触了巴克、吉本、雷诺兹和其他人。1778 年,他就任苏格兰海关专员,定居于爱丁堡,在那里又结交了一些朋友,包括约瑟夫·布莱克和詹姆斯·赫顿。1787 年,他当选格拉斯哥大学校长。他的《哲学论文集》(Essys on Philosophical Subjects)在他死后于1795 年出版,其中包括《天文学史》(The History of Astronomy)的相当长的片段,这证明了他兴趣之广泛。1896 年,根据格拉斯哥大学一位学生1763 年作的听讲笔记,埃德温·坎南编成了亚当·斯密的《关于法律、治安、岁入和军备的演讲》(Lectures on Justice, Police, Revenue and Arms)。从这些演讲,很可以看出亚当·斯密思想的发展过程。
《国富论》分成如下五篇:
第一篇: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并论劳动产品在各阶级人民中间自然分配的顺序。
第二篇:论资财的性质、积累和用途。
第三篇:论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
第四篇:论政治经济学体系。
第五篇: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
斯密生前,《国富论》总共出过五版(1776,
1778,1784,1786,1789年)。其中第三版包含增补最多。埃德温·坎南的标准版《国富论》(1904年,等等)对几种文本作了校勘。
自身利益。——亚当·斯密原计划撰写一部完整的道德和政治哲学。这项计划证明是一种奢望,结果只完成了两部即《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从经济科学的观点看来,甚至《国富论》似乎也包罗过广。然而,为要正确理解它,就必须记得,在作者的心目中,这部论著只是一项更大计划的一部分。
亚当·斯密政治经济学的心理学前提是:自身利益乃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主要动机。这个观点在当时并不是新的。伯纳德·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Fable of the Bees)(1714
年)的扉页上宣称:“个人的不道德”就是“公众的利益”,而所谓“个人的不道德”只是指自身利益。魁奈比较严肃地表述了这个思想,他断言:当人人都企求“谋取最大快乐而又付出最小可能支出”之时,“自然秩序不是发生危险,反而得到保证”(Dialogues sur les
Artisans)。这个观念很可能被歪曲成一种绝对概念即自私,有时还同一种关于“经济人”的错误概念相联结。然而,亚当·斯密拒绝这种非议。《道德情操论》是他全部哲学的一个基本部分。他在这本书中阐明:他认为,怜悯或同情他人是人性的一个本质部分,甚至“最穷凶极恶的歹徒、违犯人类社会法律的最冷酷的不法之徒也还没有完全泯灭怜悯之心”。当一个社会的成员“出于钟爱,出于感恩,出于友谊和尊敬”而相互帮助时,那么,“这个社会就繁荣和幸福”。而自私是人性的另一特性,它在一定界限内还不完全是恶行。事实上,社会生活如果以自身利益为基础,即以“一种毫无相互钟爱或情感的社会实利感”为基础,那么,社会生活就能够相当令人满意(Theory of
M.S.,p.2)。这里毫无诋毁高等道德动机的意思,而是严肃评价一种较低等的动机或德行。在通常境况下,经济交易是为自身利益所促使的,而且作为一种常识,记住这一点是大有裨益的。“人几乎时时处处需要他的同胞们的帮助,而要想仅仅依赖他们的恩惠,那是妄想。他如果能够为自己的利益激发他们的自爱心,并向他们表明,做有求于他们的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那么,他要取得成功,就容易多了。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别人做什么买卖,那他就得提议这样做。把我需要的东西给我吧,你也就会得到你所需要的东西,——这就是任何出卖的通义。我们所需要的那些如意帮助,绝大部分是这样获得的。我们期待的一日三餐,不是来自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对自己利益的关心。我们自己不说他们仁慈,而说他们自爱;我们也绝不同他们谈论我们自己的需要,而谈论他们的利益”(Wealth of
Nations,Bk.Ⅰ,Ch.Ⅱ;ed.Cannan,Vol.Ⅰ,p.16)。
