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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落到帝国
1.4.1 第一章 问题:社会学与历史学

第一章 问题:社会学与历史学

这本书是一部以埃及和古代东方为主题的历史书,那么为什么这本书又要冠以一篇性质为社会学、时间范围推及埃及之前并似乎包含一般原始制度的导言呢?

难道作者希望在最初的若干页内叙述原始社会的整个进化过程吗?难道作者希望在一开始叙述之时就树立一个引导我们到达古代及近代世界之古典文明的第一级扶梯吗?换言之,作者希望提供给历史一个绝对的起源时间吗?这种绝对时间是历史本身所不能提供给我们的。这种希望是徒劳的。这种希望也绝不是这里寻求的。

我们不打算追究这种绝对的起源时间,或者不打算确定人类社会历史初期的人类社会状况,只收集人种学上最确定的结果,以便尽力概述原始社会——代表一种不比最遥远时代的任何历史社会发达的野蛮社会——的主要特征,这种做法无疑是大胆的,但并不是荒谬的。这种叙述并不像一章或一卷历史书那样,能够告诉读者某特定时期某特定社会的历史,而是描述无数社会的混合影像,这些社会具有一些基本性质彼此相同的组织。从而这种叙述有一种不可争辩的利益,是一种关于真正人类的综合见解;就这一点来说,这种叙述能在人类进化史中占据其应占有的位置。这种叙述还具有进一步的利益,用一种比较的方式叙述更文明的社会,允许人民真实地估量文明社会的努力和成绩的价值,有时也允许人们真实地估量文明社会的缺点。

但是,这种企图无论怎样饶有兴味,因篇幅所限,本书的目的还是较为有限的。本书旨在使读者理解埃及和东方最早期历史必然提出的问题,而不是解决这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东方历史上的谜团,也是我们今天文明从中出现的所有古代古典民族的历史所提出的起源问题。那些吸引我们注意力的问题便是政治组织(政治组织是所有文明社会的基本成分)的形成问题,是社会中的主权如何逐渐集中,如何最终归于专制君主一身的问题。埃及的法老便是一个如此突出而又如此难以解释的事例;在家庭范围之内,史前罗马氏族的家长也是这样一个事例。现在,好像明知我们急于说明一切而故意与我们为难的这些问题,都是历史上无法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年代记上最初确定的时期与最初的进步不相符,这些时期仅仅向我们揭示出各种制度在过去都有悠久的历史。既然我们不能直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便不得不寻找间接方法解决这些问题。

社会学提供了这种间接方法,希望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历史。如前所述,社会学不打算从史前历史中创造历史。社会学只寻求解释,而不追求从已知探求未知。在这些条件上,社会学的整个目的也不过是提出一种假设,只是比其他假设有更充分的证据而已。现在社会学的假设可以用实际存在的社会来证明。因此,社会学会把历史学家带入某些选定的社会里——我们所研究的是澳洲土著居民和美洲印第安人的社会——并给历史学家提供政治结构以及正在个人化中的主权发展的鲜活经验。对社会学而言,这样的经验与历史学的经验有关,是富于解说性的学说的补充经验,而这种富于解说性的学说因与事实相符而比想象中的推测更为可信。此时,历史学家应该做的是,察明已经固定的形式与正在固定中的类似形式是否具有相同的起源。

读者会认为这种“补充经验”过于大胆吗?读者会认为社会学与历史学的合作过于大胆吗?我们再次声明,解释只有借助假设才是可能的,经过证明的假设才是有价值的。读者会认为这种方式过于轻率吗?我们则认为本书试图进行的共同研究不过是满足作者多年的期待而已。

