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第十二讲:“北师大诗群”诗歌解读(上)

第十二讲:“北师大诗群”诗歌解读(上)

时间:2011年5月20日

地点:北师大四教209教室

主讲教师:谭五昌

听众:北师大2009级中国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生

一、任洪渊诗歌解读

谭五昌:在本学期的最后,我们要隆重推出“北师大诗群”。首先要说明的是,“北师大诗群”的命名并不是一个非常具有学理性的诗歌概念,但是对于在共同的诗歌场域里出现,并在美学上、人际上具有亲缘关系的一类诗人来说,这个命名也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使用了“北师大诗群”这个诗歌概念与命名。

联系我个人的经历来说一说,当年我在北大读研究生的时候,我们一些喜欢诗歌的同学及我的一些诗歌批评家同行觉得很有意思、并经常谈论的一个现象是,北师大好像特别“盛产”叛逆的、另类的诗人,好像北师大就是“下半身诗人”的一个大本营。但这只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并不科学的看法,其实在“北师大诗群”当中,诗人之间的诗歌理念和美学风格是不尽相同的。比如,被认为是“北师大诗群”领军人物的任洪渊先生,他的诗歌创作与沈浩波等一些年轻的“下半身诗人”的创作很不相同,他们之间的诗学观念和美学趣味还是有较大差别的。因此,我们把这些具有北师大背景的诗人都放在“北师大诗群”中,更多的也只是为了集中叙述与讨论的方便,并不是说他们都具有同一种诗学风格。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任洪渊先生那些汉诗书写的系列作品里,找到“北师大诗群”共有的一种“叛逆性”的美学风格的蛛丝马迹。在上世纪80年代,任洪渊先生率先提出了一个异于当时主流写作的“母语写作”的概念,他对于汉语的诗性有一种前瞻性的领悟。所以,我觉得在上世纪80年代的诗歌语境里,任洪渊先生的创作显示出了汉语的诗性之美,这就与其他诗人诗歌的修辞和话语之间形成了巨大的美学对立,这个状态突出了任洪渊先生的先锋性。而他学生辈的诗人如伊沙、徐江等,在诗歌先锋性风格的继承上,与任洪渊先生之间存在着一条相连通的脉络。

那就先让我们庄重地走进任洪渊先生的诗歌世界。

大家对任洪渊老师应该并不陌生,在座的有许多同学听过任老师的讲座。听过任老师讲座的同学可能会有这样的体会:他有一套独特的修辞,语言非常漂亮,非常具有鼓动性。我认为在诗学随笔的写作上,任洪渊先生创造了一种独特的文体,我把它命名为“任洪渊体”。他经常使用矛盾修辞,比如:“一个伟大的失败者”、“胜利的失败”、“失败的胜利”,等等,总之他能够把汉语修辞运用得非常漂亮,让人回味无穷。我建议大家最好直接去阅读他的诗学文化专著《墨写的黄河》、《汉语红移》等,任洪渊先生的文章有着在其他人那里很难找到的一种语言组合、搭配与表达方式,背后那种东方的美学趣味和汉语所特有的美感与活力都淋漓尽致地被呈现出来了。然而,长期以来,任洪渊先生在中国当代诗坛是很孤独的,他的诗名与他的才能不成正比,他似乎一直都被边缘化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为什么任洪渊先生在上世纪80年代就能够写出《汉字2000》这样在美学上、修辞上都有超前意义的作品,但是在诗坛上却并没有得到普遍的重视和认可?他这种孤独的处境实际上是与他的先锋性诗歌理念和实践密切相关的。他最早出版的作品是诗与诗学合集《女娲的语言》,单从这个题目上看就非常讲究,他为什么将其命名为《女娲的语言》?女娲的语言是一种创世纪的语言,是对世界的第一次命名,由此我们要抓住和领悟任洪渊先生的诗学思想。我自己简单概括了一下,任洪渊先生的诗学思想有两个关键词,第一个是原初性体验,他认为一个诗人要对于生命对于世界有一种原初式的体验。他曾经在给女儿的一首诗《给T.T》中,表达了这种观点。月亮第一次出现在小女孩眼中时,是一种新鲜的体验,即第一次体验,在女儿的语言系统里,月亮不叫做“月亮”,它叫做 “丫丫”。这个大家都明白,当你小时候第一次看见鸡或鸭子,你不一定能直接叫出它们的名字,而往往是发出一种非常本能的声音:丫丫。你发出什么声音就代表你把它命名为什么了,这就是原初性体验与原创性的命名。第二个关键词是生命诗学。任洪渊先生在上世纪80年代是一个“生命诗学”的提倡者。其实在80年代很多诗人都意识到诗歌要表达生命体验,这个并不算任洪渊先生的独创,而他的独创之举是把二者结合在一起,即用非常恰切的原创性语言来表达你的生命体验。用别人没有说过的话来表达你的生命体验,这是他一贯性的诗学追求。

任洪渊先生在自己的诗歌中尽量使用原创性的语言和修辞,他有一个名句影响了许多诗人,那就是:“明天将出现什么样的词语”。进入21世纪,出现了不少新词,比如“低碳”这个词,虽然它没什么明显的诗学意义,但它至少说明了在人类文明的进步过程中,人们会想方设法地发明新词,来表达一种新的理念、趣味和世界观。其实我们对语言的发明有个矛盾的地方,也是诗人在诗歌创作中的困难所在:语言认同的个人性与大众化矛盾。因此,诗人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不能太个人化了,比如海子生前最好的朋友骆一禾,他的诗歌很难读懂,因为他创造了很多新的词语,没有通约性,或者说通约性不强,让我们读的时候觉得疙疙瘩瘩,非常不好理解,这也就是为什么骆一禾诗歌的影响力远远逊色于海子的重要原因之一。网络流行词汇一般很难入诗,不能单纯地说它们没有诗意,其深层原因在于其缺少通约性,也缺少审美性,通常不能被读者所接受。一个诗人使用的词语,如何与其他人达到一个平衡点,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当然更多的做法是,赋予大众化的词语与语言一个全新的意义。比如很多人用过“麦地”这个词,但是海子把它变成了带有鲜明个体生命经验与个性美学色彩的一个词语与意象,这是海子的成功之处。接下来,我们还是来看看任洪渊先生是如何实现其原创性的诗歌抱负的。