在把自身利益作为主导因素时,亚当·斯密只是在沿用通常的抽象即隔离的科学方法。按照这种方法,若某个因素据认为是可能的主导因素,那么便想象地把它隔离开来,然后探究它的诸多影响,作为对具体事实的一级近似,再逐次补充其他有关因素,直到达致比较接近的近似。在力学中,为了逼近运动物体的实际,一质点开始运动后将无限地沿直线匀速运动下去的观念,必须逐次加以补充,即考虑万有引力、摩擦等等附加因素。完全一样,在经济学中,为了逼近经济实际,暂时隔离开来并被假定不受妨碍的自身利益动机,也必须补充以其他动机和因素。不过,自身利益终究是一个主导因素,并构成一个良好的出发点。亚当·斯密并没有忽视其他因素。事实上,他对政治经济学的处理绝非纯“实证的”。它不完全局限于考虑“是”什么,而且也颇重视“应当是”什么。例如,他所以强调劳动在财富生产中的作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因受他对劳苦群众同情的影响。并且,要不是他相信人性自发活动的恩惠倾向,那他对政治经济学的整个处理很可能更不是“实证的”,而更多的是伦理的,或“规范的”。这种信仰在当时也不是新的。重农主义就是基于这种对于自然包括人性的恩惠力量的信仰。亚当·斯密所采取的这种特殊形式即相信人类自发的即无预谋的行动的最终结果,也可以在一个重农主义著作家梅西埃·德·拉·利未尔那里遇见。利未尔写道:“社会的运动是自发的,不是人为的,它全部活动中体现出来的那种享乐欲望不知不觉地驱使社会走向实现理想类型的国家。”(L’Ordre naturel et essentiel des Sociétés politiques,1767,Vol.Ⅱ,p.617)
国民财富。——《国富论》的《序论》开头这样写道:“每个国家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全部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资源。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总归或是这劳动的直接产品,或是用这产品从他国购买的物品。因此,国家提供其国民所需要的全部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情况的好坏,取决于这产品或用它购得的物品同消费者人数之比的大小。”(Ⅰ,p.1)这段话中,有三点具有历史意义。在好几处(例如,
Ⅱ
,iii;Ⅰ,p.315),斯密把“土地”也像劳动一样说成是每年产品的源泉。这正是坎迪龙和重农主义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然而,在上述的话里,没有提到土地,劳动独占全部功劳。第二点是强调了“每年”产品和消费。这是重农主义的表征。第三,国民财富不是用单纯财富总和来量度,而是用它对消费者人数的比例来量度。
生产。——尽可能多地增加生产(同消费者人数的比例)的可能性,受两个条件支配:(1)“对劳动总的运用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和(2)“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之比例”(Ⅰ,p.1)。斯密对条件(1)主要考虑劳动分工。许多以往的思想家(包括威廉·配第、伯纳德·曼德维尔和斯密的老师弗朗西斯·哈奇森)都认识到了劳动分工的重要性。劳动分工带来的优越性描述如下:“由于劳动分工,同样人数能完成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其原因包括三种不同情况:第一,每一各别劳动者的技巧增进;其次,工种调换通常造成的时间损失,现在避免了;最后,许多简便和减轻劳动的机器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干许多人的活。”(Ⅰ,i;Ⅰ,p.9)[这一切在狄德罗的《百科全书》(1751,Vol.Ⅰ,p.717)中已经被指出。]这部论著将近结束时提到了劳动分工的一个严重弊端。“毕生在执行不多几种简单操作中度过的人……没有机会发挥他的理智,即发挥他的发明才能去寻找排除从未出现过的困难的对策。因此,他自然也就丧失了这种发挥的习惯,通常就会变得像一人的工具所可能的那样迟钝和愚昧”(V,i;Ⅱ,p.267)。亚当·斯密提倡实行全民义务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以之作为防止这种智力退化的可能手段(同上,p.269 ff.)。米拉波以前已经力陈过这一主张。
