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索亚历险记
原书名及初版时间: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1876
作 者:[美]马克•吐温(Mark Twain)
插 图:[澳]罗伯特•英潘(Robert Ingpen)
出版社: Sterling, 2010
获奖及推荐记录
⊙入选英国最大连锁书店Waterstones“最受喜爱的100本童书”
⊙入选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孩子们推荐的100本童书”
⊙入选英国《你长大之前必读的1001本童书》
⊙入选日本《儿童文学的魅力:今天阅读的100本世界名作》
⊙入选日本《英美儿童文学畅销书40本:永留心中的名作》
⊙入选日本《世界少男少女文学:写实文学50本》

是谁写了这本书

马克•吐温(1835—1910),原名萨缪埃尔•克莱门斯,出生于美国。他十一岁丧父,十三岁辍学,成为印刷厂学徒,十八岁至二十二岁出外漫游,成为密西西比河上的轮船领航员,后来还做过股票生意,淘过金,做过记者。
三十岁时,他将在旧金山矿区听到的传说写成幽默小品《卡拉韦斯县驰名的跳蛙》,以马克•吐温为笔名,发表在纽约的一个刊物上,从此开始了作家的生涯。马克•吐温这个笔名来自他以前在密西西比河上当水手时的经验,那时他每天凌晨都会听到领航员测量水深时发出的喊声:Mark Twain,意为“水深二英寻”。他的文笔幽默诙谐,针砭时弊深刻准确,被认为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他以童年为题材的作品有《汤姆•索亚历险记》和续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不过,对于后一本的评价明显高过前一本。海明威甚至评价说:“全部美国文学来自马克•吐温写的一本叫做《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书……”
先来认识一下书中的主要出场人物
汤姆•索亚
孤儿’被包莉姨妈收养’住在一个又小又寒掺的小镇上。他是个十分淘气的男孩’序包莉姨妈的话来说’就是“我这辈予从没见过这样的孩予”。
锡德
汤姆同母异父的弟弟。他是一个寡言少语的孩予’没有那些爱冒险闯祸的毛病。
包莉姨妈
汤姆妈妈的妹妹’是个刀予嘴、熟心肠的妇人。
蓓姬
法官撒切尔的女儿’蓝眼睛’黄头发编成两条长辫予’是汤姆眼中的天使。
哈克贝利
全镇唯一的酒鬼的儿予’他不上学’也不去教堂’在母亲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又野又坏的孩予。
乔•哈泼
汤姆的知心好伙伴。
道宾斯老师
汤姆的小学老师’总是序藤鞭和戒尺来惩罚孩予。
印第安人乔
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坏蛋。
汤姆用袖管擦了擦眼睛,哭哭啼啼道出了他的决心:他要逃出按古板的礼数过日子和缺乏同情心的家,到那偌大的人世中去闯荡,永不回头。
这本书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小男孩汤姆•索亚幼年丧母,被住在密西西比河边上一个又小又寒碜、名叫圣彼得堡的小镇的包莉姨妈收养,和表姐玛丽以及同母异父的弟弟锡德住在一起。汤姆调皮捣蛋,用包莉姨妈的话来说,就是“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样的孩子”。但老太太又十分疼爱他,“怎么也狠不下心来揍他”。
夏天的一个星期六,因为逃学和打架,包莉姨妈罚他用石灰水刷木板篱笆。九英尺高的篱笆有三十码长,在汤姆的眼里生命都变得空洞了。很快,他就来了个主意。本啃着苹果过来了,他问汤姆:“你喜欢干这活儿?”汤姆像艺术家似的又刷了几刷子,反问他:“难道一个孩子天天有机会刷篱笆?”就这样,本用苹果换来了刷篱笆的活儿。接着,一个又一个孩子加入进来,汤姆也变成了一个富翁,有十二颗子弹、什么也开不了的钥匙、独眼小猫……也是这天,汤姆爱上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小女孩,他拼命表演惊险的动作,可女孩只扔给他一朵紫罗兰。晚上,因为弟弟锡德打碎了糖罐,错挨了包莉姨妈一巴掌的汤姆躺在女孩家的窗下,心想自己就将这样死去,到了早上,她会对他生气全无的躯体落下一小滴眼泪吗?窗户开了,女仆的一大盆水浇了下来,把这位仰躺着的殉难者的遗体浇了个透湿。第二天在主日学校,汤姆才知道女孩原来是撒切尔法官的女儿。不过他又出了丑。校长为了鼓励孩子们背圣诗,背两首奖一张蓝票,二十首奖一张红票,二百首奖一张黄票,十张黄票奖一本《圣经》。汤姆用弹子什么的从别的孩子们手里换来一大堆小票,走上台,领来一本《圣经》,成了十年来最叫人目瞪口呆的新闻。但当撒切尔法官问这个英雄十二门徒前两个人的名字时,汤姆却回答错了。后来在学校里,汤姆知道那个女孩叫蓓姬,他非要和她订终身,还吻了她,可是无意中说漏了嘴,说自己还曾经和艾米订过终身,结果让蓓姬大哭了一场。
夜里11点,哈克贝利拎着一只死猫来叫他了,汤姆从窗户里爬了出来。哈克贝利是全镇唯一的酒鬼的儿子,他不上学,又野又坏,母亲们既恨他又怕他,孩子们却妒羡他,因为凡是生活中叫人痛快的事全叫他占了。为了试验用死猫治疣子,两个人摸进墓地,却意外地撞见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人乔和酒鬼波特来盗尸。为了多要一点钱,乔、波特和大夫扭打起来,大夫用墓牌砸昏了波特,乔瞅准机会把刀扎进了他的胸膛,又把刀塞到了波特的手里。等波特醒过来,还以为是自己杀了人。汤姆和哈克贝利吓坏了,逃进旧鞣皮工场,汤姆用红赭石在松木瓦上写下“哈克贝利和汤姆发誓对此事保密。如果泄露,情愿马上倒地死去,而且烂尸”,又从手指上刺出血,给自己的舌头上了锁链。第二天中午,因为乔的告发,波特被抓了起来。连着一个星期,汤姆都被那个可怕的秘密和隐隐作痛的良心搅扰得睡不好觉。为了宽慰自己的良心,每隔一两天,他会给关在监狱里的“杀人犯”送去一点吃的。