首先我们来看《她,永远的十八岁》这首诗。在任洪渊先生自己看来,他的这首诗是最雅俗共赏的。很多年轻人喜欢这首诗,因为它表达了一种青春的经验与爱情主题。我们体会一下它如何体现了诗人原创性的生命体验和语言命名。赵甜同学来读一下这首诗。

她,永远的十八岁

十八年的周期

最美丽的圆

太阳下太阳外的轨迹都黯淡

如果这个圆再大一点 爱情都老了

再小 男子汉又还没有长大

准备为她们打一场古典的战争的

男子汉 还没有长大

长大

力 血 性和诗

当这个圆满了的时候

两百一十六轮满月

同时升起

地平线弯曲 火山 海的潮汐

神秘的引力场 十八年

历史都会有一次青春的冲动

红楼梦里的梦

还要迷乱一次

桃花扇上的桃花

还要缤纷一次

圆的十八年 旋转

老去的时间 面容 记忆

纷纷飘落

陈旧的天空

在渐渐塌陷的眼窝 塌陷

十八岁的世界

第一次开始

年岁上升到雪线上的 智慧

因太高太冷 而冻结

因不能溶化为河流的热情 而痛苦

等着雪崩

美丽的圆又满了

两百一十六轮满月

同时升起

谭五昌:徐梦华同学,你觉得这首诗歌的主题是什么?围绕什么来展开“永远的十八岁”?它的语言和十八岁有什么关系?主题有什么暗示性?

徐梦华同学:我觉得这首诗可能是以他的妻子为原型,因为我看过任洪渊老师写过的《我的第二个二十岁》,其中有对妻子美好青春的赞美。我觉得这首诗歌也是一种对女性青春永在的一种发自内心的赞美。她这里的“两百一十六轮”其实就是十八乘以十二,十八年乘以每年的十二个月,是216次月圆;“男子汉为她打仗”是展现女孩子的魅力,还有“神秘的引力场”等意象,总体上是赞美一个女性的美。

谭五昌:徐梦华已经触及诗歌的主题,这首诗是赞美女孩子的十八岁的美丽动人,在中国古典语境中,“如花似玉”等词语都是在赞扬妙龄女子的青春之美。十八岁,如果大家对数字敏感的话,女性的十八岁或十八岁的女性是最美妙动人的,而且是一种最圆满的美丽,就像妙龄女性身体的曲线,“最美丽的圆”。 这引起了诗人赞美的冲动。诗人用夸张的精妙的修辞来赞扬女性十八岁无与伦比的美。诗中写到“为她打一场古典战争”,在荷马史诗的相关传说中,这场战争是男人们为海伦而打的,诗人将这个传说放置在诗里,实际上是用一种诗性的思维来崇拜与赞美女性青春的美丽与魅惑力。“力、血、性和诗”、“两百一十六轮满月同时升起”,作者在这里运用并列的生命体验性的词语与超现实意象,将十八岁女性生命神秘的美予以了生动的展现。“满月”和女性的生理周期也密切相关。诗作中间部分又写出了对于男性而言十八岁女性的美的无穷诱惑力。这就是为什么歌德在八十岁的时候会爱上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妙龄女性给男性带来了无穷的活力和强大的生命能量。所以诗人说,历史因为女性还会再冲动一次。诗的最后,诗人将十八岁女性的美丽和老人的塌陷眼窝作对比,在青春与衰老之间体现出巨大的反差,年老的人有了智慧但是缺乏激情,缺少了爱的能力,因此诗人是在赞颂青春与生命的冲动。结尾诗人说“等待雪崩”,实际上就是渴望第二次青春的降临。我们都知道,任洪渊先生在四十岁遇到了他生命中很重要的人,他的另一半F.F,所以他写出了《我的第二个二十岁》。典型的说,女孩的青春是十八岁,男人的青春是二十岁。所以我认为,这首诗充满了一种原创性的生命体验,一种原创性的修辞,它是一个男性面对一个十八岁美妙少女时真实生命体验的诗性记录,是一首献给女性最美丽的青春的赞美诗。诗作的语言和意象都充满了一种内在的巨大激情,能唤醒我们的血液为青春再次沸腾,它让我们重新去发现一个十八岁女性生命的全部美丽。

接着我们要解读的第二首诗歌是《文字一个接一个,灿烂成智慧的黑洞》,请何明敏同学来读一下。

文字一个接一个,灿烂成智慧的黑洞

当王维把一轮 落日

升到最圆的时候

长河再也长不出这个 圆

黎明再也高不过这个 圆

我的太阳能撞破这个圆吗

我的黄河能涌过这个圆吗

文字 一个接一个

灿烂成智慧的黑洞

好比

庞大到吃掉世纪

也吃掉了自己

空洞为一个无物的

名词

活着的死亡

最虚无的存在

谭五昌:我可以提示一下大家,这首诗鲜明地表现了任洪渊先生的一种诗歌理念,请同学简单谈一下到底是一种什么诗学理念?还有,诗歌为什么用这样的一个标题?

何明敏同学:我在想,他的标题是“文字一个接一个,灿烂成智慧的黑洞”,第一句是“当王维把一轮落日”,这是不是就是王维的诗歌“长河落日圆”?他说“长河再也长不过这个圆”,或许是说长河是用文字来描绘的,“长不过”说明文字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其他无法去超越它,是一种很强大的智慧。恐龙会随着时间逐渐灭亡,而文字可能不会。