增加生产的第二个条件即(2)在《序论》中已简略谈到过,而上面提到的论述也未加发挥。《序论》中指出,野蛮民族虽然每个健康个人都从事有用工作,但仍“极度贫穷”,而“相反,在文明繁荣的民族中间,很多人根本不劳动……但社会全部劳动的产品却十分多,因此往往人人都丰衣足食”(Ⅰ,p.2)。
就另一个问题而言,重农主义对“生产性的”和“不结果的”工作的区分,现在被加以修改。“有一种劳动,增加劳动所及对象的价值;另一种劳动则没有这种效果。前者因生产价值,可称为生产性劳动;后者则称为非生产性劳动。例如,一个制造业工人的劳动通常把他自己生计的价值和雇主利润的价值,加在他所加工材料的价值之上。相反,奴仆的劳动不增加什么价值。雇主预付给制造业工人工资,但雇主实际上没有在他身上破费什么。这工人把其劳动施于对象,使后者价值增加。这价值增加通常偿还工资的价值,并同时带来利润。可是,奴仆的生活费却决计不会复归。一个人雇用许多工人就会致富,而维持众多奴仆便要变穷”(Ⅱ,iii;Ⅰ,p.313)。这虽然改进了重农主义的观点,但仍不能令人满意:旅馆和饭店可以从雇用许多仆佣获取利润;生产性工人的雇主可能由于产品销售不佳而变穷。接踵而来的是这两种劳动间的另一个区别:“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固定并实现在某种特定物品或可卖商品上,它可以持续一定时间。……相反,奴仆的劳动则不这样。……他的服务通常随生随灭。”(同上)非生产阶级中包括“君主……一切文武官员……牧师、律师、医师、文人……演员……乐师、歌手、舞蹈家”,等等(p.314)。这两种不同的区分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工作的方式导致不同的分类。但是,这一点被忽视了;并且关于生产的全部研讨也相当草率。
价值和价格。——“价值这词……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它有时表示某特定物品的实利,有时表示因占有该物品而取得的购买别种货物的力量。前者可以称为‘使用价值’;后者可以称为‘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极大的东西,往往交换价值很小甚或没有;相反,交换价值极大的东西,往往使用价值很小甚或没有。水再有用也不过了;但用水几乎买不到什么东西;它也几乎换不到什么东西。相反,一块金刚钻几乎毫无使用价值;但常常可能要用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Ⅰ,iv;I,p.30)。任何东西的价格就是它的“使用价值”。于是,“任何东西的真实价格,即它对想获得它的人的实际付出的代价,是获得它而付出的艰辛和麻烦。对于已获得它并想支配它或用它交换别的东西的人来说,它的真正价值等于它能使他免除并转嫁于别人的艰辛和麻烦。”不过,如此等当起来的这两种艰辛和麻烦的量可能是不同的。“用货币或货物购买东西,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身体的艰辛去获得一样。这货币或货物实际上使我们省去这艰辛。它们包含一定量劳动的价值,而我们以这一定劳动去交换据认为当时包含等量价值的东西。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用于购买一切东西的原始买价。世界上一切财富,原来都是用劳动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对于占有财富的并愿以之交换某些新产品的人来说,它的价值恰恰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I,v;I
,p.32 f.)。
价值用金银币比用劳动更容易表达。不过,这两种金属的价值是易变的,相比之下,“等量劳动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对于劳动者可以说具有同等价值。……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凡是难于得到或得花很多劳动才能获得的东西,价必昂贵;凡是易于得到或只需花很少劳动即可得到的东西,价必低廉。所以,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才是任何时候和地方都可用于估量和比较一切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真实的标准。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它们的名义价格”(同上,p.35)。
