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世界儿童文学阅读与经典
1.3.17 霍比特人

霍比特人

(又译《哈比人历险记》)

原书名及初版时间:The Hobbit, 1937

作 者:[英]J.R.R.托尔金(J.R.R.Tolkien)

插 图:[英]阿兰•李(Alan Lee)

出版社: HarperCollins, 2008

获奖及推荐记录

⊙1938年美国《号角书》杂志年度好书奖

⊙入选英国最大连锁书店Waterstones“最受喜爱的100本童书”

⊙入选美国全国教育协会“100本最佳童书”

⊙入选英国《你长大之前必读的1001本童书》

⊙入选美国《最佳童书:从学前到小学六年级》

⊙入选美国《纽约时报家长指南:最佳童书》

⊙入选美国《给孩子100本最棒的书》

⊙入选日本《儿童文学的魅力:今天阅读的100本世界名作》

⊙入选日本《英美儿童文学畅销书40本:永留心中的名作》

⊙入选日本《世界少男少女文学:幻想文学50本》

是谁写了这本书

J.R.R.托尔金(1892—1973),出生于南非。他的弟弟出生后不久,父亲便去世了,养育两个孩子的重任全部落在了母亲一个人肩上。更糟糕的是,他的母亲这时又改信了罗马天主教,使得大部分家庭成员都与他们断绝了关系,他们因此而失去了维持生计的资源。几年后,母亲也离开人世,把两个小孩留给了教区牧师抚养。

他毕业于牛津大学,后任牛津大学盎格鲁—撒克逊语教授。他最重要的学术论文是研究古英语神话史诗《贝奥武夫》的《魔鬼和批评家》,但他发现,这并不是英格兰自己的神话,于是,他开始尝试创作一系列属于自己的神话。其中,最脍炙人口的就是震古烁今的《霍比特人》和《魔戒》。

先来认识一下书中的主要出场人物

比尔博•巴金斯

霍比特人’五十多岁’住在一个舒适的地洞里。

甘道夫 手杖不离手的师’头戴蓝色尖顶帽予’身披灰斗

篷’白胡予直达腰际。

十三个小矮人

小矮人远征队的成员’首领的名字叫索林。

食人妖

高大的人形生物’最喜欢的食物是人肉。

爱隆 长相俊美的精灵之王。

半兽人

成百上千地群居在让洞里’残酷’凶狠’从不创造

美的东西’却有一肚予的坏点予。

咕噜

住在黑暗湖泊里的生物’矮小’浑身上下滑溜溜 的’一张小脸上长着两只灯笼似的大眼睛。

比翁

能变身为煎的人类。

大蜘蛛

会说话’喜欢把人吊上一阵予再吃。

恶龙史矛革

一条巨大的金红色巨龙’守着金银财宝睡在让洞 里。

巴德

住在长湖镇的人类’弓箭手。

“你们可别小看他,他可是深藏不露,连他自己都不太清楚。你们将来如果可以活下来,也别忘记感谢我。”

这本书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在地底洞穴中,住着一个霍比特人。

霍比特人是相当矮小的种族,大概只有我们身体的一半高,大肚子,脚底像皮革一样结实,脚面上长着一层厚厚的棕黄色的毛。

这个霍比特人叫比尔博•巴金斯,五十多岁,他住的可不是那种又脏又臭又湿、到处是小虫的洞穴,这是一个有窗户有客厅有厨房的舒适的洞穴。他日子过得相当富裕,从不冒险,从不干出人意料的事情。有一天,巫师甘道夫突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怂恿他作为飞贼,参加由首领索林率领的小矮人远征队,去遥远的孤山,夺回被恶龙史矛革霸占的财宝。可是当他听到索林说“这可能是一条不归路”时,他吓得跪到地上,像快融化的果冻一样不停地发抖,大喊“我被雷电击中了”。小矮人们怀疑地看着比尔博,不过甘道夫胸有成竹地说:“你们可别小看他,他可是深藏不露,连他自己都不太清楚。你们将来如果可以活下来,也别忘记感谢我。”

