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也许上帝就是一株纯红的鸢尾
我们这些邻居都叫他哈里森先生——就算我以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现在也想不起来了。他是第一位教我园林艺术的老师,后来又成为第一位教我生死艺术的老师。他向来话不多,除非是在说他的花花草草,尤其是他养的鸢尾。我们都住在费城北郊,他家就在我家对面,和我们只隔一条街。那时候,我和卡罗第一次奢侈地有了自己的小家,我们再也不用看房东的脸色啦。哈里森先生很瘦小(其实是干瘪),他早就过了应该退休的年龄。他的脸上几乎总是洋溢着神圣而安详的微笑,仿佛他已经看到了天堂的圣境,还见到了上帝。假如上帝真能让人赏心悦目,或许他还真就见着了上帝。他和妻子几乎就靠他们那块四分之三英亩的地完全做到了自给自足。尽管我和卡罗都在商业化生产运作的农场长大(可能也正是这个原因),他们夫妻俩这种住在郊区的小型农庄里过活儿的方式对我们来说还真新鲜。我们向哈里森先生讨教后,才真正没处羞去。和他知道的相比,我们的园艺知识,或者说农业知识,那叫一个相形见绌,更别说有关我们身边的野生动植物的知识了。
哈里森先生早些年给有钱人管过园子、看过门,也给他们的庄园做过园丁。如今,他只管给自己种些蔬菜水果,给几只母鸡喂些剩菜剩饭,而作为回报,母鸡就给他下蛋,还给他鸡肉。他把鸡粪和剪下的草屑制成堆肥施到园子里——这是多潮的事呀,可哈里森先生老早就这么干了。他可不是有机园艺的积极分子,他这么做不过是因为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这么做的,而且这么个做法又管用,还不需要掏腰包。他总是很惊讶,种瓜果蔬菜那些事不都是常识吗?怎么到他老的时候竟成了轰动的大事?而我却对他的栽培诀窍十分着迷。我的知识告诉我,要想植物长得好,就得用化肥,可他没用化肥却依然能让植物长得枝繁叶茂,而且他还会杂交鸢尾,培育出了好些新品种。他把鸢尾种球拿来卖,做点小生意。他的梦想,是要培育出能开纯红色花朵的鸢尾。他说,现在世上还没这种鸢尾,一旦成功,那就会值一大笔钱。可他自己倒似乎对发家致富不太感冒。我想,他准是料到,像我这样的人只有看见财富天使在招手才会对他的培育梦想感兴趣。没错,我还就吃这一套。
“如果种出了纯红的鸢尾,你打算做什么?”我问。
“再想办法种出一个乌黑的。”他不假思索地回答。显而易见,他钟情的是种鸢尾,不是钱。
不过,一想到靠芝麻点儿大的一块地也许就能衣食无忧,我还是激动得不行。我原来一直以为,要想管够吃喝、满足生活需求,怎么都得有一整个农场。现在我们有两英亩地,够不够呢?我看着哈里森先生捣鼓他的鸢尾。其实给鸢尾人工授粉培育新品种并不难,具体操作也不难掌握,只是,把花粉从雄蕊的花药传到雌蕊的柱头时必须十分小心,得确保不受其他花粉干扰。哈里森先生会把婴儿帽似的小东西罩在花朵上,挡住其他的花粉。切尔西绿色出版社在2012年出版了一本这方面的好书[注释],书里详细讲解了现在可以怎样做杂交。美国社会就是不习惯这种需要捣鼓的活儿。我们只会买现成的种子和球茎来种。在我们的文化里,有钱买东西就是成功的标志。我们从没想过,我们自己就能培育想要的新品种。
“你知道吗?中国人几乎个个都会杂交植物,小孩也会哦。”哈里森先生说,“这是他们文化里的东西。几百年来,他们改良品种,然后拿来买卖。他们都不需要种子公司。”
我不敢相信:“几百年啊?”
