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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儿童文学阅读与经典
1.2.3 儿童文学的人物

儿童文学的人物

小孩和老人

给孩子看的书,主人公当然多数是小孩了。从古典少女小说中的孤女,到后来顽童小说中的淘气包,再到生活在现代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的少男少女……形形色色,多得数也数不过来。孩子们喜欢这些小主人公,是因为他们同等身高,孩子们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成长的经验。

老人,作为孩子们童年时最亲近的人,也常常会出现在童书中。

《波丽安娜》:

“小姑娘,你跳着走进了我的生活”

《波丽安娜》是美国作家埃丽诺•霍奇曼•波特1913年发表的一部少女小说。

它与瑞士作家约翰娜•斯皮瑞1879年开始陆续发表的《海蒂》,加拿大作家L.M. 蒙哥玛利1908年发表的《绿山墙的安妮》,美国作家弗•霍•伯内特1905年发表的《小公主》,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1911年发表的《长腿叔叔》等一起,构成了一个独特的古典少女小说群。这些少女小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主人公都是孤女。这些十来岁的小女孩虽然身处逆境,但她们个个自强不息,像小天使一样身心健康、乐观、积极向上,最后总能改变自己的悲惨命运。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们的故事读上去感染力一点儿不减,仍旧激动人心,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十分励志。

《波丽安娜》是其中的一部代表之作。

波丽安娜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十一岁小女孩。在她没来之前,美国东部的这个无名小镇沉闷无比,几乎每一个大人都心灵紧闭,冷漠、厌倦一切。看看这些病态的大人吧——波丽小姐,波丽安娜的姨妈,四十岁,小镇最富有的女人,十分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从不打扮自己,“像牡蛎一样把自己封闭起来,不愿意和任何人来往。她的内心好像越来越痛苦”。约翰•彭德莱顿先生,不到六十岁,一个人住在山上的大房子里,脾气乖戾,从来不跟人说话,年轻时曾经爱过波丽安娜的妈妈,但她跟一个年轻牧师跑了,他的“整个世界突然变得一片黑暗”。查尔顿医生,他没有妻子,生活非常孤独,仅仅在公寓的房子里有两间诊所,他自己说“它只是一座房子,算不上一个家”,“它需要一双女人的手和一颗女人的心”。斯诺太太,四十岁,一个双腿残疾的病人,整天躺在床上,脾气坏透了,“要不是人们同情她,从早到晚也不会有人愿意接近她”……

《波丽安娜》封面
Puffin Books

可是有一天,从火车上下来一个瘦弱的小女孩,穿着红格子布衣裳,两条亚麻色的粗辫子拖在背后,草帽下面,露出一张热切的长满雀斑的小脸。于是,奇迹就发生了。

波丽小姐变了,“回到人类中间来了”,变得亲近人,喜欢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年轻过”,还找到了早就应该属于她的爱情。约翰•彭德莱顿先生变了,学会了爱人,收留了无家可归的男孩吉米。查尔顿医生变了,他说为了得到一双女人的手和一颗女人的心,他“可以付出整个世界”,其实他在心底一直深爱着波丽小姐。斯诺太太变了,她快乐多了,开始编织缰绳、婴儿毯什么的,能做事情了……

可是,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呢?波丽安娜究竟是用什么样的魔法解开了一个又一个大人的心锁呢?

这一切都源于一个游戏:小拐杖。

“是一个……游戏?”

“对啊,是‘只要高兴’的游戏。”

……

“拐杖?”

“是的。你知道,我想要一个洋娃娃,爸爸也写信告诉他们了,可是当捐助箱送来的时候,女士们却说没有人捐洋娃娃,只有一些小拐杖。她们把它送过来,她们想或许这些小拐杖有时候对某些孩子会有用。我们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玩游戏的。”

……

“哦,仁慈的上帝!我实在看不见这里面有什么开心的事——你想要一个洋娃娃,却得到了一副拐杖。”

波丽安娜拍着手:“有啊……有啊!”她咯咯地笑着说,“但是一开始,我和你一样,也看不出这里面有什么可让人高兴的。”她认真地补充道,“后来,爸爸不得不告诉了我。”

“那么,你或许也会告诉我了?”南希几乎停下了脚步。

“你真笨!哎呀,就是说你应该感到高兴,因为你不需要那些拐杖。”波丽安娜高兴地欢呼雀跃着,“你看这很容易——当你知道该怎样去想的时候。”

这是一个教人学会快乐的游戏。

它的真谛就是:“从各种事情中寻找快乐。如果你总能坚持寻找的话,在任何事情上你都能找出让人高兴的东西来。”波丽安娜不但自己玩这个游戏,她还像天使一样,让全镇的人和她一起玩起了这个游戏——不,不是全镇的人,是全美国的人和她一起玩起了这个游戏。这本书一出版,就红遍了全美国,成为畅销书,直到今天,还是有那么多人喜爱这个永远快乐的小姑娘。连Pollyanna这个词,都被收进了字典,是极度乐观的意思。

《波丽安娜》插图
Neil Reed/画

《淘气包埃米尔》:

“他整天淘不完的气,那小子”

