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秃鹫的诱惑
最近,我们厨房窗外的喂鸟器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它是只火鸡秃鹰,又名“红头美洲鹫”,也叫“秃鹫”。我们怎么都没想到它会来,不过它也没径直上喂鸟器那儿去,只是栖在几英尺外的树枝上,透过窗户冷冷地注视我们。没有谁的凝视能冷过秃鹫。若说大自然的舞台上什么鸟最丑,它绝对是最佳“鸟”选:一身黑不算,头上没毛还红得特俗气。它在树枝上总是半展着双翼,给人感觉像个耸肩弓背的巫婆,徘徊不去,阴森森的。
如此靠近人的住所,它想干什么呢?秃鹫不喜欢人类,除非是死人。我还知道,它们不吃葵花籽。它很清楚我们在看它,只要我动动手指头,它就会展翅做好预备动作,随时准备拖起大雕一般粗壮的身体升向天空。但好像又有什么给它壮了胆,它还是待在原处没动。我终于想到了答案。喂鸟器附近的平台上有个塑料容器,我们总把吃剩的东西放到里边喂鸡。我们前天刚杀了些仔鸡,卡罗把最后清出来那点零碎的鸡肠、鸡皮什么的也倒在了里边,箱子腥臭扑鼻,盖上盖子才闻不到。可秃鹫肯定还是闻到了。强大的嗅觉引着本在高空翱翔的它飞啊飞啊飞啊,来到了我们的门阶上。面对这么个塑料玩意儿,它却不知所措犯起了愁,只好停在那儿等待时机。你别说,秃鹫还就擅长静观其变。我想起了在这儿的一个村子里流传了很久的说法,说秃鹫总喜欢栖息在遮蔽着殡仪馆的大树上。它们真能闻出死尸的气味吗?
我在地里干活儿的时候,头顶上总有几只秃鹫在高空盘旋,而我,也总喜欢把它们想象成是在耐心地等着我死去。也许它们闻出,死亡已经在我这把老骨头里落下了脚。可是,早在我还年轻的时候,它们就在我的头上打着圈圈飞了呀。大概它们只是盼着我死吧。不过最大的可能,就是经过千万年的经验积累,这样的知识已经封藏在了它们的基因里:它们身下的那片大地上,有个生命即将消逝。秃鹫天生就捧着铁饭碗;世间总有生命在消逝。
人生总有一些场景让我难以忘怀,而这样一幕也发生在了我的牧场上。一天早晨,我刚翻过一座小山就猛地看到一排篱笆桩,每根桩上头都停着一只秃鹫,一共六只。上前仔细一瞧,地上还有很多秃鹫,都在尽情贪婪地撕扯着一只死羊。我猜,篱笆桩上的那几只秃鹫应该是在等着轮到它们,顺便也放放哨。我不想把它们惊散,慢慢走近。可一旦我太过靠近,它们就会扬起翅膀准备飞走。它们双翅的翼展,可以达到六英尺,一排的秃鹫都张开双翅,那景象恐怖得令人心生敬畏,我在大自然,或者甚至在电影里,都没见过那么可怕的场景。想想美洲印第安传说里的雷鸟[注释],再想象一下,五十英尺外,六只雷鸟正停在篱笆桩做成的“图腾柱”上水平地注视着你。现在,再听听地上那六只雷鸟的声音——每每撕下死羊的脏腑,它们都会发出怒吼。
有时,秃鹫狂吃一具尸体吃得太玩命,撑得自己都飞不动了,只好从胃里反刍些东西吐出来,减轻体重才能飞。我是没见过,但许多年前,父亲告诫我,要避开树林里某个空心的原木,因为有只秃鹫在那儿筑巢。他说,秃鹫为了保护自己的幼雏会向侵入者呕吐,那臭味比臭鼬喷出的液体要难闻得多。
我为秃鹫着迷,因为它们给人带来异常深刻的敬畏感,而这份敬畏却几乎总是近在乡间、唾手可得,平常如旅鸫,人们却似乎极少注意到。这是人类“近视”[注释]的又一个例子。为了博取关注,作家们不远万里,跑到一些名字稀奇古怪的地方去。比如,他们会到印度尼西亚的科莫多岛[注释]寻找巨龙,或者深入塔斯马尼亚[注释]的荒野瞅一眼那里的恶魔。其实有这个空当,他们完全可以好好看看自家的后院,那里才有更摄人心魄的奇观。和橡树、松鼠一样,秃鹫也是美洲的景观,它们的自然分布区从南美洲南端一直延展至加拿大境内。从逻辑上讲,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秃鹫至今已濒临灭绝,因为它们体型巨大又容易受到伤害,还经常晃晃悠悠地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上吃过往车辆轧死的动物尸体。但是,它们的数目却有增无减。