“对啊。你觉得美国农业可以持续那么久吗?照我们现在的做法,美国农业都不够再维持个一百年。”
那时候,我为费城《农业期刊》做编辑,满脑子被灌输的思想都是:只要有化学和工业,美国农业就无所不能。但鸢尾这事却挺有意思。
哈里森先生的生活是简约派的风格。只要有他的四分之三英亩地,他就会忘掉外边的一切,因为那儿几乎就有他需要的整个世界。他很乐意待在家里。他说年轻的时候,就“看遍了想看的风景”。如果他站在鸢尾园里,周围又是松树,又是鸡窝,还有房子围着,他根本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是啥模样;或者说,外面的世界集中浓缩到了他的小小王国里。我现在就这么个感觉。五月底的鸢尾园,可与任何热带奇异植物展相媲美。只要周六早晨的宁静没被邻居们的割草机摧毁,你甚至很容易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在那儿。照他那样生活,基本不用买啥。他啥都不缺,可不是嘛:要吃的,他有自己的粮食蔬果;要喝水,他有自己的水井和雨桶;要娱乐,他本身喜欢农作,娱乐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娱乐;要美景,他有自己的风情园;要挣钱,他有卖鸢尾种球的小生意。他若真想了解外边的世界,有电视和书籍足矣。
邻居迪克和伊莎贝尔和我们一样热爱园艺,他们也发现了哈里森先生这块“宝”。伊莎贝尔问他能不能教她杂交鸢尾,哈里森先生欣然答应了,还愿意一块教教我们。我也想试种纯红的鸢尾,但很奇怪,我和卡罗都觉得自己没空。不过好在卡罗已经开始种鸢尾了,而且此后年年都种。许多年过去,每当我看到自家的鸢尾在五月底如期怒放(我们的鸢尾地与哈里森先生的小世界相距数百英里),我都会想起哈里森先生——不经意间,他用自己的行动找到了一种突破死亡局限的方式,至少突破了一点点儿。
我们三家联合起来,成了新型本地食品协会的典范——当然,这个协会五十年后才有,所以说我们是典范嘛。迪克和伊莎贝尔梦想着有朝一日靠他们小小的蓝莓农场就能维持生计,而他们现在已经有很大一片果园了,就在他们那块两英亩地的后边,纱网[注释]罩着。他们马上就要像哈里森先生一样开始养鸡了,我和卡罗紧随其后。后院养鸡在这时候还不是流行时尚,我们又赶在了前边。不过1940年以前,大家都在后院养鸡,也没觉得这有多稀奇。但有一阵,我家的鸡让一个邻居有些惊慌。不过,我给他送了些鸡蛋,他就没事了。另一个邻居倒是向我们买了些鸡蛋,但因为是第一次买,不放心又打电话来,说我们的鸡蛋肯定有什么问题。“蛋黄的橙色怎么这么深?”她说。卡罗只好宽慰她并向她保证,蛋黄本来就应该是那种颜色,不必担心。
周围的年轻人对我家的鸡很着迷。几个年轻人还花上大把的时间给母鸡们录音,而它们也还对得起观众,“咯咯咯”地叫,有时也唱上几嗓子。他们饶有兴致地看着鸡群,我则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反正都能给逗乐了。我听了大半辈子的鸡叫,这个声音对我来说,就是儿时心满意足的感觉。可我怎么都不会想到,它竟会勾起城里人的好奇。他们觉得,我们的做法太令人惊奇了,后院不仅有吃的,还能听音乐,这主意简直跟人类本身一样古老。我自己倒是第一次被母鸡创造的美妙音乐打动,以前这么长时间我都没怎么好好听过。
听着它们的录音,我开始好奇音乐从哪儿来。我又想起了始与终、因与果的问题,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就没想明白过。宗教哲学家与物理科学家都选择了他们最喜欢的大前提,而且他们好像都有把握能根据因果逻辑推导出真理。我却觉得更复杂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农民在这里边起啥作用?没等母鸡下蛋,浣熊就想吃鸡,结果被狗赶跑了,这个因果该怎么看?鸡吃的食物又怎么算?鸡舍为母鸡遮风挡雨,大树为鸡舍提供木材……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注释]》专门系统地阐释了因果奥秘,但卡罗给孩子们念的老儿歌似乎解释得更清楚:
农夫播种种玉米,
玉米收了喂公鸡,
公鸡清晨把鸣啼,
唤醒神父把脸剃,
剃了脸往婚礼去,
小伙子衣衫褴褛,
吻了姑娘把她娶,
姑娘孤苦又无依,
给皱角牛把奶挤,
牛角却将小狗抵,
小狗撕咬小猫咪,
猫咪捉住了耗子,
耗子吃掉了麦子,
麦子堆进了屋子,
杰克盖起大屋子。
人类的音乐在何时何地起源?先有人还是先有音乐?是我们DNA里的基因慢慢让我们开始了歌唱,还是人类听到自然界的声音后,才欣喜地发现自己也能模仿自然之声?
