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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理论的目的与结构
1.8.4 我们的体系排除所声称的物理科学反对唯灵论的形而上学和天主教信仰
我们的体系排除所声称的物理科学反对唯灵论的形而上学和天主教信仰

由于物理学家在实践时受实证论方法的引导,我们对于理论的意义和范围的诠释既没有经受形而上学见解,也没有经受宗教信仰的任何影响。这种诠释绝不是或绝没有意谓信仰者的科学的哲学;非信仰者也可以承认它的每一个条款。

由此可以得出信仰者从对物理科学的这种批判中一无所获,它所导致的结果对他来说毫无趣味吗?

使伟大的物理学理论与唯灵论哲学和天主教信仰赖以立足的基本教义针锋相对,在某一时期是时髦的;人们预期这些教义在科学体系的撞击之下眼看正在破碎。不用说,科学反对信仰的这样的斗争激起十分贫乏地获悉科学的教导的人和根本没有获得信仰的教条的人的热情;但是,它们时常迷住和扰乱其智力和良心远在乡村文化人和咖啡馆物理学家之上的人。

现在,我们陈述的体系摆脱所声称的物理学理论可能向唯灵论的形而上学和天主教教义发出的反对;它像风吹走一小束稻草一样容易地使反对消失了,因为按照这个体系,这些反对是误解,而从来也不能是误解之外的任何东西。

什么是形而上学命题、宗教教义呢?它是与客观实在有关的判断,从而肯定或否定某一实在的存在具有或不具有某一属性。像“人是自由的”、“灵魂是不朽的”、“罗马天主教皇在信仰问题上是一贯正确的”之类的判断,都是形而上学的命题或宗教教义;它们都断言,某些客观实在具有某些属性。

为了作为一方的某一判断与作为另一方的形而上学或神学命题有可能一致或不一致,将要求什么呢?将必然要求,这个判断具有某些客观实在作为它的主语,它肯定或否定关于它们的某些属性。实际上,在没有相同名词但却与同一主语有关的两个判断之间,既不能存在一致,也不能存在不一致。

经验事实(在该词语流行的意义上,而不是在该词语在物理学中呈现的复杂意义上)和经验定律(意指在不求助于科学理论的情况下常识阐述的日常经验定律)是对客观实在具有如此之多影响的断定;因此,我们可以并非没有理由地讲,以事实或经验定律为一方和以形而上学或神学命题为另一方之间的一致或不一致。例如,如果我们注意到一个情况:教皇处在由一贯正确的教义提供的地位,但他却发布了一个与信仰相反的训诫,那么在我们面前我们具有一个与宗教教义矛盾的事实。如果经验导致“人的行为总是被决定的”这个定律形成,那么我们就是正在涉及一个否认形而上学命题的经验定律。

这样设定之后,理论物理学的原理与形而上学或神学的命题能够一致或不一致吗?理论物理学的原理是包含客观实在的判断吗?

对于笛卡儿主义者和原子论者,对于任何使理论物理学依赖形而上学或构成形而上学推论的人来说,回答是肯定的;理论物理学是与实在有关的判断。当笛卡儿主义者断言物质的本质是在长度、宽度和厚度上的广延时,或者当原子论者宣布只要原子不撞击另一个原子它以匀速直线运动时,笛卡儿主义者和原子论者实际上的意思是断定,物质客观上恰恰是他们言说它所是的那样,它事实上具有他们赋予它的性质,它被剥夺他们拒绝给予它的性质。因此,问笛卡儿的物理学或原子论的物理学的某一原理与形而上学或教义的某一命题是一致还是不一致,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可以有理由地怀疑,原子论强加在原子运动上的定律与强加在身体上的灵魂的行为是相容的;可以坚持认为,笛卡儿的物质的本质是与在圣餐中耶稣基督的身体的实在存在的教义是势不两立的。

对于牛顿主义者来说,回答也是肯定的;理论物理学的原理对于像牛顿主义者这样的人来说是包含客观实在的判断,他在这样的原理中看到通过归纳概括出的实验定律。例如,这样的人将在动力学的基本方程中看到普适的法则,该法则的真理性已被实验揭示,所有客观存在的物体的运动都服从该法则。他将能够并非不合逻辑地谈论动力学方程和自由意志的可能性之间的冲突,研究这一冲突是否可以解决。