与《波丽安娜》这类少女小说相对应的是顽童小说。这类小说里的主人公,没有一个是听话的乖孩子,都是调皮捣蛋的男孩,他们整天惹是生非,搞恶作剧,闹得四邻不安,但他们本质上并不是一个坏孩子,只是淘气得有点过分了而已。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就是顽童小说的代表作。

但要说给孩子看,还是瑞典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淘气包埃米尔》更好看。

《汤姆•索亚历险记》插图

埃米尔是一个小男孩,五岁,他住在瑞典的斯莫兰省伦纳贝亚教区卡特胡尔特庄园。他强壮得像一头小牛,又野又拧。村民一说到他就会唉声叹气:“那个埃米尔淘气、闯祸的次数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还多。”他们实在是受不了他了,吓坏了,甚至开始募捐,把钱装在一个口袋里,送给埃米尔的妈妈:“你们如果把埃米尔送到美国去,这些钱大概够了。”不过埃米尔的妈妈却不这样认为,她总是护着埃米尔:“埃米尔是一个可爱的男孩,我们就爱他这个样子。”

好,就让我们看看《淘气包埃米尔》里面的两个故事吧。

第一个故事有一个很长的标题:《5月22日星期二,埃米尔把头伸进汤罐子》。

埃米尔喜欢喝肉汤,这天,埃米尔把头伸进汤罐里喝底上最后一点儿肉汤,但是头却退不出来了。妈妈心疼她的心肝宝贝,要用火钩子把罐子敲碎,爸爸却说那东西值四克朗。长工用双手紧紧夹住汤罐子,用力提向空中,可埃米尔也给带了起来。

《淘气包埃米尔》封面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没办法,家人只好领他去看医生。

去看医生当然要打扮一下了,虽然不能梳头,但埃米尔还是穿上了最好的花格子礼服,黑色系带皮鞋,戴着汤罐子上了马车。当他走进医生的候诊室时,所有的人都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同情,因为他们心里明白,发生了某种不幸。埃米尔看不见医生,但无论如何也要问医生好吧,他一鞠躬,头上戴的汤罐子重重地碰到医生的桌子上,从中间裂开了。

回到家,爸爸赶忙把撞成两半的汤罐子给粘好了。想不到晚上妹妹小伊达看到它,就问哥哥:“你怎么就把脑袋弄到汤罐子里去了?”“不费吹灰之力,”埃米尔说,“我就这样一来。”他又把汤罐子套进了脑袋里,又拔不出来了,跟过去一样紧。这回他妈妈没再犹豫,抄起火钩子朝汤罐子砸去,嘭的一声,整个伦纳贝亚都听到了。

第二个故事也有一个很长的标题:《6月10日星期日,埃米尔把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

这天埃米尔家要举行宴会,女仆丽娜提议为了万无一失,能不能先把埃米尔锁在一个房间里,被埃米尔妈妈瞪了一眼。“埃米尔是一个很令人喜欢的孩子。”她透过厨房的窗子,看见她的两个非常漂亮的小天使,正在外边跑着玩。

埃米尔的爸爸正要升国旗,偏偏这时候母牛要生小牛了,他只好朝畜圈奔去。于是埃米尔就问妹妹小伊达:“你愿意让我把你像升国旗似的升到上边去吗?”小伊达当然愿意了,因为那样她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埃米尔用升国旗用的钩子钩住小伊达的腰带,然后拉紧绳子,把小伊达升到了旗杆顶上。

客人们陆续到了,当他们看到旗杆上的“国旗”时都惊呆了。

《淘气包埃米尔》插图
Björn Berg/画

《淘气包埃米尔》插图 Björn Berg/画

埃米尔的故事就是这样让人哭笑不得。真的,每一天,你都不知道他会干出怎样的壮举。

“你知道我明天做什么?”他说。

“不知道,”阿尔弗雷德说,“又要淘气?”

埃米尔把哨子放进嘴里,又开始吹。他一边走一边又吹了一会儿,认真地思索着。

“我也不知道,”他最后说,“每次淘了气、惹完祸以后我才知道。”

《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

“我一定会给秋代摘到紫斑风铃花的”

这本描写小学生一二年级日常生活的书,有一个长长怪怪的书名,叫《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作者是日本的著名作家古田足日。

故事一点儿都不复杂,但却极其准确地刻画了孩子急于长大的心理。

秋代上二年级,是二年级里最矮的女孩;正也才上一年级,却是个个子也高、块头也大的男孩,跟妈妈一起上街,甚至有阿姨会问他:“你上几年级了?是三年级吧?”正也不敢一个人去上学,因为要穿过一段土崖,土崖入口看上去就像一个凶恶的巨人的嘴巴。于是,秋代每天拉着他去上学。

《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插图 中山正美/画

正也不但胆子小,还特别爱哭,上课肚子饿了都会哭。秋代对他说:“正也,你要坚强一点儿啊!”可“坚强起来”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听到妈妈表扬秋代是个坚强的孩子,正也明白了:“我明白啦,变成像秋代那样,就行啦!”秋代从来不哭,即使是被大孩子叫“小矮子”,被打一个耳光或是推倒在地上,也没哭过一次。