然而,即便劳动也在强度或剧烈程度和机巧性或灵敏性方面变化很大。即使时间量不变时,这些差别也不容易加以比较,尽管它们必定而且通常都已考虑在所付的工资之中。
最初即在原始条件下,“整个劳动产品都属于劳动者”。但是,随着资本主义企业家和地主崛起,事情就改观了。“一旦资财在个别人手中积累起来,自然就有其中一些人把资财用在劳苦人民身上,提供他们材料和生活费用,叫他们工作,以便从他们工作成品的出售或他们劳动对材料增加的价值上取得利润。在把这完成制造品交换货币、劳动或其他货物时,在丢掉了足以支付材料价格和工人工资的份额之外,必定还剩余一部分,给予这企业家,作为他把资财用于此项冒险而得的利润。因此,工人对材料增加的价值现在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支付工人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报酬他预付材料和工资的全部资财。”同样,“任何国家的土地,一旦完全成为私有财产,地主就像一切其他人一样,也想不劳而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产品也要收地租。森林的树木、田野的草和大地的一切自然果实,在土地共有时代,只要劳动者花力去采集。而今,甚至对于这劳动者,它们也有固定的额外价格。他必须付出代价,取得准许采集的权利;还必须把他花劳动采集或生产的东西,交一部分给地主。这一部分或者说付出的代价,便构成地租,也成为大多数商品价格中的第三个组成部分。”
为了保留这种利润和地租,商品的市场价格必须超过为它们的生产所付出的工资。斯密设想了工资、利润和地租三者的“自然”率。当这三种自然率流行开来时,“这时出卖的商品,恰恰相当于其价值,或者说,恰恰相当于把它送到市场的人所花费的代价。因为……如果他按不能得到当地通常利润率的价格卖掉这商品,那他显然会因这交易而蒙受损失。因为,他若不这样处理这笔资财,就可以赢得那笔利润。而且,他的利润就是他的收入,也就是他的生计的正当来源……其间他在准备货物,把它们送到市场上”(I,vii;Ⅰ,p.
57)。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自由竞争之下,商品价格趋于“它们的价值”。如果价格下跌,生产就将缩减,商品将因稀缺而增值。如果价格上涨,超过自然价格,竞争将使它们下跌。然而,垄断或天然稀缺可能使价格保持奇昂。
经济阶级。——像坎迪龙一样,亚当·斯密也根据收入来源于地租、利润或工资,把经济或社会阶级划分为三类:地主、企业家和雇佣劳动者。
“分开来说,每一特定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分解为那三个部分的某一个、某两个或全部三个。同样,合起来说,构成每个国家全部劳动年产品的全部商品,必定也分解为这三个部分,作为劳动工资、资财利润或者地租,在国内不同居民间分配。每个社会年年由劳动采集或生产的全部东西,或者等当地,其全部价格,本来就是这样分配给社会不同成员中的某些人的。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一切其他收入归根结底来源于这三个源泉的某一个。不论是谁,如果他的收入来自他自己的资源,那他的收入就必定获自他的劳动、资财或者土地。来自劳动的收入称为工资。来自他支配或运用的资财的收入称为利润。他自己不运用资财,把它借给他人而获得收入,这种收入称为货币的利息或利益。利息是借方付给贷方的报偿,因为借方得到了利用这笔钱获取利润的机会。这利润的一部分自然地属于借方……,一部分属于贷方。……完全来自土地的收入称为地租,属于地主”(Ⅰ,vi;Ⅰ,p.
54)。
虽然大多数人主要或唯一地以这三种方式之一获取收入,但有人可能以所有这三种方式获得收入,于是可能产生一定的混淆。“一个亲手栽种自己园子的园艺家,一身兼地主、农场主和劳动者三种不同资格。所以,他的产品应向他自己支付地主的地租、农场主的利润和劳动者的工资。然而,通常把这全部收入看做他的劳动所得。在这种情况下,地租和利润两者同工资混为一谈”(同上,Ⅰ,p.55)。
地租。——“社会状况的一切改良,都有一种倾向,即直接或间接地使土地的真实地租上涨,使地主的真实财富增加,使地主购买他人劳动或劳动产品的能力提高。