因而,我们使之处于争论之中的物理学学派的支持者,可以合情合理地谈论物理学理论的原理和形而上学学说或宗教教义之间的一致或不一致。对于那些其理性接受我们提出的物理学理论的诠释的人而言,情况将并非如此,因为他们将永不谈论物理学理论的原理和形而上学学说或宗教教义之间的冲突;事实上,他们理解,形而上学学说或宗教教义是触及客观实在的判断,而物理学理论的原理则是与被剥去所有客观存在的某些数学记号有关的命题。由于它们没有任何共同的术语,这两类判断既不能相互矛盾,也不能彼此一致。

理论物理学的原理实际上是什么呢?它是适合于概述和分类实验确立的定律的数学形式。自然而然,这种原理既不真也不假;它只是给它打算描述的定律以或多或少满意的图像。正是这些定律,就客观实在做出断言,因此它们可能与形而上学或神学的某一命题一致或不一致。不过,理论给予它们的系统分类没有就它们的真理性、它们的确定性或它们的客观范围添加或减去任何东西。概述它们和使它们有序的理论原理的介入既不能消灭在定律和形而上学学说或神学教义之间的一致——当在这个原理的介入之前这样的一致存在时,也不能恢复这样的一致——倘若早先不存在这样的一致的话。理论物理学的任何原理就其本身和本质而言在形而上学或神学讨论中一点也不起作用

让我们把这些考察应用于一个例子:

能量守恒原理与自由意志相容吗?这是一个人们以不同方式争论和解决的问题。现在,它甚至具有意识到它使用的术语的精密含义的人能够合理性地思索用是或否回答它的意义吗?

不用说,对于使能量守恒原理成为可以充分严格地应用于实在宇宙的公理的人来说,这个问题有意义,无论他们从自然哲学引出这个公理,还是他们从实验资料出发借助广阔的和强大的归纳达到它。但是,我们不接受双方中的无论哪一方。在我们看来,能量守恒原理绝不是包含实际存在的客体的确定的和普遍的断言。它是由我们的理解力自由颁布的法令建立起来的数学公式。为的是这个公式与类似地假定的其他公式结合起来,可以容许我们演绎一系列推论,而这些推论则向我们提供在我们的实验室注意到的定律的满意描述。恰当地讲,无论能量守恒公式,还是我们与它相关的公式,都不能说它为真或为假,由于它们不是与实在有关的判断;我们能够说的一切就是,构成定律群的理论的推论倘若描述我们打算以充分的精密度分类的这些定律,它就是好理论;在相反的情况下,该理论是坏理论。情况已经很清楚,能量守恒定律与自由意志相容还是不相容的问题,对我们来说不会有任何意义。如果它有什么意义,实际上它就可能如下:自由行为的客观不可能性是能量守恒原理的推论还是不是?此刻,能量守恒原理没有客观的推论。

进而,让我们固守这一点。

人们如何可能着手从能量守恒原理和其他类似的原理推出“自由意志是不可能的”推论呢?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些各种不同的原理等价于支配服从于它们的物体状态变化的微分方程组;如果在某一时刻给出这些物体的状态和运动,那么就整个时间进程而言,它们的状态和运动都能被毫不含糊地决定;我们应该由此得出结论说,自由运动不能在这些物体中产生,因为自由运动本质上不可能是由先前的状态和运动决定的运动。

现在,这样的论据有什么价值呢?

我们选择我们的微分方程,或者同样地,我们选择它们翻译的原理,因为我们希望构造现象群的数学描述;在力图借助微分方程组描述这些现象时,我们从一开始就预设,它们服从严格的决定论;事实上,我们充分地意识到,其独特性一点也不是起因于初始资料的现象会厌恶这样的方程组所做的任何描述。因此,我们预先肯定,在我们安排的分类中没有为自由行为保留位置。当我们尔后注意到自由行为不能包括在我们的分类中时,我们会十分天真地为之惊讶,会十分愚蠢地得出自由意志是不可能的结论。

想象一位想要排列海洋贝壳的收集者。他拿来七个抽屉,用七种色谱标记它们;你看到他把红贝壳放入红抽屉,把黄贝壳放入黄抽屉,如此等等。但是,若白贝壳出现了,他将不知道用做什么,因为他没有白抽屉。不用说,如果你听到他在窘迫中得出结论说,在世界上不存在白贝壳,那么你会为他的理由感到遗憾。

以为他能够从他的理论原理演绎出自由意志的不可能性的物理学家,应该感受到相同的情感。在为在这个世界产生的所有现象制作分类时,他忘记了适合于自由行为的抽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