秋代喜欢花,有一回她指着远方那片高耸着一棵杉树的树林,说等她上了三年级,要走着去那里,因为别人告诉她那片树林里开满了紫斑风铃花。

《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封面
接力出版社

星期日,秋代听说有人在神社摘到了紫斑风铃花,就和好朋友真理子,还有正也一起去找紫斑风铃花了。找了两个神社,都没有,秋代坚持要去第三个神社。正也想回家,但还是咬咬牙跟去了。走在路上,秋代说:“一次也没走过的路,才有意思。”在神社后面的河崖下,他们发现了紫斑风铃花。正也一手抱住树干,一手拉住秋代,就这样,三个孩子摘到了美丽的紫斑风铃花。然而在回家的路上,他们遇上了三个仗势欺人的三年级男孩,他们不但把秋代推到了水沟里,还骑着自行车,一辆接一辆地从紫斑风铃花上面碾了过去。这下,秋代哭了,她头一次放声呜呜地哭了。正也呆住了,这让他不敢相信。他走到她身边,对她说:“别哭了,秋代。我一定会给秋代摘到紫斑风铃花的。好多好多,拿都拿不住。”

到了下一个星期日,正也跟妈妈闹别扭了,他决定离家出走。他先是想去爷爷家,但坐车的钱不够,便决定一个人走到一棵杉树的树林,去给秋代摘紫斑风铃花……当秋代、真理子和正也的妈妈找到他的时候——

正也两手抱着一大把紫斑风铃花,睡着了。身边还散落着好多紫斑风铃花。

脸上、衣服上全是泥。

“正也。”

《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插图 中山正美/画

《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插图 中山正美/画

正也被摇醒了,睁开眼睛,看到秋代的脸,笑了。

“正也,害怕了吧?”

这个浑身是泥的孩子,太让秋代怜惜了,她都快要落泪了。她以为,正也会像在上学的坡道上一样,哇的一声哭起来,紧紧地抓住她的手。

可正也没有哭,也没有抓住她的手,正也说:“我摘到了呀,秋代,我摘的紫斑风铃花,多得秋代都抱不过来哟。”

正也变得坚强起来了,秋代也长大了,因为她发现:“过去那种嫌自己个子小的心情,一刹那间从自己的身体里面消失了。”

《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说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在说到孩子的成长时,古田足日曾说过,孩子的成长中有一个“节”,他进一步解释说,孩子们的成长不是呈一条直线向前伸展的,由于经验的积累,有一天,会突然发生变化,会急速上升,这就是成长中的“节”。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古田足日就加入了对“节”的思考。

古田足日还有一本名叫《鼹鼠原野的伙伴们》的小说,写得也非常好看。

《苹果树上的外婆》:

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幻想外婆

童书中,以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作为第二主角的,还真是不少。比如意大利作家安琪拉•那涅第的《外公是棵樱桃树》、普密尼的《马提与祖父》、美国作家辛西娅•赖伦特的《想念梅姨》以及我们前面说过的《女巫》、《小河男孩》……还有这本《苹果树上的外婆》。

《苹果树上的外婆》封面
新蕾出版社

这本书曾获得1965年的奥地利国家儿童与青少年文学奖,作者是米拉•洛贝。

可是,外婆怎么能上树呢?对,小男孩安迪就是有这样一位怪异的外婆。她不但能上树,还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神出鬼没如同幻影一般。

这是安迪想象出来的一位外婆吧?书里安迪的妈妈也是这么说的——

《苹果树上的外婆》插图 祖西•魏格尔/画

“安迪!”母亲让安迪转过身来面对自己,并看着他的眼睛,“你玩‘外婆’的游戏,没有人反对。只是你不应该忘记,这是一个想象出来的外婆。”

安迪没有外婆,“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伤心”。他问妈妈:“为什么我们家没有外婆和奶奶呢?”妈妈回答说:“以前告诉过你的呀,安迪!当你父亲还小的时候,奶奶去世了。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后来在你出生前不久,外婆也去世了。”妈妈还给他看一张外婆参加化装舞会的照片,外婆头戴一顶用羽毛装饰的帽子,帽下露出白色的鬈发,胳臂上挎着一个大绣花挎包。

《苹果树上的外婆》插图 祖西•魏格尔/画

现在,安迪已经确切知道了外婆的模样。他爬到苹果树上,坐在树杈间,陷入了沉思。突然,外婆坐到了他的身边。他不知道这事是怎样发生的,但她无疑就是他的外婆——同样的鬈发,同样的绣花大挎包。外婆不但跟他打招呼“哈啰,安迪”,还带他去了妈妈一直没带他去的游乐场。第二天,安迪爬到树上时,外婆已经坐在那里了,这天他们开车去了大草原,套到一黑一白两匹野马。第三天,外婆也坐在那里等他了,他和外婆一起坐船去了印度,还在海上遭遇了风暴。外婆一共就出现了三次,而且每次消失得都十分蹊跷。第一次,是妈妈喊他吃晚饭的时候。第二次,是哥哥喊他下来吃晚饭的时候。第三次,是一位老奶奶站在树下冲他喊“喂,小家伙!劳驾你帮我一个忙好吗”的时候。

