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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现代汉语
1.6.7 第七节 句  式

第七节 句  式

一、句式的性质

语言单位的类别可以分为实体类别、关系类别、特征类别。实体类别是不必依赖别的类就能成立的类,如语素、单音词、双音词、褒义词、贬义词等等类别的划分,关系类别是互相依赖才能成立的类,如词类、句法成分、短语、句型等类别的划分。特征类别是实体类别或关系类别中的特殊类,比如从句型看,动词性谓语句作为一个大类可以分出几个下位句型,但这些下位句型中的“把”字句、“被”字句、连动句、兼语句在结构上很有特点,有必要做特别的研究。“把”字句、“被”字句、连动句、兼语句等就是动词性谓语句下的几个特征类。“把”字句、“被”字句、连动句、兼语句等是着眼于句子结构上的某种特殊性或标志而划分出来的句子类别,叫做句式或特殊句式。句式不同于句型。句式在句法、语义、语用上都有一定的特殊性。汉语句子结构的特殊性很多,现代汉语句式的数量也比较多,如有“把”字句、“被”字句、“是”字句、“比”字句、“对”字句、“连”字句、“使”字句、“有”字句、“得”字句、连动句、兼语句、双宾语句、存现句、主谓谓语句、可逆句等。本章主要介绍一些常用的句式。

二、主谓谓语句

(一)什么是主谓谓语句

主谓谓语句是主谓短语做谓语的句子,如:

西湖|风景很优美。

《红楼梦》|我读过两遍。

白菜|五毛一斤。

以上句子中,“风景很优美”、“我读过两遍”、“五毛一斤”作为主谓短语在句子中做谓语,“西湖”、“《红楼梦》”、“白菜”等是句子的主语,这样就构成了主谓谓语句。其中,“西湖”、“《红楼梦》”、“白菜”等被称为大主语,也可以叫话题主语,“风景很优美”、“我读过两遍”、“五毛一斤”等做谓语的主谓短语被称为大谓语,“风景”、“我”、“五毛”等被称为小主语,“很优美”、“读过两遍”、“一斤”被称为小谓语,小谓语可以有不同的特点,如上三例的小谓语分别是形容词性的、动词性的、名词性的。

(二)主谓谓语句的类型

主谓谓语句有许多类型,如果着眼于大主语、小主语、小谓语之间的语义关系,主谓谓语句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1)大主语跟小主语之间有领属关系或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如(用“|”隔开大主语和大谓语,用“|”隔开小主语和小谓语):

小王|确实身材|高大。

同志们|此时情绪|高涨。

我们村|过去确实穷人|多。

今天|天气|晴朗。

小王|稍微性子|急了一点。

老人啦,|突然脸色|变了。

这类句子因为大主语和小主语之间有领属关系,有的大主语和小主语之间还可以添加上“的”,“烟台夏天不热——烟台的夏天不热”、“这头牛力气很大——这头牛的力气很大”,所以有人认为这是偏正短语做主语的主谓句,但是“这头牛力气”这样的偏正短语并不存在。

而且,并不是每个这类句子都可以添加“的”,如:

小王|确实身材|高大。

同志们|此时情绪|高涨。

我们村|过去确实穷人|多。

小王|稍微性子|急了一点。

老人啦,|突然脸色|变了。

这些句子不能加“的”,而且在大主语和大谓语之间或者有停顿、有句中语气词,或者有副词等状语隔开,这些正是主谓关系的标志。

(2)大主语是小谓语的受事,小主语是小谓语的施事。如:

孩子上学的学费嘛,|我|来出吧。

你说的那种材料,|我们|已经买回来了。

那本书|我|给了小李了。

人人|我|都不得罪。

一点饭|他|也没吃。

什么|我|也不会告诉你的!

谁|他|都敢骂。

有时候,大主语只是大谓语中某个动词(不一定是小谓语)的受事,甚至不好说是受事,如:

这种讨论会,|我见的|多啦!

这个人|我|知道不是好人。

小王|我|已经派人去请了。

你要的那些材料|我|已经叫人到图书馆去找了。

那条蛇|孩子们|已经剥了皮了。

这类句子都是谓语中某个成分移位到句首做主语的,带有明显的话题性质。

(3)大主语是小谓语的工具、材料、与事等语义成分。如:

这支笔,|老王|写了上百万字的作品。(大主语是工具)

这块布|他|用来做西服了。(大主语是材料)

小王|我|送了钢笔,小李|我|送了笔记本。(大主语是与事)

(4)大谓语对大主语进行计量评价,这部分主谓谓语句小主语、小谓语往往是数量词等体词性词语。如:

大葱,|五毛钱|一斤。

这孩子,|身高|一米八。

商品房,|一般一平方米|3000元。

(5)小主语是谓词性的成分,小谓语是形容词性的,大主语是小主语的施事。如:

小王|进步|很大。

小王|说话|太快。

这孩子|确实吃饭|很慢。

他|投篮|很准。

这个小姑娘|唱歌|很好听。

他|待人|很诚恳。

他|工作|很努力。

他|说话|不谦虚。

(6)大主语表示范围、对象、关涉的事物,如:

这件事,|中国人民的经验|太多了。

公司的事儿,|我|不在行。

这次考试,|小王|得了第一名。

这个问题,|我|有新的看法。

这类句子,大主语前面可以加“对”、“对于”、“关于”、“在……上/中”等,若加上这些介词,就成了句首状语了。

“母亲,这是多么亲切、多么伟大的名字啊!”“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在北京,一个在广州。”这类句子不是主谓谓语句,“母亲”、“他的两个儿子”是提示成分,是句子的特殊成分。

“我一口水也没喝”、“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上海也去过”等类句子跟“一口水我也没喝”、“什么我也不知道”、“上海我也去过”不同。“一口水我也没喝”、“什么我也不知道”、“上海我也去过”等类句子是主谓谓语句,而“我一口水也没喝”可以看作是“一口水”宾语提前,“一口水也没喝”是“受事+动词”,而从短语层面来看不存在“受事+动词”的主谓短语,既然没有这类主谓短语也就不能说是主谓短语作谓语;从语言事实看,“他什么都不爱吃,只爱吃素菜”、“我不喝酒,一点也不喝”、“我哪儿也不去,不去上海,也不去北京”等分析为宾语前提更合适一些。

“明天我去北京”、“大山里解放军正在打靶”等不是主谓谓语句,“明天”、“大山里”是状语。

主谓谓语句的主要作用是大谓语在某一方面对大主语进行描写,小主语正是大主语被描写的“某一方面”,小谓语一般是形容词性词语,如“西湖风景优美”、“战士们情绪高涨得很”、“他待人很和善”。有的主谓谓语句的大谓语是对大主语加以说明,小谓语由动词性词语充当,如“他面色突然变了”、“《红楼梦》我已经读过两遍了”。

“一口水他也没喝”是一种表示周遍性的强调句,“一口水”是句子的焦点。

三、“把”字句

(一)什么是“把”字句

“把”字句是运用介词“把”将谓语动词涉及的事物置于动词前做状语的一种句式,“把”字句和一般主谓(动宾)句具有变换关系。如:

小王打伤了小李—小王把小李打伤了。

小王买回家具来了—小王把家具买回来了。

他撕破了衣服—他把衣服撕破了。

“把”字句“把”后的词语即“把”字的宾语多数可以看作动词的受事,但也有不少“把”字句“把”字的宾语不是谓语动词的受事,在“这件事把我的心凉了半截”、“这件事把他怕成那样了”中的“我的心”、“他”不好说是受事。同时,并不是每一个一般主谓(动宾)句都可以变换为“把”字句,下列一般主谓(动宾)句都不能变换:

小王心疼小李。

我买了一本书。

小王娶了新媳妇。

(二)“把”字句的特点

“把”字句在结构上、语义上、语用上都有一些独特之处。下面分别讨论“把”字句的主语、“把”字的宾语、谓语部分。

1.“把”字句的主语

“把”字句的主语多数是体词性词语,包括名词、代词、名词性短语等。如:

这孩子把冬天的衣服全穿上了。

老大娘把受伤的战士背回自己的家中。

他把我的腿踢破了。

那些小同学还没把会场布置好。

从语义上看,“把”字句的主语多数是施事,如以上各例。但,也有不少句子的主语很难说是施事,因为这些主语既不是人、动物,也不是有生命力的或自然力的。如:

巧克力把我的牙吃坏了。

那些脏衣服把小姑娘洗怕了。

这些“把”字句的主语虽然不像施事,但实际上在主语前隐含了一个动作,这个动作也就是句子中的谓语动词。如:

吃巧克力把我的牙吃坏了。

洗那些脏衣服把小姑娘洗怕了。

这种句子还可以这样说:

我吃巧克力吃坏了牙。

小姑娘洗那些脏衣服洗怕了。

可见,这几类句式是有变换关系的。如:

巧克力把我的牙吃坏了—吃巧克力把我的牙吃坏了—我吃巧克力吃坏了牙—我吃巧克力把牙吃坏了。

从这种变换关系来看,“巧克力把我的牙吃坏了”一类的“把”字句的主语实际上是一个隐含动作的事件,这一事件使动作的主体或其他事物受到影响而产生某种变化、有了某种结果或新的状态,如:巧克力把我的牙吃坏了=我吃巧克力+(这一事件)使我的牙坏了。

可见,“巧克力把我的牙吃坏了”一类的“把”字句表示了原因和结果的语义关系,而“我们把对手打败了”等一般“把”字句表示的则是目的和结果的关系。汉语中也正有许多谓词性主语“把”字句,这些谓词性主语可以有多种结构类型,如述宾、述补、连动、兼语、联合、偏正等。如:

喝凉水把他肚子喝疼了。

房子漏雨把家具全淋湿了。

熬夜把他的眼睛都熬红了。

长年伏案写作把背也累驼了。

玩电脑把他玩野了心。

2.“把”字的宾语

“把”字的宾语即“把”字的后置成分,有名词、代词,也有名词性短语。如:

他把孩子找回来了。

这孩子可把我气死了。

他把我几十年来辛苦积攒的一点儿家当全都糟蹋了。

老人把一双手工精巧的草鞋塞给了那个小战士。

“把”字的后置成分也可以是非名词性的。如:

不少人往往把一级一级地晋升职务当作工作的唯一追求。

同学们都把为班级争光看作自己的事。

从语义上看,“把”字的后置成分一般是谓语动词的受事,如:同学们把作业做完了。但,“把”字的后置成分从语义上看往往是复杂多样的,有的后置成分只能是动词性结构的宾语,不是动词的宾语,也有的是类似处所、工具、材料、与事等的。在表示原因(事件)和结果关系的“把”字句中,“把”字的后置成分往往是谓语动词的施事。

从语用上看,“把”字的后置成分即“把”字的宾语是谓语处置的对象,一般应是有定的,所谓“有定”是指说话者认为或假定是听说双方都已知的事物。有定的事物往往有一定的标志,如有“这”、“那”修饰、有一定的其他修饰语或者是专有名称、是泛指事物或周遍性事物。如:

小王把那本书读了一遍。

小王把我昨天买的书读了一遍。

小王把《红楼梦》读了一遍。

小王把每本书都读了一遍。

即使是单个的普通名词或有数量词的名词短语,用在“把”字后边也要是听说双方所已知的某一或某些特指的事物。如:

他把孩子丢了。(特指“他的”或“他带的”孩子)

他把一本书丢了。(特指“他”的某一本书)

他把房间打扫干净了。(特指某一或某几个房间)

3.谓语部分

“把”字句对谓语部分有特别的要求。首先,有些动词是不能进入“把”字句的谓语部分的,如“是”、“有”、“像”、“姓”、“好像”、“标志着”、“意味着”等表示关系的动词,“爱”、“喜爱”、“记忆”、“感觉”、“感到”、“觉得”、“认识”、“知道”等表示心理、认知活动的动词(“你可把我想死了”等是述补短语做谓语部分),“能”、“会”、“可能”、“能够”、“得”等助动词,“来”、“下”、“进”、“出”等趋向动词,“盛产”、“劳动”、“示威”、“飞舞”、“着想”、“搏斗”、“呻吟”、“旅游”、“散步”、“弥漫”、“出现”、“行动”、“微笑”、“发生”、“死”等不及物动词,“遇到”、“显得”、“懒得”、“免得”、“见面”、“涉及”、“遭到”、“遭受”、“合乎”、“在于”、“善于”等非动作性及物动词。只有动作性强的及物动词才有可能进入“把”字句的谓语部分。

其次,即使是动作动词,单个动词也很难进入“把”字句的谓语部分,尤其单音节动词更难。如:

*小王把信寄。

*小王把那碗饭吃。

*小王把手里的东西搁。

在这些动词前后添加适量成分,句子就成立了。如:

小王把信寄走了。

小王把那碗饭吃了。

小王把手里的东西搁地上了。

少数双音节动词主要是动补结构的动词,可以单独进入“把”字句的谓语部分。如:

我们要把那个反动政权推翻。

洪水很快就把他们村淹没。

我一拳就能把他打倒。

动词性短语来充当“把”字句的谓语部分。如:

小王把我们大家的错误都往自己一个人身上揽。(前有状语)

我们把门都锁了。(前有状语,后有动态助词)

小王把教室整理了一遍。(后有动态助词和补语)

他把头低得很低。(后有补语)

他把头梳了梳,把衣服又整理整理,才走出门。(重叠动词)

我们把消息说给老王听了。(谓语部分是连动短语)

我们把书给了小王。(后有动态助词和宾语)

给予动词、称呼动词、置放动词等在“把”字句的谓语部分都有可能再带宾语。如:

我把《红楼梦》给了小王。

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假借。

孩子们把书全都放桌子上了。

一个带宾语的谓词性词语前若加上了形式动词,这个谓词性词语的宾语要调整到形式动词前,使用“把”字是一种调整方式,调整后,原谓词就成了形式动词的宾语,如:我们要认真分析这个问题—*我们要加以认真分析这个问题—我们要把这个问题加以认真分析。

有时动词的宾语和“把”字的宾语有某种语义联系,如耗材和成果关系:

他把鸡蛋蒸成了鸡蛋糕。

他把钱全买了粮食。

他把布料全做成了西装。

有的有领属关系或部分和整体的关系:

他把蛇剥了皮。

他把坏人的耳朵咬下了一只。

有的具有同一关系,但属于不同的认知平面:

秘书把报告起了个草。

他不小心把这个字写成了另一个字。

有的动词的宾语是“把”字的宾语所表示的事物中新出现的事物或现象:

他把脸上涂成了红色。

他们把山上炸开了几个洞。

孩子们把操场围成一个半圆。

这些句子的宾语多数表示某种结果。

否定词和助动词一般只能出现在“把”字前,不用在“把”字后。

(三)“把”字句的作用

从语用上看,“把”字句主要表示“处置”意义,“处置”可以解释为句中谓语动词所代表的动作行为对“把”字的宾语施加一定的影响,使该宾语发生某种变化,产生某种结果,处于某种状态,遭受某种遭遇。如:

他们把小王赶走了。

他们把小王打伤了。

他们把小王说了一顿。

他们把小王打断了一条腿。

他们把小王请来了。

他们把小王出卖了。

他们把小王骗了。

以上各句的“小王”是各种不同处置行为的对象,也产生了不同的处置后果。主语一般是施事或事件,“把”字的宾语即“把”字的后置成分是有定的事物,处置要有一定的后果,谓语部分必须是复杂的。“处置”意义使得处置后果成了交际双方关心的重点,因而,跟一般主述宾句相比,“把”字句的语义重心或焦点在谓语部分,“把”字句正是显示句尾焦点的一种常用句式。