就这样,在5月前的一个早上,比尔博和十三个小矮人一起踏上了冒险的旅程。

快到6月了,一个雨夜,他们发现甘道夫失踪了。远处小山丘上有火光,饥饿的小矮人决定派比尔博前去侦察,这是他做飞贼的第一个任务。三个食人妖巨人正在烤羊腿,当比尔博把小手伸进食人妖的口袋里偷钱包时,被抓住了。他来不及报警,结果其他的小矮人都被食人妖抓住,用袋子套了起来。食人妖开始讨论是不是要先把小矮人烤熟吃掉,甘道夫及时赶到了,他躲在黑暗中,模仿食人妖的声音,引得他们吵成一团,忘记了时间。天亮了,日光越过山丘,三个食人妖变成了三块大石头。他们找到食人妖的洞穴,但他们推不开石门,比尔博说他捡到了一把大钥匙。石门被打开了,甘道夫和索林各拿了一把剑柄上镶着宝石的剑,比尔博拿了一把带皮鞘的剑。

在进入迷雾山脉之前,他们在精灵爱隆的地盘休整了两个礼拜。爱隆告诉索林,他那把剑是斩杀半兽人的名剑,名为兽咬剑。

他们在山上遭遇了暴风雨,于是躲进一个洞穴。半夜里,比尔博从噩梦中惊醒,看到洞穴后面裂出一道口子,无数的半兽人跳了出来,他大叫了一声。虽然他和小矮人都被抓住了,但他的大叫还是争取了一些时间,甘道夫使用魔法逃走了。他们被押到半兽人大王面前,他一看见索林那把兽咬剑,就认出它来了,当年它杀死了成百上千的半兽人。就在这一瞬间,洞穴里的火光熄灭了,一把宝剑发出光芒,刺穿了半兽人大王,是甘道夫!他率领小矮人们没命地逃跑,可最后一个半兽人追上了扛着比尔博的小矮人,比尔博从他肩膀上滚了下来,一头撞上坚硬的石头,什么也不知道了。

比尔博•巴金斯刚用完早餐,正站在门口抽着一支极长的烟斗,长得几乎都快碰到他刚梳理过的毛毛脚上了。

比尔博在黑暗的地道中醒来,朝前爬去,突然他的手摸到了一个冰冷的戒指。这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但他现在其实还不知道,他把它放进了口袋里。在地下湖边,一个矮小黏滑、长着一双苍白大眼的生物发现了比尔博,他叫咕噜。他提出要和比尔博猜谜比赛,如果比尔博猜不出,他就吃掉比尔博;如果猜出来了,他就带比尔博出去。猜到最后,咕噜说只能最后出一个谜语了,可比尔博实在是想不出来,慌乱中,他一下摸到了口袋里的戒指,便大声地说:“我的口袋里面有什么?”他本来是自言自语,但咕噜以为这是一个谜语。咕噜不但没猜出来,还发现他藏在小岛上的那枚有魔力的戒指不见了,那是他的“宝贝”、珍爱的“生日礼物”。他眼中的光芒化成绿色的火焰,咝咝地叫着朝比尔博扑来,比尔博边逃边把手伸进了口袋,想不到戒指无声无息地滑上了他的食指,让他隐身了。就这样,他跟在误以为他在前头的咕噜身后摸到出口,从守门的半兽人中间逃出了山外。

出来他才发现,他已经穿过了迷雾山脉。在一个山谷中,他与成功逃出来的小矮人和甘道夫会合。天黑了,他们被野狼和半兽人团团围住,只能爬到树上,巨鹰冲下来救了他们。

“好久没吃人肉了。”第二名食人妖说。

不过,甘道夫带他们在能变身为熊的比翁家补充了给养之后,在幽暗密林边上叮嘱了一句“千万不要离开道路”,就和他们分手了。在没有尽头的幽暗森林走了许多天,一天夜里,他们禁不住火光的诱惑,还是离开了道路。林子里太黑,他们走散了,比尔博靠在一棵树上睡着了。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腿被黏糊糊的蛛丝缠住了,一只大蜘蛛正准备吃他。他拔出剑来,砍断脚上的蛛丝,冲上去杀死了大蜘蛛。对比尔博来说,不靠巫师或是小矮人们的帮助,独自一人在黑暗中杀死了大蜘蛛的勇敢行为似乎让他改变了。他觉得自己脱胎换骨,即使肚子还是空无一物,当他在草地上擦拭宝剑的时候,发现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凶猛了。“我帮你取个名字,”他对它说,“就叫你刺针好了!”接下来,他戴上戒指隐身,把其他被蜘蛛丝缠住的小矮人也都救了出来。可是想不到,他们马上就成了不怎么友好的精灵的俘虏,他只能再次让戒指发挥作用,和十三个被装进木桶里的小矮人一起,顺着河流漂到了人类居住的长湖镇。

