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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知识起源论
1.4.2.1 第一章 论知觉、意识、注意和回忆
第一章 论知觉、意识、注意和回忆

§1 知觉,或者通过感官的作用而在心灵中引起的印象,是理解的第一个活动。知觉的观念是这样的,即它不能通过任何论述来获得,只有在我们被某种感觉触动时,对我们所感受到的东西作一次反省,才能提供这种观念。

§2 如果心灵对客体没有知觉,客体即使对感官施加作用也是枉然,心灵永远也不会知道它们。因此,最初级、最低阶段的知识就是知觉。

§3 但是,既然知觉只能随着作用于感官的印象而来,那就可以肯定,这种最初阶段的知识,也必定根据人体组织之能接受或多或少的不同的感觉而具有或多或少的广度。试举那些没有视觉的人为例,再举一些没有视觉和听觉的人为例,并且这样继续举下去,不久,你就会举到这样的一些人,他们由于什么感觉也没有,于是就什么知识也不能得到。相反,如果可能的话,不妨假设有这么一些比人类更完善的动物,它们具有一些新的感官,那就会有多少新的知觉啊!因而,它们所能获得的知识又会有多么丰富啊!而我们对那些知识就只好望洋兴叹,甚至连猜想都猜不出来。

§4 有时,我们研究的对象愈是简单,我们的研究就愈感到困难。对于知觉的研究就是一个例子。从表面上看来,还有什么能比断定心灵是否知道它所感受的一切知觉更容易呢?除了对其本身进行反省之外,还需要什么别的东西呢?所有哲学家无疑都曾对此作过研究。但是,有一些人念念不忘他们的原则,因而就只好承认在心灵中存在着一些心灵永远也不知道的知觉 [8] ;而另一些人则只好认为这种意见完全是不可理解的 [9] 。我将力图在下面的章节中解决这个问题。而在本节中,只需指出这一点就够了,即大家一致认为,心灵中不存在心灵所不知道的知觉。然而,为心灵提供知识的,并且至少把它在心灵中所经历的一部分报知心灵的这种感觉,我将把它称为意识(la conscience)假如确像洛克所主张的那样,心灵绝不可能具有它所不知道的知觉,从而与心灵中有一种它所不知道的知觉的说法相矛盾,那么知觉和意识就只应该被看作是单一的而且是同一的活动了。反之,如果相反的意见是正确的话,那么知觉和意识就是两个相互有别的活动,并且正如我刚才所假定的那样,我们的知识确切地说来是开始于意识,而不是开始于知觉的。

§5 在我们同时具有意识的若干知觉之间,我们经常会觉得对其中的一些知觉比另一些具有更多的意识,或者这些知觉更能使我们鲜明生动地知道它们的存在。甚至,对某些知觉的意识越是增强,则对另一些知觉的意识就越是减弱。假定某人在观看一场演出,在那里有一大堆客体,好像都在争夺着他的视线,他的心灵将受到大量知觉的冲击,而这些知觉他也是一直知道的。但是,慢慢地,有一些知觉使他更感喜悦,更感兴趣,因而他就更愿意陶醉于它们之中。从那时起,他就开始被其他的知觉触动得少了,而对它们的意识也同样不知不觉地减退了,一直减退到了这样的地步,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竟已记不起曾否知道过它们了。在剧场里所产生的幻觉就是这种情况的明证。有一些时候,意识好像并不是平均分配于进展的剧情和这出戏的其余部分之间的。首先似乎是,能够分散注意力的客体越少,幻觉就会显得越是鲜明生动。然而,人人都可能发现过,当一出戏演得极其精彩动人的时候,再也没有比这更能令他坚信他是一幕引人入胜的场面的唯一见证者了。这也许是客体的数量、纷繁和壮丽刺激了感官,激发和升华了想象力,并且,由之而使我们更易于感受诗人想要产生的那些印象。此外,也许还有观众自己作出的榜样在彼此影响着,使他们共同把视线凝注在戏剧的场面上。尽管如此,由于这种活动,我们的意识,对某些知觉来说,会增长得如此强烈,以致这些知觉就好像是我们唯一知道的东西似的。我把这种活动称之为注意(l’attention)。因此,所谓注意于一件事物,就是对它所产生的知觉,比对像它一样地作用于我们感官的其他事物所产生的知觉具有更多的意识,而且,对这件事物的注意越强烈,我们对其他事物所产生的知觉能记得起来的也就越少。

§6 因此,我把我们具有意识的知觉分为两类:一类是我们至少随后还能记得起来的知觉,另一类是我们刚有过之后就立即遗忘了的知觉。这种区分是建立在我们刚才所引证的经验之上的。曾经陶醉于幻觉的人,对于一幕生动感人的场面在他身上所造成的印象将记得极其清楚,而他对同时从这出戏的其余部分所获得的印象却往往不能记起。