谭五昌:何明敏已经初步触及了这首诗的思想内核。但在表述上还可以更加清晰准确些。这首诗实际上表达了任洪渊先生一种语言的焦虑。为什么这么说呢?王维作为一个汉语诗人,他的诗句“长河落日圆”已经将长河落日的风景写尽了,“圆”在这里也用绝了,就像我们都记得《红楼梦》里有关于香菱学诗的议论,说这句话“无理而妙”。因此王维给后代诗人带来了语言的焦虑,你很难找到更好的词语去取代王维的“圆”。作为一个诗人,他已经将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观感和体验表达得淋漓尽致,而且具有超越时空性,“圆”这一个字就是难以替代的。举一个例子,夸耀一个女孩子貌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都是别人已经说过无数次的词,它们都是“漂亮的废话”,是活着的死词,是意义的空洞,而你缺少一种新的语言去赞美一个女性。对于后来的诗人而言,你的创作困境主要有两点,第一是你没有新鲜的经验可以感知,第二是你感悟到了新鲜的经验却找不到新颖的语词,所以诗人对于经验世界的表达往往陷入到影响的焦虑中,也就是说诗人在语言和意象的选择和组织上总是落入前人的窠臼,很难有语言意象上的再创造再发明。诗人因而说:“我的太阳能撞破这个圆吗,文字一个接一个,灿烂成智慧的黑洞”,“黑洞”在这里代表的是空虚和焦虑,对语言的恐惧,好比恐龙吃掉了自己,“恐龙”在这里代表的是古老的汉语文化。汉语文化系统有强大的同化力,正因如此,当王维写出了“长河落日圆”之后,后世诗人对同一题材的再度书写往往就是无效的,所使用的词语也都成了空洞无物的,所以有许多诗人都感叹:“诗人的痛苦就是语言的痛苦”。前几日来我们学校做讲座的西川,就说到自己也想要重新发明一套新的语言和形式。所以在这首诗歌中,诗人任洪渊发现并表达了这种语言的焦虑,我认为这首诗就是典型的“以诗论诗”,表达了诗人的一种诗学体验与观念。

接下来我们再看《词语击落词语,第一次命名的新月》,这首诗歌是正面的书写,大家思考一下你们小时候第一次命名月亮等事物是用什么语言来说的。许姗姗同学来朗读一下。

词语击落词语,第一次命名的新月

那么多文字的

明月 压低了我的星空

没有一个

等你的第一声呼叫

抛在我头上的全部月亮

张若虚的

王昌龄的

李白的

苏轼的

一齐坠落

天空是你的

第一个月亮 由你升起

词语击落词语

第一次命名

你 一个新的主语

孤零零诞生

抗拒死亡 穿过词与词

遥远的光年

追回所有的象形文字

你的新月 依旧圆在

苍老的天空

几千岁的童年

谭五昌:这首诗歌,是诗人写给女儿的,他借自己女儿的眼光,非常完整的表达了他全新的生命体验。我觉得这首诗能够唤起同学们童年的经验。当你们第一次看见月亮的时候应该很激动。我们知道,关于月亮的诗句古今中外有很多,但是这些诗句,在诗人女儿面对月亮时的“咿咿呀呀”面前,似乎全部都无效了。“文字的明月,压低了我的星空”,这就说明在文字中表达的明月,也就是阅读的感受,会遮蔽一个人的体验。这里面有一个悖论,文化知识越多,诗歌读得越多,我们的体验可能就越来越固化和迟钝,我们的感受力也会受到极大的压抑。诗人在这里表达的大致就是这个意思,文字中的明月让作者的表达失效了。作者在女儿眼里却看到了一种新的月亮,这时,不管是张若虚的、王昌龄的、苏东坡的或是任何一位经典的汉语诗人写的月亮全部显得陈旧了。这体现出了女儿眼中月亮的新颖感与神秘性,诗人从女儿的发音中,看到一种难以遏制的生命喜悦,这是一种生命的奇迹。尽管女儿的命名很简单,只是说出“丫丫”这个音节,但却是一个全新的“主语”,这是对世界真正的原初性体验。这种“第一次”的命名才具有震撼性效果,而人的生命意义就在于能够感受许多原初性的生命体验,并有相对应的语言来命名之。“穿过词与词遥远的光年”,说明我们的词语文化积淀太深厚了,因此诗人在表达时,很难用新鲜的语言来表达,而是写成一般的陈词滥调。“追回所有的象形文字”,我们可以设想,在诗人幼小的女儿手中,可能并不是把月亮写成“月亮”,而是画成一个圆的象形文字的样子。当我们逐渐长大,学会写规范的汉字“月亮”时,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我们已经离原初性的生命体验很远了。因此象形文字的感性体验才是最有诗性意义和力量的。这首诗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要去设法追回自己的童年经验,童年的经验对于文学写作才是最有价值的,这也暗合了传统文化中的道家思想。这首诗体现了任洪渊先生追求生命诗学和语言诗学的内在统一性,在表达其诗学思想方面颇具经典性。

接下来我们再讲解一下《我只想走进一个汉字,给生命和死亡反复读写》,这首诗经常被著名学者如王一川、张颐武等引用,请马小慧同学朗读一下。

我只想走进一个汉字,给生命和死亡反复读写

之后 已经没有我的天空和飞翔

抱起昆仑的落日

便不会有我的第二个日出

在孔子的泰山下

我很难再成为山

在李白的黄河苏轼的长江旁

我很难再成为水

晋代的那丛菊花 一开

我的花朵

都将凋谢

非 圣

非 道

非 佛

我只想走进一个汉字 给生命和死亡

反复

 读

 写

谭五昌:在这一首诗歌中,任洪渊先生非常真实地呈现了他的汉语书写体验。第一段写出了诗人对经典汉语文本的体验,比如“道可道、非常道”,这样的诗句读起来像是醍醐灌顶,带着巨大的东方智慧,非常有力度,令人震撼。传统的经典汉语诗歌压抑了一个人生命经验的表达,因为你很难找到一种新的语言去书写某种生命体验,比如写刻骨铭心的爱情,你无法超越李商隐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在这种语言的焦虑后,现代人对于爱情的表达只能努力去发明新的词汇,比如后现代爱情歌词《老鼠爱大米》,便是当下一种搞笑的游戏态度的爱情语言。但是对诗人而言,强大的诗学传统压抑了诗人的表达能力,“鲲/鹏/之后已经没有我的天空和飞翔”,这反映了作者被压抑的语言焦虑,之后孔子、李白、苏轼的例证表达的意思皆是如此。“非圣、非道、非佛”,诗人想摆脱文化巨人的束缚,去发现一套新的词语,来表达一种新的生命体验与文化经验。在上世纪80年代,任洪渊先生能写出这样具有前瞻性的、对于汉语写作有深刻体认和思考的作品,表现出诗人先进的诗学理念和有效的诗歌实践。

