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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知识起源论
1.4.2.7 第七章 原理起源上的偏向以及主要在于分析的心灵活动
第七章 原理起源上的偏向以及主要在于分析的心灵活动

§61 抽象和分解的方便性很早就被引进一般命题的使用中去了。人们不会很久而不觉察到,这些一般命题,作为若干特殊知识的结果,都是有利于减轻记忆的负担,并能给叙述以准确性的。但是,它们不久便由于滥用而蜕化变质,从而导致了一种极不完备的推理方式。其理由如下所述。

§62 科学领域中的最初的发现,原都是如此简单,如此容易,以致人们无须求助于任何方法就能作出这些发现。他们当初甚至只能在已经取得一些进展之后才设想出一些规则来,而这些已取得的进展又使他们处于这样的境地,即想去发现自己是如何才到达某些真理的,这些进展还要求他们去弄清怎样才能到达另一些真理。因此,那些作出最初的发现的人们就不能指出,必须采取怎样的途径才能继续作出发现,因为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循了怎样的一条道路才走过来的。为了表明途径的可靠性,除了使人们明了他们的发现符合无可置疑的一般命题而外,对他们来说,便不能再有什么别的方法了。这就使人们信以为,这些命题都是我们知识的真正源泉。因此,人们便给这些命题以原理(le principe)这个名称;这就造成了一种普遍承袭的偏见,而且直到现在,人们还得凭借这些原理来进行推理 [15] 。那些发现过新的真理的人深信,为了让他们的洞察力显得更高深莫测,应当把他们所遵循的方法弄得神秘虚玄。他们就满足于通过人们所普遍采用的原理来阐明新发现的真理,于是这种被承袭的偏见,由于越传越广,便产生出无数的学说来了。

§63 那些原理的无用和弊端在综合法中显得尤其突出,这种方法看来似乎是避免让真理显得是被一大串的公理、定义以及丰富多彩的其他所谓的命题充斥在其前面。数学论证的显明性以及所有博学之士对这种推理方式的称颂也许足以令人信服,我提出的不过是一派站不住脚的奇谈怪论。但是,不难看出,数学之所以准确可靠,绝不应归功于综合法。事实上,如果这门科学确实和形而上学一样,曾经易于产生那么多的谬误、晦涩和模棱两可的话,那么使这些缺点得以留存下来并日益增加的倒不是别的,却正是综合法本身。数学家们的观念之所以是精确的,正是因为那些观念都是代数和分析的产物。而我们所指责的这个方法,因其无补于纠正一条空洞的原理,一个确定得不当的观念,只能听任某项推理的一切弊病存在,或者以井然有序的种种外衣,把这些弊病掩盖起来,而这种井然有序也同样是画蛇添足的,既枯燥乏味又令人生厌。为了使大家信服这一点,不妨请读者参阅形而上学、伦理学以及神学的诸家著作,人们在这些著作中都是甘愿采用那种方法的 [16]

§64 为了看出,一个一般命题只能使我们倒退到已把我们提高到一般命题高度的那些知识中去,或者倒退到那些同样能为我们开辟这条道路的知识中去,那只消考虑到,那个一般命题无非是我们一些特殊知识的结果而已。因此,这个一般命题,虽然还远远算不上是知识的原理,却要假设一切知识都能通过其他种种方法来认识的,或者至少是可以被认识的。事实上,为了将综合法所需要的原理加以罗列来阐明真理,显然必须对综合法先有个认识才行。这种方法,极而言之,也只适宜于以十分抽象的方式来揭示一些本来甚至能以更为简单得多的方式去证明的事物,因此,这种方法,对于精神启发不多,就是因为它遮掩了那条通往种种发现的道路。值得担心的是,这方法甚至会给最虚妄的谬论披上堂皇的外衣来吓唬人,因为使用那些缺乏联系而又往往离题千里的命题,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想要证明的一切,而不易让人察觉到某项推理的错误究竟何在。在形而上学中我们可以找到不少诸如此类的例子。总之,这个方法并不如人们通常所设想的那样能进行概括,因为凡是运用这种方法来进行写作的人,无不陷入最屡见不鲜的唠叨重复和最无关紧要的琐碎细节中去。

§65 比如,为了明显地看出整体大于它的部分,在我看来,我们只要对构成整体的观念以及构成部分的观念的方式分别加以反省即可。然而,好多现代的几何学家对欧几里得不屑论证此类命题大加斥责,斥责之余,仍企图弥补其不足。实际上,综合法是极其严谨的,绝不肯遗漏什么未加证明的东西;综合法只有在被它看作为其他命题的原理的这个单独的命题才对我们有所通融,而且这个命题还必须是同一 [18] 的才行。下面请看一位几何学家是以何种小心来求证整体大于它的部分的。