§7 在这里,人们可以对我的意见取两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是说,如同我们所假设的那样,心灵并未感受过我所如此迅速地遗忘了的那些知觉,这是人们试图用生理上的原因来解释的。他们也许会说,可以肯定,只有在客体对感官的作用能传达到大脑 [10] 的时候,心灵才会具有知觉。然而人们可以假设,由于从引起幻觉的场面中所获得的印象,大脑的神经纤维处于一种如此强烈的兴奋之中,致使它拒绝接受其他一切印象。从这里,人们会得出结论说,心灵除了对之保存记忆的知觉而外,别无其他的知觉。

但是,当我们把我们的注意集中在某个客体的时候,大脑的所有神经纤维竟会同等地受到刺激,以至于不能剩下很多其他的神经纤维来接受另一个不同的印象,这似乎不大可能的。因此,有理由设想,在我们身上产生过一些我们在有过之后就马上记不起来的知觉。目前这还只不过是一种即将加以证明猜测,尽管在可能性很大之列。

§8 第二种意见是说,在感官中形成的印象没有一个不是传达给大脑的,从而无不在心灵中产生一种知觉的。不过,得补充的是,对这个知觉是没有意识的,或者说,心灵对它一点也不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赞同洛克的,因为,我认为对于这样的一种知觉是绝没有观念可言的;我也很愿意让人家说我是在觉而不知着。

§9 因此我想,我们对在心灵中所产生的印象总是具有意识的,不过,有时这种印象是产生得如此淡薄,以致过了一会儿后,我们就再也记不起它们了。举几个例子就可以把我的想法全说明白了。

我承认,有一段时期,我似乎觉得在我们身上产生过一些我们对之没有意识的知觉。我是以这种看来相当简单的经验为依据的,即我们即使把眼睛闭上千百次,也好像并不知道我们是处于黑暗之中。但是,在获得其他经验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自己的错误。有一些知觉是我所并未遗忘的,它们必须以在我有过之后转眼就再也记不起来的另一些知觉为前提,这样一些知觉就把我的看法改变了。在人们所获得的许多经验中,下面这一条是显而易见的。

不妨在读完一本书后,对自己作这么一番反省,好像我们仅仅对由阅读而产生的一些观念才具有意识,而我们对每一个字母的知觉,好像并不比我们对每次不由自主地眨一下眼皮所造成的黑暗的知觉具有更多的意识。但是,如果思考一下,要是对字母的知觉不具有意识的话,我们对单词也就不会具有任何意识,从而,对于意义也就不会具有观念;那么,我们就不致为这种表面现象所迷惑了。

§10 这种经验自然而然地证明了人人都曾体验过的一件事:那就是时间有时好像是以惊人的速度飞逝过去似的。这种现象是由于我们把在我们心灵中接踵而来的知觉的绝大部分都遗忘了的缘故。洛克指出,我们只是通过我们思想的连续,才形成了一个时间连续的观念。而某些知觉,在它们被遗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就好像压根儿没有发生过一样。因此,知觉的连续性应当是随时间的连续性的缩短而缩短的。这样一来,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比方说,几个钟头吧,在我们看来就会显得像转瞬即逝的那样。

§11 上述解释使我不必再列举什么新的例证了,因为它对愿意加以思考的人来说将提供充分的证据。每个人都可以注意到,在他觉得极其短暂的一段时间内,他所感受到的知觉之中,尽管有很多已经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但他的行为却证明他对它们是曾经有过意识的。然而,并非所有的例子在此处都是同样适用的。当我以为,我在无意中闭上眼皮并不会使我知道我是处于黑暗之中的,那时,那个例子就曾使我迷惑过。可是,通过一个例子来解释另一个例子,那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我之所以会出此错误,是由于黑暗的知觉是如此短促,如此转瞬即逝,而对这个知觉的意识又是如此微弱,以致我对这种知觉简直没有留下任何记忆。其实,只要我对我眼睛的运动加以注意的话,这同一个知觉就必定会变得极其强烈,以致我对曾否有过这种知觉不再会有什么怀疑。

§12 我们平常不仅是把我们的一部分知觉忘掉,而且有时,当我们没有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起来的时候,我们竟会把所有的知觉全都忘掉。因而,在接受在我们身上产生的知觉时,我们对这些知觉的感知并未厚此薄彼,而是因为对这些知觉的意识如此微弱,以致一旦有人使我们脱离这种状态时,我们竟会记不起曾否感受过这些知觉。假定有人给我看一幅画面极其复杂的画,而且乍一看去这幅画的各部分中并没有哪一部分能比其他部分更强烈地打动我,并且,在我还没有来得及细加观察的时候,他就把这幅画拿走了;那么,可以肯定,画面上没有一个引人注目的部分会不在我身上产生过一些知觉的;但是,我对这些知觉的意识是那样的微弱,以致我简直不能把它们回忆起来。这种遗忘并非是由于知觉延续时间的短暂而造成的。即使假定我曾目不转睛地对这幅画注视很长的时间,只要补充说我并未轮流地对画的每一部分的知觉给以较强的意识,那么,即使在我对它注视了几个钟头之后,我对这幅画仍然不可能有比最初那一时刻更多的了解。

