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3 ​XXXII

XXXII.这就是由五千人选出的百人委员会所草拟的宪法。这些建议由阿理斯托玛库斯付诸表决,而经大众批准。(公元前412年)当卡利阿斯之年,议事会还在其任期届满之前,就在萨公革利嗡月第十四号那天被解散了;四百人议会在第二十一号那天任职;而由抽签选出的议会则在斯客洛缚嗡月第十四号那天就职[1]。因此,在卡利阿斯为执政官的时期,即约当僭主被驱之后一百年左右,寡头政治便建立起来了,主要的推动者是珀珊得耳、安提丰和塞剌墨涅斯,这些人都出身高贵,且以其才智与判断力而具有卓越的名声。可是,当此宪法制订之后,五千人只是在名义上当选,而四百人议会则以具专制权力的十司令官[2]之助,掌握议会实权,统治国家。他们又派遣使节,到拉西第梦人处,建议依现有局势媾和;可是,雅典若不放弃海上霸权,拉西第梦人就不会答应,于是他们终于放弃这个计划了。

[1] 这三个日期约为五月三十一日,六月七日及六月三十日(译者按:萨公革利嗡Thargelion56月,斯客洛缚嗡Scirophorion67月)。

[2] 十司令官,参阅XXXI.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