他首先确立了这么一条定义:若某整体的某一部分等于另一整体则该整体大于另一整体;同时他又确立了如下公理:任一量均与其自身相等 [19] ,这是他未经证明的唯一的一个命题。接着他便作了如下的论证:

若一整体的一部分等于另一整体,则该整体必大于另一整体(按定义);但一整体之任一部分均与该部分自身相等(按公理);故一整体大于它的部分 [20]

老实说,要使我接受这个推理,尚需加个注解才行。无论如何,在我看来,这个定义既不比定理更加清晰,也不比它更加明白,所以,它不能用作定理的证明。然而,人们却把这种论证奉为一种尽善尽美的分析的范例;因为人们声称,定义是包括在一个三段论(syllogisme)之内的:“这个三段论的一个前提就是一条定义,而另一个前提则是一条等量代换(同一性)命题;这便是一种完美的分析的标志。”

§66 如果以上就是几何学家们所理解的分析法(l’analyse)的话,那么在我看来,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方法更不管用的东西了。他们无疑是有过更好的方法的,因为他们所取得的进步证明了这一点。甚至他们的分析法或许同其他各门科学中所使用的分析法并不相去太远,只是因为其所用的符号都是几何学所专用的符号罢了。尽管如此,照我看,所谓分析者,只不过是从前面所分析过的心灵活动中导出的另一种活动而已。它不外乎组合并分解我们的观念,以作出不同的比较,并循此途径去揭示观念之间所具有的联系,以及可能产生出来的那些新的观念。这样的分析法正是各种发现的真正诀窍,因为它不断使我们追溯到事物的本源上去。分析法具有这种好处,即在于它永远只同时提供少数几个观念,并总是最简明地循序渐进。分析法既是空洞的原理的大敌,也可能是一切与精确性和准确性相抵触的东西的对头。分析法绝不依靠一般命题的帮助来寻求真理,而总是通过一种运算,换句话说,总是通过组合并分解一些概念来寻求真理,以便以最有利于人们已看到的发现的方式来对概念进行比较。这就根本不再从通常只能徒增争论的定义出发;而是对每一观念的派衍加以说明。通过这番详论,读者就不难看出,分析法乃是可以给我们的推理以明晰性的唯一方法;因此,也是我们在探求真理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独一无二的方法。不过,对于想使用分析法的人们来说,其前提是首先要对心灵活动的进展具有很透彻的认识才行。

§67 所以,应当得出如下结论:原理只不过是一些结果,它们可以用来指明人们已经走过的主要地方,就像迷宫的引线一样 [21] ,但当我们想要向前迈进时,它们对我们就不但毫无用处,反而只会促使我们沿原路向后倒退。如果说原理有利于减轻记忆的负担,并能扼要地指出对争论双方都适用的一些真理而免却争论的话,它们通常又显得过于空洞,以致如果对它们使用不当,就会引起更多的争论,进而使争论蜕变为纯属用词问题。因此,获得知识的唯一途径,就是追溯到我们观念的本源上去,并循着观念的派衍过程,通过各种可能的关系对它们进行比较;这就是我称之为分析的东西。

§68 人们通常总喜欢说应当有原理。他们当然是有道理的;但要么是我弄错了,要么就是大部分一再重复这句格言的人仿佛并不知道他们所要求的到底是什么,因为在我看来,我们甚至只不过是把我们自己所采用的原理作为原理,并且因此在别人拒绝接受我们的原理时就指责他们缺乏原理。如果把那些在需要时可以用于特殊情况的一般命题理解为原理的话,那么还有谁会没有原理呢?但是,即使有了这样的原理又有什么好处呢?这都是些意义空洞的格言,无益于作出正确的应用。说到具有这类原理的一个人,那无非是告诉人家,他对于他所思考的东西不可能有清晰的观念而已。如果说人们因而应当具有原理,那并不是说应当从原理开始而随之倒退到那些不够一般性的知识上去,而是必须在很好地研究了特殊的真理之后,使自己从抽象上升到抽象,最终达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命题。这样的一些原理自然都是由那些导致命题的特殊知识所确定的,我们看到其整个广度,并可确保总是能精确地使用它们。说到一个具有这类原理的人,那就意味着他对作为其研究对象的艺术和科学了解得十分透彻,而且在处事接物上处处都是既清晰而又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