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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1.10.8.3 命题XLIII 定理XXXIV
命题XLIII 定理XXXIV

在一弹性介质中,每一颤动物体在所有方向直线传播冲击的运动;但在一非弹性介质中,它激起一个圆形运动。

情形1 因为颤动物体的部分交替地离开并返回,在它们的行进中压迫并推动紧靠着它们的介质的部分,且由推动压迫它们且使它们收缩;然后在返回时使那些受压迫的部分退回并伸展。所以紧靠着颤动物体的介质的部分交替地离开并返回,类似颤动物体的部分;且由同样的理由,这个物体作用于介质的部分,这些部分,受到类似的颤动的作用,将作用于紧靠它们的部分,且受到类似作用的部分将作用到更远的部分,且如此以至无穷。且如同介质的第一个部分离开时被压缩且返回时被放松,其余部分每次当它们离开时被压缩且当它们返回时被放松。且所以它们不都同时离开和返回(由于彼此保持确定的距离,它们不交替地变为稀疏和变为稠密),而在变稠密的地方,它们彼此靠近,在变稀疏的地方它们彼此远离,因此它们中的一些离开,而在此期间另一些返回;且如此交替以至无穷。且正离开的部分,在它们的离开中被压缩,是冲击,由于它们以其向前运动撞击障碍;且所以由颤动物体产生的相继冲击一直向前传播;且彼此的距离大约相等,由于时间间隔相等,在此期间每次冲击由物体的每次颤动产生。且即使颤动物体的部分离开和返回沿某个确定的方向,由上一命题,由此经介质传播的冲击将向两边上扩展;从那个颤动物体沿各个方向传播,好像从一个中心,差不多在同心的球面上传播。对此我们有一个例子,波,它们由手指摆动产生,不仅按照手指的运动方向来回前进,而且立即围绕手指,以同心圆的模式并向各个方向传播。因为波的重力代替了弹性力。

情形2 因为如果介质不是弹性的,因为它由被颤动物体的抖动部分压迫的部分不能被压缩,运动即刻被传播到介质最易退离的部分,这就是,到那些部分,否则颤动物体在其后留下空地方。此情形与物体在任意介质中被抛射的情况相同。介质退离抛射体,但不退离以至无穷;而以圆形运动前进到物体留在后面的空间。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颤动物体前进到任何部分,退离的介质由圆形运动前进到物体留下的空间;且无论什么时候物体返回到其原来位置,介质从它到的地方被驱逐并返回到其原来的位置。且即使颤动物体不牢固,而很柔韧,然而如果它保持给定的大小,因为它不能由其颤动在任何一个地方推动介质,而不同时在另一个地方退离它;介质从受物体压迫的部分退离,总以圆形(in orbem)前进到退离物体的部分,此即所证

系理 所以相信火焰的部分的作用导致一种压力,它通过周围的介质沿直线传播,是一谬见。这种压力必定不能仅归之于火焰的部分的作用,而应归之于整个火焰的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