事实上,正是由于默瑞先生50年来的研究,我们才能够获得这种“补充经验”的概况,现在我们为了阐明历史而将从历史的边际寻找这种补充经验。

默瑞先生把他搜集的研究成果集成了一本书《埃及的秘密》(Egyptian Mysteries)。难道他没有亲自向我们表明法老王权问题最初无法解决,而从原始社会借用了图腾制度的类似事例之后便能阐明了吗?他写道:“50年前,埃及君主制就像是一个难解之谜,我们几乎认为解答此难题已无望。就像寓言中的密涅发从朱庇特脑中全副武装地突然蹦出一样,法老王权从最遥远时代(公元前2800年)出现在我们面前时,便是一种完全发展的有机体,毫不费力地一蹴而就。”[1]随后,皮特里、阿米林奈和德·摩尔根等人开始进行考古发掘,这允许我们深入到起源时代,并接触到新石器时代的土著文化。此时,我们能够察觉到,埃及在被一个国王统一之前,包含很多人种,而每个人种都有自己的神祇和首长,把兽类(隼鹰、狗、蝎子等)和植物(玫瑰、无花果树和棕榈树)的外貌作为他们团结一体的标志。因此,默瑞提出了这样的假设:这些象征就是图腾,而这些群体就是进行图腾崇拜的氏族。另一方面,当权力集中,王权出现之时,国王被视作图腾的后裔,体现并代表图腾。

然后是与整个过去时代相关联的王权,王权似乎概括并体现了整个过去。王权并非凭空而生,也非作者在无中生有。事实上,作者进一步得出了下面的结论:“有史时期的强大埃及王国在其动人的外表后面隐藏着悠久的过去,这个王国并非一日建成的。埃及王国乃是在过去数个模糊不清的世纪……建成的,而这些模糊的世纪可追溯至未知之时,可追溯至某一时期,那时埃及分裂为氏族,分裂为互相敌对的部落,但也在逐渐演进,由图腾制度下的民主状况逐渐演变为法老专制下的纯粹专制政治。这种转变发生之前经历了多少世纪?那些氏族骚动的历史是怎样的?氏族本身如何形成的?埃及的氏族与其他文明国家中进行图腾崇拜的氏族一样发达吗?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2]

我们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默瑞先生一方面根据新生社会学的调查,一方面根据法老的物性,已经对问题进行了解答。他写道:“原始埃及的社会状况中的图腾制度已经扭曲紧缩而蜷伏于法老一人身上,是我们不能再次见到的,在古风时期的埃及,社会已被夷为平地,而在此准备好了的土地上,国王与祭司将在金字塔时代建造专制君主国的辉煌王宫……随着时代的发展,法老变成了众神之子、神本身、土地的唯一主人,变成了人世恩惠与神灵恩惠的分配者,以魔法师和祭司身份充当神与人之间唯一的中间人,人类尘世生活及开路历程的指导者,法老就像是历史上最可怕的道德力量。在彻底变革中,模糊不清的一切允许国王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图腾权威支配图腾氏族,并把氏族中的神圣本质集于国王一身。”[3]我们须知道先有图腾制度,后有这种独占图腾权威,但这种独占权威又反过来改变了图腾制度。默瑞先生曾评论道,真正的图腾社会既不知有国王,也不知有臣民。这种社会是民主的或共产主义的,就氏族成员与图腾的关系而言,氏族的所有成员一律平等。如果以后国王变成了隼鹰,并且只有国王才是隼鹰,如果氏族成员都是国王的臣民,不再是国王的同伴,那么我们有证据证明古埃及的政治组织一度具有图腾制度的特征,是从纯粹的图腾制度中解放出来的。换言之,我们一定发现,除了图腾制度个人化而归于法老一身而外,还有一种更古老而共同不分的图腾制度的痕迹,而上述图腾制度的个人化必定是从这一进步阶段衍生出来的。

