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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落到帝国
1.6.4 结 论

结 论

本研究著作的目的在于描述最古老的人类制度。我们已经在古代东方发现了这些最古老的人类制度。

尽管埃及和迦勒底的纪念物可以使我们追溯到非常遥远的过去,但这些纪念物既不是十分古老的,也不是足够连续的,以至于我们不能从最初时代连续地研究人类最初的制度史。[1]

我们不得不采用比较方法。我们已经试图在人种学范围内观察是否存在更原始的社会有机体,这些社会有机体的起源或多或少可以知道,并能引导观察者追溯到某一点,在这一点上我们会发现埃及和迦勒底最古老的居民。

在埃及,第一批历史纪念物早于公元前4000年,揭示出一种由氏族构成的社会;氏族仍具有图腾氏族的某些特征,但它们已经分散在地域区划里面了。很多世纪之后,大约公元前3300年,美尼斯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国,确立了国王的神圣权力。在迦勒底,公元前3000年以前,土地被分成诸多“王城”,然后才出现中央集权的君主国和地方群体。这样的政治条件和社会条件必定不是“原始的”。我们应该怎样设想这个阶段的这种状况呢?这种状况即使不是原始的——我们从未接触到原始状况——至少也是较早的。根据人种学目前的研究状况回答这个问题,是本书第一篇的目的。

在可以用作比较条件的未开化之民族当中,最初的社会组织并不是家族,而是氏族,所有氏族成员都认为彼此有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并非由血缘造成的,而是所有成员都与一个图腾有一种神秘联合的结果。图腾当中有一种神圣力量的源泉、有一种普通权威的源泉,美拉尼西亚人称之为玛那(Mana)。但这种权威分散于所有氏族成员当中,这种制度是平等的和共产的。氏族为自己选择一个名称和象征。这种名称不能以“首长”的名称命名,因为当时还不存在“首长”,也不能以一个地方的名称命名,因为生活尚属游牧生活。之后,氏族定居在稳固的村庄,并形成地方群体:正是在这时,权力开始个人化。玛那集中于长老议事会中,长老是依靠年龄、经验、财富和魔法知识选拔出来的。没有联合议事会的氏族群体可能存在。再后来,随着一种平行演进,玛那开始鼓励一种更特殊水平的物神,而物神变成了氏族之神或氏族群体之神,而且曾分散于长老手中的主权集中到了首长个人身上,首长独掌了玛那和图腾的象征。这种个人吸收图腾的现象怎样发生的?这种现象是由多种因素以及各种仪式的相互作用造成的,而馈赠飨宴社会便为我们理解这种现象的形成提供了很有启发意义的事例。在发达的氏族当中,“兄弟会”形成了,社会阶级组织第一次出现在氏族内。一个强壮、富有而又精通魔法的人能够依靠氏族所有成员都分享的赠物来购买各级入会仪式,而这种入会仪式逐渐提升他,最终他变成了图腾的化身或氏族之神。这种首长的数量多寡不一:当时的制度是封建式的,或者臻于封建王权的联合体。这个进化的极点便是王权集中于单个人身上,并获得整个国家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国王吸收了整个国家的神祇,继承了神祇的魔力和财富,但要为那些已经变成其臣民的人们的生命和粮食负责。

这种原始社会组织的所有特征事实上都发现于或保留于埃及或迦勒底吗?我们不必空望这种假设确实如此,而这样期望也是非常不科学的。比较方法并不意味着古代东方原始居民与现代未开化之民族之间有一种人为的相似。因此,在本书第二篇,我们仅仅以客观方法叙述与人种学上的事实相类似的史实,而不强行比较。戴维先生的说明证实了我们在20年前关于“法老王权的宗教性质”的解释,根据我们的解释,法老相信自己是地上神的化身,神的后裔,自谓对其臣民的生命和粮食负责。我们应该怎样设想埃及氏族的演进和中央集权的起源?这可以利用人种学揭示的事实得到较为充分的理解。不要忘记我们处于假设的范围内,我们必须知道,当遇到机会时,如何使用曾经事实证明的假设,以把原始时代纪念物的零碎部分结合起来。

