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IV

IV.此后经过一段不很长的时期,到了阿里斯忒克穆斯担任执政官时,德拉科制定了他的法典[1],其制度如下:凡能自备武装的人有公民权利,这些人进行选举,九执政官和一些司库官[]由财产不少于十明那[3]且无负累的人们中选出,其余低级官吏由能够自备武装的人们中选出,司令官和骑兵司令则由财产不少于一百明那、又无负累、且有年在十岁以上婚生合法儿子的人们中选出。新任官吏必须允许卸任的主席[4]、司令官和骑兵司令在账目检查以前交保离职,接受和司令官及骑兵司令同等级的四个保证人。议事会议员由公民集团中抽签选举,凡四百零一人,这种议事会成员和其他官吏的抽签均以年在三十岁以上的公民为限;直到每一人都已轮到,且从头开始抽签之时为止,任何人不得连任官职。当议事会或民众会举行会议时,任何议事会议员如不出席,属五百斗级者,罚金三德剌克马,属骑士级者,二德剌克马,属双牛级者,一德剌克马[5]。阿勒俄琶菊斯议会是法律的保护人,它监督各长官,使之按照法律执行职务。一个人如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便可向阿勒俄琶菊斯议会提出申诉,说明他所遭受的这种不公正待遇所违反的法律。正如上面所说及的,借款是以人身为担保,而土地则集中在少数所有者手里。

[1] 德拉科大概是司法执政官之一,那时的名祖执政官是阿里斯忒克穆斯。关于德拉科的立法,可参阅《政治论》1274b 15以下;那里说到他将他的法律来配合现行的宪法

[2] 关于雅典娜司库官(tamias, the Treasures),可参阅XLVII. 1

[3] 约合四十磅。

[4] 主席,prytaneisPrytanes),在梭伦时代之前,大概这是指各执政官。

[5] 参阅VII.3。一德剌克马(约0.951法郎)是一明那(约合四磅)的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