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 -- 15:00

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3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