树下是一位真实的老奶奶,她告诉安迪,她刚刚搬到安迪家的隔壁,她问他能不能去帮她拿一下钥匙。就这样,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忘年交。老奶奶听他讲故事,他听老奶奶讲故事;他的袜子被狗咬破了,他拿去让老奶奶补;他还帮老奶奶去买东西,甚至帮老奶奶煮土豆……他再也没有时间去顾及那棵苹果树了,不过,他没有忘记自己苹果树上的那位外婆,有一回他这样告诉老奶奶——

“我有一位凭空想象出来的外婆。”等安迪回到桌子旁时他说,“这位外婆和我一起做了一些令人兴奋的事情,差不多每天……”

“这想必好玩极了!”老奶奶点点头说,“这样一位想象出来的外婆比一位真正的外婆有趣多了,是吗?她肯定允许你做一些平时不能做的事情……”

“所有的!”安迪大声喊道,“所有的事她都允许我做!她反对大人们过多地禁止孩子们……”

安迪真幸福。他想:“起初,我一个奶奶也没有,现在我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

动物

动物,是童书中最常见的人物。不论是拟人化的动物,还是保留原始状态的动物,都受到孩子们的喜爱。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最像我们人类的,就是动物了。

《我爸爸的小飞龙》:

嚼口香糖的老虎、

吃棒棒糖的鳄鱼……

美国作家鲁思•斯泰尔斯•甘尼特写《我爸爸的小飞龙》时,只有二十三四岁。因为纯粹是出于自娱自乐,所以她写得无拘无束,没有一点儿条条框框,怎么好玩怎么写,就像小时候趴在桌子上忘情地涂鸦一样——一个人孩提时代那些满脑子不着边际的幻想,似乎都被她写进这个小男孩出门去冒险的故事里了。

或许是她写得太开心了,整个故事的初稿,她只写了短短的两个星期。当然了,整个故事本身就很短。

她写,她的继母为它画插图,她的未婚夫为它画地图、设计版式,一个不可复制的“家庭金三角”联手创作了一本黄金童书。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她的继母鲁思•查丽斯曼•甘尼特可不像她那样是一个新手,在这之前,她就曾为纽伯瑞奖得主的童书画过插图,她最擅长的,就是画动物。

不会有孩子对它说“不”的。

因为,又有哪一个孩子不曾有过这样的渴望呢——

《我爸爸的小飞龙》封面南海出版公司

我爸爸说:“等长大了,我要去开飞机。想去哪儿,‘嗖’的一下就飞过去了。太帅了!”

“你真的很想、很想飞吗?”猫问。

“当然想啊。只要能飞,让我做什么都行。”

“那好,”猫说,“如果你真的那么想飞,我倒知道一个办法,而且不用等到你长大。”

怎么飞呢?就是骑小飞龙飞。小飞龙有一条长尾巴,身上是黄蓝相间的条纹,角、眼睛和脚掌是鲜红色的,他还有一对金色的翅膀。不过,虽然书名叫《我爸爸的小飞龙》,但小飞龙不是这本书的主角,他直到故事的最后几页才出场。真正的主角是“我爸爸”,你看它的开场白:“那时,我爸爸还是个小男孩。一个阴冷的下雨天里,他在街上碰见了……”这样的叙述方式还真是让人耳目一新。至少,你不会以为它是假的,以为作者是在瞎编,因为爸爸总不会是假的;同时,这又是一个“从前”又“不太从前”的故事,你说,“我爸爸还是个小男孩”,指的不就是那样一个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让人感觉亲切的从前吗?

这样的口吻,最配这本书了,因为它天生就是一本大人用来朗读给孩子听的书。如果这个朗读者又恰巧是一个爸爸,两个爸爸重叠,一定会让孩子恍惚产生一种错觉,把书里的那个“我爸爸”,当成了自己的爸爸——

那时,我爸爸还是个小男孩,九岁,名字叫埃尔默•埃雷维特。一个雨天,他收留了一只可怜的老流浪猫。这只老流浪猫其实是一位旅行家,他告诉我爸爸,有一头小飞龙从天上掉到野蛮岛,成为动物们的俘虏。虽然他还是一个孩子,可是动物们却拿他当奴隶一样使唤。我爸爸决定去救他。当然,我爸爸离家出走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妈妈赶走了流浪猫,还打了他一顿,“所以对于离开家一段时间,他一点儿都不会难过”。

《我爸爸的小飞龙》插图 鲁思•查丽斯曼•甘尼特/画

既然是出远门,当然东西带得越多越好了。我爸爸借了他爸爸的旅行背包,猫帮他一起装包:口香糖、二十四根棒棒糖、一把橡皮筋、一个指南针、一把牙刷和一管牙膏、六个放大镜、一把锋利的折叠刀、一把梳子和一把刷子、七条不同颜色的发带……可是,他不是去救小飞龙的吗,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有用。看到后边你就知道了。

我爸爸坐了六天六夜的船,抵达了橘子岛,然后踩着礁石和一条在睡梦中打呼噜的小鲸鱼,偷偷登上了野蛮岛。一上岛,他就被野猪发现了。路上,还有更可怕的动物在等着他哪——七只老虎说要吃他,他给他们吃口香糖,还告诉他们一直嚼一直嚼,等它们变成绿色,种在地上,就会长出更多的口香糖。因为角变黄而一直哭啊哭的犀牛把他挑起来,说要把他丢进泪水池淹死,他送了犀牛牙刷和牙膏。因为鬃毛一团糟而害怕妈妈骂的小狮子说要吃了他,他送给小狮子梳子、刷子和发带。被跳蚤咬得快要发疯的大猩猩说要拧断他的胳膊,他送给大猩猩六个放大镜,让六只小猴子帮大猩猩抓跳蚤……

我爸爸要过河,来了十七只鳄鱼。你说我爸爸怎么着?