“改良和耕种的扩大,倾向于直接提高真实地租。地主所得这产品的份额必然随着这产品的增加而增加。……地主份额的真实价值,也即他支配他人劳动的真实能力,随着产品真实价值的提高而增长,而且,他的份额在全部产品中占的比例也随之增加。这产品,在其真实价值增高之后,并不需要比以往更多的劳动来获取它。因此,这产品的较小一部分就足以补偿雇用这劳动的资财,而仍保持通常的利润。结果,就有它的较大部分归地主所有。”
“劳动生产力的增进,倾向直接使制造品真实价格下跌,同时倾向间接使土地真实地租提高。地主把他自己消费剩余的那部分粗产品去交换制造品。凡是使制造品真实价格降低的,无不使粗产品真实价格提高。所以,同量的粗产品便可等当于较大量的制造品;地主便能购买更多他所需要的便利品、装饰品或奢侈品”(Ⅰ,xi;Ⅰ,p.247)。
地租通常可看做为对地主改良土地的一种报酬。但是,“地主甚至对未改良的土地也要求地租,而所谓改良费用的利息或利润通常只是这原始地租的附加额。同时,这些改良并不总是由地主出资财,有时由租地人出资财。然而,在续订租约时,地主却通常要求增加地租,似乎改良完全是他自己搞的。”
“有时,对于人力根本不能改良的东西,地主也要求地租。海藻是一种海草。它燃烧时产生一种碱盐,可用于制造玻璃、肥皂和一些其他用途。大不列颠好些地方,尤其苏格兰,都出产这种海草。它只生长在处于高水位线以下的岩石上,这些岩石每天被海水淹没两次。所以,它们的产物绝不可能由人力使之增多。然而,对于以长这种海藻的海岸为界的领地,地主也要求地租,像对谷田一样。”
“设得兰群岛附近海域,产鱼异常丰富。岛上居民的食品大部分靠鱼。但是,居民为要从这水产获利,就必须居住在近海地带。地主要求的地租,就不是同农夫从土地所能获得的利益成比例,而是同他由土地和海水两者所能获得的成比例。这地租部分用海鱼缴纳。鱼这种商品的价格中包含地租的成分,是罕见的,而我们在这里可看到其一例。”
“所以,当作使用土地的代价的地租,自然地是一种垄断价格。它根本不是和地主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费用或地主所能获取的收益成比例,而是和农夫所能缴纳的成比例”(同上,Ⅰ,p.
145f.)。
资财和资本。——亚当·斯密广义地使用“资财”这个术语,用它表示任何种类积累的储备,诸如食粮、材料、工具、货币,等等。他说的“资本”是指“资财”的一部分,这部分预定不是供直接使用或消费,因而可以由之得到货币收入;不是指全部资财的货币价值。“当一个人拥有的资财仅够维持他数日或数周的生活时,他很少会想到从它获取收入。……但是,当他拥有足以维持数月或数年生计的资财时,他自然就很想它有一大部分可以提供收入。他仅保留一部分用于直接消费,维持他在开始取得收入之前的生活。因此,他的整个资财分为两部分。他期望提供他这收入的那部分,称为他的资本。另一部分供目前消费,它包括三项:(一)他全部资财中原为这一目的而保留的那部分;(二)逐渐地从任何来源得来的收入;(三)前些年用以上两项购买来但尚未用完的东西,诸如被服、家具等等。这部分资财包含这三项中的一项、二项或全部”(Ⅱ,i;Ⅰ,p.261)。当社会看做一个整体时,资本(预定用于出售或生产可出售货物的资财)和非资本(用于所有人自己直接消费的资财)的区别是任意的,也很难作出。而且在有些场合,亚当·斯密不得不采用一些可供选用而不相一致的资本定义。例如,资本是在重农主义意义上“生产性的”东西;资本是投资于这等东西或每年花费于它们的货币。此外,他有时还把“资本”和“资财”作为同义词使用。
狭义的资本按它们用于获得收入或利润这两种方式,分为“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两类。流动资本“用来出产、制造或购买货物,再卖出去获取利润。这样使用的资本在保留在所有者手中或保持原状时,对于其使用者不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润。……他的资本不断地以一种形态出手,以另一种形态收回,只有通过这种流动,即逐次变换,它才能给他提供利润”。固定资本“用来改良土地,购买有用的机器和商业工具,或用来置备无需易主或进一步流通就能提供收入或利润的东西”(Ⅱ,i;Ⅰ,p.
261 f.)。
关于借贷资本的利息,亚当·斯密指出,它部分地取决于借方用这借款所能获取的利润率,部分地取决于贷方把这款子用于其他投资所能获取的利润率。“凡是使用货币能获大利的地方,使用它通常要付出很高的利息……凡是它只能提供小利的地方,使用它通常就只要付很低的利息”(Ⅰ,ix;Ⅰ,p.