他随手捡起一段麦秆放在鼻子上,脑袋一股劲儿往后仰,尽力使麦秆平衡。
蓓姬不来上学了,这更让汤姆开心不起来了。包莉姨妈急坏了,喂他喝止痛水,想不到他把它灌到了姨妈的黄猫的嘴里。猫发疯似的在屋子里翻筋斗,把老太太吓得呆若木鸡,用顶针敲他的脑袋:“你干吗要这样整治那可怜的不会说话的畜生?”“因为我可怜它,它连姨妈都没有一个。”蓓姬又来上学了,可是她鼻子翘得高高的,根本就不理睬汤姆。汤姆心灰意冷,他说他是个被抛弃的、无朋无友的孩子,没有人爱他。
这天,他在路上碰到了他的知心伙伴乔•哈泼,乔正好刚挨了他妈妈一顿揍,于是两个孩子决定离家出走。半夜,他们,还有哈克贝利,带着从家里偷出来的火腿、腌猪肉和平底煎锅,划着一只小木筏,顺着密西西比河,在距离圣彼得堡下游三英里路的杰克逊岛上了岸。他们在岛上当起了海盗,说永远不回文明社会中去了。到了白天,他们发现镇上的人坐着船在河上捞人,汤姆惊叫了起来:“哥儿们,我知道谁淹死啦——是咱们哪!”三个人顿时有了一种成了英雄的感觉。晚上,等乔和哈克贝利睡着了,汤姆悄悄游回家,他本想把一片写着“我们当海盗去了”的树皮留给包莉姨妈,可是听到包莉姨妈和乔的妈妈说星期天要给他们举行葬礼时,又改变了主意,溜回到了岛上。他们在岛上钓鱼、抽烟,还经历了暴风雨。等到葬礼那天,教堂里哭声一片,突然三个死去的孩子穿过人群走了出来,包莉姨妈他们立刻扑了上去。海盗汤姆望着四下里那些又妒又羡的孩子,他在心里承认,这绝对是他一生中最值得为之骄傲的时刻。这一天,汤姆挨的揍和亲吻比他以往一年中所挨的加起来还要多。
在学校里,尽管汤姆成了了不得的英雄,但蓓姬就是不理他,直到有一天蓓姬撕坏了道宾斯老师偷藏的一本书,汤姆站起来替她顶罪,挨了一顿最毒辣的鞭打时,她才原谅了他,她眼里向他射来惊讶、感激和爱慕:“汤姆,你怎么会这么高尚啊?”
假期快到了,为了让孩子们在考试那天有出色的表现,道宾斯老师手里的藤条和戒尺很少有闲着的时候。孩子们计划狠狠地报复他一次。考试那天,镇上的显要和学生的家长都来了,当道宾斯老师在黑板上画地图时,从讲台上方的阁楼天窗里,一只身上拴着绳子的猫被降了下来,它抓走他的假发,他的秃头露了出来,是一个金色的秃头。原来趁他喝醉时,招牌匠人的儿子把他的头涂上了金色的油漆。