《我爸爸的小飞龙》插图 鲁思•查丽斯曼•甘尼特/画

“好的,”我爸爸拿出橡皮筋和二十四根粉色棒棒糖,“我插一根在岸上。你们知道,棒棒糖在水里容易溶化。现在,谁来吃这个?”

第一只鳄鱼游过来舔了舔,说:“唔——好吃,好吃极了!”

“那么,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爸爸说,“我要从你的背上走过去,用橡皮筋把第二根棒棒糖绑在你的尾巴尖上。你不会介意的,对吧?”

“噢,不介意,一点儿都不介意。”鳄鱼说。

“你可以把尾巴伸到水面上来一点吗?”我爸爸问。

“当然可以。”鳄鱼说着,举起尾巴。于是,我爸爸从他背上跑过去,在他尾巴上绑了一根棒棒糖。

“下一个是谁?”我爸爸问。第二只鳄鱼游了过来,开始舔棒棒糖。

“好吧,先生们,如果你们排成一队,能节省不少时间。”我爸爸说,“我会走过去,给你们每人一根棒棒糖。”

于是,鳄鱼们高高举着尾巴,在水面上排成一队,等着我爸爸把剩下的棒棒糖都绑上。第十七只鳄鱼的尾巴正好够到河对岸。

我爸爸刚走到第十五只鳄鱼的背上、手里还抓着两根棒棒糖的时候,七只老虎、一头犀牛、两头狮子、一只大猩猩、一群小猴子,在两只野猪的带领下追上来了:“他是个骗子!骗子!这个入侵者,他肯定是奔着小飞龙来的!杀了他!杀了他!”等我爸爸上了岸,回头一看——

第一只鳄鱼已经吃完了棒棒糖,我跟你们说过,鳄鱼喜怒无常,办事一点儿不靠谱,而且总是在寻找食物,所以,第一只鳄鱼离开了河岸,开始往下游游去。第二只鳄鱼呢,还没吃完,只好紧跟着第一只鳄鱼,继续舔他的棒棒糖。其他的鳄鱼也一样,一个跟着一个,排成一队游走了。

两只野猪、七只老虎、一头犀牛、两头狮子、一只大猩猩,还有数不清的吱哇乱叫的猴子,就在这些舔着粉色棒棒糖的鳄鱼连成的小火车上,被驮到大河中间,跟着往下游去了。

小飞龙?我爸爸当然救出了小飞龙。不然,他怎么回家?

这是一本真正充满了童趣的图文并茂的好书,万万不可错过。给孩子们读它吧,孩子们一定会开心得乐翻天。那些虽然凶猛,但智商比幼儿园大班的幼儿高不了多少的动物们,吵吵闹闹地如同一群快乐的孩子。而整场冒险,其实说起来,更像是一个孩子在自己房间里空想出来的冒险。

这本书赢得了1949年的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它还有两个续篇,但叙述者的口吻都不再是让人备感亲切的“我爸爸”,而是换成了第三人称“爱尔默”。

《杜立德医生的故事》:

能和动物说话的怪医生

前面说到童书中的插图时,我们曾经说到过英国作家休•洛夫廷自画自写的《杜立德医生的故事》。

杜立德,德高望重的医学博士,和老处女妹妹一起住在一个被称为“湿地上的泥塘镇”的小镇上。可因为他太爱动物,家里又是猫头鹰又是刺猬的,把病人都赶跑了。会说人话的鹦鹉波莉尼西亚教他学会了动物的语言,劝他改行当兽医,因为他现在是世界上唯一会跟动物说话的人。他一下就出了名,家里天天挤满了前来找他看病的动物。可没过几年,因为他收留了一条鳄鱼,再也没人敢把动物送来看病了。妹妹说:“如果你现在不把他赶走,我就……我就离开去结婚。”

很快,医生就穷得叮当响了。冬天里,他养的一只名叫奇奇的猴子收到非洲堂兄托燕子捎来的短信,说那里所有的猴子都染上疾病了,成百上千地死亡,恳求他去非洲阻止这场疾病。他跟一个海员借了条船,带上鳄鱼、猴子奇奇、鹦鹉波莉尼西亚、狗吉扑、鸭子拍一拍、猪格布和猫头鹰图图就出发了。

