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 第十五章 萨摩亚人的性格

第十五章 萨摩亚人的性格

米德宣称,萨摩亚人身上“没有强烈的感情”,这是她对萨摩亚人性格描述的核心思想。她断言,萨摩亚人走着一条“消除强烈感情”的道路;她还告诉我们,在萨摩亚人那里,“爱、恨、嫉妒、报复心,以及对亲人丧亡的悲痛”都非常之短暂,几个星期内这些情绪就会全然消失;“人际关系的社会模式化中缺乏深厚的情感沟通”;萨摩亚人已经将“缺乏深刻的感情”这一特点习俗化了,“直至它成为全部生活态度的框架。”[1]

认为萨摩亚人没有强烈情感的这些断言,尽管与米德把萨摩亚人描绘成“随和、平稳的民族”这一点相一致,但是却与她自己对萨摩亚人一些行为的记述有明显矛盾。她在《马努阿的社会组织》这本书里写到,那些受到别人侵犯而“受伤”的人,比如在被辱骂和配偶与人通奸等情形下,他们会“大声地表达出自己的愤怒”。米德在书中还提到,萨摩亚人意外地发现不明身份的尸体时,会表现出“极为恐惧”的样子。在《萨摩亚人的成年》一书中她写到一个22岁的妇女,疯狂地爱上一个比自己大的男人,并做了他的情妇。当发现他诱奸了她的妹妹时,她“狂怒到了顶点”;当听说他“打算和另一个岛上的一位女孩结婚时”,她表现出“无法抑制的悲痛和绝望”。[2]

上面这些记述和许多其他观察者报告可以证明,在很多情形中,萨摩亚人的行为是明显具有强烈感情色彩的。例如,威廉姆·哈尔布特(William Harbutt)于1841年在乌波卢亲眼看到,萨摩亚人在一次宗教仪式上表现出歇斯底里的入迷状态。他描述萨摩亚人的性格时说:“他们的心灵不是被过度的悲伤占据,就是被过度的喜悦所占据。”在基督教仪式上出现入迷状态这种现象,是直接从萨摩亚的异教中延续下来的。早期的传教士对此十分惊讶,他们在其他地方举行的复兴布道会上,从没见过像萨摩亚人这样的感情外露。1840年,乔治·伦蒂(George Lundie)在图图依拉曾参加过由尊敬的A. W. 穆雷牧师主持的一次仪式。他看到许多男女,有的晃动得如此厉害,以至于“推动着五六个男人像风中的树木一样摇来摆去”;还有的人在“在爆发的感情之下拼命摇晃,直到筋疲力竭”,才“像死人”一样倒在地上。穆雷在自己的日记上,记述过1840年6月在勒奥那举行的一次超过1000人参加的宗教仪式。在仪式中,“感情的潮水逐渐高涨,变得越来越深厚和强有力,直到冲破所有的抑制开始爆发,通过大声哭泣和猛烈的身体抽搐得到了宣泄,或者是精疲力竭,不由自主地躺在地上”。穆雷认为这是他曾见过的“最令人感动的情景”之一。[3]

米德断言在萨摩亚“没有一个人拥有非常强烈的感情”,也被萨摩亚人自己情绪强烈地予以了驳斥。例如,托奥·萨拉玛斯纳·马里厄托阿,在1967年12月和我谈话时就否认了米德的这一论断,他认为萨摩亚人是“一个有着强烈感情的民族”。他举了一个例子,1967年法西托泰村的酋长代表村庄里一个无礼的年轻人,向帕波塔学校举行道歉仪式时,当众哭了出来。这种强烈情感的控制下产生的反应,在萨摩亚可以说是司空见惯。比如,1869年,当鲍威尔和家人在英格兰短暂居留后重返图图依拉时,很多人对他们的归来极为高兴,“流着泪坐在那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萨摩亚人在离别的时候也会表达类似的感情。当取得一些意义重大的胜利而感到欣喜若狂时,人们经常会热泪盈眶,即使是那些年纪较大的酋长也不例外。例如,1966年萨阿纳普村的一位64岁的评议酋长,在一些亲戚的支持下,挫败了将议事酋长头衔授予一个他不喜欢的竞争对手的企图。成功之时,他当着亲戚的面泪如泉涌。一个在场的人这样评论,他流泪“是因为那成功的喜悦,无法遏制已经充满心底的自豪之情”。与此相似,根据1967年西萨摩亚官方报纸的报道,经过两个小时的激烈辩论,马塔法·费米·福缪纳·穆利努二世被选举为元首。当他向议会成员们对他的信任表示感谢时,眼睛里也满含着泪水。[4]

