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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科学、技术和哲学史
1.20.1 一、 分类法
一、 分类法
林奈

林奈把种作为分类单位。作为物种固定性的信仰者,林奈认为,种是不可变的,种在以往和将来都始终保持同样性质,因此,种是可靠的分类单位。总之,从各种不同的动物种出发,他把它们排列成如下六类:

Ⅰ.哺乳动物……胎生血红色且温;心脏有两个心耳和一或两个心室。

Ⅱ.鸟……………卵生

Ⅲ.两栖动物……用肺呼吸血红色而冷;心脏有两个心耳和一个心室。

Ⅳ.鱼……………用鳃呼吸

Ⅴ.昆虫…………带触角血冷而无色;心脏没有心耳,有一个心室。

Ⅵ. 蠕虫…………带触毛

在某些方面,这种动物分类法是错误的,并且就没有区别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而言,它还不如雷提出的分类法。像对植物一样,林奈在动物情形里也满足于仅仅应用形态特征作为他的分类法的基础;他没有注意动物的内部结构。例如,鸟的性状判别因而就归结为这样几句话:“身体长羽毛,两足,两翼,雌鸟下蛋。”

林奈自己看来对他的动物分类法也不完全满意。他没有给这种分类作总的论证,而在他的《植物学哲学》中,为了支持他的植物分类法,则曾这样做过。他在《自然体系》的各个版本中,都对他的动物分类方案作了各种小修改。他也许把它当作尝试性的工作方案,需要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加以修改。事实证明,它是很有用的:它在很长时间里流行不衰,在十九世纪之前未作过重要修改。

像在植物学情形里一样,在动物学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仰赖于林奈,纲名双名法才被公认为动物学命名法的一个固有部分。他的《自然体系》第十版(1758 年)公认是动物命名的基础,一如他的《植物的种》之成为植物命名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