《杜立德医生的故事》封面
Yearling

《杜立德医生的故事》插图 休•洛夫廷/画

航行了六个星期,船触礁了。医生说:“我们一定已经到了非洲。”上岸没走多久,他们一行就被乔利金基的国王关到了一座石头土牢里,因为国王憎恨白人,他上过白人的当。然而,夜里鹦鹉用计让国王打开了牢门,医生他们逃了出来。赶到猴子的领地,医生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将生病的猴子和健康的猴子隔离开来,第二件事就是所有健康的猴子都被叫来打预防针。他连着忙了三天三夜,连狮王都被叫来帮忙。临走时,猴子们送他一只双头羚羊做礼物。不料回家的时候,他们迷了路,误入国王的后花园,又被关进了监狱。最后还是鹦鹉催眠了王子,不但让他打开牢门,还让他为医生准备了一条船。在回家的路上,他们还成功地夺取了一艘海盗船,救出了一个被海盗劫持的小男孩,帮他找到了叔叔。几个月之后,医生终于回到了他的家乡。他没有直接回泥塘镇的家,而是带着双头羚羊在全国各地的乡村集市巡展,挣了好多钱。“钱,”他说,“是麻烦的东西。但是,有了钱,日子就不用担心啦。这也是件开心的事。”

鳄鱼、猴子奇奇、鹦鹉波莉尼西亚没有回来,他们留在了非洲,因为那里是他们的老家,是他们的出生地。

洛夫廷的动物小说,想象力丰富,幽默,给人一种安静、平和的感觉。他从来不会把一个故事写得剑拔弩张,让你手心捏一把汗,它总是那么和和气气。你看,连鳄鱼和狮子这样凶猛的动物都远离了暴力,与其他的动物和睦相处。杜立德医生作为主人公,更是一个几近完美无缺的好人,他温和、纯真,热爱生命。在他和他的那些动物身上,让人看到了一种超越种族界限的友爱和宽容,而这,也正是洛夫廷动物小说的一贯主题。

不过,这本书早期的版本中有一个情节一直饱受争议,就是那个打开牢门放出杜立德医生的王子,并不是被鹦鹉催眠,而是上了鹦鹉的当。王子看童话书看得太入迷了,满世界地找睡美人,几年前终于把她找到了,还把她吻醒了。“可是当她看到我的脸时,她喊起来:‘哟,他是黑的!’她逃走了,不肯嫁给我——跑到别的什么地方再去睡觉了。”所以王子天天痴迷地幻想:“我要是一个白王子多好啊!”最后这句话恰好被鹦鹉听见了,便骗他说:“在你父亲的监狱里,躺着一位大名鼎鼎的巫师,名叫杜立德。秘密去找他吧,你一定能变成最白最白的白王子。”这个情节被批评为种族歧视,所以在后来的版本中都被删掉了。

或许是杜立德医生的故事太受孩子们喜爱了,作家一直写了下去,一共写了十二本。其中第二本《杜立德医生航海记》最受好评,获得了1923年的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

《杜立德医生的故事》插图 休•洛夫廷/画

玩具

毛绒小熊、小兔或是布娃娃,通常是孩子的第一个玩具。在他们还是婴儿的时候,玩具就与他们朝夕相处,是他们生命中的第一个朋友,陪伴他们长大。没有一个孩子在小的时候会怀疑玩具不是活的,听不懂他们说话。

以玩具作为主角的童书很多,不过,它们虽然被赋予了生命,但大部分还是被写成了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成为孩子的缩影。

玩具故事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玩具不再是呆立不动的玩具,它们行走自如;还有一类玩具没有丧失玩具的本性,它们不会行走,只能被人搬来搬去。

小熊帕丁顿系列:

“请好好照顾这只熊,谢谢!”

世界上有两只最著名的小熊,一只叫维尼•阿噗(又译“温尼•菩”),一只叫帕丁顿。维尼•阿噗几十年前就来到中国了,帕丁顿却姗姗来迟,一直拖到今天,才戴着他那顶宽檐大帽子,拎着他那个小手提箱,朝我们一步步走来。

《小熊维尼•阿噗》是英国作家A.A.米尔恩的作品,“小熊帕丁顿系列”的作者也是一位英国作家,叫迈克尔•邦德。“小熊帕丁顿系列”的第一本书是《蒸发魔法》,它后面还有十几个续篇,分别是《帕丁顿抓小偷》、《影院历险》、《魔法蜗牛餐》、《绿爪子》……

《蒸发魔法》封面
接力出版社

如果说我们喜欢维尼•阿噗,是因为他不长脑子,整天净惹麻烦的话,那么喜欢帕丁顿,就是因为他太长脑子,整天净惹麻烦了。

确实,比起稚气的维尼•阿噗来,帕丁顿可要显得成熟多了,特别是说起话来,完全就不是一个小孩的口吻,满口大人话,更像是一位彬彬有礼的英国绅士。真的,要不是他说话那么得体,那个温暖的夏日,就是布朗夫妇在帕丁顿火车站失物招领处前面第一次见到他那天,就不会心血来潮地把他领回家当养子了——

她开始仔细地观察起这只熊来。这应该是一种非常稀有的熊……看出布朗夫妇的好奇,小熊站起身,彬彬有礼地举了举帽子,露出两只黑黑的耳朵。

他用小得刚能听到的声音说:“下午好。”

“呃……下午好。”布朗先生含糊地回答道。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小熊好奇地看着他们问道:“你们需要我的帮助吗?”