当感到羞愧和愤怒时,萨摩亚人也会流泪。整个萨摩亚的孩子都被要求在每年的“白色星期日”(当地的一个宗教节日)那天,在居民集会上背诵圣经的一个选段。他们会在之前的几个月时间内把这个段落认认真真地记下来。1942年的“白色星期日”里,萨阿纳普村牧师的7岁的女儿,完全忘记了她准备过的那段经文。她母亲顿时就哭倒在地。许多在场的其他妇女也因此流下了同情的泪水。此外,1967年7月,一个扩大家庭举行的一次秘密会议上,激烈地讨论了酋长头衔的继承人选时,同样出现了许多因同情而引起流泪的情况。最突出的当数一个59岁的竞争者,他一直以内心坚强为人所称道。但当他被整整比他小15岁的外甥坚持不懈地挑战时,他崩溃了,并且大声地抽泣起来。

根据普拉特的记录,萨摩亚语中包含着一个表示毛骨悚然的词和一个表示因恐怖而胆战心惊的词;畏惧,包括极其恐惧的情感状态,在萨摩亚也绝非少见。此外,萨摩亚人和其他民族一样,在那些极为令人恐惧的情形下,也容易陷入恐慌之中。例如,威廉姆斯曾记录过,1830年代早期一次猛烈的地震中,萨瓦伊伊的居民们“冲出屋子,趴在地上,咬断青草,抓住泥土,发狂似地大叫”,请求马福埃(Mafui'e,当地人认为引起地震的神灵)停止这一切。许多萨摩亚人,当他们行为上依恋的某个亲人去世时,都会表现出相似的极端情绪。曾在1841—1861年期间研究过萨摩亚人行为的特纳,根据观察写道:远在200码以外就可以听到悲恸的哭声,其中还带着“难以形容的哀号和悲鸣”时,就标志着有人去世了。伴随这些哭声,还有其他表达悲痛的最为狂乱的举动,比如“撕掉衣服,扯断头发,捶打自己的眼睛和面部,用燃烧的木头灼伤身体”,还有(普理查德也记载了这一点),“用石头击打头部”直到“鲜血迸流”。尽管在20世纪的萨摩亚,这样极端表达情绪的行为不再发生,但是面对亲人的死去,萨摩亚人仍然会以令人心碎的方式来表达悲痛。例如,1967年4月,有一个72岁的老妇人失去了知觉,人们都以为她已经死了。她37岁的女儿发出了极为凄厉的尖叫,至少在200码之外都能听到。我的注意力被这声尖叫吸引,发现那个女儿正处于一种发狂和激动的精神状态之中,她疯狂地抓住自己凌乱的头发,头和身体左右地摆动;同时眼泪顺着脸颊流下,开始放声痛哭。[5]

毫无疑问,米德声称在萨摩亚人身上没有强烈的感情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同样,她断言在萨摩亚,像仇恨和报复心这样的情感都是短暂的,几个星期内就会全然消失,这个看法也是错误的。根据布朗的记载,在萨摩亚有一句被广泛引述的谚语是:“当石头腐烂时,语言还存在。”所以,正如特纳所述,涉及一个萨摩亚家族内任何一个成员的耻辱事件,都会“让整个家族的成员感到羞耻,而且将一直持续几代人”。这样的耻辱常常是用简短的一句话来表示的,在很多年后依然能被记住。这是我在1981年重返萨摩亚时所发现的。举个例子,1929年,萨阿纳普村一个20岁的青年人——我将称其为马努,袭击并强奸了另一个家族的一个18岁女孩。马努被处以可怕的赛赛惩罚(见第十三章),还附加了一项侮辱措施,在他的脖子上套上绳索(maea),把他当作一头牲畜。这一侮辱被总结为一个短句“奥勒奥梅阿”,意思是“绳索下的他们”,被用来指马努所属的那个家族。过了50多年,到1981年时,这一羞耻和由耻辱引起的仇恨都仍然被铭记着。此外,在1967年6月我参加的一次家族秘密会议上,一个主要的议题就是讨论1943年发生的一次严重的家族内纠纷,在24年之后,那次争吵所激发的怨恨变得更加深刻而且表现得更加激烈。[6]