90)。
货币。——像他之前的其他人一样,亚当·斯密也批判重商主义夸大货币的特殊意义。“一个流行的观念认为,财富在于货币,或在于金银。这种观念是货币的双重功能,即作为商业工具和作为价值量度而自然引起的”(Ⅳ,i;Ⅰ,p.396)。实际上,“土地、房屋和一切不同种类可消费货物”都是更为重要的财富形态(同上书,p.416)。归根结底,“真实财富……必定总是同可消费货物的数量成或大或小的比例”,而后者可用货币购买(
Ⅱ,ii;Ⅰ,p.274)。货币仅仅是财富“流通的车轮”,仅仅是财富价值的量度。在估价年国民财富或收入时,并不考虑货币。亚当·斯密把货币归类于“流动”资本,但他仍把它就某些方面同“固定”资本做比较。尽可能少地保留固定资本,是明智的,只要生产不因此而受影响。所以,纸币或钞票作为减少金银数量的手段,其优点是只需保持“流通车轮”转动。这正是斯密那著名譬喻的要义。“任何一国之中流通的金币和银币,可以非常恰当地比做公路。公路使该国全部粮草流转起来,把它们运送到市场,但它本身丝毫不产生粮草。如果允许我极其大胆地比喻,那么,精明得计的银行活动提供了一种空中轨道,它可以说使该国能把其大部分公路转变成良好的牧场和稻田,从而大大增加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Ⅱ,ii;Ⅰ,p.304)。
纸币或钞票不仅能更为经济地用于和金币银币同样的目的,而且,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纸币实际上可能拥有超过金币银币的溢价。“君主如果规定赋税中应有一定份额用某种纸币缴纳,那么,他就可能因此而赋予这种纸币一定的增值,即便纸币清偿和兑现的期限全视君主的意志而定也罢。如果发行这种纸币的银行根据纳税对纸币的需求,谨慎地使纸币额始终低于这种需求,那么,这种需求便可能使纸币高出面值,或者说,使它在市场上买得的金银币,超过发行时票面所标志的数量”(
Ⅱ,ii;Ⅰ,p.311)。
工资。——如前所述,坎迪龙和杜尔哥持生活费工资理论,即后来所称的“铁的工资规律”。然而,亚当·斯密像他的朋友戴维·休谟一样,对这种观点应用于发达社会时感到不满。
“劳动的产品构成劳动的自然报偿或工资。在土地尚未私有和资财尚未积累的原始状态下,劳动的全部产品都属于劳动者。没有地主也没有老板来同他分享。……但是,一当开始有了土地私有和资财积累,劳动者独享自己全部劳动产品这种原始状态便宣告终结。然而,在劳动生产力尚无极其明显改善之前,这种原始状态早就不复存在了。要就这种状态对劳动的报偿或工资可能产生的影响作进一步探讨,那将是徒劳的。”
“一旦土地成为私有财产,地主就要求在劳动者从土地所能出产或采集的几乎所有产品中都占一份额。地主的地租成为从用于土地的劳动的产品中扣除的第一项。”
“土地耕作者很少有人在收成之前能自己维持生活。他的生活费一般由一个雇主即雇用他的农场主用他的资财预付。除非能分享劳动的产品,或者说,除非他的资财在归还时附带利润,否则他就无意雇用耕作者。这利润构成从用于土地的劳动的产品中扣除的第二项。”
“几乎所有其他劳动的产品都要被如此扣除利润。在一切工艺或制造业中,大部分工人在作业完成之前,都需要老板预付他们材料、工资和生活费。老板分享他们劳动的产品,或者说,分享劳动给材料所增加的价值;而他的利润就是这一份额”(Ⅰ,viii;Ⅰ,p.
