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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1.10.3.3 命题XIII 定理X
命题XIII 定理X

假设一个物体由向下的均匀的重力吸引而直线上升或下降;并且它所受的阻碍部分地按照速度之比,部分地按照速度的二次比:我说,如果过共轭直径的端点引一个圆的和一条双曲线的直径的平行直线,又速度如同自一个给定的点所引的那些平行线的截段;则时间如同扇形的面积,它被自中心向截段的端点所引的直线割下;且反之亦然。

情形1 首先我们假设物体上升,且以中心D和任意的半直径DB画四分之一圆BETF,又过半直径DB的端点作无穷的[直线]BAP平行于半直径DF。在其上点A被给定,且截段AP被取得与速度成比例。又由于阻力的一部分如同速度且另一部分如同速度的平方;总的阻力如同APquad.+2BAP。连结DA,DP截圆于E和T,且重力由DAquad.表示,这样重力比阻力如同DAq比APq+2BAP:则上升的总时间如同圆扇形EDT。

因为引DVQ,割下速度AP的瞬PQ,和扇形DET的瞬DTV,它对应于时间的一个给定的瞬;又速度的那个减量PQ如同重力DAq以及阻力APq+2BAP的和,亦即(由《几何原本》卷2命题12)如同DPquad.。所以面积DPQ,它与PQ成比例,如同DPquad.,且面积DTV,它比面积DPQ如同DTq比DPq,如同给定的DTq。所以通过减去给定的小部分DTV,面积随着将来的时间的瞬均匀地减小,且所以与上升的整个时间成比例。此即所证

情形2 如果速度在物体上升中用长度AP表示,如同上面,且阻力被假设为如同APq+2BAP,且如果重力小于能由DAq表示的,取BD,它的长度使得ABq-BDq与重力成比例,又DF垂直且等于DB,且过顶点F画双曲线FTVE,它的共轭半直径为DB和DF,且它截DA于E,又截DP,DQ于T和V;则上升的总时间如同双曲线扇形TDE。

因为在给定的时间的小部分产生的速度的减量PQ,如同阻力APq+2BAP以及重力ABq-BDq的和,亦即,如同BPq-BDq。但是面积DTV比面积DPQ如同DTq比DPq;且因此,如果向DF落下垂线GT,如同GTq或者GDq-DFq比BDq,且如同GDq比BPq,又由分比,如同DFq比BPq-BDq。所以,由于面积DPQ如同PQ,亦即,如同BPq-BDq;面积DTV如同给定的DFq。所以在每一相等的时间的小部分,由减去相同数目的给定的小部分DTV,面积EDT均匀地减小,且所以与时间成比例。此即所证

情形3 设AP为物体在下落时的速度,且APq+2BAP为阻力,又BDq-ABq为重力,角DBA为一个直角。且如果以中心D,主顶点B,画直角双曲线BETV截延长的DA,DP和DQ于E,T和V;则这个双曲线扇形DET如同下落的整个时间。

由于速度的增量PQ,且与它成比例面积的DPQ,如同重力对阻力的超出,亦即,如同BDq-ABq-2BAP-APq或者BDq-BPq。又面积DTV比面积DPQ如同DTq比DPq,且因此如同GTq或者GDq-BDq比BPq,又如同GDq比BDq,再由分比,如同BDq比BDq-BPq。所以,由于面积DPQ如同BDq-BPq,面积DTV将如同给定的BDq。所以在每一相等的时间的小部分,由加上数目相同的给定的小部分DTV,面积DET均匀地增加,且所以与下落的时间成比例。此即所证

系理 如果以中心D和半直径DA,过顶点A画相似于弧ET的弧At,且类似地对着角ADT:速度Ap比一个速度,物体经时间EDT在无阻力的空间能在上升中失去它或者在下落中获得它,如同三角形DAP的面积比扇形DAt的面积;且因此由给定的时间而被给定。因为速度,在无阻力介质中与时间,且因此与这个扇形成比例;在阻力介质中[速度]如同三角形;且在两种介质中,当速度极小,它接近等量之比,正如扇形和三角形的表现。

解释

在物体上升时,此种情形亦被证明:当重力小于能由DAq或者ABq+BDq所表示的,以及大于能由ABq-BDq所表示的,因而必须用ABq表示。但是我急于转向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