“亲?干吗要亲呢?”
“哦,这个,你知道,是为了——反正,人家都这么干。”
汤姆出麻疹了,在床上躺了漫长的五个星期。等他好了,法庭正好开始审理谋杀案,人人都认为是波特杀死了大夫。开庭那天,汤姆尽管怕得要命,还是出庭作证说:“大夫抓过木板狠狠一抡,波特随着倒下,这时,印第安人乔拿过刀跳过来,然后——”嘭!印第安人乔像闪电一样朝窗户冲去,冲过一路上所有想拦住他的人,跑啦。这下汤姆又一次成了闪闪发光的英雄,还上了镇上的报纸,有人认为他将来如果不被绞死,便能当上 总统。
有一天,汤姆心中萌发了挖掘宝藏的强烈欲望,他叫上哈克贝利,去鬼屋寻找强盗埋藏的宝藏。当他们走到楼上时,发现逃跑的印第安人乔和一个同伙进来了,两个人要挖洞藏钱,不想挖出来一个满满装着金币的匣子。他们听见乔说:“把它放到我那窝里去,不是一号,是二号。”天黑了,乔和同伙抱着那个匣子朝河边走去。
可是,跟父母去度假的蓓姬一回来,汤姆对印第安人乔和宝藏的兴趣立刻就降到了第二位。几天后的星期六,汤姆和好多孩子一起去参加蓓姬的野餐会,吃完了,孩子们钻进了麦克杜格尔洞,这是一个宛如巨大迷宫的洞窟。汤姆钻过一道瀑布,带领蓓姬去探险,结果越走越深,彻底迷路了。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过了好几天,他们也没找到出路。更可怕的是,他们在洞中看见了印第安人乔……镇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死在洞中了,包莉姨妈和蓓姬的家人悲痛极了。星期二的半夜,镇上突然响起了一阵猛烈的钟声,原来有马车把汤姆和蓓姬给送了回来。汤姆告诉大家,在他们快要绝望的时候,蓓姬让他牵着风筝线去探路,当线拉到了头时,他正要转身回去,忽然瞥见了一星光亮,是一个小洞。他回头找来蓓姬,和她一起从洞口挤了出去。
两个星期以后的一天,汤姆去找蓓姬玩,她的爸爸撒切尔法官告诉他:“汤姆,以后没人会在洞里迷路了,两个星期前我就叫人给山洞大门装上了铁门。”汤姆的脸一下白得像张纸:“啊,印第安人乔在洞里!”等人们打开洞门一看,乔早就饿死在大门背后了。

