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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1.9.12.7 命题LXXVI 定理XXXVI
命题LXXVI 定理XXXVI

如果在诸球中,从中心向边界前进(对物质的密度和吸引力)无论如何是不相似的,但前进到离中心给定的距离的各处是相似的;且每个点的吸引力按照被吸引物体的距离的二次比减小:我说,整个力,由它这些球中的一个吸引另一个,与中心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令任意个同心的相似的球AB,CD,EF,等等,它们中的里面的加上外面的构成向着中心更稠密的物质,或者减去里面的,剩余的物质更稀薄;则这些球(由命题LXXV)吸引其他任意个相似的同心球GH,IK,LM,等等的力,一个对一个,与距离SP的平方成反比。又,由合比或者分比,所有这些力的和,或者其中任一个对其他的超出;这就是,力,由它任意同心球或者同心球的差构成的整个球AB,吸引整个球GH,它由任意同心球或者同心球的差构成,按照同样的比。同心球的数目如此增加以至无穷,使得物质的密度与吸引力一起,在由周界往中心前进时,按照任意的定律增加或者减小;且增加不吸引的物质,使缺失的密度被补充,如此球获得任意适宜的形状;则力,由它这些球中的一个吸引另一个,由上面的论证,仍然是按照距离的平方的同一反比。此即所证

系理1 因此,如果此种类型的许多球,在各方面相似,彼此牵引;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对另一个的加速吸引,在中心间的任何相等的距离,如同吸引球。

系理2 且在不等的距离,如同吸引球除以中心之间的距离的平方。

系理3 至于引起运动的吸引,或者一些球向着其他球的重量,在中心间的相等的距离,如同吸引球和被吸引的球联合起来,亦即,如同球通过乘法所得的容量。

系理4 且在任何不等的距离,力与那些容量成正比且与球的中心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系理5 当起源于每个球的吸引能力(virtus)相互施加于其他的球时,结论同样成立。力的联合使吸引加倍,比保持不变。

系理6 如果此种类型的一些球环绕其他静止的球运行,一个环绕一个;且环绕的球和静止的球的中心之间的距离与静止的球的直径成比例,则循环时间相等。

系理7 且反之,如果循环时间相等,则距离与直径成比例。

系理8 以上关于物体围绕圆锥截线的焦点运动的证明,当已描述过的任何形式和条件的吸引球被放在焦点时,全都同样适用。

系理9 而且当在轨道上运行的物体是已描述过的任何条件的吸引球时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