画家安德鲁·怀斯[注释]在他的一幅作品《翱翔》(Soaring)里画下了高空中的秃鹫。这么著名的人居然愿意花时间画秃鹫。我来了兴致,想问问当事人,一探究竟。他说,自己钟情于秃鹫这种大鸟不仅是因为它们会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还因为人们对大鸟似乎反倒不太留心。这种反常使他决心要画画秃鹫。可是,因为他只从地面仰望过秃鹫在空中顺着气流飞翔的雄姿,他想知道,从高处俯瞰秃鹫又会是什么模样。于是,他便请求卡尔·库尔纳帮忙——卡尔是怀斯的邻居,而怀斯其实就在库尔纳农场上长大。他们用一头新生牛犊的胎盘做诱饵,捕到了一只秃鹫。他们把它的双翅完全展开到六英尺宽,怀斯就从上往下“俯瞰”着给它画草图。这样,我们就在作品里“俯瞰”到了翱翔的秃鹫,而它们,则俯瞰着库尔纳农场。
卡尔·库尔纳的孙子也叫卡尔,也是成功的画家,还成了我的亲密好友。多亏他,我才同举世闻名的怀斯说上了话,而卡尔也是我认识的人中最迷恋秃鹫的。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库尔纳农场的牛羊生生死死,农场上空便因此有了许多秃鹫。卡尔几乎只画库尔纳农场,而且(也不奇怪)他那两幅更为人们熟知的画作里都有秃鹫。其中一幅有点儿让人吃惊,画的是一只秃鹫安静地栖在他妻子的大腿上[注释]。这一切还得从一天早晨说起。那天,他们发现一只秃鹫落在他们的屋顶,脚上缠着一根带子。他们估计,它可能是从什么鸟类保护区逃出来的。它看起来并不是很怕他们,就在那儿逗留。他们往平台上丢了些生培根,它就赶紧飞下来把肉吃了。后来,它干脆直接从他们手里吃。库尔纳一家很会和各种动物打交道,野鹿也会从卡尔的手里吃食。这只秃鹫(他们取名“巴兹”)就这样成了他们的宠物,还是只讨人喜欢的宠物,谁都没料到人见人怕的鸟儿还能跟可爱的宠物画等号。它变顽皮了,有时,趁路易丝[注释]坐在平台,它就在她身旁的栏杆上跳来跳去,还用嘴给她捋头发,仿佛在梳理羽毛!
(这里边有个巧合让我不寒而栗,不管我怎么劝自己别想,它都萦绕心头挥之不去。路易丝几年前得癌症死了。虽然秃鹫停在她腿上和用嘴给她捋头发的事都比她去世要早上好几年,但是每当秃鹫来到我们的喂鸟器前,我还是会想起路易丝——我也在和癌症作斗争。是不是秃鹫感觉到……不,不,吉恩,别胡扯了。)
整个夏天,巴兹都在库尔纳家附近游荡。入夜时分,它就飞去和附近的秃鹫们待在一块,第二天一早,它又飞回来吃免费的生培根。“有一次,我在谷仓里发现了一只死老鼠。也不知为什么,猫咪们都没看见它。我就带回家给巴兹。”不久前,卡尔回忆说。“谁知那只大鸟跟铅锤似的从屋顶上骤然冲下来,叼走了我手里臭烘烘的老鼠,猛地把它撕碎,然后吃掉。它在我们面前还没这么残暴过。”
卡尔还是个农场小男孩的时候就喜欢上了秃鹫。他的另一幅画《十一月的风》(November Winds)描绘了在天空中滑翔的秃鹫。“我拿双筒望远镜看它们,”他今天告诉我,“再没什么鸟能这样优美了。它们的翱翔这般雄伟又这般轻巧,真让人不敢相信。它们在地面如此笨拙,在天上又那么优雅。巴兹总是高速飞向我家房屋,最后一秒才急刹车,伸出大爪子‘砰’地一声,笨重地落到屋顶上。我的画室在牧场的山边,那儿也有群秃鹫。我给它们扔些腐肉,它们就会从空中俯冲下来,速度惊人。那场面就像足球比赛[注释]时球掉了,球员们都急忙猛地扑过去。”
一天,他看见一只秃鹫就停在自家一头羊的背上,附近还有些它的同伴。他用相机把它拍了下来——他知道,有图有真相,没图没人会信他。但我们这些牧羊人没一个觉得这有啥可稀奇的。我们清楚,也许那些秃鹫知道,羊就爱死,寻起死来还不厌其烦。有一次,我姐姐把一些羊赶到她的果园里吃草,之前她的孩子们给里边一棵苹果树的树枝扎了根绳做秋千。你都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头羊就想办法用那根绳上吊了。