最后我们要解读的是《项羽,他的头,剑,心》这首诗,何明敏同学给大家读一下。

项羽,他的头,剑,心

落日的响亮 他

砍掉自己的头

保全了心

剑 横在头和心之间

乌骓马踏痛今天

一把火 烧掉了秦代

七百里的黑色

火焰成灰 黑色七百里

他点燃自己的一柱血

最后的火花

俯瞰烧掉的自己

上升为光明

剑砍掉的

都在剑上生长

除了自己割下的头 割断的思念

他把头颅的沉重 抛给那个

需要他沉重的头颅的胜利者

一个失败

心 安放在任何空间都是自由的

安放在人的兽的神的魔的 一个胸膛

温暖得颤栗

可以长出百家的头

却只有一颗 心

谭五昌:这首诗歌写了历史上著名的霸王——项羽——悲剧性的人生,他本可以再将刘邦打败,但是出于英雄的耻辱感,却没有过江东。诗歌以项羽的悲剧人生为题材进行书写。从结构上看,有一个对比性的结构元素的存在:头、剑、心。“剑”代表暴力、战争、武力;“头”代表的是人的躯体,物质意义上的生命;“心”代表了英雄的意志。项羽虽然失败了,却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这首诗的亮点还在于任洪渊先生出色的想象力:一个是对于世界的想象力,一个是对于词语的想象力。“落日的响亮”,这个诗句表现了一种悲凉气氛,实与虚的结合,把一个英雄末路的悲壮场景描写得极为生动。“一把大火,烧掉了秦代”,有力呈现了项羽摧毁秦王朝的非凡业绩。“点燃自己的一柱血”,“点燃”一词用得很有想象力,使得英雄的自刎场面极为悲壮动人,也写出了英雄灵魂的高贵。项羽作为一个英雄的尊严,放在任何空间都是自由的,是让人充满敬意的,这是一个不可以被打败的英雄灵魂。诗歌最后再次表达了对英雄人格的崇高敬意。所以,任洪渊先生写这首诗是表达自己的历史感和英雄观,也表现了他对于事物和词语之间关系的想象力。任洪渊先生“母语写作”的概念是有效的,他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建构了自己独特的修辞方式、诗学理念和美学趣味。他的努力值得我们认可与尊重。

任洪渊先生堪称“北师大诗群”领军式的人物,他的创作对后一代的“北师大诗人”仍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上世纪80年代,在任洪渊先生及蓝棣之先生的引领下,迎来了“北师大诗群”的黄金时代。那时期,北师大是一个非常活跃的诗歌场所,听任洪渊先生说,顾城曾经来过北师大做诗歌讲座;顾城演讲的时候面无表情,眼睛老是看着天花板,但底下听众很狂热。在那个时候,诗人是绝对的文化明星、众人眼中的偶像。那时候,北师大和北大都出现了一批优秀的青年诗人。在北师大方面,出现了以伊沙、侯马、徐江、桑克等人为代表的“1985级诗人群”,他们在当代诗坛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简要解读完了任洪渊先生的诗歌文本,我们再来看看他学生辈诗人的创作吧。

二、伊沙诗歌解读

伊沙就是在这个普遍诗歌狂热的上世纪80年代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关于伊沙,大家都很熟悉,他被认为是上世纪90年代崛起的一个另类诗人,他主张 “解构写作”、“反主流写作”,以另类、边缘的先锋诗人形象出现在当代诗坛,在1999年的“盘峰论争”后,伊沙又被视为“民间写作”的代表诗人之一。他的诗学思想,大致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日常生活写作的诗学追求,另一个是反对主流价值的解构式的后现代写作。伊沙给主流写作的美学趣味泼了一盆脏水,而一直力图保持着自己语言和文化上的先锋性姿态。伊沙的作品很多,上世纪90年代初《饿死诗人》曾一炮打响,还有《车过黄河》、《唐》等代表性的短诗及长诗问世。伊沙还写了不少小说及散文作品,给人以精力充沛、高产量丰的印象。很长一段时间,伊沙对沈浩波、朵渔等“70后”的师弟辈分的青年诗人,以及对“下半身诗人”群体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沈浩波约十年前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过,伊沙是他的精神领袖。我们现在正式去欣赏一下伊沙的代表诗作,首先看他写于1990年的《饿死诗人》。先请徐梦华同学朗读一遍。

饿死诗人

那样轻松的 你们

开始复述农业

耕作的事宜以及

春去秋来

挥汗如雨 收获麦子

你们以为麦粒就是你们

为女人迸溅的泪滴吗

麦芒就像你们贴在腮帮上的

猪鬃般柔软吗

你们拥挤在流浪之路的那一年

北方的麦子自个儿长大了

它们挥舞着一弯弯

阳光之镰

割断麦秆 自己的脖子

割断与土地最后的联系

成全了你们

诗人们已经吃饱了

一望无际的麦田

在他们腹中香气弥漫

城市最伟大的懒汉

做了诗歌中光荣的农夫

麦子 以阳光和雨水的名义

我呼吁:饿死他们

狗日的诗人

首先饿死我

一个用墨水污染土地的帮凶

一个艺术世界的杂种

许姗姗同学:我觉得这首诗写的是当年海子离世之后,诗坛上有很多诗人模仿海子写农业诗,写乡土、大地、麦子,而这些人本身却并不像海子那样对麦地有深刻的体验,只是对麦地书写有一种佯装式的爱好,以此表明自己的身份。然而,他们可能只是“城市中最伟大的懒汉,做了诗歌中光荣的农夫”,因此,伊沙在这里对他们进行了解构,揭露他们的写作并不是出自生命本能的热爱。伊沙的另一深刻之处就在于他在对这些人批判的同时也审视着自己,他说“饿死他们,狗日的诗人,首先饿死我”,可见,他也充满了一种自我否定的意识,这点我觉得是非常深刻的。

谭五昌:许姗姗同学的理解方向是正确的。这首诗是有背景的,许姗姗刚才也提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出现了一股模仿海子“麦地写作”的潮流,当时的报纸杂志上出现了很多与麦子有关的乡土诗歌,这是为什么呢?这与我们国家社会文化的转型有关。当时人们普遍生发出了一种怀旧意识,对于诗人而言,他们也眷恋乡土文明,有程度不同的乡土情结。伊沙作为一个有着大城市生活经验的诗人,对于现代汉语诗歌里大面积模仿性、想象性的怀旧写作和对乡土的眷恋情感是很不满的,所以他写这首诗歌来讽刺那些落后的诗歌观念和美学趣味。《饿死诗人》是对旧有的诗歌美学趣味和诗人形象的摧毁,他暗含的意思是呼唤新的诗人形象的出现,所以饿死诗人是饿死他不认可的诗人,是那些眷恋乡土文明、反对现代性的诗人,他渴望诞生的就是波德莱尔般的恶魔式诗人,是都市诗人。这是这个标题背后潜在的思维逻辑。