神王已经使埃及王国获得发展,我们将在我们论述尼罗河的著作中叙述这一点。本书仅限于叙述由王国发展至帝国的那些民族之间的关系。

这些权力的扩大有时确实由君主个人的野心所致。通常君主只服从地理上和经济上的必要。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处在自然条件很相似的两个绿洲,它们都处于路线和河谷“新月地带”的两端;它们都被沙漠和山地所包围,沙漠和山地的土地很不肥沃,居民多系游牧民族,这些居民不断寻找食物,从而两个大河谷经常受到侵略或移民的威胁。对于法老和帕特细斯来说,驱逐劫掠者返回他们在努比亚、叙利亚或埃兰的巢穴,是非常必要的事情;这就是较大的埃及和较大的美索不达米亚所发生的事情。

迦勒底和埃及富产谷物,但缺乏矿物。在埃及人看来,西奈的铜矿和努比亚的金矿,而在迦勒底人看来,埃兰、安纳托利亚和陶鲁斯河的矿产,都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必不可少的。因此,法老不得不从第一王朝开始便为了获得这些矿物而征服西奈,而巴比伦人则从公元前3000年便开始远征安纳托利亚。商队和船只把“国王的矿产”与孟菲斯和巴比伦联系到一起。只有国王能支付这种开采和运输的费用。因此,矿山和远距离贸易最初而且大约很多个世纪里都是国家垄断,并因此,经济政策演进了。这使得帕特西斯和法老都试图从不同的方面进入大海,也试图进入沙漠之海,后者是肥沃新月地带的中心地区。叙利亚—巴勒斯坦走廊和幼发拉底河与陶鲁斯河之间的道路会合点都是所有人争夺的地点。

大约3000年的时间里,闪族人、埃及人和雅利安人在叙利亚互相竞争,都试图掌握港口和商路。

当时,军事和商业扩张政策在那些已准备好了如下一些手段的人们手中才能取得成功:饱经训练的战士、拥有装备精良的船只,为支付和交换而储备黄金和材料,开发征服地区的行政官员。汉谟拉比,阿蒙诺菲斯和所罗门创造了适当的制度,他们供养国民军和外国雇佣兵,他们公布商业关系法,教育行政官员和外交官。尤其埃及在公元前15世纪时已为了一种广泛侵略的政策而装备好了。

闪族人在埃及人之前便已尽力创建一个帝国。老萨尔贡和汉谟拉比已先后控制了小亚东部地区;每一次游牧民族或迁移民族(古提人,赫梯人)的洪流都扫荡其巧妙的政治建筑,并严重威胁巴比伦城。之后,伽希特人和喜克索斯人的移民潮相继汹涌而至。这种移民潮甚至波及到了埃及,从希纳尔一直延伸到底比斯,使帝国掌握在野蛮人手中,野蛮人为自己的成功感到震惊,但忽视了组织,也不能构建任何组织。