米德认为萨摩亚人的情感不是不够深刻,就是不够持久;同时,她在《萨摩亚人的成年》中还声称,萨摩亚人“没有心理上的顺应不良”,也“没有神经性疾病”。在我看来,提出这些观点并没有事实基础。像我前文曾描述过的那样,萨摩亚人是在高度权威主义的社会里长大的,并一直生活在这种环境里,经常受到情绪上和精神上的压迫。这样的经历有时会造成精神上的病态,也会引起自杀和其他过激的行为。[7]

我在第十四章就提出了我的观点:萨摩亚人的性格,是他们在儿童时期被强制施加的那种规训的产物。就像罗伯特·路易·史蒂文森曾提到的,如果一个孩子经常受到恐吓,“他会采用口是心非的方法逃脱困境”;萨摩亚人严厉的惩罚性社会对他们提出许多令人不安的急切要求,常常会迫使他们作出这种表里不一致的反应。孩子很早就学会在表面上服从父母和酋长的命令,同时隐瞒自己的真正感受和真实目的。其结果就是,无论这些孩子对身处的社会形势的真实感受是什么,他们很快就能在外表行为上老练地表现为取悦于权威人士。等到他们长大成人,尤其是男性,就获得了一种把自己的真实情绪隐藏起来的能力;如温德所言,他们的情感被隐藏在“一种控制之下的超然态度所形成的无懈可击的面具”背后。[8]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在采取这种超然态度的同时,通常要结合着精心表现的彬彬有礼,以及令人惬意的和蔼态度。这才算是社交上的适宜行为。例如,当一个酋长在一次福努上被其他人批评时,无论这种批评有多么严厉,他通常会恰当地隔段时间就回应几句“马利(Malie)!马利!”(我很同意!我很同意!)即使他已经非常生气;这一举动就是在维持他的社会面具。实际上,维持好这一面具会使他们感到一种特殊的自豪之情。比如,1966年在萨阿纳普村的一次福努上,一位高级议事酋长和颜悦色地对那些批评者保证,他一点都没有生气。(稍后,他向我坦承当时他已经很愤怒了。)这些事例说明,萨摩亚人通常会显示出亲切友善的举止,尤其是在那些要求苛刻的场合里;事实上,这就是对他们真实情感的防御性遮掩,就如同他们自己所说的那样,“表面温和,内心激荡”。

早在1841年,维尔克斯就提到,萨摩亚人“擅长于掩饰自己的情感和意图”,“特别是在他们认为通过这种掩饰能够增进其个人利益的情况下”。比如,卡特赖特曾提到,尽管高级酋长图菲勒“十分憎恶”H. F. 布赖恩上尉(后者曾在1925年3月至1927年9月期间担任美属萨摩亚的总督),但是在1927年9月的一次讲演中,图菲勒却说,同布赖恩作最后的告别时,他和其他萨摩亚人都极为难过;与他们相比,最后的晚餐上的十二门徒都只能算是“快乐的人”。如此虚伪的话,在全部都是萨摩亚人的场合里也很常见。1966年,我在一个村庄教堂里参加一次圣餐仪式时观察到的一件事情,正好可以说明这一点。在仪式进行之中,当地的一个议事酋长同时也是世俗传教士的马西马,从巡回分发圣餐的盘子中拿走他自己的那块饼,他依照当地的习俗马上就把饼吃掉了。让他没想到的是,来访的牧师庄严宣告,让所有的会众一同进行圣餐拜受。马西马极为尴尬,但在外表上却一点看不出:这位知名人士装着像是又吃了一块饼,举起空空的手,向嘴里送,同时移动自己的下颚,动作与其他会众保持一致。[9]