诗歌开头写道:“那样轻松的 你们开始复述农业”,这些乡土诗人因为学习海子,在美学上是缺乏创造性的,这种讽刺的语调,表现了作者调侃这些乡土诗人的姿态。农业本身并不轻松,它是很艰难的,轻松的是诗人们轻描淡写的模仿。“你们以为麦粒就是你们为女人迸溅的泪滴吗,麦芒就像你们贴在腮帮上的猪鬃般柔软吗”,这是作者对伪乡土诗人的指责和讽刺,然后他描写了麦子成熟后自己倒在田野边的情形,滑稽地指出了那些伪乡土诗人是城市中的懒汉,字里行间充满了伊沙出色的想象,他漫画式地描写了那些生活在都市、却伪装成农夫的诗人形象。结尾三句给诗歌带来一种巨大的张力,诗人直接表达了自己的心声,宣告了那些与时代潮流相背离的诗人的落伍。 “首先饿死我”,这是自我调侃,自我反讽,我觉得在这里伊沙做到了伦理上的成熟,他首先反思了自己身上的不足,而不是撇清自己和他们的区别,虽然是一个话语策略。以此,诗歌完成了一种解构思想的呈现,他要解构那些落伍的伪乡土诗人,另一方面他又在呼唤符合时代潮流的现代性先锋诗人的出现。因此它显示了伊沙超前性的美学理念,想象力也很到位。因此这是伊沙的成名作,标志着伊沙的崭露头角和异军突起。

接下来我们再看《车过黄河》这首诗,先请何明敏同学读一读。

车过黄河

列车正经过黄河

我正在厕所小便

我深知这不该

我应该坐在窗前

或站在车门旁边

左手叉腰

右手作眉檐

眺望像个伟人

至少像个诗人

想点河上的事情

或历史的陈账

那时人们都在眺望

我在厕所里

时间很长

现在这时间属于我

我等了一天一夜

只一泡尿功夫

黄河已经流远

朱安谧同学:这首诗刚读的时候会有一个震惊的效果。因为在我们的阅读经验中,黄河是母亲河,是让人敬仰、崇敬的,每个人在面对澎湃的黄河的时候都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崇拜感,而伊沙却把这个情怀解构掉了。

谭五昌:朱安谧同学说得比较明白。伊沙在上世纪90年代是位解构的书写者,他很有胆量。黄河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这个超级巨型的符号能指,本是能唤醒我们崇敬情怀的,但是在这首诗歌里,却被别的叙事冲淡了,即被诗人上厕所这件俗事解构了,而且诗人还故作自我责备:“我深知这不该”,这增加了艺术的张力,实际上是“拿黄河开涮”。毛泽东曾视察黄河,伊沙就在作品里进行了对于伟人记忆的一种滑稽仿写:“左手叉腰,右手作眉檐”,调侃所谓的伟人姿态,而“历史的陈账”的说法是一种对于历史的不尊重。这首诗的结尾是极富戏剧性的,它是一个小的事件,却具有文化上的重大意义,“一天一夜”给了伊沙以戏谑历史的机会,展现了一种戏剧性的张力,这是其修辞的策略。“一泡尿”与“黄河”并置在一起,暗示黄河就是一大泡尿,表现了伊沙鲜明的解构主义文化姿态。这首诗体现了伊沙的口语化写作、解构化写作的先锋诗歌的特点,整首诗的语感还是很好的。

接下来我们要分析的是伊沙的另一首诗歌《结结巴巴》。先请许姗姗来同学读一下。

结结巴巴

结结巴巴我的嘴

二二二等残废

咬不住我狂狂狂奔的思维

还有我的腿

你们四处流流流淌的口水

散着霉味

我我我的肺

多么劳累

我要突突突围

你们莫莫莫名其妙

的节奏

急待突围

我我我的

我的机枪点点点射般

的语言

充满快慰

结结巴巴我的命

我的命里没没没有鬼

你们瞧瞧瞧我

一脸无所谓

谭五昌:这首诗带给我们的是一种语言的快感,一种游戏的感觉。他模仿的是结巴,“结巴”代表被主流话语所压抑的状态,这是一个患有口吃症的叛逆的诗人形象。这首诗总体来讲是一个不可复制的先锋诗歌文本,它展示了一种被压抑与反压抑、被束缚与反束缚的精神姿态。“结巴”就是先锋诗人的隐喻,“你们”代表的是握有话语权的主流人群,而这里作者表达了自己和他们截然不同的文化立场。“我我我的肺,多么劳累”,这也显示了“结巴”诗人想要突围的艰难性,主流话语人群不理解“结巴”诗人想要突围的原因,诗人用叛逆性的语言去嘲笑他们,表明了先锋性的文化态度。这首诗在语言上非常机智,伊沙模仿一个口吃的人的语调和节奏,通过嘲讽与独白等不同的语言组合方式,一个反叛主流话语的先锋诗人的形象就呼之欲出了。而且这首诗在语言节奏上有点“摇滚”的风格,伊沙本人是很熟悉摇滚的,这从他个人的文化渊源与艺术爱好中都可以找到根据。因此总的说来,《结结巴巴》是伊沙的精神自画像,他打扮成一个被主流语言压抑的“有病”的人,表现出了与主流思想与传统价值不同的叛逆立场。

接下来我简单介绍一下伊沙的长诗作品《唐》,实际上是由许多组诗构成,这是伊沙21世纪初的重要作品之一,他以唐诗三百首为解构对象,进行了一一对应式的写作。他力求在语言和趣味上出新。例如第69首诗作,“同志”、“猛料”等新词的加入,表现了伊沙在美学上对唐代诗人的嘲讽。再如第63首诗作,写的杜甫,但表现了作者对杜甫迂腐形象的调侃。又如第61首诗作,其中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的杂陈并置,体现了伊沙用后现代的美学趣味对古典美学趣味的改写。因此,《唐》是伊沙将自己的审美趣味强加到唐诗之上而写成的,这组诗也是争议比较大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它是伊沙解构美学的一种实践。

伊沙的诗歌产量很大,新世纪以来,他也有很多具有代表性的文本,我们先简要解读一下《诺贝尔奖:永恒的答谢词》这首诗,请李瑶同学读读。

我不拒绝 我当然要

接受这笔卖炸药的钱

我要把它全买成炸药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尊敬的瑞典国王陛下

请你们准备好

请你们一齐——

卧倒!

