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2 ​XXXI

XXXI.因此,他们草拟这个宪法是为着将来用的,不过,为了当前危机计,他们还实施了下列的纲领:议事会依祖先规矩由四百个成员组成,每部落四十名,由各部落成员所选出的年在三十岁以上的候选人名单中选举之。这些人委派官吏,制订他们的宣誓形式,并处理有关法律、会计检查和其他他们认为适当的事情。他们必须遵守任何为国事而制订的法律,他们没有权利改变法律或制订别的法律。现任的司令官应就五千人全体中选出,但是,议事会一旦成立,就得检查军备,选出十个人任其职,并为他们设一秘书,这些当选的人应在来年就任,有充分的权力,在他们必要时并得与议事会商议任何事件。此外还要选出一个骑兵司令和十个部落骑兵司令;至于将来,议事会则应按照制订的程序,选举这些官职。除议事会和司令官之外,任何其他官职,同一的职位,同一人都不得连任。至于将来,当议事会由其中每一部分轮流组成时,百人委员会必须将四百人分成组,以便使四百人可以分配到四个名单中去[1]

[1] 参阅XXX.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