66f.)。如坎迪龙和杜尔哥所已指出的,在这种改变了的事态之下,工资乃是雇主和雇佣劳动者讨价还价的结果。雇主们联合起来,他们能坚持的时间比劳动者长。因此,他们就利用这些优势来压低工资率,低到正好够维持劳动者的效率和人数——“在相当长时间里,即便最低等劳动的普通工资似乎也不可能降低到这一定工资率之下。一个人必定总是靠劳动生活,他的工资至少必须足以维持他的生活。在大多数场合,工资还得稍高一点;否则,他就不能赡养家室而传宗接代了”(同上书,Ⅰ,p.69)。然而,亚当·斯密认为,在英国和法国这样的国家里,可用劳动的供给似乎取决于需求。因此,所付工资由供需关系决定,通常在生活费水平上下波动,直到达致稳定状态。工资据说来源于杜尔哥所称的“工资资源”,后者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富人的多余财富,他们把它花费于额外的仆佣;另一部分来源于雇主的多余资本,他们把它投资于雇用更多的劳动者。斯密超过前辈,他坚持认为,“劳动的报酬丰厚……是国民财富增加的自然征候。另一方面,贫穷劳动者生活费不足,是形势停滞不前的自然征候,而他们处于饥饿状态,则是形势急骤退化的自然征候”(同上书,Ⅰ,p.
75)。
所需要的高工资增加了生产成本,因而增加了在国外市场竞争的困难。所以,亚当·斯密考虑了这样的问题:“下层阶级人民状况的这种改善,可以认为对社会有利呢,还是带来麻烦呢?其答案[他说]一眼看来便是显而易见的。仆佣、劳动者和各种工人在任何大政治社会中都构成其绝大部分。社会大部分成员境遇的改善,绝不能看做对全体的不利。任何社会,如果其绝大部分成员陷于贫困和悲惨的境地,那它绝不会繁荣和幸福。此外,提供全体人民衣食住的人,分享自己劳动产品的一定份额,使自己在衣食住上过得去,那才算是公平的”(同上书,Ⅰ,p.
80)。高工资还刺激人口增长和工艺水准提高,而这足以补偿由此引起的国外市场价格上涨,并且绰绰有余。
亚当·斯密还发展了坎迪龙关于工资不均等的见解。他把不均等归因于工人供给在满足对有技术性和无技术性职业的需求上存在差别所产生的影响。“在一个事态听任其自然发展的社会中,有着完全的自由,人人都完全自由地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职业,随时随心所欲地调换职业……如果在同一地区中,有什么职业明显地比其余职业优越或者差劲,那么,总是有许许多多人涌向优越的职业,避开差劲的职业,结果,这职业的优越性便很快回复到其他职业的水平。”他认为,不同职业货币工资及其货币利润的差别决定于“这些职业本身的某些条件,这些条件实际上或者至少在人们的想象中,对某些职业的微薄货币增益有所补偿,而对另一些职业的丰厚货币增益有所抵消”(I,x;I,p.101)。斯密认为,任何给定职业是否令人想望,取决于它是否惬意,能否容易地而又省钱地学会,是否有稳定就业的保证,是否要求可信赖性,以及是否提供升迁的机会。
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雇佣劳动者间的区别,前面已在生产标题下考察过。
结语。——《国富论》论题庞杂,讨论的方式自由随便,篇幅宏大。因此,要恰当地扼述它,是很困难的。以上所述局限于亚当·斯密经济学理论的各个最重要论点,忽视了历史部分以及关于实际政策问题的讨论,这些已超出本《历史》的范围。《国富论》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在于这里没有考察的那些部分,这些部分促成它迅速谋得广泛的好评。它奉献给时代的是对政治经济学的总括万殊的概论。它囊括了以往经济学家的全部经济理论,有的加以批判,有的加以修正,有的加以发展或修改。在它那里,它们似乎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并且,这本关于人类的书同十八世纪为争取本性自由和人类开明的斗争完全合拍。因此,这本杰作不仅是迄当时为止经济思想的宝库,而且还成为十九世纪经济思想的出发点和动力,提供了启示和促进因素。
(参见 E.Cannan:A Review of Economic Theory,1930,等等;C. Gide 和C.Rist:History of Economic Doctrines,1915,等等。)
[1] 利弗尔(livre)是法国当时的货币单位。——译者
[2] 旧译《原富》。——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