张鑫同学:这首诗中伊沙以恶作剧的姿态来表达了对诺贝尔奖的一种戏谑。诺贝尔以前是一个化学家,发明了炸药,伊沙先说要领这个奖,后来又说将其都“买成炸药”,这个是对之前说法的一种否定,因此这首诗总体的风格是戏谑的,其中包含了对于中国作家的诺贝尔奖情结等命题的思考。

谭五昌:张鑫同学说得基本正确。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作家的一种普遍情结,我觉得这是伊沙面对诺贝尔奖的一个另类的答谢词,而且他用的修饰语是“永恒的”,这就表现了他鲜明的文化姿态,即对传统的经典的事物采取决不妥协的反叛姿态。 “接受这笔买炸药的钱”,伊沙将诺贝尔奖的本来面目还原,掀开其之上的面纱,因为那么多领取诺贝尔奖的人谁能想到诺贝尔本人是个发明炸药的人呢?“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尊敬的瑞典国王陛下”,是一种语言的模仿,一种表面庄重的语调,用在这里达到了语言戏谑的效果。“卧倒”是一种戏剧性的结局,而这里又故意用郑重的语调加以强调,所以就更加表现出其解构性含义。伊沙站在中国诗人的立场上,对诺贝尔奖进行了一种非常另类的调侃,并发表了自己的思想宣言,也反映出第三世界国家对第一世界国家文化抗争的态度,充满了后现代的黑色幽默。这首诗沿袭了伊沙诗歌语言口语化的风格,语言具有内在的节奏性,通俗易懂的朴素中富有内涵,值得回味。

最后我们来看一首伊沙的近作《枪手》,先请张鑫同学读一下。

枪手

年轻时

人们见我

动作快

现如今

只见快

已经不见

动作

将来等我

真的老了

只见动作

不见快

而最终

不见动作

不见快

许姗姗同学:我觉得,这首诗歌把形容枪手的“动作快”这么一种固有的词汇分解了,寻找到了枪手和普通人之间的共同之处,用“动作快”这样一种词汇的分解和再组合,形象地把一个人从年轻到年老、再到死亡的过程展现了出来,是一种特别的、非常有智性的写作方法。

谭五昌:许姗姗说得基本正确,这首诗塑造了枪手的形象,刻画了他的命运。枪手年轻的时候动作快,凸显了“快”;而年老的时候只见动作,不见快。所以他只抓住了一个“动作快”的特点,利用时间的跨度,写出了一个枪手从生到死的过程。虽然只有简单的速度和动作,但是却传神的写出了时间的变迁以及枪手命运的变迁。诗中充满了悲观的虚无主义的感觉,枪手是个意气风发的形象,本是英俊的让人羡慕的,但是在诗歌的末尾呈现了悲情的形象,英雄不再,英雄的神话也不再让人羡慕,枪手也得经历从生到死的普通人的生命历程。从形式上看,这首诗结构工整,语言简洁,具有口语化特征,有味道,令人回味。同时,它还表现了伊沙追求口语语感、追求解构写作的先锋姿态,这些都是伊沙的秘密武器,也是确定他独特诗人位置的缘由。他能够把生活的世界变成文本,题材广泛且自觉降低了写作难度,创作时又很讲求艺术效果。而他诗歌写作上比较明显的缺点,就是重复,一些诗作是对之前所创作的作品的重复,当然很多诗人也都存在“重复”这个问题,但一个好诗人应该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至少很多北师大人对伊沙的写作抱有更高的期待。

三、徐江诗歌解读

据说徐江和伊沙当年是睡在上下铺的兄弟,伊沙现在西安,徐江在天津,现在是自由撰稿人。徐江的诗人形象很有意思,他是一个“斜视”的诗人,他有一首诗就叫做《我斜视》,和另类的“先锋诗人”称号相衬。徐江的影响没有伊沙那么大,这是很多人的看法,但是他也有其独特之处,他的解构姿态相对比较温和,不像伊沙那么激烈。

首先我们要分析的是他的《猪泪》。这是一首题材很独特的诗歌,你见过猪泪吗?这里面有作者另类的观察和思考,先请徐梦华同学读一下。

猪泪

听过猪叫,见过猪跑

也吃肉,我没有见过

猪泪

一周前,在四号路市场

看见卖熟食的桌案上

有什么东西闪光

走近才知道,一个猪头

眼眶下有两道冰痕

它们透明着

一点不像冻住的泪水

也怪,熟得发白的猪脸

冰痕像泪水流淌

那时路灯

天哪,路灯是那么暗

甚至比不上

一瞥间我头顶的星星

夜晚,我看见猪泪流淌

而我不是

一个素食主义者

那一瞬,我走了过去

我想

也许有什么出了错

朱安谧同学:我觉得这首诗歌比较新颖,可能采用的是陌生化的手法,诗人对这种被人们忽略的东西进行了一番思考,这也提示人们去关注身边不起眼的事物。

谭五昌:朱安谧同学有一个词语用得比较好:“新颖”。我们提倡题材的独特性和原创性,这首诗就是一个比较好的范本。很多人确实没有见过猪泪,尤其是猪被砍掉脑袋后被泪水冲刷的凹槽,这唤起了诗人对弱小事物的同情,他用写实的手法和叙事性的语言将其呈现出来。“它们透明着/一点不像冻住的泪水/也怪,熟得发白的猪脸/冰痕像泪水流淌”,这体现了作者观察的细致。结尾是出彩的地方,“夜晚,我看见猪泪流淌”,这是作者的幻觉,表明猪泪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不是一个素食主义者”,表明作者可能是吃猪肉的。语言表达很有艺术感,猪似乎不能流眼泪,而它流眼泪是为什么?这就留给了读者思考的空间。越是真实的体验,越让人感动,可以体察到到作者的同情心和人道主义的情怀。最重要的是,这首诗歌提供了某种新鲜的观察与体验。

接下来我们来看徐江的另一首诗歌《戴安娜之秋》。先请朱安谧同学朗读一下,大家思考:这是一个什么形象的戴安娜?