早饭吃过以后,他们躺在树荫底下,哈克抽起烟
汤姆和哈克贝利偷偷钻回到洞里,找到了乔藏在石头底下的那个宝匣,里面有一万两千余元,他们成了大富翁。两个人的小传上了报纸不说,走到哪儿,都有人向他们献殷勤、表示羡慕。撒切尔法官希望汤姆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律师或军人,他说他打算让汤姆进国立军事学院,再去法学院受训。哈克贝利则被一个有钱的寡妇收养,领他进入了社交圈子。可他很快就受不了了,因为无论他想去哪里,文明的清规戒律都会挡住他的去路,把他的手脚捆绑起来。他逃了出来,但汤姆找到了他,劝他回家,哈克贝利说他过不惯那种日子,不愿被礼数束缚,可汤姆对他说:“人人都如此呀,你不弄得体体面面的话,别人会怎么说?”
让我们来深入讨论作品
说到儿童文学中的经典顽童形象,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马克•吐温《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汤姆•索亚。可是,这个形象并不是马克•吐温的首创,它的开山鼻祖是另一位美国作家托马斯•巴雷•奥尔德里奇,他那部半自传性质的小说《坏孩子的故事》比《汤姆•索亚历险记》整整早发表了七年。它的原书名是《The Story of a Bad Boy》,讲的是一个善良的坏男孩的故事——他并不坏,没有犯下什么令人发指的越轨行为,他的坏,只是相对于他身边的那些好孩子而言。我们现在说的顽童,其实就是源自Bad Boy这个词,只是我们没有采取直译的方式把这类美国19世纪后期儿童文学中的经典角色译成“坏孩子”——“坏孩子”和“顽童”,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一个是不可救药,一个不过是淘气、恶作剧而已,还依然可爱。
……这个夏天,幼年丧母、住在姨妈家的小男孩汤姆,不断地逃学,不断地惹祸。他先是在墓地目睹了一场凶杀案;接着又瞒着家人,和两个小伙伴一起去小岛当了几天海盗,还参加了自己的葬礼;到处挖宝藏,最后,又和自己心爱的女孩一起迷失在山洞里……
或许会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尽管《汤姆•索亚历险记》塑造了一个风靡世界的顽童形象,但它并不是一本纯粹为孩子写的童书,连作者自己也在序中坦陈:“我写这本小说主要是为了娱乐孩子们,但我也希望大人们不要因为这是本儿童读的书就将它束之高阁。”他没有失望,一百多年来,这本书的读者始终一半是孩子,一半是大人。彼得•亨特在《儿童文学》中就指出了这个现象:“童书和成人书之间的界限,在《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它的续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崩溃了。”怎么解释这种现象呢?芭芭拉•沃尔在《叙述者的声音:儿童小说的困境》一书中说《汤姆•索亚历险记》和19世纪的作品一样,都具有既面对孩子叙述又面对大人叙述的“双重声音”。玛杰丽•费希尔则说过一句完全适用于《汤姆•索亚历险记》的话:当你把《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为一个探索的男人的寓言来读,它就不是童书;当你把它作为一个有趣、感人、散漫、精明和诚实的少年时代的故事来读,它就是童书。
对于这本“在想象中回顾了在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上度过的童年”的小说,马克•吐温自己的评价是:“一首用散文来表现的赞美诗,给了它一种人世间的气息。”不过,它绝对不是一首田园牧歌。虽然汤姆的身边有尚未遭到现代文明污染的小镇,有可以游泳的大河,有可以玩海盗游戏的小岛和探险的洞窟,在一个孩子的眼里宛若天堂,但它并不是像有人形容的那样是一部“以牧歌般的笔调描绘了作者的少年时代、散发着浓郁乡愁”的作品,而是一个汤姆与大人、与僵化而陈腐的社会抗争的故事,如同日本学者在《世界儿童文学概论》中指出的那样:马克•吐温是要透过一双自由且充满野性、具有正义感的纯真孩子的眼睛,对企图把那个时代的人们塞进一个无聊、文明的空壳里的社会,特别是对它的因循守旧和伪善,进行了揭露和批判。那么,汤姆这样一个顽童,到底对大人和社会做出了怎样的挑战呢?
先让我们来看看汤姆几岁了。
很奇怪,马克•吐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没有为汤姆设定年龄,我们只能推测。这是发生在一个夏天里的故事。故事开始时,汤姆似乎不大,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小孩,因为他的那些所作所为实在是太幼稚、太让人哭笑不得了:给别的孩子刷木板篱笆的机会,换来的东西却是一把什么也开不了的钥匙、两只蝌蚪、四块橙子皮;在姨妈的眼皮底下偷糖吃;在教堂里逗狗跟甲虫咬架……可到了后来,汤姆却又像是一个成熟而又冷静的大男孩,比如最后他和心爱的女孩蓓姬身陷迷宫般的洞窟那场戏,饥饿、干渴、黑暗,再加上恐惧,换作一个小小孩早就绝望地放声痛哭了,但汤姆表现得比大人还理智、坚强,给人的感觉完全是一个心智成熟的少年。这样推测下来,汤姆的年龄应该是介于十至十二岁之间吧。白井澄子在与人合著的《英美儿童文学的黄金时代》一书里将汤姆分成了两个汤姆,一个是“青春期前的汤姆”,一个是“青春期的汤姆”,强调他是个多面性的人物,并引用了山中康裕的一句话:“(十至十二岁这个年龄段)是触及人根源性东西的时期。”

过了不一会儿,她已经泪流满面地念起了汤姆那块树皮上的话,接着她说:“哪怕他犯下了一百万桩罪过,我也能原谅他!”

