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升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功能定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社会主义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体系,突出高端化、服务化、融合化、发展知识经济、服务经济、绿色经济,着力扩大有效供给,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优化市场环境,着力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不断提升产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的贡献。
到202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产业支柱地位更加巩固,体系更加完善,布局更趋合理,市场竞争力、创新驱动力、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支撑首都经济创新发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新、运营、交易、体验中心和最具活力的文化创意名城。
(一)促进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二)推进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
“十三五”时期重点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一览表
(三)加强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四)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加快文化创意产业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大力发展新型业态,突出市场精准化、产品精品化、服务精细化,推动形成发展“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体系。
(一)激发传统行业活力
1.文化艺术。
2.广播影视。
3.新闻出版。
(二)不断壮大优势行业
1.广告会展。
2.艺术品交易。
3.设计服务。
(三)深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
1、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2、促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
3、促进“互联网+”文化创意新业态发展。
4、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一)培育和壮大国有骨干文化企业
(二)支持非公有制和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三)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四)大力促进文化消费
(五)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规模
(六)推进重点项目落实
(一)加强统筹指导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三)加大财税支持
(四)完善政策体系
(五)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
(六)强化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