事实上,我们在默瑞先生的研究中遇到了两个事实。

首先当然是权力的统一和具体化;因为这是法老王权的本质。法老是隼鹰,是图腾,是唯一的图腾。同时,他统一了氏族,并把所有权力集于一身。默瑞先生非常清晰地概括了这种双重变化:“诸氏族的和解与土著的属从或许发生在美尼斯建筑白城(White Wall)以控制北埃及,并在涅迦达建立宫殿作为其第二王宫之时,涅迦达位于布陀和希拉康坡里斯中间,是提斯埃及的中心。”[4]然后,一个奇怪的变化似乎开始发生在法老个人身上。直到这时,国王作为一个特殊氏族的首长选择一个被认为参加斗争的动物作为图腾。上、下埃及统一以后,隼鹰变成了神,神不再亲自进入战场,但位居于王位之上。法老不再视这个鸟为一种图腾、氏族之首长和战斗中的同伴。法老把此鸟崇拜为统一的埃及的国家之神,采用此鸟的名字,把自己与此鸟等同起来,把隼鹰作为其权威的象征和第一个王衔。隼鹰的氏族和其首长法老怎样吸收其他氏族和其他首长的?这种结果不是在没有战争和互让的情况下获得的。希拉康坡里斯和布陀这两个古老的王国选择兀鹰和眼镜蛇作为图腾。兀鹰和眼镜蛇在隼鹰之后被作为国王的官方王衔;上埃及的玫瑰和下埃及的蜜蜂也享有这样的特权。法老同时把隼鹰和这四对古老敌对的图腾合并起来而获得胜利,而这些图腾反过来也确保法老的物质和道德力量。数世纪之后,希拉康坡里斯的神学家通过创建神圣王朝理论完成了统一这些不同思想的任务,这些神圣王朝是由太阳拉(Rà)建立的,由隼鹰荷鲁斯保证,由他们的儿子法老继承,“法老是太阳之子,他在地球上恢复荷鲁斯生活的那些年代”。[5]于是,分权转为集权,而权威的个人化过程也日臻极致。

这一过渡时期之前,在每个联盟的氏族当中,有一个权力个人化的过程,我们后面将详细阐述这一点。

我们进一步注意到,神学概念和政治权力组织同时发生了相同的变化。我们将进一步看到,在原始社会,首长观念与“大神”观念同时发展。默瑞先生在埃及这个事例中引起我们注意神的统一与主权的统一之间的连锁关系,这一点是很重要的。他写道:“当旧日部落的动物神升为全国之神时,这个神便受到所有城市的崇拜,这也是在埃及统一初期出现的。奥西里斯最初是多种形式的神——有时为树神,有时为公牛神——后来摆脱了其图腾的起源;很早时,奥西里斯取纯粹的人形。不管这种容貌的平静之美照耀何处,无论借助假须和白色王冠而延长的卵形王名圈照耀何处,无论身披寿衣、两手扶于胸前、手握牧羊鞭和牧牛鞭而令人畏惧的身体轮廓出现在何处,所有埃及人都视其为‘活人的首长’‘永恒的统治者’。”[6]

如前所述,这种统一和化身显然有背景。默瑞先生承认这一点:“统一于一个国王的统治之下以前,埃及是四分五裂的。至少在这些四分五裂的氏族中,我们知道他们借以团结一致的象征。”[7]这些象征物是旗帜(默瑞先生已断言了这些旗帜的图腾性质),而这些旗帜当中最重要的是隼鹰。但默瑞先生确认,依靠这些旗帜区分的埃及氏族的存在已没什么问题,[8]而图腾是埃及氏族的考虑。[9]默瑞仍被一个事实所震动:在坟墓内的小素花瓶旁边发现其他事物时,从带有铭文或装饰图案的纪念物出现时,社会就被视作是君主制的了,而君主国展示出自己已经是中央集权国家了。在这个很遥远时期,隼鹰已不是氏族的首长,而是王族的保护神,而且如果隼鹰是一个图腾,那么它与其说是氏族的图腾,不如说是国王的图腾。在埃及,除了国王和他的神,别无他人。这是事实。但如果承认隼鹰是一种图腾,那么这个图腾就是法老独占的图腾,要想理解这种独占,我们不能直接观察,只能用归纳法研究这种独占之物,这也是事实。

默瑞先生向我们说明了他的困难之后,现在他又向我们说明如何寻找解释,并始终从埃及人的立场寻找解释。默瑞并没有忘记他在研究法老君主制时所确定的原则:不能无中生有。默瑞发现,尽管国王拥有霸权并因国王的霸权而产生独占,但图腾观念的残余则经历四千年法老朝代而未曾减少。我们认为埃及人、国王和神有一个共同因素。我们必须逐字逐句地引用默瑞定义这种共同因素的话,这种共同因素体现了不同君主权力的来源,因为正如我们所见到的,这些图腾观念恰恰可以用玛那(Mana)观念来说明,原始社会当中的每一种主权都从这种观念中产生。下面就是默瑞用来表示埃及观念的文字:“它是人种和整个自然的保护神。它赋予无生命的物质、生物的肉体和精神能力以生命。就整个宇宙和有生命或无生命的事物而言,这个保护神被称为卡(Ka)(这个词与保护神一词相同,都意味着创造力和保护神),起到了共同物质和共同灵魂的作用。……我们相信,当宗教革命和社会革命——标志着图腾阶段转变为中央集权的君主国——发生之后,一些原始心理保存于埃及社会这种卡观念之中。卡延长了原始玄学,因为卡似乎是个人、个人的生命和不朽之名以及个人的图腾的本质。”[10]