十天后,他们离开长湖镇,前往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孤山。

“它的口袋里面有什么?”咕噜眼中的光芒开始化成绿色的火焰,而且越来越靠近。

巫师甘道夫和半熊人比翁。

在山壁上,比尔博找到了一扇密门,一条长长的隧道直通孤山深处。小矮人不肯往深里走,比尔博只好一个人进去,他小脸上露出坚毅的表情,他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霍比特人了。在隧道尽头,透过小洞,他看见一片刺眼的红 光——恶龙史矛革正躺在宝藏上呼呼大睡。他跑过去,偷了一个金杯回来。愤怒的史矛革从大门飞了出来,要不是比尔博及时招呼大家躲进隧道,他们就全被烧死了。他们在隧道里争论了很久,却完全想不出要怎样除掉史矛革。比尔博忍不住指出,这自始至终就是他们计划中的一大盲点。比尔博只好戴上戒指,再次来到史矛革的身边。“小偷,我闻到你了。”装睡的史矛革开口了。他故意激怒恶龙,发现史矛革全身遍布钢盾般的鳞甲,只有左胸上有块空隙,就像是壳破掉的蜗牛一样脆弱。

为了报复帮助过小矮人的人类,史矛革要烧毁整个长湖镇。幸好有一只黑鸟偷听到了比尔博他们的对话,把史矛革软肋的秘密告诉了镇上最勇敢的弓箭手巴德。巴德一箭正中恶龙心脏,但长湖镇已经被史矛革的烈焰烧成了废墟。

长湖镇的人类以及幽暗森林中的精灵们开始向孤山进发,他们要求平分宝藏,作为他们损失和援助的补偿,但遭到了贪婪的小矮人首领索林的拒绝。于是人类和精灵包围了孤山,把小矮人和比尔博困在了里面。为了阻止战争,比尔博在戒指的帮助下,半夜下山,来到人类和精灵的阵营,把索林的传家宝钻山之心交给了巴德,让它当做与索林谈判的砝码。第二天早上,当索林知道了一切时,怒气冲天地扑向了比尔博,但甘道夫及时现身,索林只能同意用原来要给比尔博的十四分之一宝藏去换回传家宝钻山之心。而这时,一个更大的威胁降临了,企图独霸宝藏的半兽人和野狼军团来了。于是,小矮人、精灵以及人类联合起来,与半兽人和野狼展开了惨烈大战,这场战争被称为五军大战。

战争一开始,比尔博就戴上戒指躲了起来,最后被一块石头砸昏。等他醒来时,发现战争已经结束,在巨鹰和能变身为熊的比翁的帮助下,他们最终赢得了胜利。但索林却浑身是伤,临死前他对比尔博说:“在你身上有许多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优点,友善的西方孩子,你智勇双全。如果世界上的人都能够像你一样,看重笑语和美食,轻贱黄金与白银,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快乐多了。”

比尔博踏上了返乡之路。恰好在一年后的6月,他回到了自己的故乡。他看见他的小丘了,他唱起了歌。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的甘道夫看着他说:“亲爱的比尔博,你有什么不对劲啊!你不再是以前的那个霍比特人了。”

回到家里,他才发现自己被“宣告死亡”,正在举行一场热热闹闹的财产拍卖会呢。

它将岩石击碎成为粉末,用巨大的龙尾扫荡这座山壁和整个悬崖。到了最后,那个山坳、狭窄的山脊、爬满了蜗牛的山壁,全都在恶龙的愤怒下化成碎屑,巨大的山崩也跟着掩埋了山谷。

让我们来深入讨论作品

可能是为了吸引狂热崇拜《魔戒》的粉丝,中文版在书名前面冠上了一个标题:《魔戒前传》。殊不知,这却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霍比特人》根本就不是一本像《魔戒》那样给大人看的书,而是一本地地道道的童书。这样一加,肯定吓退了不少对厚厚三大本《魔戒》望而生畏的大人们(必须承认,并不是所有的大人都读得下去《魔戒》的),他们会误解,会放弃为孩子们选择这本书,于是,我们的孩子就无比遗憾地错过了童年记忆中最好看的一本英雄幻想小说。

这个霍比特人叫比尔博•巴金斯,五十多岁,他住的可不是那种又脏又臭又湿、到处是小虫的洞穴,这是一个有窗户有客厅有厨房的舒适的洞穴。

说《霍比特人》是一本童书,至少有两个不成为理由的理由:一是托尔金曾经为他十来岁的儿子朗读过这本书(有讹传,说托尔金的四个孩子是听着《霍比特人》长大的,他予以坚决否认);二是当出版商拿到这本书的手稿时,为了验证它是否能被孩子们接受,决定请他十岁的小儿子写一份审读报告,小男孩的结论是:“这本书,配上一些地图,不需要任何插图……这本书适合所有五至九岁的孩子,并会受到他们的喜爱。”

