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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
1.6.1 第四章 平等的自由
第四章 平等的自由

在第二编的三章中,我的目标是说明两个正义原则的内容。为此,我将描述一个满足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正义原则所产生的义务和责任。这一社会基本结构的主要制度是立宪民主的制度。我不想论证这些制度是惟一正义的安排,而是要表明两个正义原则——迄今为止,我一直脱离制度形式而抽象地讨论它们——确定了一种可应用的政治观,并合理地接近于和扩展了我们所考虑的判断。在这一章中,我首先用四个阶段的序列来阐明关于制度的这些原则是怎样被运用的,然后简洁地描述社会基本结构的两个部分,并界说自由概念。接着,我将讨论平等的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平等自由,政治正义和平等的政治权利,人的平等自由及其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最后,我将讨论自由优先性的意义,在结束本章讨论时,我将扼要地说明对原初状态的康德式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