但是,正如孩子被强迫着抑制自己的感情以避免更严重惩罚的例子一样,人们也常常对权威人士怀有强烈的怨恨和愤怒的感情,在青春期少年和年轻的成年人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当一个人(无论男女)的心理状态中充满了这种感情,他就被称为处在“谬素”(musu)状态中。早在1832年威廉姆斯就记录过这个词;普拉特也提到,这个词在英语中没有与之精确对应的词。史蒂文森认为,谬素这个词“字面意思是‘相反的’,但总是带有倔强和反抗的含义”。萨摩亚人用这个词来指,那些不愿意按照其他人(特别是拥有权威的人)的愿望或者命令去做的人。此外,当这种顽固的、不情愿的情绪完全控制一个人的行为时,用贾奇·马萨克的话讲,通常情况下“他会变得彻底地难以驾驭,只做很少的劳动,或者根本不劳动,还会故意地误解对他的命令,脸上带着一副阴沉、惨淡的表情,不回答任何问题”。[10]

当一个人处于严重的谬素状态(事实上,所有的萨摩亚人都时不时地处于这种状态,特别是在童年和青春期),他就会非常不满,在情绪上处于一种烦乱的状态。这种心理状态正是理解萨摩亚人性格的关键点。米德是如何理解这种谬素状态的呢?广泛地出现在萨摩亚人身上的这种状态,显然与她所描述的萨摩亚人本质上“以悠闲安逸为特征”的生活是不一致的。米德告诉我们,谬素这个词“表示不情愿和难以驾驭”,但她根本没有解释为什么这种不满的情绪会如此普遍地出现在萨摩亚人身上。如果米德的分析能够准确揭示谬素一词的含义,她就不会再坚持她的这一观点——萨摩亚人的青春期是没有烦恼和忧虑的。对于谬素这一状态,米德只告诉我们这是“一种神秘而且普遍的心理现象”,因为“出于一种非常奇怪的对动机之类的问题的漠不关心”,萨摩亚人自己也觉得它“难以解释”。这些断言都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很多萨摩亚人绝非对动机问题漠不关心,他们也清楚地知道为什么某个人会变得谬素。[11]

我们已经看到,在萨摩亚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个体,经常要听从有权管理他们的人的命令,那些不服从或者执拗的人将被惩罚。这种严厉的制度束缚致使人们心中产生了怨恨和精神压力,一旦这些情绪达到一个人难以承受的程度,这个人就变得难以管理,或者说变得谬素。他会阴沉着脸,拒绝所有的命令,也不听从劝告。一个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人就接近了精神崩溃的边缘,如果继续遭受折磨,他可能会变得狂暴,甚至可能会自杀。因此,如果一个人确实处于严重的谬素状态,通常的做法是允许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直到他这种危险的情绪平息下来。我对众多事例的调查揭示出,正是因为有权施加惩罚的权威者对当事人提出了过分要求,这些要求造成的压力所产生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出现严重的谬素状态。而且,萨摩亚人自己也是这样解释这一现象的。例如,1966年2月,在讨论一个出现谬素行为的人时,一位象征酋长44岁的女儿认为谬素状态的起因乃是“对被他人支配而感到的怨恨”。她还补充道,处于谬素状态的人尽管“内心”对权威人士的支配“感到愤怒”,但是因为畏惧他们,这种怒气还是得不到发泄。

上面这些说法与奥托·费利彻对“顽固”(stubbornness)的定义相当一致,他将“顽固”定义为“当能动性无法发挥时,所产生的一种消极抵抗形式”。在萨摩亚人中间广泛出现的谬素状态(米德自己也是这样写的)是一个证据,可以用来证明许多观察者都曾提及的那种潜在的侵犯行为。罗纳德·罗斯(Ronald Rose)曾于1950年代晚期在马诺诺作过田野调查,他发现“占当地人口很大比例的人都有各种各样强迫性的特殊习惯”。最常见的特殊习惯之一是,当萨摩亚人处于遭受挫折的状态时,手指上会有很激烈的动作,比如,快速地在席子上敲击。萨摩亚人称这个举动为“费蒂费蒂”(fitifiti)。用行为学的术语来讲,这种行为是侵犯行为经过转移后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情况在萨摩亚人身上的普遍出现,可以证明他们心理上的紧张感,而这种紧张正是产生于童年以来一直加诸他们身上的那种规训方式。[12]