对这幅画所引起的知觉来说是这样,那么,按照同样的理由,对我周围的客体所引起的知觉来说也应当是这样。如果这些客体是以差不多相等的强度作用于感官的,则它们在我身上就会产生一些在鲜明程度上也差不多是相同的知觉;如果我的心灵听凭感官的印象行事,而不设法使之对某一知觉比对另一知觉具有更多的意识,则我对在我身上所发生的事情将不会留下任何记忆。在整个这一段时间里,我觉得心灵就好像是处于一种半睡眠的状态之中,这时它不为任何思想所占据。不管这种状态是延续了几个钟头,还是仅仅只有几秒钟,在我所感受的一系列的知觉中,我都觉察不出这两种情况有什么差别,因为无论在这种或是那种情况下,这些知觉都同样被忘掉了。即使让这种状况延续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一旦由于某种鲜明的感觉而使人们脱离这种状况时,他们回忆起几年的时间就会觉得好像只有一瞬间一样。

§13 可以断言,我们对我们绝大多数的知觉是丝毫不能加以考虑的,并非对这些知觉没有意识,而是因为它们在片刻之后就被忘掉了。所以不为心灵所知道的知觉是没有的。因此,知觉和意识就只不过是同一个活动的两个不同名称而已。作为把它仅仅看作是心灵中的一个印象来说,我们可以给它保留知觉这个名称,作为它把它的呈现报知心灵来说,可以给它以意识这个名称。我今后就将在这样的意义下来使用这两个词。

§14 事物从它们与我们的气质、我们的激情以及我们的状况关系最密切的一方面来吸引我们的注意。正是这些关系,使事物最强烈地触动着我们,而我们对这种关系就具有更加鲜明的意识。从而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当这些关系一旦发生变化,我们所看到的事物就会完全不同了,我们对它们也就会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断。人们通常总是被这类判断蒙骗到这种地步,以至于那种在某一时间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和判断事物,而在另一个时间又以截然不同的另一种方式来看待和判断事物的人,总是相信自己的看法是很准确的,判断也没有错误。这种倾向在我们的身上已经变得如此自然,以致,由于它使我们总是从客体与我们有关系的方面来观察它们,我们就不免以推崇自己行为的同样程度来指责别人的行为。再加上自尊心又使我们很容易相信,事物只有在它们以某种使我们满意的方式来吸引我们注意的时候,才是可赞赏的;这样您就可以了解,为什么就是那些对于鉴赏事物具有相当识别能力的人,平常也会把他们的赞赏滥用到如此的地步,以致他们时而对应该赞赏的不公正地加以否定,时而对不该赞赏的倒反不吝称颂之词。

§15 当客体吸引我们的注意的时候,它们在我们身上所引起的那些知觉是和我们自身的存在感以及可能与之具有某种关系的一切东西联结在一起的。从而可以推知,意识不仅使我们知道我们的知觉,而且,如果这些知觉重复多次的话,意识还经常会告知我们,这些知觉是我们已经有过的,并且使我们知道,这些知觉确是我们所有的,或者,尽管这些知觉是多种多样和连续不断的,使我们知道它们是在触动着一个存在物,而这个存在物始终就是同一个我们。从有关这些新的效能来考虑,意识是一件新的活动,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为我们服务着,它是经验的基础。如果没有这种活动,生命的每一时刻对我们来说就都好像是我们存在的第一个时刻一样,而我们的知识就永远也不会超出第一个知觉的范围。我将把这种活动称为回忆(le reminiscence)。

显然,假如我目前所感受的知觉和昨天所感受的知觉之间的联结,以及和我自身的存在感之间的联结遭到破坏,那么,我就不能认出我昨天碰到过的事物确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如果这个联结在每天夜里都中断的话,那么可以这么说,每天我都得开始一个新的生活,并且谁也不能使我相信,今天的就是昨天的。因此回忆就是由保存我们一系列知觉的联结所产生的。在以后各章中,这种联结的效能将逐步深入地予以阐明。但是,要是有人问我:这种联结是怎么通过注意来自行形成的呢?我就回答说,其理由是唯一地存在于心灵和肉体的本性之中的。所以,我把这种联结看作是一个应该足以解释其他一切经验的最初的经验。

为了更好地分析回忆起见,必须给它两个名称:一个名称是就其使我们认出我们自身的存在而言的;另一个名称是就其使我们认出在我们身上反复出现的那些知觉而言的;因为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观念。但是语言并没有给我提供可以使用的术语,而且,为了我的意图而特地去设想出这些术语来,也不见得会有多大的用处。既已指出这种活动的复合概念是由怎样的一些简单观念所组成的,那就够了。

§16 以上我对于心灵活动的进展所作的分析和对其派衍的解释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在心灵中只有一个简单的知觉,这个知觉只不过是在客体出现时心灵所接受的印象。从这里就依次产生了其他三种活动。这种印象,如果把它看作是以其出现来报知心灵的,就是我叫做意识的那种活动。如果我们对它的认识是这样的,即它好像是我们所意识到的唯一的知觉,这就是注意。最后,当它被人认为是已经触动过心灵的,这就是回忆。意识好像是在对心灵说:这就是一个知觉;注意说:这就是你所具有的唯一的一个知觉;回忆说:这就是你已经有了的一个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