卡尔的世界里有许多秃鹫,最令人难忘的,是挂在他餐厅的那只。餐厅楼下是他的画室,从挂秃鹫的位置刚好能看进来。这只秃鹫的姿态像极了怀斯《翱翔》里画的那样。“木雕师是我朋友,也是我学生。说服木雕师帮我雕那只秃鹫的时候,我脑子里想的其实就是那幅画。它和真的秃鹫一般大,栩栩如生,总能让我想起来,农场上的生与死是多么紧密相联。”
一点儿也不错!农场与花园,充满生气却又时刻贴近死亡,秃鹫不就是这样吗?它是农场与花园现实的最佳象征,是生死冲突的完美图腾:它是幻想中的雷鸟,在空中美得让人窒息,在地上丑得令人生畏;生与死,便笼罩在这漆黑的羽毛与火红的脑袋之下。
从实际效果来说,秃鹫对人类非常有益,它们不计成本地帮我们清理动物尸体。但是这回,我们人类又要阻挠大自然运用它的智慧。我们制定种种法律,禁止动物在田间腐烂。我们说是因为害怕传播疾病,其实是在竭力避免所有的恶心。炼油厂能充分利用死掉的动物,这点毋庸置疑;但要是乡下死了一头牛或一头羊,把尸体大老远地拖到炼油厂是不切实际的。于是人们就说,死了的东西必须埋起来,你要是不埋,有些地方还罚你的款。然而,秃鹫就能在短时间内处理这样的尸体。它们几乎是立刻冲了下来——当然,它们更喜欢还没那么臭的“新鲜”腐尸。一群秃鹫一天之内就能把一头死羊吃得只剩下骨头。表面上看,高空中盘旋的秃鹫并不多,但秃鹫与同伴间有着非凡的通讯系统。只要腐尸的正上方有一只秃鹫飞扑下来吃大餐,四分之一英里外的秃鹫都会闻讯赶来。这样,半英里外的秃鹫也收到了集会讯号,飞赴聚会。我见过四五十只秃鹫在一小时左右的时间内就全部抵达聚餐现场,不多会儿就把死尸一扫而光,只留下骨头。公路沿线最能发挥秃鹫(还有乌鸦甚至老鹰)的优势,因为那儿有很多被轧死的动物。
可惜,有些秃鹫来自比较靠北的州,它们至少会迁徙到俄亥俄河流域过冬,这样我住的地方就不能全年享受它们的服务了。十月底,它们开始飞离我家农场,第二年三月初又飞回来。它们回俄亥俄州也会引出不少事端。按理说,它们总是三月十四日回到俄亥俄州的欣克利,不过根据我的经验,它们会早到或晚到一个星期,这样记者就又有新闻写了。无论具体日期是在几号,它们的返回都率先捎来了春天的准信,它们的离开也第一时间通报了让人不快的消息——冬季正渐渐逼近。我见过一大群秃鹫聚集在俄亥俄州的纽瓦克附近,黑压压的,整个山坡都是。它们在等南方空气的热流,时机成熟,它们便顺流飞向北方。这样一番令人生敬的壮观景象却又被当地人忽略。秃鹫群聚的这段时间里,纽瓦克的市民对它们可没好话,因为它们老爱停在街边的大树上,把树枝和人行道弄得全是鸟粪。
我们把掩埋动物尸体变成了约定俗成的“戒律”,可是很多情况下,请秃鹫们帮忙会简单得多。不过,这看似合理的想法又会引发另一个更让人不安的问题。我能把心爱之人的遗体抬到山坡上任秃鹫们吞食吗?心里真实的答案让我明白了人们总想忽视秃鹫的原因:他们老编故事说,秃鹫会趁人们睡觉的时候,啄去人的眼睛,其实他们都知道,火鸡秃鹰对活物从不感兴趣(但黑鹫不一样),事实都明摆在那儿。不忍心让逝者的遗体被秃鹫和蛆虫啃噬,我们只好将他们埋葬,可是,埋葬也不能阻止他们被蠕虫和微生物啃噬。为此,我们又做出精巧繁复的棺材、墓穴、陵墓,然而这一切都不过是徒劳。我们的身体终究得自然腐烂,利益他物。我又自问:我能把爱妻的遗体曝尸牧场喂秃鹫吗?自然法则,甚至科学逻辑都说,那样做没什么不妥。但在这件事上,什么逻辑法则都不能动摇我。我就是办不到。意识到这一点,我也就明白了为何我宣扬的那种完全自然的“生”与“死”永远都不可能彻底地实现。在冷酷的现实面前,人类的思想永远都不会彻底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