这种精神紧张,有时也会通过失控的愤怒爆发出来。例如,特纳曾在19世纪中期的著作里描写过,一个男人或者女人在愤怒的情绪下,会不仅脱掉外衣,把它撕成碎片,然后还会像着了魔一样到处乱冲乱撞,打碎盛水的椰子壳和其他类似的东西,然后坐下来为“整件事情的愚蠢、被毁灭及崩溃的状态”而大哭。比如,当29岁的萨马拉被萨阿纳普村的酋长们处以极重的罚物时(见第十三章),他猛扑在地上,把身上穿的衬衣撕成碎片。[13]

上述这种具有破坏性的愤怒发作,与婴儿受到家长严厉规训时表现出的发怒非常相似。那些觉得愤怒情绪很难驾驭的人告诉我,他们好像是被一种疯狂的感觉所控制。这种愤怒情绪也可以转移目标通过对其他人的攻击得到释放,就像塔努那个事例(见第十四章)。他被他的叔叔狠狠地惩罚之后,就无缘无故地去打他的一个堂弟。因此可以肯定,在萨摩亚社会中侵犯行为的高发生率很大一部分上是由于萨摩亚人的精神紧张和很容易被激怒的性格,而这些性格又是源于他们所遭受的严厉规训和惩罚制度。

在其他一些情况下,那些被重重惩戒的人感到了对拥有权威者的侵犯冲动,一旦这种冲动转移到他们自己身上,就会发生自杀行为。米德在1928年的一篇论文“萨摩亚文化中的个体角色”中,宣称萨摩亚社会的“感情基调是从不对个体施加过多的抑制而使个体产生重大的反抗行为”;“因羞辱而自杀的现象在玻利尼西亚的一些地区极为普遍,但这种现象在萨摩亚并不存在。”这些说法都错得非常离谱。[14]

1966到1967年,我在西萨摩亚作调查的那段时间里,通过各种各样的信息渠道了解到,从1925年起曾发生过22起自杀事件(16名男性和6名女性);并掌握了这些自杀事件的详细资料。[15]

这22位自杀者中有14人(占64%),是因为受到家长或者其他年长者的责骂或惩罚,在愤怒的状态中自杀的。这同普拉特的观点相一致。他曾经于1839到1879年生活在萨摩亚。他认为在萨摩亚人之中“大部分的自杀是由于对家庭的愤怒而引起的”。[16]而且,这14人中的大多数在自杀之前的那段情感危机中都曾经对家长处于谬素状态。下面列出的这些事例可以说明这一点。

索洛索洛有一个16岁的女孩叫塔佩,她于1964年12月29日离开了自己父母的家,在村庄里一个传教士那里住了两天,还干了一些活儿。当她回家之后,她父亲怀疑她和一个男孩出去了,责骂并痛打了她一顿。遭受这次惩罚之后,塔佩变得谬素。父亲命令她去家族的可可种植园里除草,被她断然拒绝。遭到父亲再次打骂之后,她跑了出去,用树皮系在一棵树上,然后上吊自杀了。

1958年10月26日,洛卢莫加村的一个16岁的男孩西奥想在当天去阿皮亚的镇上。他的养父不许他去,理由是这一天是星期日。西奥对这种管制极为愤怒,开始变得谬素。他与养父争吵时曾威胁说要自杀。后来他真的跑了出去,把自己吊死在一棵面包果树上。

1942年,乌波卢南部海岸一个村庄的一位象征酋长有一个17岁的女儿,名叫马卢,被任命为“处女代表”。后来她被一个25岁英俊男青年诱奸并且怀孕了。这个男的是个公共汽车司机,有一半欧洲人的血统。马卢的父亲发现这件事之后,狠狠责骂和痛打了她。当马卢恳求能让自己嫁给所爱的人时,她父亲拿起一杆猎枪并且警告说,如果她要私奔,他一定会杀死她。因为这件事,马卢感到愤怒并变得谬素。在一个星期日,她在父亲房间的房椽上用晒衣绳上吊自尽了。[17]