戴安娜之秋

一个妞儿就这么死了

(是“老妞儿”)

全世界替她哀悼

(多好呵,多美呵,多么悲怆)

黛安娜成功地撩起了裙子

(想当年,梦露也这么干了一下子

不过撩了一下又按住裙裾)

让天下瞠目。

再没有什么可激起想象中的高潮

灰姑娘穿好了衣裳,给丈夫买了

一摞绿帽,馈赠王室

盛大的葬礼。

“英特耐”网上飞奔着闪过

贞洁的淫荡。

“再没有更好的了,”

媒体大亨与书贩们舔着

咸腥的小指,连声喟叹。

名女人死了,

带着她的憧憬的战栗和窗帘后惊悸的吻

把泪留给大家,

把王子留给英伦,

把爱留给火,一次稍纵即逝

不再的喘息

呵,秋风掠过麦草,掠过黄昏

开裂的快乐器

漏了的保险套……

之后,她为我们打开电视

那维庸踏在枯骨上,表演MTV

“古今美女今安在……”

一只手从窥视口伸进来

拨开了文明的暗锁

刘玲燕同学:戴安娜是王妃,我们本会对她充满着敬意,但是在诗歌中,诗人说“一个妞儿就这么死了”,一下子充满了戏谑的口吻。他把严肃高尚的东西都解构了,包括后面的“绿帽子”,所以它给人的不是诗的感觉,而更像是杂耍的铺天盖地的娱乐化的万花筒。

谭五昌:刘玲燕同学的几个词用得很好:“杂耍”、“戏谑”,这首诗采取的就是调侃的语气。在很多人看来戴安娜是一个正面的形象,但是在戴着先锋眼镜的徐江眼中,她却并不是那样。诗人一开始就用“妞儿”,然后说她是一个“高贵的荡妇”,“高贵”是指戴安娜的身份,而“荡妇”则说的是她的性格。“黛安娜成功地撩起了裙子(想当年,梦露也这么干了一下子)”,诗人在这里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淫荡的形象。“灰姑娘穿好了衣裳,给丈夫买了/一摞绿帽,馈赠王室”,这个语调是非常调侃的。“媒体大亨与书贩们舔着/咸腥的小指,连声喟叹”又表现了诗人对媒体的批判。大家都知道,戴安娜在某种程度上说,是被狗仔队跟死的,这便是在讽刺那些制造绯闻挣钱的小人。这个时候诗人的评价开始走向一种中性的立场,“秋风掠过麦草,掠过黄昏”,秋风代表了人生命的终结。诗歌最后是一种升华,表现了一种美和欲望的虚无,“古今美女今安在……”,又对文明进行了批判,即使是戴安娜这样的名女人也难以遏制自己欲望的奔腾,这在诗人看起来是一种文明的暗疾。这些是诗人在这首诗里面表达的一种思考,大胆的讽刺和调侃可以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启示。

接下来我们看他的《杂事诗》。最近这些年,徐江花了很大的力气,写了一个长篇的系列诗,就像诗歌的连续剧一样,把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感集合起来,起名《杂事诗》,他的朋友,像伊沙、沈浩波等对此很看重,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首先我们来看其中的《杂事诗·柯索》,请李今珏同学来读一下。

杂事诗·柯索

20岁我读他

21岁我再读

今年

我36

许多事都不一样了

许多清澈

正在我眼里浑浊

许多浑浊

我能看到它清澈

救火车每天在街上

咬报纸

以下这句是不变的——

我信有天使在我的屋顶上飞翔

赵甜同学:柯索应该是个人物,这里有一点散句的感觉,而且不像之前的诗歌有反讽意味。

谭五昌:柯索是对诗人来讲很有意义的一个人物,是可以供诗人反复阅读的榜样。诗歌表达的是诗人的一种生命经验,年轻的时候读和年老的时候读感觉是不一样的,它有一种阅读的深刻性,表明随着年龄的增加人的思想和感受会发生戏剧性变化。“但是许多浑浊,我能看到它清澈”,表明了作者是有希望和信仰的;“我信有天使在我的屋顶上飞翔”也证明了这种看法,不论世事如何变化,不论生命变得如何苍老,诗人始终都会保持一种永恒的希望,这可能是柯索带给他的启示。

总结起来说,徐江的《杂事诗》里面的作品水平很不整齐,所以《杂事诗》只在口语诗人“圈子”内部比较获得认可,在圈外并没有获得很大的认同。不过徐江还是一个对诗歌很执著的诗人,他坚持很多年编辑民间诗刊《葵》,这种为诗歌踏实做事的精神还是非常难得的。

四、侯马诗歌解读

侯马是上世纪80年代北师大校园诗歌的“三剑客”之一,这“三剑客”都是北师大中文系1985级的学生,即伊沙、徐江、侯马三人。“侯马”这个笔名非常奇怪,它原是山西一座城市的名字。侯马原名叫衡晓帆,1990年代以后,侯马与伊沙、徐江都被称为“先锋诗人”,后两者长相都比较“先锋”,但侯马是个例外。侯马给人的感觉非常儒雅,其形象像一个经典的抒情诗人。侯马成名于1990年代,他的写作状态不温不火,持之以恒。2008年10月,侯马出版了一部长诗集《他手记》。这是一部带有形式实验性的叙述性长诗。侯马曾经为此专门搞了一个朗诵会,五六十位当代优秀诗人应邀参加,而且很多“学院派”诗人也去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可见,侯马虽然被认为是“民间写作”的代表诗人之一,但他的诗歌还是比较正统、比较有包容性的,其先锋性不像伊沙、徐江那么强。简单来说,在八九十年代,侯马创作的早期阶段,他的写作还是比较抒情的;但到了19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侯马的诗歌创作发生了比较大的转变,即他有意放逐抒情。他认为,抒情导致一首诗的失败。当然,针对这个诗学观点,我们可以去辩论,但这至少说明侯马的诗学观念、诗歌趣味发生了重要的转型,因此才推出了一部叙事性很强的长诗《他手记》。下面我们进入对侯马作品的具体解读。