布朗先生有些尴尬地说:“啊……不用,呃……事实上,我们在想是否可以帮助你。”

……“你的家乡在哪里呢?”布朗夫人问道。

在答话之前,小熊小心翼翼地环顾了一下四周。“黑暗秘鲁,其实我本来不在这儿——我是偷渡过来的!”

……“那么,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呢?”布朗先生问,“你也不能就这么坐在帕丁顿火车站里啊。”

“噢,我想我应该没问题的……”小熊弯腰继续收拾他的手提箱。当他干活儿的时候,布朗夫人瞅了一眼吊牌上的字。那是一句很简单的话:请好好照顾这只熊,谢谢!

她转向丈夫,一脸恳求地说:“噢,亨利,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不能就这么把他丢在这儿……”

帕丁顿可不仅仅是一只遇见人就会举帽行礼的小熊,他认真、好奇、敏感,有思想,还有尊严。他多数时候看上去像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可有的时候却像一个有绅士风度的大人。比如布朗的女儿朱迪教他如何用热水、肥皂、毛巾和刷子洗澡时,他会孩子气地问:“听起来好复杂,不能找个水坑打个滚儿吗?”而进餐厅时,他却又会彬彬有礼地对布朗先生说:“您先请,布朗先生。”事实上,作者就曾经说过,在帕丁顿的身上,有不少他父亲——一位有教养的老绅士的影子,他上街从来不会忘记戴帽子,以防万一遇到了熟人却没有东西可举起致意。

《蒸发魔法》插图 佩姬•佛特南/画

帕丁顿天生就是一个出色的麻烦制造者,他能让餐桌一片狼藉,能让布朗家发生水灾,能让地铁自动扶梯陷入一片瘫痪,能让商场橱窗变成一个烂摊子……他闯祸之后的那副样子总是又可气又好笑,眼神纯真而无辜,你没办法骂他,因为没有一件事他是出于恶意。他非常努力想把事情做好,只是做不好。比如,他正坐在餐桌上吃蛋糕,突然看到一位年轻的小姐走过,他想举起他的帽子行礼,结果“慌乱之中却踩到一堆草莓酱,滑倒在玻璃桌子上”。

《蒸发魔法》插图
佩姬•佛特南/画

有人对帕丁顿在第一本书八个故事里惹的麻烦作了一个归纳总结,得出两条结论。第一条是绝大多数的麻烦,都是因为帕丁顿初来乍到,不适应伦敦的生活引起的。第二条就是不管帕丁顿惹的麻烦有多大,最后总是吉星高照,以一个意想不到的好结局收场。比如他弄乱了商场的橱窗,却意外地让商场聚集了人气,被奖励了一罐最大的橙子酱。再比如他在布朗先生的画上乱涂一气,却让从没在手工艺品展览会上得过奖的布朗先生得到了第一名。怎么解释帕丁顿的这种好运气呢?对此,布朗夫人觉得很神奇:“帕丁顿总是能转危为安。”管家伯德太太则找到了一个神秘的理由:“那是因为他是一只熊,熊总是能逢凶化吉。”

邦德的文字透着一种英式冷幽默,而为“小熊帕丁顿”画插图的佩姬•佛特南也画活了这只可爱的小熊。真为现在的孩子开心,能看到这样原汁原味的小熊帕丁顿。

《蒸发魔法》插图 佩姬•佛特南/画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

“如果没有爱,一个故事怎么会有幸福的结局?”

爱德华是一只瓷兔子,他有思想,但是不会和人说话,不会走路,在整个故事里,除了在一场梦境中,他从未打破过这个规矩,始终是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具。

这只自命不凡的瓷兔子,是美国作家、《浪漫鼠德佩罗》的作者凯特•迪卡米洛2006年推出的新作《爱德华的奇妙之旅》里的主人公。

这是一部罕见而美丽得让人心痛的童书。说它罕见,是因为它写得更像是一本人生哲理寓言,它不回避类似“如果没有爱,一个故事怎么会有幸福的结局”这样抽象的句子,因为它就是要在心灵的层面,和小读者展开思想的交锋,来探讨如何拯救一颗极度自私的心灵这样一个连成人都不一定能够理解的命题。通过瓷兔子的一次不可思议的自我救赎之旅,它直观而形象地告诉孩子: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又重新得到爱。说它美丽得让人心痛,是因为作者把瓷兔子的这次寻爱之旅写得凄美感人。从死亡到新生,小兔子一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好人和坏人,人性的温暖和丑陋都被浓缩在了他的旅程当中。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封面
新蕾出版社

作家迪卡米洛是一个讲究叙事结构的人,这一次也没有例外,她在故事的一首一尾分别安排了两个女巫式的人物出场,一个诅咒,一个点拨。爱德华身不由己的旅行,就仿佛是一个大大的圆圈,起于长着又大又尖鼻子、名叫佩勒格里娜的老祖母的一次诅咒,止于脸上布满网状裂纹、活了有一百多岁的老娃娃的一次点拨。

