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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1.11.3.5 命题V 定理V
命题V 定理V

诸环木行星向着木星有重量,诸环土行星向着土星有重量,诸环日行星向着太阳有重量;由于自身的重力行星总被从直线运动上拉离,并被保持在曲线的轨道上。

因为环木行星围绕木星运行,环土行星围绕土星运行,且水星和金星以及其他环日行星围绕太阳运行,与月球围绕地球运行是同类现象;且所以(由规则II)依赖同类的原因;特别地由于已经证明,力,那些运行依赖它们,向着木星的、土星的和太阳的中心,且从木星、土星和太阳退离时减小的比和定律,与从地球退离时重力减小的比和定律相同。

系理1 所以,向着所有行星的重力被给定。因为金星、水星和其余的行星与木星和土星无疑是同一种类的物体。又由运动的第三定律,所有的吸引是相互的,木星向着它的所有的卫星,土星向着它的所有的卫星,地球向着月球,且太阳向着所有的一等行星有重量。

系理2 重力,它向着每一颗行星,且与位置离行星的中心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系理3 由系理1和系理2,所有行星相互有重量。且因此木星和土星接近会合时相互牵引,显著地摄动彼此的运动,太阳摄动月球的运动,太阳和月球摄动我们的海洋,正如随后所解释的。

解释

到目前为止,那个力,由它天体被保持在自己的轨道上,我们称之为向心力。现在很清楚它与重力是相同的,且因此以后我们称之为重力。因为那个向心力的原因,由此力月球被保持在轨道上,由规则I、II和IV,应扩展到所有的行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