汤姆和哈克贝利在榆树下挖宝。
汤姆,绝不仅仅是一个逗人发笑的顽童,作为马克•吐温用来颠覆当时流行的说教式的儿童文学作品的一个角色,他首先反抗的就是大人社会的道德标准。比如,他蔑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故事里至少有两个被全镇的大人树为楷模的模范男孩:一个是“爹娘都是德国人”的男孩,一口气能背三千首圣诗(他显然不是马克•吐温心目中的模范男孩,因为书里嘲笑他“变成了一个比白痴强不到哪儿去的人”);一个是威利•麦弗逊,“他小心翼翼地照顾着他的妈妈,好像她是雕花玻璃做的一样。他每次都领着妈妈来教堂,成为所有妈妈的骄傲”。汤姆却从不把他们视为榜样,借用书里的话来说,就是“汤姆不是村里的模范男孩,但他对那位模范男孩非常熟悉,并且很讨厌他”。再比如,他从不盲目地顺从大人的说教,是个叛逆儿。大人说哈克贝利•费恩这个流浪儿是个坏孩子,“镇上所有的母亲都打心眼儿里既恨又怕”,汤姆却偏要和哈克贝利成为最好的朋友,他才不信大人那一套呢,他羡慕哈克贝利这个“过着浪漫生活的弃儿”,因为他不用上学,想玩多久就玩多久,从来不必梳洗,也不必穿干净衣服,“凡是生活中叫人痛快的事,这孩子全占了”。
汤姆喜欢恶作剧和冒险,还逃学、撒谎、抽烟、在教堂捣乱、逃离大人的监管……他干了不少坏事,但他绝对不是一个坏孩子。他心地善良,有正义感,借用他姨妈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他其实不算坏——只是喜欢恶作剧。你们知道,就是比较冒失,有点胡来。他就跟匹小马驹子一样,不该受责怪。他从来没使过坏。而且,他是个少见的好心肠孩子”。

“我的天,哈克,你看哪!”
果然是那个财富箱子,它在一个隐秘的小洞穴里,千真万确。
即便是他的种种恶作剧和冒险,如果细细追究起来,其实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渴望别人承认,要成为一个英雄。每次骚动之后,他也确实如愿以偿了。你看,当人们以为他被淹死,为他举行葬礼时,他凯旋了,“海盗汤姆望着四下里那些又妒又羡的孩子,他在心里承认,这绝对是他一生中最值得为之骄傲的时刻”。你看,当他在法庭指证了真正的凶手之后,“汤姆又一次成了闪闪发光的英雄——受到年长的人的宠爱和年少的人的忌妒”。说起来,他这种渴望吸引别人视线的欲望,应该是出自一个少年的本能吧?对于他的这种“英雄愿望”,神宫辉夫在《儿童文学的主角们》一书中分析说:“虽然他的言行,不过是一个渴望成为英雄的少年的自我显示欲的表现,但这绝不仅仅是惊扰一场,而是对从信仰到道德、教育、习惯以及所有方面都停滞不前、因循守旧的大人的社会和生活的批判。”不过,也有人持反论,查尔斯•弗雷和约翰•格里菲思在《重读童书》中就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论点,说汤姆实际上是把整个小镇当成了绝好的观众,他知道怎样博得大人的叫好声,他并不是一个支撑人们的价值观和哲学的反叛者。
不管怎么说,汤姆还是给笼罩在“昏昏欲睡的气氛”的大人社会带来了一股活力。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汤姆导演了这一幕幕喜剧,镇上的人们会有这么多的悲伤和快乐吗?
关于《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争议最大的就是它的结尾。因为在故事的最后,一直反抗大人世界的汤姆居然妥协了,被一直渴望逃离的所谓文明社会收编了,和大人站到了一起。他不但自己成为一个好市民,还把逃走的哈克贝利找了回来,规劝他做一个体面人,接受那个有钱的寡妇的收养,不然连他汤姆自己都会被人瞧不起。这显然大大削弱了作品的批判力量。然而,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待汤姆的这种变化。这本书的原版编者约翰•C .葛伯就指出:“作品其实是对成长进程的一种嘲讽性的说明,因为汤姆最后更接近于圣彼得堡的成人,这些成人往好里说是虔诚而善感,往坏里说则遇事不能容忍,生性残酷……马克•吐温很可能是想提醒我们:我们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往往越来越看重社会习俗和社会的赞许与否,越来越丧失我们对个人自由的热爱。”
马克•吐温被称为幽默大师,他在一篇题为《如何讲故事》的短文中,曾经对幽默有过精辟的论述:“幽默故事,其效果取决于故事的讲述方式……讲述幽默故事要表情严肃。讲述者要竭力装着自己一点也不觉得故事有什么可笑之处……”《汤姆•索亚历险记》就是一部幽默小说,它不仅人物幽默,情节幽默,语言也幽默。例如,读到“汤姆说,‘箭落在哪儿,哪儿就是可怜的罗宾汉在绿林树下的葬身之所。’然后他射出箭去,往后一倒,应该就此死了,谁知他正好倒在一株有刺的荨麻上,他马上蹦了起来。这对一具尸体来说,动作太欢快了”这样的句子时,你不可能不笑。
中文译本推荐

《汤姆•索亚历险记》
成时/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8

《汤姆•索亚历险记》
张建平/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0
延伸阅读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成时/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