先讲《种猪走在乡间路上》这首诗,它应该写于上世纪90年代末,这首诗曾入选我主编的《中国新诗三百首》一书。当时,这首诗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眼球,它独特的题材,独特的语言与美学趣味,使我眼前一亮。李瑶同学读一下。

种猪走在乡间路上

阳光

这一杯淡糖水

洒在冬日的原野

种猪走在乡间的路上

它去另一个村庄

种猪远近闻名

子孙遍布三乡

这乡间古老的职业

光荣属于种猪

羞辱属于种猪

而养猪人

爱看戏的汉子

腰里吊着钱袋

紧跟种猪的步伐

自认为和种猪有着默契

他把鞭子掖在身后

在得钱的时候

养猪人也得到了别的

一个人永难真正懂得

种猪的生活

养猪的人又是欢喜

又是惶恐疑虑

这时一辆卡车

爬过乡间土路

种猪在它的油箱上

顺便吻了一下

谭五昌:这是一首很有意思的诗。首先这个取材就比较特别,经典的抒情诗人是不会去选择这样一个写作对象的,种猪主要是为了繁衍后代,在有洁癖的抒情诗人看来,这是不洁的、不雅的,但是侯马作为一个敏锐的诗人却在种猪的身上发现了独特的诗意。这首诗应该是处于诗人创作的转型期,作品即使有抒情,成分也比较少,已经变成一种经验的书写,因为现代诗是一种经验性的发掘与呈现。这首诗把种猪另类的生活用诗的形式呈现出来,表达了诗人对平时被遮蔽了的事物的观察和思考。我觉得这首诗体现出诗人一种非常隐蔽的人文情怀,因为能够把种猪、把养猪人这种在乡村人伦道德中被认为是很卑贱、低下的生活方式表现出来,需要一种博大悲悯的文化情怀。这首诗给人感觉非常有趣,在题材上剑走偏锋,在美学上也是剑走偏锋,解读这首诗要了解诗人那种复杂的审美情感和态度。

这首诗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即在冬日的傍晚,种猪走在乡间道路上的一个情景,诗人通过对种猪职业的描述和对此的评价来传达一种乡间的伦理、道德观念。

最有意思的是诗的结尾,“这时一辆卡车/爬过乡间土路/种猪在它的油箱上/顺便吻了一下”,诗人用戏剧性的场面来结束全诗,种猪走在乡间的道路上时来了一辆卡车,种猪在它的油箱上,顺便吻了一下,这个动作我觉得是大有深意在的,油箱、卡车代表文明,猪代表原生态的乡村生活。也许诗人借养猪人说话,但骨子里还是城市生活、现代文明的代表,潜意识里还是向往卡车以及卡车所代表的城市文明,要摆脱愚昧的、原始的、落后的乡村生活。诗人始终是一个在传统与现代中间摇摆不定的一个矛盾者,然而恰恰是这种矛盾的状态增加了这首诗的想象空间,使得它变得非常有趣味,产生了一种独特的艺术效果。如果这首诗写得非常单纯,那么它的艺术魅力就会大打折扣。正是诗人的情感态度的暧昧性才使其复杂性得以充分的展现,也因此更体现出侯马观察的细致和思考的深刻。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侯马的另外一首诗《一代人的集体无意识》,请赵甜同学来读读。

一代人的集体无意识

八五年的某天

我们一位老师的孩子

从六楼的电梯间

一脚踏空

直摔到

地下机房

他的喊声

把300米外教室里的我们

吓得面无人色

自此

八五级这代人

坐电梯

总是冲在最前面

在门打开时

先看电梯在不在

李瑶同学:我觉得这首《一代人的集体无意识》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但作者在写的时候把它具体到一个非常小的事件上,写老师的孩子在坐电梯的时候出的一次事故,这次事故给我们“85级”师大人带来的心理阴影导致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变化。作者这样写还是挺巧妙的,把一个抽象的概念化成一个具体的行为,最后通过这种行为的定格给我们留下了一个鲜明的印象。

谭五昌:这首诗写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觉得侯马之所以选取这个题材,是因为这件事对侯马个人的刺激很大,不写则不足以平复内心恐惧、不安的情绪。“一代人”指的是北师大1985级的学生,他用非常朴素的叙事的方式和真实的语言、语调,把这种惊恐的经历、经验与记忆呈现出来了。“他的喊声/把300米外教室里的我们/吓得面无人色”,这是非常真实的叙述,但也很有想象力,小孩摔下去悲惨的喊声给侯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所以在结尾的时候,诗人说:“自此八五级这代人/坐电梯/总是冲在最前面/在门打开时/先看电梯在不在”。这种恐惧对“85级”这代师大人来说变成了一个潜意识,所以叫做“集体无意识”,这正是标题的意思,它把一代人青春时期的惨痛记忆非常形象的而有力度地反映出来了。

《他手记》是侯马2008年出版的长诗,这首诗由许多片段组成,用散文的手法写成,是很有分量的诗歌文本。读过此诗的同学请说一下对它的感受。

刘子菡同学:诗人采取了格言警句式的写法,将生活中的一些感悟随手记下来。我觉得他的这篇“长诗”并不能称其为一首真正的长诗,因为它既没有统一的主题也没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作者曾经写到,《他手记》写的是一个小人物在他所处时代的境遇,也是同代人在他脑海的记忆。他说他写的是自己的日常生活,是对信仰的寻找;但我读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感受。

谭五昌:我个人认为《他手记》是一部优秀的长诗,诗人是运用一种跨文体写作的方式,用散文诗的手法,用一个个的片段组合起来去呈现他的整体性思想观念。当然,它的确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长诗了。侯马与西川类似,从早期的抒情、叙事转向一种理性、思想性的写作,或者说走向一种哲学化写作。诗人善于从日常生活的片段场景中总结经验,提炼哲思。比如第三节:“数字。有的数字是问题,有的数字是答案,而有的数字是垃圾。”在这里,侯马表现了对数字的不同认知。比如对侯马来说一天写多少首诗,那是一种伪命题,是垃圾,没有意义。这反映了侯马对现实的观察和思考,是侯马自己独特的经验及对经验的思考。

当然,《他手记》这首长诗从艺术上来说并没有太多创新,但《他手记》整体上所展示的观察、思考能力以及一些非常大胆的另类思想和哲学理念比较被人认可,因此它成为21世纪初侯马创作实绩的一个有力证据,也奠定了其实力派诗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