当然,孩子喜欢听、喜欢看的书并不一定是童书。说它与《魔戒》不一样,是童书,是因为它具有儿童文学的特质。“就风格与手法而言,《霍比特人》无疑是一本童书,虽然成人读者并不被排斥。《魔戒》是属于一般文学,而非儿童文学,虽说同样的,儿童读者也不会被排斥。”这是约翰•洛威•汤森在《英语儿童文学史纲》一书中对《霍比特人》与《魔戒》所作的一个界定。

第一,《霍比特人》的故事十分简单,简单到只有一条线,没有旁枝侧蔓,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小人儿加入了远征队,外出冒险,先后遇上一大堆怪物和精灵,最后从一条骄傲的恶龙手中夺回宝藏,成为一个英雄。它非常轻松好读,哪怕是一个不具备一点点背景知识的孩子,也可以毫无障碍地一口气读完。但《魔戒》可就不同了,作为一个研究盎格鲁—撒克逊和斯堪的纳维亚英雄神话的学者,托尔金几乎花了大半辈子的时间,雄心勃勃地在《魔戒》及另外一部作品《精灵宝钻》中创造着一个属于他自己的英雄神话——中土世界。这个世界不仅拥有自己的语言、民族、历史和地理,还有为了争夺一枚能统领世界的戒指而杀得天昏地暗的正义与邪恶的力量……即便是对于一个成人读者来说(除非你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幻想小说拥趸),它也相当“难啃”,所以约翰•洛威•汤森才会说它“全书极长(虽然作者说实在太短),需要读者花上很长的时间阅读,有几分像是为了读一首中世纪的长诗所需进行的心灵调整一般。若想匆匆读毕,那是不可能的事”。

第二,《霍比特人》采用了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口述文学的形式,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匿名的全知叙述者在讲故事。你看,他常常使用这样的口吻:“我们这个故事……对了,霍比特人是个什么样,我想应当先给大家描绘一下……现在你们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吧?那就让我接着往下讲……”一个时不时冒出来的“我”和“你”,虽然会暂时中断故事,但却会让孩子们倍感亲切,让他们有一种如同围坐在篝火边听人讲故事的感觉。而且,这个隐姓埋名的叙述者一定还是一个现代人,因为他的语调既轻松又俏皮,偶尔插上一句逗趣的话,让你情不自禁地就笑出声来。不信你看这一句:“用根木棒就干净利落地敲掉了对方首领高耳夫裘的脑袋。他的脑袋飞了一百码,掉进一个兔子洞中,于是赢得了这场战争,同时也发明了高尔夫球比赛。”你再看这一句:“但半兽人还是知道该怎么走,就像你知道怎么到家附近的邮局去一样。”明明是一个发生在遥远的中土世界的故事,却硬是把今天的高尔夫球比赛和邮局给扯了进去,是不是够滑稽?这样风趣的语言在书中实在是太多了,哪怕是在描述紧张得让人窒息的战斗场面时,作者也会冷不丁地幽上一默。比如,在说到比尔博拔剑刺向大蜘蛛时,作者来了这样一句旁白:“蜘蛛很明显不习惯对付这种随身带刺的生物。”有人解读说托尔金故意用这样一种开玩笑的语气来讲故事,是想鼓励读者不要以过于严肃的态度来对待他的故事,不知这样说对不对?

第三,《霍比特人》的叙事结构是片段式的,一个冒险接着一个冒险,先是三个食人妖,然后是半兽人、咕噜、大蜘蛛……一旦前面这个冒险结束,它就与后边一个冒险没有什么关系了,例如三个食人妖、咕噜和大蜘蛛就都没有出现在后边的故事里。所以尽管它的故事很长,但读起来却更像是一个系列故事,一点不累。显然,这种叙事方式符合儿童的阅读特征。

第四,《霍比特人》的主人公是一个小人儿……

这场战争被称为五军大战。

说到这个名叫比尔博的主人公,虽然他只有我们人类身高的一半,比长胡子的矮人还要矮,但他的岁数可不小,在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是一个肚子上有不少肥肉的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了——这里让我们插上一句,这在童书中十分罕见,不但主人公是一个大人,而且在整本书中都没有出现一个小孩——比尔博绝对是托尔金的原创,用安德鲁•布赖克在《托尔金:用一生锻造“魔戒”》里的原话来说,就是“是托尔金为了这个故事而创造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诸如巫师、矮人、食人妖、精灵以及恶龙都能在《贝奥武夫》等古代史诗中找到他们的影子,是对传统神话的继承,但比尔博这样一个人物却遍寻不见。他是一个凡人,没有魔法,更不愿冒险,既胆小又怕羞,在乡下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霍比特人》获得成功之后,托尔金曾经公开宣称自己就是一个霍比特人),根本就不是我们熟悉的那样一个叱咤风云的英雄。可是托尔金在自己的这个故事中,却颠覆了我们的概念,重塑了英雄。