卡是原动力,是一切事物和所有生物固有的力量,国王在获得图腾的同时,也以取得图腾的理由取得卡。但是,这种固有的力量在被国王独占之前,处于原始社会中,并依据原始玄学而分散于万物之中,而成为万物的构成因素。默瑞先生向我们表明,在埃及古风时代,不仅国王用卡作为自己的名字,私人也用卡作为名字,涅迦达和阿拜多斯献给某个私人的某块墓碑是明显的证据。如果在历史时期卡和图腾隼鹰被集合在国王一个人身上,以形成他的神圣荷鲁斯名,那么在原始时代卡与图腾相像,都属于每个人,而且不仅属于人,还属于事物。默瑞先生得出这样的结论:“国王卡对其他卡的优势可以通过君主国的发展来解释。私人卡观念仍存在于埃及社会之中,是一种古代观念的微弱回声,是所有事物和生物所固有的并供给事物和生物以生存及营养的力量观念的微弱回声。”[11]这样,卡最初作为“原始氏族的共同灵魂”出现,那么我们的作者要问卡是怎样与图腾联系起来的。默瑞声明,他的任务是收集埃及史料,并提出这一问题。他把这一问题留给社会学家来解决。

读者将会发现,社会学在接受此挑战时,丝毫不打算侵犯历史学的权利。我们所要证明的是,历史学既然求助于社会学,那么社会学又是怎样帮助历史学的呢?法老既然是隼鹰的化身,又享有特权,还是卡的唯一监护人,那么法老就非常像一个人,国王或首长,首长是社会学在原始社会里经常遇到的。但事情还不仅仅这样。社会学看见国王的形象逐渐形成,个人权力由平等的共产主义和不可分的同性质状态蜕化而出,这种状态最初既非中央集权,也非个人主权。从社会立场来看,一种权力最初可能在全群体中分散,然后逐渐集中,最后变为有组织的和个人的权力。关于这种过程,社会学家通过观察全部原始制度之后,能够给历史学提供一种真实的经验,这些经验可能是有启发性的,因为历史学家发现法老王权已经形成,其周围仍有各种流风遗俗,我们只要看看这些流风遗俗便可知王权以前尚有悠久而且隐晦的预备时期。原始社会恰恰以这种玛那观念和图腾象征,提供了埃及最初的卡观念的复制品。当个人化之前的时期(就卡和法老权力而言,是我们所看不见的)可以从玛那和社会的图腾组织中看见时,你便可以知道社会学究竟做了什么贡献。

我们这里只想略述这种贡献的一般观念。然后,我们将证明当权力尚未真正集中或个人化时,原始社会——如澳洲人的社会——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之后再证明这类社会如何由分权的图腾制度发展到国王的集权制度。在国王的集权制度下,国王掌握一种个人主权,因为国王吸收了所有原本分散于群体中的政治主权和宗教主权,而个人主权也像法老的王权一样确实由群体产生。最后,我们认定许多情形,就此类情形而言,平等不分的原始氏族就是有组织且个人化的主权的发源地。我们将重新发现由氏族到达帝国的道路。

【注释】

[1]Marrett,Psychology and Folklore,London,1920,p.143.

[2]Marrett,Psychology and Folklore,London,1920,pp.193—194.

[3]Marrett,Psychology and Folklore,London,1920,p.167.

[4]提斯埃及是指第一、二王朝时期的埃及,提斯是其都城。——中译者注

[5]Hubert and Mauss,Melanges de l’histoire des religions,Paris,1909,pp.148—149.

[6]Moret,Mystèresegyptiens,Paris,1913,p.78.

[7]Marrett,Psychology and Folklore,London,1920,p.145.

[8]Marrett,Psychology and Folklore,London,1920,p.152.

[9]Marrett,Psychology and Folklore,London,1920,p.152.

[10]Marrett,Psychology and Folklore,London,1920,pp.168—169.

[11]Marrett,Psychology and Folklore,London,1920,p.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