这是埃及人在亚洲试验其运气的时刻。为了使自己免遭再次侵略,埃及人不得不占据奥伦梯河与约旦河之间的整个走廊和奥伦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的纳哈林那战场。图特摩斯三世以二十次战争的代价获得了这种成功。毁灭了蛮族人的帝国以后,他不得不重构另一个帝国;尽管有叙利亚人的骚扰、米坦尼的敌对、游牧民族的贪婪、巴比伦的嫉妒和赫梯人的骄纵,但他完成了这一伟大的事业。埃及优良的行政管理创造了一种宗主权,我们曾认为这种宗主权完全是近代的发明——保护国;很少的埃及军队或官员便能维持其权力,但地方上的人或原料资源仍被以这样的方式使用,以至于本土因素互相调和。埃及使自己受到爱戴,并能维持整个亚洲的和平,不是依靠武力,而是依靠资源和外交。我们长期以来认为外交是文艺复兴时期精明的政治家的发明,但当我们目击法老与巴比伦、叙利亚、米坦尼和哈梯的国王之间交换的外交文书时,这种幻梦便破灭了。攻守同盟条约、通商条约、政治婚姻都可在戴尔·阿玛尔那和波伽兹科易档案中的国家文书中见到,我们可以从中窥见公元前15世纪和公元前14世纪各国协调的秘密。当安纳托利亚地区各民族的迁移驱赶赫梯人向南前进,并撼动了埃及帝国的基础时,我们发现埃及出于什么样的政治共同感与赫梯结盟,代替与米坦尼的联盟,而拉美西斯二世和哈图什尔怎么能够建立一种埃及—赫梯协约,以抵抗亚述和北方民族。但此时有一新旋风席卷了东地中海地区:海上民族侵略叙利亚各省,并结束了埃及帝国。自此以后,东方世界再也没有安宁了;亚述人仅仅带给东方世界以战争的恐惧。正是印欧人——波斯人、希腊人和罗马人——继承了拉美西斯世界和平的遗产。

从表面上看,这些巨大帝国(从纳帕塔扩展到印度河,有数百万居民)与埃及和希纳尔社会生活开始时的小细胞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不管怎样,曾使氏族发展的同一神秘观点仍给予那些巨大人类群体以精神生活。在东方的每个王国里,神掌握一切。

在埃及,国王是古老王室氏族神隼鹰荷鲁斯在地球上唯一的活的形象。在希纳尔,王朝神——尼普尔的恩利尔、巴比伦的马尔都克——能立君,也能废君。在亚述,王族部落、首都和王国都混合于阿淑尔神一身之上。在巴勒斯坦,以色列既是一个神,也是一个民族。在与外国人的关系中,神因素也同样占主导地位:战争是阿蒙神与巴力神之间的冲突,是阿淑尔与恩利尔之间的冲突,是以色列与达干之间的冲突。征服和胜利展现了神的个人功绩。在战争中,阿蒙站在法老身边挥舞宝剑,并助法老拉弓射箭。当胜利者掠走被征服国的神像时,国家战败的标志便出现了。如果订约国的大神不承认、不签字、不为证人而予以保证,那么没有任何条约是有效的。

然而,神对政治关系和国际关系的必要干涉可能会消减各民族之间亲善的障碍。没有对国际神的崇拜,具有不同语言、风俗和肤色的人们怎能获得亲密团结呢?

我们已经发现,法老和其东方敌人通过崇拜所有民族共有的君主来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宣称自己为帝国之神,萨尔贡和拉美西斯希望在他们自己身上实现那种神秘的和宗教的统一,这种统一曾构成氏族的实力,仍保持王国的统一,而且只有这种统一能够形成帝国内各民族的纽带。亚历山大大帝、托勒密王和凯撒都将迫使其臣民实行君主崇拜,这并不是为了满足虚荣心,而是为了巩固道德的统一。我们已经注意到,在阿蒙诺菲斯四世统治时期,一种尤为崇高的观念,即一种超时代的观念标志着埃及帝国的最高点。法老试图建立一种国际崇拜,以纪念所有人类的大恩主、纪念各国创造生命的大恩主,这个恩主就是太阳神(阿吞),法老自己就是太阳神在地球上的化身。多个不同民族的君主埃赫那吞感到兵力、经济必需品、物质利益都不能把帝国各种因素统一起来。纽带必定是宗教。他不在君主个人身上而是从超人之神的身上寻找这种纽带,仍遵循传统行事。因此,氏族借助其神秘的原理而在帝国之中幸存下来。

【注释】

[1]我们将在研究尼罗河的著作中,对我们在研究埃及时希望出现的事物和历史凭证的主要空白进行讨论。关于古代东方的其他国家,读者可以参考这套丛书中研究其他几个国家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