这是一个我们从未见过的英雄,一个不是英雄的英雄。

说他不是英雄,有例为证。你看,在故事的开头,当比尔博听矮人首领说这次冒险可能是一条不归路时,竟然吓得当场就跪到了地上,“像是快融化的果冻,不停地发抖”。你再看,别人都出发了,他还在家里一 边打扫卫生,一边嘟囔道:“都已经这把年纪了,还幻想什么恶龙和远方的冒险!”如果这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到了故事的结尾,他的表现就不可饶恕了,经过了那么多场历练,他依然没有展示出一个英雄的豪迈气概——五军厮杀,人家都在那里浴血奋战,他却早早地戴上戒指躲了起来,最后再次狼狈不堪地被一块飞石砸昏。这哪像一个英雄啊!还有,让人意外又失望的是,那条恶龙也不是他杀死的。可说他是英雄,也有例为证。他敢一个人摸到食人妖的身边,敢偷走咕噜的戒指,敢与口吐烈焰的恶龙对话……如果这支厄运不断的远征队没有他,恐怕早就全军覆没了。当然,除了勇敢,他更多的是靠好运相助。刺死大蜘蛛,给宝剑命名,是比尔博从一个普通人蜕变成为一个英雄的标志。或许,这样一个不是英雄的英雄,就是托尔金心目中的真正英雄。

《霍比特人》作为一本幻想小说的真正意义在于,它开拓了一种类型,为日后的追随者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经典范本。他把他创造的这个世界称为第二世界,为了让读者相信这个世界,走进这个世界,他努力把它写得真实可信,让它拥有自己的地貌、种族、过去的历史和宗教传说。因为他写得过于详尽、逼真,当我们开始读这本书不久,就会相信在我们这个世界的某一个地方,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中土世界。要不《狮子、女巫和魔衣柜》的作者C. S.刘易斯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让人感到他并非在虚构,而是描绘了一个我们都能进入的真实世界。

最后想提醒一句的是,比尔博与沼泽怪物咕噜猜谜语的一章,写得实在是好看,千万不要漏过:

可是,这些在地面上日常生活的记忆,让咕噜觉得很疲倦,而且,也让他想起当年他没有这么鬼祟、没有这么孤独地生活,这让他的脾气开始变坏,因此这次他想出了另一个更难、更让人不舒服的谜语:

看不见它,也摸不到它,

听不见它,也闻不到它。

它躲在星辰后,山丘下,

可以装满空洞。

它先到后来,

会结束生命,扼杀笑语。

咕噜蛮倒霉的,因为比尔博也听过这类谜语,对方话还没说完,他就已经知道了答案:“是黑暗!”他连头都不搔,脑袋也没怎么转,就解开了谜题。

盒子没有盖子、锁孔和铰链,

但里面却藏有金黄色的宝藏。

他问这个问题只是为了争取时间,好想出一个真正困难的谜题。他认为这问题大概连三岁的小孩子都会回答,他只是修改了一下文字的描述。不过,对咕噜来说,这可是难如登天的谜题。他口中不停发出咝咝声,一直想不出答案,最后,他开始喃喃自语,发出噗噗的声音。

过了好一阵子,比尔博开始不耐烦了:“好啦,答案究竟是什么?从你所发出的声音看来,我得告诉你,答案并不是煮沸的锅子。”

“给我们一个机会、给我们一个机会,我的宝贝,咝咝——咝咝。”

“可以了吧,”比尔博在给了他很长的一个机会之后说,“你猜不猜得出来啊?”

咕噜这时脑中突然灵机一动,记起了很久以前他从鸟巢里面偷东西的样子,他坐在河边,教祖母如何吸——“是蛋!”他咝咝地说,“是蛋!”然后他出了一道谜……

要知道,这可不是一般的猜谜比赛,这关系到比尔博的性命。因为如果比尔博猜不出来,邪恶的咕噜就会一口吃掉他。

中文译本推荐

《魔戒前传:哈比人历险记》
朱学恒/译
中国台湾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