跟“把”字意思相同的介词还有“将”字,多用于书面语,如:

他们将这个可怜的孩子卖给了人贩子。

我们将坏人赶走了。

四、“被”字句

(一)什么是“被”字句

在动作动词作谓语中心的句子中,施事做主语的是主动句,如:

小王吃完了饭。

小王把饭吃完了。

小王吃过了。

受事做主语的句子表示被动意义,是被动句,如:

饭被小王吃完了。

饭小王吃完了。

饭吃完了。

汉语的被动句按有无被动形式标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标志的被动句,或叫意义被动句、概念被动句,如:“饭小王吃完了。”“饭吃完了。”另一类是有标志的被动句,“被”字句就是有标志的被动句中的典型。“被”字句是依靠介词“被”引进谓语动词的动作主体(主要是施事,主动者)于动词前做状语而把动作涉及的对象置于句首的句式,有时“被”字所介引的动作主体也可以不出现。“叫”、“让”、“给”也有同样作用。

现代汉语中的“被”字句有如下类型:

(1)由“被”引进施事,格式是:受事+被+施事+Vp。如:

小王被人打伤了。

小王被特务盯上了。

(2)“被”后边施事没有出现,格式是:受事+被+Vp。由于“被”后边没有宾语,此处的“被”字是助词。如:

大楼被炸倒了。

课被推迟了。

(3)“被……所”固定格式:受事+被+施事+所+Vp。这种格式一般只在书面语中使用,是从“为……所”演变而来的,也可以使用“为……所”式或“由……所”式和“受……所”式。如:

同学们深深地被老人的话所感动,决心好好学习。

新的软件系统为广大用户所关注。

文学家在阶级社会必受自己的本阶级的阶级意识所支配。

局势的发展是由各种因素所决定的。

(4)“被……给”固定格式:受事+被+施事+给+Vp。如:

我的书被小王给拿走了。

伤员全被解放军给拉走了。

(二)“被”字句的特点

“被”字句跟“把”字句、一般主动宾句有变换关系。如:

我们打败了对手—我们把对手打败了—对手被我们打败了。

孩子们吃完了饭—孩子们把饭吃完了—饭被孩子们吃完了。

一般来说,“被”字句的主语是受事、“被”字的宾语即“被”字的后置成分是施事,但在有些“被”字句中,主语和“被”字的后置成分可以是其他语义成分,如:

箱子上被孩子们捆了两道绳子。(主语“箱子上”是处所)

他被大蒜吃得满嘴臭气。(主语“他”是施事、“被”的宾语“大蒜”是受事)

绳子被他们捆箱子上了。(主语“绳子”是工具)

他的手被菜刀砍破了。(主语“他的手”是处所、“被”的宾语“菜刀”是工具)

那块布被他给做成了一套西装。(主语“那块布”是材料)

像“他被小说迷住了”、“他被孩子的学费愁死了”等句子中的主语和“被”字的后置成分的语义角色也很难确定。不过,绝大多数“被”字句还是体现了施事和受事的关系。“被”字句跟一般主动宾句相比,在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上都有独特之处,下面也分主语、“被”字的宾语即“被”字的后置成分、谓语部分三部分来说明“被”字句的特点。

1.“被”字句的主语

“被”字句的主语要求具有有定性,是交际双方共知的或说话者假定双方共知的事物,有的有指示代词修饰,有的有其他修饰语,有的是专有名称,有的是周遍性事物。如:

那些学生被老师批评了一顿。

迟到的学生都被老师叫去了。

小王被老师给喊走了。

所有的学生都被放回家了。

即使没有有定标志,在具体交际中也是确知的某一事物或某些事物,如“书被拿走了”的“书”一定是确定的“书”,而不是泛指的。

由含无定标志的词语做“被”字句的主语是有条件的,如:

她一推开门,发现一个人已被警察按倒在地。

开学后,有一名同学被开除了。

星期天他收拾厨房时,一只茶杯被他打碎了。

这三个句子,第一句的“被”字式做了“发现”的宾语,“发觉”、“看见”、“见”、“预知”等动词后的宾语中的“被”字式的主语可以是无定的;第二句是在“有”字的后面,“被”字句的主语实际上是兼语,兼语可以是无定的;第三句的主语“一只茶杯”实际上是确指厨房里的某一个“茶杯”。

充当主语的词语一般是体词性的,包括名词、代词和名词性词语。动词或形容词带有指称性时,也能做主语,如:

勇敢、勤劳、谦虚被视为人类共有的品质。

学习被他看成一种负担。

小王的晋升,他俩之间的平衡被打破了。

他要求增加工资被老板看作一种挑衅行为。

从语义关系上看,主语多数是受事,但也有类似时间、处所、工具、材料的成分,甚至有相当于施事的。

2.“被”字的后置成分(“被”字的宾语)

一般来说,“被”字的后置成分是施事,即动作的发出者。但,实际上,不少“被”字的宾语也可以是其他语义成分。如:

这孩子被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和期望促动着。

小王被雪滑倒了。

他被钉子划破了手指。

他们被黄河的波涛吸引住了。

孩子被突如其来的打击惊呆了。

他们被划船吸引走了。

从词语的构成看,“被”的后置成分主要是名词、代词、名词性词语,但,也有是动词、形容词或谓词性词语的。

3.谓语部分

进入“被”字句谓语部分的动词比“把”字句宽泛些,像部分心理动词、认知动词等也可以进入“被”字句的谓语部分。如:

小李被小王喜欢上了。

他的意图竟被我们感觉到了。

他的行踪被特务知道了。

但也不是所有的心理认知动词都能进入“被”字句充当述语,如“怕”、“希望”、“害怕”、“主张”、“觉得”等就不能进入。综合起来看,不能进入“被”字句的动词有:

关系动词:是、有、没有、像、姓、等于、属于、意味着等;

助动词:能、会、可以、应、应该等;

趋向动词:来、起来、出、进来、上来等;

部分心理认知动词:懂得、怕、生怕、后悔、小心、妄想等;

不及物动词:生活、劳动、前进、死、旅行、病、落、出现、消失、发生等;

非动作性的及物动词:敢于、勇于、从事、懒得、免得、乐得、乐于、生于、加以、给予、给以、适合、符合、备有、依从、遭受、遭、予以等。

能进入“被”字句谓语部分的动词一般不能是简单形式。少数双音节动词则可以,如:

他们没有被土匪收买。

孩子们定会被感动。

风浪中行船的人随时会被风浪吞噬。

一般来说,“被”字句的谓语部分应是复杂的动词性短语,如:

病人被他们不负责任地往地上一丢。(前有状语)

他被老板看中了。(后有动态助词)

他被打伤了。(后有补语和动态助词)

小王被骂了一顿。(后有动态助词和补语)

地里被种上了粮食。(后有宾语)

孩子被老师喊走了一个。(后有补语、动态助词、宾语)

“被”字句的动词也可以再带宾语,条件跟“把”字句的动词再带宾语大致相同。

跟“把”字句一样,助动词、否定词一般得在“被”字的前面。

(三)“被”字句的作用

“把”字句有“处置”的意义,“被”字句相对地可以说具有“被处置”的意义,即主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在意念上是受动者,被谓语动词代表的动作所处置,处置行为来源于“被”字的后置成分,处置的后果使得主语事物有了某种变化、产生某种结果、处于某种状态、有了某种经历,谓语部分的复杂性就是要体现这些处置的后果。主语的这种被处置性对主语来说往往是不如意或不企望的,如:

小王被人打伤了。

小王被蛇咬了一口。

小王被偷了一百元钱。

小王被雪滑倒了。

小王被骗了。

有的“被”字句表示的不如意、不企望的意思不是针对主语的,有针对说话者的,或针对某种关系的,还有无法明指的。如:

好苗子都被北京、上海的运动队挑走了。(对说话者来说是不如意的)

我们教室的玻璃被风刮掉了。(对说话者来说是不如意的)

钱被偷走了。(对钱的所属者来说是不如意的)

本台消息,本市许多道路被洪水冲垮。(无法明说对谁是不如意的,但事件本身确实不如人意)

表示“不如意”的“被”字句是多数,也有少数句子是中性的,甚至带有如意、高兴的色彩。如:

小王被调走了。(中性的)

小王被吸收入党了。(愉快的)

小王被小李爱上了。(难说愉快不愉快)

孩子被逗乐了。(愉快的)

猴子被耍了一顿。(难说愉快不愉快)

他被人从洪水中救了上来。(愉快的、如意的)

下列一些没有明显状态变化的“被”字句也很难说是如意的还是不如意的:

快餐逐渐被中国人喜爱。

这样的作品很难被人理解和欣赏。

新人民币正在被流通。

这本书被重印了。

这个“地”常被写成“的”。

可见,现代汉语中多数“被”字句有不如意、不愉快的感情色彩;但,中性的或表示如意的、愉快的“被”字句在现代汉语中也是存在的。

跟“把”字句一样,“被”字句的信息焦点一般也在句末。

五、连动句

现代汉语中,有些句子的谓语部分是相当复杂的,谓语可以连用多个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谓语部分连用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的格式主要可以分为连动句和兼语句两类。

(一)什么是连动句

由连动短语做谓语构成的句子(包括由连动短语构成的非主谓句)叫连动句。如:

小王|打开门放出了那几个孩子。

马上乘车来见我!

第一句是连动短语作谓语的主谓句,第二句是由连动短语构成的非主谓句。连动短语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连用的短语,如“打开门放出了那几个孩子”由“打开门”和“放出那几个孩子”两个动词性短语连用构成,“马上乘车来见我”由“马上乘车”、“来”、“见我”三个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连用构成。连动短语是谓词性短语,但连动短语并不是总做谓语,连动短语还可以做其他句法成分,如“上街买菜”是连动短语,这个连动短语,可以在句子中做定语、主语、宾语等句法成分:

上街买菜的居民都要穿过这条马路。

上街买菜是男人们最头疼的事儿。

老王最不愿意上街买菜。

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连用也不一定是连动短语。在现代汉语句法结构中,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连用现象很多,除连动短语、兼语短语外,还有其他一些,如:

边吃边谈 打球跳绳做游戏 (联合短语)

走了过去 爬起来 (述补短语)

喜欢打球 同意去 (述宾短语)

拼命地挣扎 说说笑笑地散步 (偏正短语)

可见,动词和动词性短语连用是否是连动短语还要有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就是连动短语的特点。

(二)连动句的特点

(1)连用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共用一个主语,或者说每个动词结构都可以和同一个主语分别构成主谓短语。如:

你马上乘车来见我(你马上乘车+你来+你见我)

“你叫小王来”是“你叫小王+小王来”的意思,“他同意我去”是“他同意+我去”的意思。所以这两个句子不是连动句。

(2)连用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之间不能有语音停顿,书面上不能有逗号隔开,如“小王出了门,招手打了一个的,开往市委大院”就不是连动句,而是连贯复句,用顿号隔开的一般是联合短语,如“他在方家不停地扫地、舂米、劈柴”。

(3)连用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之间没有关联词语也没有分句间的逻辑关系,否则是紧缩句。如下句子都不是连动句:

他一来就开始干活。

他拿起帽子就往头上戴。

你有想法为什么不告诉大家呢?

(4)介词短语跟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连用不是连动短语,因为介词已经虚化为虚词。

从构成部分的功能类看,连动短语除了指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连用,也包括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短语跟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连用。如:

小王乘火车去北京看望老师。(动词性短语连用)

老张吃完饭走了。(动词性短语和动词连用)

小王听到这个消息很难过。(动词性短语和形容词性短语连用)

从构成部分的数量来看,连动短语的连用部分可以是两个、三个或更多,但无论几个连用的部分都属于同一层次。如:

小王去找小李了。(连用部分是两个:去、找小李)

小王去打电话找小李。(连用部分是三个:去、打电话、找小李)

小王回来拿电话簿去打电话找小李。(连用的部分是五个:回来、拿电话簿、去、打电话、找小李)

“小王回来拿电话簿去打电话找小李”作层次分析时是这样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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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动句的语义关系

连动句的语义关系分析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主语跟连动短语之间的语义关系,一是连用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之间的语义关系。

主语跟连动短语之间的语义关系较为简单,一是施事跟动作的关系,即主语是各连用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的施事。如:

孩子们吃完饭去做游戏了。

他端着机枪冲入敌军阵地。

另一是受事跟动作的关系,即主语是各连用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的受事。如:

论文已经写好寄给编辑部了。

房子被炮弹击中炸毁了。

布料被裁掉做成衣服了。

一般来说,主语或者是施事,就是每一个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的施事,或者是每一个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的受事。少数句子的主语是一个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的施事又同时是另一个连用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的受事,如:

他端着机枪冲入敌军阵地被打死了。

他参加抗洪抢险累死了。

他爬起来又被打倒了。

他被人拉去喝酒了。

连用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语义联系。如果连用动词或动词性短语限于两个并分别记为Vp1和Vp2的话,则Vp1和Vp2之间有如下语义关系:

(1)Vp1和Vp2之间有动作的先后关系,即Vp1和Vp2表示的动作或事件在时间上有先有后、互相衔接、连续发生。如:

他跑过来(Vp1)跟我说话(Vp2)。

小王去菜市场(Vp1)买了不少菜(Vp2)。

(2)Vp1说明Vp2的动作方式,Vp1后往往有“着”。如:

他站着(Vp1)跟我说了一会儿话(Vp2)。

他每天顶着烈日(Vp1)值勤(Vp2)。

他每天乘地铁(Vp1)上班(Vp2)。

(3)Vp1和Vp2表示动作跟目的的关系,Vp1表示动作,Vp2是该动作的目的。如:

我出去(Vp1)打电话(Vp2)。

孩子们去浦东(Vp1)参观浦东国际机场(Vp2)。

也有目的在前,动作在后的。如:

你问问你妈妈(Vp1)去(Vp2)!

我看看老张(Vp1)去(Vp2)。

(4)Vp1和Vp2表示动作或事件之间有因果关系,一般是Vp1表示原因,Vp2表示结果。如:

小王病了(Vp1)躺在床上(Vp2)。

小王熬夜(Vp1)熬红了眼(Vp2)。

也有结果在前,原因在后的。如:

我得赶回去(Vp1)办这件事(Vp2)。

(5)Vp1和Vp2表示互补关系,两者互相补充、互相说明。如:

他一直站着(Vp1)不动(Vp2)。

小王闭着嘴(Vp1)一句话也不说(Vp2)。

(6)“有”字型连动句,“有+Np”往往表示条件、能力和动作的关系。如:

小王有能力做好这件事。

小张有资格申请这个岗位。

他没有钱买大房子。

(四)连动句的作用

连动句在谓语部分连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并共一个主语,删除了一些成分,且没有停顿,因而跟非连动句相比,连动句显得简洁、精炼、经济、连贯。

六、兼语句

(一)什么是兼语句

兼语句是兼语短语做谓语的句子(包括由兼语短语构成的非主谓句)。如:

我们|派小王去灾区。

别让他进来!