我问哈里森先生怎么想。他望着别处,微笑着回答:“也许母鸡是因为听到人唱歌才开始唱歌的。”
我们居住的这片郊区又让我想起“永久”这个话题,确切地说,应该是“事无永久”,因为我们身边全是“无常”留下的痕迹。我们后院有条被杂草覆盖的老犁沟,它还穿过邻居家的后院。这个发现让我挺惊奇的。可是,除非一直都住在沃泊尔溪边,否则一般人都不知道,这条又直又细还长草的长沟究竟是多久前的人们犁地留下的。后来,我认识了一位住在这儿的老人,他都九十多岁了。我问他这件事,他就点点头:“没错,你住的地方在我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农场。我记得我在那制过干草。”
房产住宅区间有些荒地,我喜欢步行穿过那儿去北威尔士或者格温内德谷站搭通勤列车[注释]。地里有些荒废的农庄,房子什么的都挺好,只是没人。周围全是新树,树龄在三十年左右。一个老谷仓的边上甚至还有个能用的泉水屋。看上去,这地方的主人像是大约半个世纪前就离开了,然后再也没回来。于是,周围又建了一座座房屋,而屋里住的人却已不知道,泉水上面的小房子有什么用,尽管附近十字路口就有个村庄叫“泉水屋”。
“无常”的影子无处不在。有一天,我们在泉水屋村转悠,发现我们刚吃过午饭的百年客栈对面有一座古老的建筑。我们眯着眼睛往门缝里看。原来里边是个铁匠铺,到处都是马蹄铁之类的装备和打铁工具;看样子,铺子老板只是在某一天关了门歇业,可实际上却再也没回来。这还真是个老古董博物馆。想象一下,在举步之遥的地方建一个现代化的购物中心会与之形成怎样的反差?“无常”之所以让这一切变得格外神秘是因为,每当我向当地人问起这些昔日遗迹时,他们几乎都一无所知;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后来者。无论是铁匠铺、废谷仓、泉水屋,还是你怎么也想不到而至今却依旧竖立在格温内德站台的拴马柱,对生活在新住宅区的人来说,它们都属于遥远的过去,就像沃泊尔溪边上的土丘对我们来说一样,遥不可及。
每一年,我都能看着岁月一点一点地吞噬哈里森先生的活力。终于有一天,他问我,能不能帮他启动割草机,他没那么大劲儿拉启动绳了。还有一天,他在家里杀完鸡,一瘸一拐地过马路到我家来买鸡蛋。他从黑色的小钱袋里慢慢摸出硬币——我的祖父过去也随身带那种钱袋。我们不想收他的钱,因为他给我的种种建议,园艺啦,种树啦,可比这值钱多了。但他坚持要付钱,不然他就不安心。我只好接受了他的硬币。
即便妻子去世,哈里森先生脸上的笑容一开始也没因此而黯淡。可他越来越虚弱,我就常常闲晃到他家去看看,确保他一切安好。他有亲戚照料,不过我照看他很方便,况且,我也需要这样一个借口去拜访他,向他请教园艺方面的问题。下午,他会坐在那片鸢尾地旁的树阴下,在他的“花园椅”里熟睡。我觉得那真是一幅绝妙的画卷:一个老人完全沉浸在自己平静的世界里。于是,我会悄悄地溜走,生怕打搅他;如果他醒着,或者在我走近的时候醒了,我们就会谈谈天。
“你怎么看待死亡?”有一次他冷不防地问。
我吓了一跳。“死亡”这事在那时候离我还有点儿远,我根本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一门心思想的,都是怎么赚钱糊口,毕竟我干记者这一行没接受过任何专业训练,要拿稳饭碗,可不得花点儿心思嘛。“什么意思?”我问。
“如果我就坐在这儿,就在我的花园里睡着死去,不是很好吗?”
很多年以后,我才有了类似的想法,所以当时的我面对这样的疑问,只是被惊得不知所措,无言以对。谈论死亡这个话题终究不太礼貌,就好像告诉别人说,某某某在银行里存了多少钱。
“你知道吗,他们想把我送到老人院去。”他直勾勾地看着我。
可我还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不能阻止他们吗?”他的声音有点儿急迫。
我脑袋里乱糟糟的。我怎么可能插手呢?以当时的情形,这事我压根就管不着呀!但是,他话里有话,铿锵有力,发人深省。我们这儿不都万事俱备了吗?邻居们都在本地工作,住得又都很近,我们完全可以召集大伙,想办法照看哈里森先生,就像阿米什人照料老人的方法一样[注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社区根本不需要养老院。
我看着地面,咕哝说:“我不知道自己凭什么这么做。”
他微微点了点头。他当然明白,这是不可能的。但他害怕离开自己的小天堂,这是带给他慰藉,让他感到快乐与安全的源泉。这种担心被带走的恐惧让他愿意考虑任何不可能的事。“如果他们非得让我去,我无论如何都要饿死自己,”他说,“在这儿饿死都比在别处舒服。”
这时,我开始坐立不安了,甚至有点儿害怕。我从来都没设身处地想过自己年老无助的时候会是什么样。
“你相信有天堂吗?”他问。见我还是没答话,他又说:“也许这儿就是天堂。”
“也许上帝就是一株纯红的鸢尾。”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他又露出了他招牌式的大微笑。就在他转过头去的一瞬间,我想我看到他在点头表示赞同,那个动作细微得几乎让人觉察不到。
有一天,哈里森先生不见了。没错,你猜对了。我们得知他被送进了养老院。为了找个理由减轻我们的罪恶感,我们一致同意“这是最好的安排”。不久,我们听说他死了。而我,没有打听细节。
很快,鸢尾花园和松树林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新房,就在原地上。它怎么看都像是一种亵渎。这时,一个推销员到我家来卖墓地。我莫名地感到惊恐,甚至感觉受到了侮辱。我用近乎粗鲁的方式把他打发了。竟然有人胆敢妄想我会死?世上的一切无时无刻不在飞速发生变化,而我却后知后觉。我依旧认为,死亡是件非常非常遥远的事。我只是决心要找到这样一个地方生活:在这儿,新房不能比老人、鸢尾花和松树林更重要。我以为世上真有这样一处地方。我仍然盲目相信“永久”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