在22名自杀者中,还有6人是因为不正当的性关系而产生羞耻感后自杀的。(其余2人是因被情人抛弃而自杀。)这6个因羞耻感而自杀的人,有的是被其他人责骂过,有的是害怕别人的责骂。比如,其中有一个19岁的年轻人(用英语)写道,他无法承受“这么多的谴责”;另一个28岁的男子曾经遭到很严厉的责骂。他留下一个字条,(用萨摩亚语)说“沉重的耻辱压垮了我”,所以才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值得注意,在这22名自杀者中,有9人是青少年,其中有8人(占36%)是在15到19岁之间。如果同其他地区相比较的话,这里的青少年自杀率还是很高的。比如,1975年,在澳大利亚有1528名自杀者,其中年龄在15到19岁之间的人只占4.6%。新西兰的该项比例甚至更低(以1940到1964年为例),只有大约3%。所以,我从警察部门的档案和其他资料中收集到的这些信息显示出,在萨摩亚,与较高年龄段人自杀率相对应的青少年自杀发生率比一些其他国家要高。这就证明了米德的那个观点——萨摩亚人的青春期“是一个最轻松舒适的生命阶段”——根本就是错的!(关于这一点我在第十七章还会谈到。)而且,我对这22位自杀者的分析也很明显地证明,米德所提出的“因为感到羞辱而自杀的情况……在萨摩亚是不存在的”这个结论也是错误的。事实上,很多事例都可以显示出,在萨摩亚发生的自杀中大多数都与那些拥有权威者对个人的羞辱有直接的关系。例如,在图莱那个事例中(见第十三章),他被本村的酋长们处以很重的罚物之后,开枪自尽了。阿莫加(25岁)因为折断了一根斧头柄,在亲兄弟们面前被父亲辱骂,之后他在狂怒中吞下了一种有毒植物的根茎研成的粉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18]

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在萨摩亚人家庭内部,由于过度的责骂和惩罚引起的精神紧张,有时会造成精神病理学上的执拗状态,有时会造成谬素的行为,有时甚至会引起自杀。这种精神紧张还有另外一种表达的方式——歇斯底里的人格分裂,即萨摩亚人所说的“马伊艾图”(ma'I aitu),或者“鬼魂病”。尽管米德也知道这种心理疾病的存在——她还特别提及一种病,生病的人像是被“某个亲戚的愤怒的鬼魂”所“控制”,“用一种很奇怪的声音讲话”;但是,她没有把这种病同萨摩亚人的性格结构联系起来。[19]

正如第十二章所描述过的,萨摩亚异教的主要制度就是灵媒制度。在这种制度中,人们相信灵媒能被某个精灵或神仙所控制,并通过他的嘴来说话。在这种被控制的状态之下,“正常的个性暂时被另一个有紧张表现、兴奋情绪的个性所代替”。据T. K. 奥斯特雷希(T. K. Oesterreich)提供的证明,这种状态在人类中是一个很广泛的现象。威廉·萨尔干(William Sargant)的研究显示,这种状态同巴甫洛夫(Pavlov)率先研究的“类似被催眠的、荒谬的、极为反常的大脑活动状态”有重要联系,这种大脑活动状态会导致意识流的分散,进而导致一种歇斯底里般的人格分裂。正如前文我所描述的,因为萨摩亚儿童所接受的惩罚方式,迫使他们在外部表现出来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其内心的真情实感。萨摩亚人心理状态的特征就呈现出显著的矛盾情绪,特别指向那些拥有权威的人。总是会有某个萨摩亚人告诉我,在他的性格中,一半受到上帝力量的掌握,另一半受到撒旦力量的影响。在肖尔的记录中,一位传教士把萨摩亚人的生存状态描述为“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不断进行着上帝与撒旦的较量”。肖尔还说,通常一个萨摩亚人暴力攻击他人,或者做了其他反社会行为之后,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时会说“是撒旦控制了我”。这种性格结构中,情绪的冲动背离了社会接受的准则,因此使得萨摩亚人特别容易产生人格分裂的反应,就像曾经在他们的灵媒身上所表现的一样;本章前面也提到,在基督教传播之后这种情况依然时有发生。[20]