“我们派小王去灾区”是个主谓句,兼语短语“派小王去”是这个句子的谓语;“别让他进来”是个非主谓句,这个非主谓句是由兼语短语构成的。

(二)兼语句的结构特点

一般认为兼语短语是一个述宾短语和一个主谓短语套在一起构成的短语,其中述宾短语的宾语兼主谓短语的主语,即兼语短语里存在一个宾语兼主语的成分,这个成分就是“兼语”。如“派小王去”这个兼语短语就是由述宾短语“派小王”和主谓短语“小王去”套合而成的,其中“小王”就是宾语兼主语的“兼语”;再如:请他来——请他(述宾短语)+他来(主谓短语)、动员青年上前线——动员青年(述宾短语)+青年上前线(主谓短语)。可见,兼语短语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动词性词语(Vp1)+名词性词语(Np)+动词性词语(Vp2),其中名词性词语是第一个动词性词语的宾语,同时又是第二个动词性词语的主语,即:(Vp1+Np)+(Np+Vp2)——Vp1+Np+Vp2。反过来看,一个兼语短语“Vp1+Np+Vp2”要能分解出分解式“(Vp1+Np)+(Np+Vp2)”来。这是兼语短语区别于其他短语在形式的主要标志。由此,可以把兼语句和其他类型的句子区别开。下列几类句子就不是兼语句:

(1)名词性宾语后面有停顿。如:

周围是农田,种满了各色庄稼。

我们也请了小王,就是那个电台里刚刚表扬的小伙子。

老人又再三叮嘱我,一定要在桥上等着。

这些有停顿的句子都是复句。

(2)“老王垂着头想着他自己的心思”、“他拉住我说个不停”等是连动句。连动句谓语的每个动词性词语都跟同一主语发生主谓关系,而兼语句的第二个动词(Vp2)的主语是第一个动词的宾语,跟第一个动词的主语不同。如果两个动词既能共用一个主语,第二个动词又能以第一个动词的宾语为主语,则是连动兼语融合句,如:指导员带领战士们冲了上来——指导员带领战士们+战士们冲了上来+指导员冲了上来,我请小王吃饭——我请小王+小王吃饭+我吃饭。

(3)主谓短语作宾语句跟兼语句不同。比较:

我们派小王去。

我们知道小王去。

“我们知道小王去”是主谓短语作宾语句,可以在第一个动词“知道”后停顿并可以插入状语,如:我们知道小王去——“我们知道,小王去”或者“我们知道明天小王去”。而“我们派小王去”是兼语句,不能在第一个动词“派”后停顿并插入状语,只能在名词性词语“小王”后停顿并插入状语,如:我们派小王去——我们派小王明天去。两种句子对动词成分的提问形式不同,“我们知道小王去”可以用“什么”提问:你们知道什么?“我们派小王去”不能用“什么”提问:*你们派什么?做宾语的主谓短语可以提到句首:小王去我们知道。兼语句不能这样移位:*小王去我们派。兼语句的第一个动词往往是具有使令意义的动词,带主谓短语做宾语的动词一般是认知、感知意义的动词。当然,主谓短语做宾语句跟兼语句的结构层次更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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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兼语句和双宾语句不同,双宾语句的两个宾语之间不存在任何结构关系,如“我送图书馆一批书”中“图书馆”跟“一批书”之间没有结构关系。问题是称呼动词有两种句法形式,一种是“我们称他老黄牛”,“他”和“老黄牛”之间隐含判断关系,如果这种隐含的判断关系显现化,则是另一种句法形式“我们称他为老黄牛”。从形式着眼,可以把前一种句法形式看作双宾语句,把后一种句法形式看作兼语句。再如:

大伙儿称老王老板—大伙儿称老王是老板。

我们叫小陈经理—我们叫小陈为经理。

(5)“介词+宾语+Vp”不是兼语短语。有些论著有所谓“被”字兼语句、“把”字兼语句、“在”字兼语句,这会使大量句式重合,介词已经虚化,不宜看作兼语短语的第一个动词。

(6)“骂死我也不回家。”“你打死我也要嫁给他。”“赶他也不走。”“撞伤我不能就这么算了。”这类句子虽然也是“Vp1+Np+Vp2”排列序列,但隐含条件、假设关系,因而是紧缩句,不是兼语句。

兼语句的兼语一般认为是宾语兼主语,实际上,兼语更像一个语义成分,说兼语是一个受事兼施事的成分也许更合理些,即“兼语”兼第一个动词性词语的受事和第二个动词性词语的施事(广义的)。

(三)兼语句的类型

依据兼语句第一个动词(Vp1)的语义特征可以把兼语句分为如下几类。

1.“使令”类兼语句

Vp1是表示“使令”意义的兼语句,这是典型的兼语句,也占兼语句中的大多数。这些表示使令意义的动词有的只有使令意义,如“使”、“让”,至于使令意义的产生从动词本身无法看出,所以这类兼语句的主语多数是个事件,即使是个名词性词语即指称,也隐含了陈述。如:

大雨使小王迟到了。(下大雨使小王迟到了。)

几天的暴晒使瓜苗全打蔫了。(暴晒几天使瓜苗全打蔫了。)

才学习三天就让大家全清醒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让人落后。

干旱使农村变得很穷。

“催”、“逼”、“促使”、“强迫”、“求”、“派”、“号召”、“动员”、“带领”等动词有具体的词汇意义,这具体的词汇意义使得使令意义产生。除“催逼”义动词外,动词的主语都是施事,“催”、“逼”、“逼迫”、“强制”、“促使”、“强迫”等动词的主语可以是施事,也可以是具有陈述性的事件,如:

这件事促使我勤奋学习。(小王促使我勤奋学习。)

他一贯好吃懒做,逼迫小芳离开他。(他逼迫小芳离开他。)

刮大风逼着他回家。(我们逼着他回家。)

这件事强迫他交出权力。(大伙儿强迫他交出权力。)

“催逼”义、“派遣”义、“请求”义、“嘱托”义、“培养”义、“鼓动”义等类动词可以构成一般述宾短语,也可以构成兼语短语,但不能构成兼语连动融合句。如:

你催一下小王。 你催小王快去。

我们班派小王。 我们班派小王出场。

我们请王老师。 我们请王老师讲课。

他嘱咐我一次了。 他嘱咐我看好门。

我们培养了不少好学生。 我们要培养这些学生做学生会干部。

我们发动了不少群众。 我们发动群众跟犯罪分子作斗争。

具有“带领”、“陪同”义的动词往往构成兼语、连动融合句。如:

明天我陪您去参观我们工厂。

指导员率领战士们冲入敌军阵地。

2.“喜怒”类兼语句

Vp1表示“喜怒”义的兼语句中的Vp2表示的是Vp1“喜怒”的原因(实质上“使令”类兼语句也隐含原因跟结果的关系:致使原因和致使结果,“我们派他去”中,“我们派他”是原因,“他去”是结果),如“我喜欢他诚实”即是“我喜欢他,因为他诚实”或“因为他诚实,所以我喜欢他”,“他老实”是原因,“我喜欢他”是结果。这种因果关系也是这类兼语句跟主谓短语做宾语的句子的区别所在,“我知道他老实”是主谓短语做宾语的句子,“知道”跟“他老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表示“喜怒”义的动词有“羡慕”、“厌恶”、“佩服”、“埋怨”、“钦佩”、“爱”、“斥责”、“恨”、“感谢”、“责备”等,由它们构成的兼语句如:

爸爸埋怨儿子学习成绩不好。

我们都羡慕小李取得了第一名。

老王责备小张来迟了。

3.“称呼”类兼语句

“称呼”、“称”、“叫”、“认”、“追认”、“封”等称呼动词,可以做双宾语动词,如:“司令封他一个旅长。”“大伙儿称他老黄牛。”但在这些句子里,两个宾语之间实际上隐含了判断关系,如“他是旅长”、“他为老黄牛”。如果这种判断关系显化,就可以看作兼语句,称呼动词后面的名词或代词是兼语。如:

司令封他做个旅长。

大伙儿称他为老黄牛。

人民政府追认李望同志为革命烈士。

4.“有无”类兼语句

“有”、“没有”、“无”等动词后面若跟表示人或动物类名词或代词,并且名词或代词有谓词性后续成分时,这类“有”、“无”义动词句可以看作兼语句。如:

小王有个亲戚在深圳打工。

我们公司没有人喜欢她。

这间房子暂时无人居住。

如果第二个动词是表示关系意义的“叫”,“有无”后的名词是事物名词时,也可以看作兼语句。如:

我们乡有个村子叫高李村。

5.下列句子也可以看作兼语句:

他给了我一件新大衣穿。

公司租给我一间单身公寓住。

他倒给我一杯茶喝。

你拿本书我读吧。

这类句子的第一个动词一般是具有“交给”意义的动词,如“给”、“送”、“租”、“拿”、“倒给”等,这些动词一般可以带双宾语,如:“他给了我一件新大衣。”“公司租给我一间单身公寓。”“他倒给我一杯茶。”当直接宾语后再加一个动词时,就成了上面举的句子,增加的这个动词在语义上是原双宾语的间接宾语发出的动作,也就是说第二个动词跟间接宾语构成主谓关系或施事与动作的关系。“你倒杯茶给我喝”一句中由于“给”的作用使间接宾语后移,但语义关系还在,因而也被看作同类的兼语句;“你拿本书我读吧。”实际上可以看作省略“给”字的兼语句。这类兼语句有人称为“V给”兼语句。

(四)兼语句的层次分析

兼语短语“Vp1+Np+Vp2”不处在同一层次上,直接成分关系应当是“(Vp1+Np)|+Vp2”,这种层次关系若用图解法(从大到小)可以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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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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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现句

(一)什么是存现句

存现句是叙述或说明某处或某时存在、出现、消失某些人或事物的句子。如:

桌子上放着几本新书。(表示某处存在某物)

教室里还有不少学生。(表示某处存在某人)

马路上走来了一队巡逻兵。(表示某处出现某人)

昨天来了三位客人。(表示某时出现某人)

监狱里逃走了几个犯人。(表示某处消失某人)

今年又少了几个长工。(表示某时消失某人)

这些句子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前段(记为A)是处所或时间,中段(记为B)是表示存在、出现、消失意义的动词性词语(有时可以没有动词性词语),后段(记为C)是存在、出现、消失的人或事物。可见,存现句的基本结构类型是“处所/时间词语+动词性词语+名词性词语”,即“前段+中段+后段”或“A+B+C”。

存现句表示“存现”意义,但表示存现的句子并不一定都是存现句,表示存现的句子是否是存现句,还必须看它是否具有存现结构的特点。像“小王在上海”虽然表示存在,但不符合存现句结构的要求,不是存现句;像“在地毯上堆着许多衣物”由于处所前有介词,不能做主语,所以不是存现句,是一种非主谓句。

(二)存现句的类型

存现句按句式意义和相关形式特点的不同(谓语动词的情状类型不同)一般分为三类:

(1)表示存在的存现句,即存在句。如:

院子里种着几种名贵花木。

山下是一片草地。

口袋里只有几块钱了。

广场上一群一群的游人。

(2)表示出现的存现句,即出现句。如:

她眼睛里立即闪现出了一片绿洲。

星期天来了几位老同学。

村里改变了面貌。

(3)表示消失的存现句,即消失句。如:

我们班又转走了一位同学。

教室里少了几把椅子。

前天烧掉了一批走私香烟。

表示出现和消失的存现句一般合称隐现句。

(三)存在句的类型和结构特点

存在句按照谓语(中段/B段)的特点可以分为如下几个小类。

1.“V着”句

这类存在句谓语动词后面带有动态助词“着”,动词带上“着”以后表示一种静态存在状态,有人叫静态存在句。“V着”表示人或事物持续存在的情状,如“站着”、“睡着”、“趴着”、“刻着”、“铺着”、“印着”等,“V着”句的前段即主语是处所词语或时间词语,包括方位名词、处所名词、时间名词及其短语,后段一般由名词性短语充当,多数是定心短语,往往带数量词,表示不定指。如:

衣服上绣着一朵牡丹花。

柱子上雕刻着许多小动物。

地上都铺着红地毯。

“V着”存在句一般可以变换为“Np+V+在+L”句。如:

衣服上绣着一朵牡丹花。—一朵牡丹花绣在衣服上。

柱子上雕刻着许多小动物。—许多小动物雕刻在柱子上。

地上都铺着红地毯。—红地毯铺在地上。

有的“处所词语+V着+名词性词语”句中的“V着”不是表示静态的存在状态,而是动作正在进行。如:

蓝天上飞着几只云雀。

马路上正奔驰着一辆豪华轿车。

水面上漂动着几条小船。

外面正下着鹅毛大雪。

这类句子跟静态“V着”存在句结构形式一样,可以看作是存在句,但“V着”本身的语法意义不同,表示动作正在进行,有的还带有“正、正在”等表示进行意义的副词,因而这类句子如果看作存在句,为区别前面的“V着”句,可叫动态存在句,即进行体动态存在句。

2.“V过”句

这类存在句表示某处曾经存在过某人或某事物,跟“V着”句不同的是,一是在意义上,“V着”表示存在的情状,说话时存在的情状还在,而“V过”句是表示曾经有过某种存在的情状,二是中段不同,“V过”句动词后带动态助词“过”。如:

窗户上晒过咸鱼。

这根绳子曾经晾过孩子们的衣服。

他身上长过许多痱子。

3.“V了”句

“V了”有时也表示存在的状态,可以构成静态存在句,此时“了”可以换为“着”,但此时“了”的“完成”义已经不明显,主要体现出“状态”义。如:

车站里挤了一大群人。(车站里挤着一大群人。)

绳子上挂了几件衣服。(绳子上挂着几件衣服。)

山脚下挖了一个个掩体。(山脚下挖着一个个掩体。)

如果,“了”不能换为“着”的,则不是静态存在句,如:他的头上撞了一个大包—*他的头上撞着一个大包。这类存在句是完成体动态存在句,如:

长江江阴段最近架了一座长江大桥。

房子后面近来又栽了几棵大树。

门前已经挖了一方水塘。

4.“有”、“是”句

存在句的中段动词可以是“有”、“是”,“有”、“是”是关系动词,在存在句里“有”、“是”表示一种存在关系。不过,比较起来看,“有”字存在句依然具有领有关系,“山下有一片小树林”,表示领有,有小树林,也可以有其他,而“山下是一片小树林”,表示判断,除了小树林,没有别的。“有”、“是”存在句还如:

黑板上有一个通知。

村子里有一所小学。

山顶上是一座小水库。

原野上是满眼的麦地。

5.名词性谓语句

有的存在句没有中段,后段是名词性词语直接做谓语,名词性的谓语一般是偏正短语,多数带数量词。如:

远处一片神奇的绿洲。

屋外满天的晚霞。

村外一片繁忙的景象。

田野里阵阵欢笑声。

村东头一间间破瓦房。

这类名词谓语句式的存在句,往往可以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上“是”、“有”、“V着”,如:“远处是一片神奇的绿洲。”“村外是一片繁忙的景象。”“村东头有一间间破瓦房。”“后院种着一棵棵的大枣树。”但名词性谓语句式的存在句在表述类型上有别于前几种,这类句子的作用不在叙述、判断、说明,而在描写,尤其可以用于文学作品的场景描写,如“马路两旁一排排笔直高大的白杨树,树上满眼的绿色,树下斑驳陆离的阴影;远处一块块丰收在望的稻田,一簇簇劳作的人影,一阵阵劳动的号子……啊,原野里一派早秋的喜人景色。”若换成“有”字句或“是”字句则主要成了叙述或说明。

(四)隐现句的类型和结构特点

隐现句是出现句和消失句的合称。出现句是表示某处或某时出现某人或某事物的句子,消失句是表示某处或某时消失了某人或某事物。

1.出现句

出现句的前段主要是表示处所的词语,以方位词或方位短语为多,也有表处所的名词、名词性短语或代词;相对于存在句来说,出现句前段是时间词语的情况多了些。如:

他的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外面已经摆上了酒席。

邻居家来了一些警察。

午夜响起了雷声。

小王家昨天来了几位客人。

以上最后一个例子的前段既有处所词语,又有时间词语。从句法分析看,处所词语是主语,时间词语是状语。

出现句的谓语动词从意义上讲必须有“出现”义,如“出现”、“露”、“闪现”、“来”等,从形式上讲,动词后面一般要带“了”,“了”表示出现新情况,或者中段是述补短语,补语往往是“出”、“起”、“进”、“来”等趋向动词或者带“来”的复合趋向动词。如:

窗外下起了大雨。

哨所正面出现了敌人的身影。

我们班转来了一位新同学。

蓄水池里流进了不少污水。

马路两旁不时闪现出一枝枝鲜艳的大红花来。

出现句的后段一般是名词性短语,往往带数量词作定语,一般是非有定的事物,也可以是单个的名词。如:

天空中飞来了一群大雁。

眼前露出了一丝光亮。

手上流出了鲜血。

2.消失句

表示某处或某时消失了某人或某事物的消失句的前段和后段跟出现句没什么不同,中段谓语动词不同,首先不同在意义上,消失句的动词是表示“消失”意义的,如“走”、“丢”、“掉”、“逃”、“少”、“死”等,动词后面一般带“了”,或者动词后带“丢”、“掉”、“走”、“下”、“去”等做补语。如:

今天又病死了一只鸡。

班里少了一个同学。

公司里调走了几名员工。

山上掉下去几块大石头。

书里撕下了几幅插图。

(五)存现句的句法分析和语义分析

存现句的句首处所词语或时间词语在句子中做主语,存现句的后段是宾语,存现句可分析为“主语+谓语(述语+宾语)”。从意义上讲,存现句句首的处所或时间词语不是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和时间,而是事物存在、出现、消失的处所或时间,存现句主要是静态意义的句子,所以,句首词语是谓语陈述的对象,体现了一定的事物性。下列句子中,句首词语也只能处理为主语,不能处理为状语:

门外漆黑得很,没有什么活着的东西,只停着一辆黄包车,蹲着一个老年车夫。

屋子里就放着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还有一个书架,空荡荡的。

这个房间是孩子的卧室,住着他们的小儿子。

原野上静极了,偶然传来几声乌鸦的叫声,也令人毛骨悚然。

小棚里堆放着许多农具和刚收下的粮食,是他们家的仓库,不是住人的地方。

这些句子是由两个以上的分句构成的复句,其中有的分句是判断句,并跟存现句并列,判断句的主语是处所词语,而这个处所词语又同时是存现句的前段,这个前段词语既然是与存现句并列的判断句的主语,当然也应该是存现句的主语;另外有的分句是描写句,并跟存现句并列,形容词性词语对处所词语进行描写,处所词语是描写句的主语,又是存现句的前段,这个前段词语即处所词语当然也只能分析为主语了。像存现句、描写句、判断句有时一起并列,处所词语是描写句和判断句的主语,也只能是存现句的主语,如:

书房里摆放着电脑、书架,挂着名人字画,十分清静雅致,真是个读书的好地方。

像这个句子“书房里”是前两个存现分句的前段,又是第三个描写分句和第四个判断分句的主语,所以,作为存现句前段的“书房里”不能不分析为主语。

可见,存现句的前段是主语,中段和后段是谓语,谓语是述宾短语,中段是述语,后段是宾语。存现句是主谓句,下列句子不是存现句:

在树下面坐着一群庄稼人。

靠南墙有一张木椅。

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

从山脚下突然钻出了五个人来。

介词短语不能做主语,所以也不能做存现句的主语,介词短语在这些句子里都是状语,这些句子都是非主谓句。

从语义关系上看,存现句的后段即宾语,可以是施事,但也不限于施事,如:

门前站着一个人。(后段是施事)

桌子上放着一碗水。(后段是受事)

黑板上写着几行大字。(后段是结果)

村里有个小庙。(后段非施非受)

山脚下是一片农田。(后段非施非受)

可见,后段作为存现句中的宾语在语义关系上也是多样的。它们在存现句里只是存在、出现、消失的人或事物,并不体现施事或受事性。

从语义上看,前段是后段事物存在、出现、消失的处所或时间(主要是处所)。作为处所,在三种存现句中的语义性质并不一样,存在句的处所是事物存在的场所,体现的是空间性,可以添加介词“在”或变换为“V在”句,而不能添加“从”,如:台上坐着主席团—在台上坐着主席团—主席团坐在台上—*从台上坐着主席团;隐现句的处所是事物出现的终点位置或事物消失的起点位置,可以添加介词“从”或动词后有“出”、“起”、“来”、“去”等趋向动词或变换为“V到”句,一般不能添加“在”(尤其消失句不能添加“在”,出现句有的可以),如:草丛里跳出了一只蚂蚱—从草丛里跳出一只蚂蚱—草丛里跳出了一只蚂蚱;他们家来了一位客人—一位客人来到了他们家—*在他们家来了一位客人;教室里走了几个同学—从教室里走了几个同学—*在教室里走了几个同学。

中段的动词即述语表示事物存在、出现、消失的方式。比较“墙上挂着一幅画”、“墙上有一幅画”、“墙上是一幅画”、“墙上一幅画”四种表达方式,虽然都是存在句,但只有第一句即“V着”句表明了存在的方式。

八、可逆句

(一)什么是可逆句

存现句中有一部分句子主语和宾语可互换位置,如:

手心贴着膏药—膏药贴着手心

仓库钻出了老鼠—老鼠钻出了仓库

大地笼罩着薄雾—薄雾笼罩着大地

监狱逃出了一个犯人—一个犯人逃出了监狱

另外“一锅饭吃30个同学”也可以说成“30个同学吃一锅饭”,“一间房子住5个人”也可以说成“5个人住一间房子”。

这种主语和宾语可以互换位置而基本语义关系不变的句子叫可逆句或主宾可互易句。可逆句严格地说不能算作一种“句式”,可逆句是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待句子的。不过,可逆句在句法、语义、语用上都很有特色,不妨在句式中给予介绍。

需要说明的是可逆句好像是句式的变换,但还是有所不同的,如“台上坐着主席团”可以变换为“主席团坐在台上”,变换也是词语或成分的位置移动的,但是变换式跟原式只是主要词语相同,次要的词语如虚词可以不同,如上句“V着”成了“V在”,再如以下一般也被认为是有变换关系的句子:

我们打败了对方—我们把对方打败了—对方被我们打败了

我送给小王一本书—我送一本书给小王

这两组句子是具有变换关系,变换后基本语义关系不变,但第一组添加了虚词,第二组使用了插入法,改变了语言单位;另外这些变换易位的成分不一定是成分位置的可逆性易位。

从成分的可逆性易位看,可逆句应该不限于主宾可互易句,如下句子也是可逆句:

国庆节是10月1号—10月1号是国庆节

我国的首都是北京—北京是我国的首都

五毛一斤—一斤五毛

12个一打—一打12个

基本语义关系的改变不是可逆句,如:我们打败了对手—对手打败了我们。倒装也不是可逆句,如:“你来了。”—“来了,你。”

(二)可逆句的种类

可逆句的可互易成分一般围绕一个核心互易,按核心的情况可以把可逆句分为如下几类来叙述。

1.“供用”义可逆句

表达某些物品、器具、食物、材料等可以供多少消费者、使用者、占有者消费、使用、占有的句子可叫供用句,供用句的主语宾语可以互易。如:

一辆车坐30个人。—30个人坐一辆车。

一锅饭吃10个人。—10个人吃一锅饭。

一根桩拴5匹马。—5匹马拴一根桩。

两室一厅住两家。—两家住两室一厅。

两米布裁了一件西装。—一件西装裁了两米布。

供用句的主语和宾语多是数量名结构,且主语中的数词一般是“一”。不过,主语中的数词也可以不是“一”,还可以只是数量词而没有名词。同时,主语还可以没有数量词:

这间房子住三个人。—三个人住这间房子。

人住里屋,东西放客厅。—里屋住人,客厅放东西。

左边挂挂历。—挂历挂左边。

供用句是说明某物、食品、材料可以供消费、使用占有的数量,所以供用句实际上主要表示一种数量关系,动词只是供用的方式,因而有数量词的句子可以把动词去掉,如:

一辆车30个人。—30个人一辆车。

一锅饭10个人。—10个人一锅饭。

一根桩5匹马。—5匹马一根桩。

两室一厅两家。—两家两室一厅。

两米布一件西装。—一件西装两米布。

由于供用句表示的是一种供用能力,所以在动词前可以加助动词,如:一锅饭可以/能吃10个人—10个人可以/能吃一锅饭;如果供用事实已经实现或成为过去,动词后还可以加“了”、“着”、“过”(“着”表示状态)如:

一辆车坐着/了/过30个人。—30个人坐着/了/过一辆车。

一锅饭吃了/过10个人。—10个人吃了/过一锅饭。

一根桩拴着/了/过5匹马。—5匹马拴着/了/过一根桩。

两室一厅住了/着/过两家。—两家住了/着/过两室一厅。

两米布裁了一件西装。—一件西装裁了两米布。

2.“存现”义可逆句

当存现句的主语不是方位短语时,不少存现句的主语和宾语是可互易的,这类句子按动词后附成分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类:“V着”类、“V·满/遍”类和“进/来”或“V进/入/来/出”类。

“V着”类例如下:

客厅弥漫着浓浓的烟味。—浓浓的烟味弥漫着客厅。

碧绿的田野笼罩着一层薄雾。—一层薄雾笼罩着碧绿的田野。

大楼四周环绕着高高低低的绿树。—高高低低的绿树环绕着大楼四周。

受伤的手臂裹着厚厚的绷带。—厚厚的绷带裹着受伤的手臂。

“V着”类可逆句的“着”只能是表示状态的“着”,作为存在句只能是静态存在句,动态存在句不可逆:天空飘动着几朵白云—*几朵白云飘动着天空。能进入“V着”可逆句的动词不多,主要是一些有“遮盖”义的动词;另外,静态存在句的主语多数是方位短语,但可逆句不能是方位短语,如:田野里弥漫着阵阵清香—*阵阵清香弥漫着田野里;地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雪—*一层厚厚的雪覆盖着地上。所以可逆存在句的主语要是表示处所的名词或名词短语。

“V·满/遍”类例句如下:

大海充满了一种神秘感。—一种神秘感充满了大海。

外滩挤满了游客。—游客挤满了外滩。

眼睛布满血丝。—血丝布满眼睛。

原野开遍了鲜花。—鲜花开遍了原野。

这类句子的处所词语也不能是方位短语,同时动词后要有“满/遍”做补语,否则不可逆,如:眼睛里布满血丝—*血丝布满眼睛里;原野上开遍了鲜花—*鲜花开遍了原野上;*眼睛布血丝—*血丝布眼睛。

“进/来”或“V进/入/来/出”类如:

家里进水了。—水进家里了。

学校来客人了。—客人来学校了。

监狱里逃出了一个犯人。—一个犯人逃出了监狱。

3.“并合”或“烹调”义可逆句

具有使两种事物混合、合并义的动词和“烹调”类动词可以构成可逆句。如:

一斤漆配半斤汽油。—半斤汽油配一斤漆。

一份水泥拌两份沙子。—两份沙子拌一份水泥。

一份石灰和三份水。—三份水和一份石灰。

这类可逆句表示的是一种数量关系,即比例关系,动词也可以省去。如:

一斤漆半斤汽油。—半斤汽油一斤漆。

一份水泥两份沙子。—两份沙子一份水泥。

一份石灰三份水。—三份水一份石灰。

“烹调”类动词句如:

青椒炒鸡蛋。—鸡蛋炒青椒。

香菇炖豆腐。—豆腐炖香菇。

虾仁拌黄瓜。—黄瓜拌虾仁。

“熬”、“煮”、“煎”、“焖”等动词都可以构成这类可逆句,一般来说,这类句子的主语或宾语有一个是主料,另一个是配料;若要体现主料和配料的比例关系,则主语或宾语可以受数量词限制。如:

一个青椒炒两个鸡蛋。—两个鸡蛋炒一个青椒。

4.“是/等于/像”字句等可逆句

“是”字句、“等于”句、“像”字句都是表示两个事物的关系的。“是”字句是表示判断的,若表示的是等同判断,则可以构成可逆句。如: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中国的首都是北京。

10月1号是国庆节。—国庆节是10月1号。

“等于”、“相同于”、“等同于”是表示等同关系的,可以构成可逆句。如:

二加三等于五。—五等于二加三。

a+b-c等同于a-c+b。—a-c+b等同于a+b-c。

“像”表示认同时,可以构成可逆句。如:

小王长得像小张。—小张长得像小王。

小芳像她妈妈。—她妈妈像小芳。

“换”、“兑换”、“兑”也表示一种等同关系,可以构成可逆句。如:

一美元换/兑换/兑8块多人民币。—8块多人民币换/兑换/兑一美元。

5.“对”、“朝”、“挨”、“靠”等加“着”的可逆句

“对”、“朝”、“挨”加“着”表示一种相向关系,可以构成可逆句。如:

校门对着车站。—车站对着校门。

邮局的正门朝着我们的宿舍。—我们的宿舍朝着邮局的正门。

小王挨着小李。—小李挨着小王。

6.表纯粹计量关系的可逆句

表纯粹计量关系的关系句往往是数量词直接做谓语的句子,多数表示数量的换算,可以构成可逆关系。如:

一斤500克。—500克一斤。

一个月30天。—30天一个月。

三个人一组。—一组三个人。

一件大衣800元。—800元一件大衣。

(三)可逆句的语义和语用

可逆句中的主语或宾语虽然对句中动词来说,可以看作施事、受事或处所、工具,但从整个句子语义来看,主要是表明某种关系,如数量关系(计量或换算)、比例关系、相向关系、等同关系、供用关系等,因而,不少可逆句可以将句中的动词省去,变成纯数量关系句,这也正是可逆句可以成分互易的主要原因,因为关系总是互相或相向的。

存现类的可逆句,也是无动作义的句式,动词只表示存在、出现、消失的状态或方式,整个句子是描写性的(动词或动词短语多数是状态性的),正是因为动作义的丧失,动词没有了支配能力和支配的方向性,增加了关系义,才使得成分可互易位置。

可逆句成分互易后的基本语义关系虽然不变,但句法关系变了,主语变宾语、宾语变主语,主语变谓语、谓语变主语。不过,成分互易位置后,变化最大的当属于语用方面,即主题变成了述题或述题的一部分,述题或述题的一部分变成了主题;信息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即已知信息成了新信息,新信息成了已知信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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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是否可逆如上所言还受到结构的限制,如有的要求主语、宾语是数量名结构,有的要求主语不能是方位短语。

思考题

1.句型和句式都是着眼于句法结构对句子所作的分类,请举例说明句型和句式的区别和联系,并说明句式归纳的标准。

2.“把”字句和“被”字句一般都有相应的平行句型(“主语+动词+宾语”句),那么,“把”字句和“被”字句跟其相应的平行句型在句法结构和语用价值等方面有哪些不同呢?

3.连动句、兼语句、双宾语句等在进行层次切分时都会遇到一些困难,有人据此认为层次分析法不适合分析汉语的句子。对这一看法,你是怎么看待的?对这些句子你认为应该如何进行层次分析?

4.有学者认为“我拿了小王一本书”不能分析为双宾语句,因为“小王”跟“一本书”之间有领属关系。你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