这种很容易产生的人格分裂反应,另外一个主要表现形式就是鬼魂附体:一个人生病,被认为是由于他或她的某个祖先愤怒的鬼魂进入体内而造成的。(布扎科特在1836年曾亲眼见证过的)异教时期,萨摩亚的所有地区都发现过这种情况。例如,霍尔姆斯可以证实在马努阿曾发生过这种鬼魂附体(鬼魂病),即马伊艾图,他描述说,它还包括其他一些表现,比如谵妄(delirium)症状和“突然开始漫无目的的乱跑”。古德曼也在关于西萨摩亚的著作中讲述了一个事例,一个男孩向正在为他治病的妇女说了“许多猥亵的话”,然后又试图去咬她。[21]

萨摩亚人认为这种反常的行为是由于附体鬼魂的怒气造成的。他们治疗这种状况的方法是召开一个降神会借以发现造成这个鬼魂发怒的原因,然后使其平息怒火,以此驱除鬼魂。有能力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被称作“塔乌拉瑟阿”(taulasea)。举行这种活动通常使用的方法是让被附体的人喝下一种草药剂,通常也会在这个人身上所有洞窍之处涂上几滴这种药水。之后,塔乌拉瑟阿直接向附体的鬼魂说话,问它为什么附体。在一次成功的降神会中,鬼魂可以通过心理分裂的病人的嘴来作出回应,用很生气的声音抱怨家族中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直到最后人们作出纠正和弥补这些错误的保证,怒气平息的鬼魂才会离开,病人才平静下来。我自己在1940年代和1960年代的调查可以显示出,这种形式的心理疾病通常和扩大家庭内“某次争吵或者恶毒的言辞”(如布扎科特在1836年所言)有某种关系;此外,这种疾病特别倾向于发生在那些承受了过多情感压力的青少年身上。以我在1943年调查的两个马伊艾图为例,病人都是女孩,分别是18岁和19岁;而在我于1966年详细研究的一个案例中,病人是一个叫做马努的11岁男孩。他歇斯底里的病症可以很好地说明这种马伊艾图病的“精神动力现象”。[22]

穆出生于1944年,在他出生八个月后被他的父亲萨米送给穆的姑姑莫阿纳抚养。穆在行为上依恋莫阿纳和她的丈夫,心满意足地和他们一直生活到1954年。那一年莫阿纳和萨米发生了一次很严重的争吵,萨米强行把穆带回自己的身边抚养。当穆试图回到养母身边时,他被反复地严重惩罚。在这种高度压抑的条件下,穆最终变得歇斯底里,叫嚷着自己头部和身体都很疼,说话也是语无伦次,开始去咬任何接近他的人。萨摩亚的医生没有发现他身体上有任何病症,认为他是得了马伊艾图。在随后召开的降神会上,发现他是被祖母的鬼魂附体了(他在童年时经常能听到祖母的声音)。鬼魂通过他的嘴唇说话,非常严厉地指责萨米不该把儿子从莫阿纳身边夺走。萨米扑倒在地,痛哭流涕,当场答应让穆回到莫阿纳身边,这样才暂时解决造成穆发病的这场危机。[23]

这一事例说明,被萨摩亚人称作马伊艾图的这种病,就是在家庭内部承受了过度压力的人所产生的歇斯底里病症。因此可以看到,马伊艾图病是萨摩亚严厉的权威制度导致的一种精神病理上的后果,而年轻人正是在这种权威制度中成长起来的。尽管萨摩亚人已经发展出他们自己的方法,可以应对这种歇斯底里的病症。他们通过降神会可以确认这种病的起因并加以纠正,同时这个方法还不会过分威胁到这种权威制度。但是不管怎么说,这种病会造成受到病症折磨的人非常严重的心理和生理失调。[24]

这种歇斯底里的疾病在萨摩亚社会非常普遍,无论是在成年人还是青少年身上都会发生。这一事实更进一步地指出,米德将萨摩亚描述为一个“不存在心理上的顺应不良”的地方,是错误的。根据我在这一章和前面一些章节所展示的内容,情况正好相反,在萨摩亚,无论是孩子、青少年,还是成年人都生活在一种权威制度下,制度形成的巨大压力可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失调状态,例如,强迫性行为、谬素状态、歇斯底里的病症和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