佩勒格里娜是阿比林的老祖母,阿比林十岁,是爱德华的小主人,她爱爱德华爱得要命:“爱德华,我爱你。不管我长到多大,我都会永远爱你的。”可爱德华的内心却像他那瓷外壳一样冰冷,既自负又傲慢,不懂得去爱阿比林。一天晚上,佩勒格里娜给阿比林讲了一个不会爱的美丽公主被森林女巫变成疣猪的故事。阿比林说这个故事完得太快,最后谁都没过上幸福的生活。她告诉阿比林:“如果没有爱,一个故事怎么会有幸福的结局?”不知为什么,她这个故事更像是说给爱德华听的,最后她还小声地对他说:“你使我感到很失望。”

爱德华没有想到,老祖母的诅咒成真,他的命运就此改变,开始了一次漫长的心灵觉醒之旅:

海底墓场,二百九十七天——他随阿比林一家坐船去英国旅行,被两个淘气男孩意外扔进了海里。“在海底,他的头埋在泥淖里,他第一次实实在在地体验到了忐忑不安。”一场猛烈的风暴把他从海底抛了起来,一张渔网抓住了他。

渔夫的家,很长的一段时间——老渔夫劳伦斯把他带回家。渔夫的妻子内莉把他当成女孩,给他穿花衣裳,跟他倾诉,老渔夫更是每天晚上都把他扛在肩膀上去散步。在老渔夫家,他学会了倾听,“生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甜蜜的”,直到有一天他被老渔夫忌妒的女儿丢进了垃圾桶。“他的心第一次对他大声喊叫了起来。它只说了两个词:内莉、劳伦斯。”

垃圾山,一百八十天——躺在垃圾山上,他终于明白佩勒格里娜老祖母为什么对他说“你使我感到很失望”了,“那是因为他不够爱阿比林”。他还想念老渔夫夫妇,“他要和他们在一起”。他想知道那是否就是爱。

和流浪汉、露西在一起的日子,七年——一条名叫露西的狗把他叼给了流浪汉布尔,布尔带着他一起流浪。现在,他学会仰望天上的星座,说出一个个爱过他的那些人的名字了。可有一天,他被一个男人一脚踢下火车,被迫离开了布尔和露西,他连对他们说声再见的机会都没有,“他身体的深处有什么东西疼了起来。他真想大哭一场”。

被绑在杆子上当稻草人吓鸟,两天——一个没有名字的老太太捡起了他,把他用铁丝绑在了菜园子里的木杆上。天黑了,那个被老太太雇来干活儿的小男孩救了他。

陪伴四岁的萨拉走完最后的人生,六个月——小男孩名叫布赖斯,他把他送给了小妹妹萨拉。萨拉只有四岁,卧病在床,相依为命的小兄妹俩住在一座鸡舍似的破房子里。病重的萨拉总是把他抱得紧紧的,拿他当婴儿,“他被紧抱得喘不过气来感觉仍然很好”。最后萨拉还是死了。他想:“我爱过她。”他还想:“在这世界上没有了萨拉•鲁思他还怎么能活下去?”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插图 巴格拉姆•伊巴图林/画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插图 巴格拉姆•伊巴图林/画

短暂的卖艺生涯,一天——他被布赖斯用细绳拴着,在街头跳舞卖艺。因为布赖斯付不出吃饭的钱,餐车的主人兼厨师拿爱德华撒气,把他摔到了地上,“爱德华的眼前一片黑暗”。

玩具店,最后的日子——他的头碎成了二十一块,但玩具店的主人巧手修复了他。坐在玩具店的架子上,他彻底绝望了。后来有一天的薄暮时分,一个一百多岁的老娃娃坐到了他的身边。于是,在两个玩具之间就有了这样一场关于爱的对话:

“我不在乎是否有什么人来要我。”爱德华说。

“可那太可怕了,”那个老娃娃说,“如果你那样认为的话活着就没有意义了——完全没有意义了。你必须满怀希望。你必须充满希望。你必须知道谁会爱你,你下一个会爱谁。”

“我已经不会被爱了,”爱德华对她说,“我也不会再爱了。那太痛苦了。”

……

“你使我很失望,”她说道,“你使我十分失望。如果你不打算爱或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

……

“打开你的心扉,”她轻柔地说,“有人会来的,有人会来接你的。不过首先你必须打开你的心扉。”

就这样,爱德华在老娃娃的开导下,再次敞开了心扉。多少个季节过去了,终于有一个小女孩来到了伤痕累累的小瓷兔子的面前,对身后的妈妈说:“我要他。”他看到了她,阿比林。他感到一阵晕眩,她失落了雨伞。

“爱德华?”阿比林说。

是的,爱德华说。

“爱德华。”她又说了一遍,这次很肯定。

是的,爱德华说,是的,是的,是的。

是我。

这就是故事的结局。因为有了爱,一个故事便有了幸福的结局。

这本书的彩色插图极其精美,写实的画面让瓷兔子爱德华的这趟幻想旅程变得更加真实,一看就是出自真正的艺术家之手。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插图 巴格拉姆•伊巴图林/画

女巫

女巫,又叫巫婆或魔女。在民间童话里,这些红鼻子、满脸皱纹的邪恶老太婆,烤小孩毒小孩杀小孩,无恶不作,最后总是死得很惨,没有一个能逃脱“巫婆一定得死”的魔咒。

可是到了现代的童书里,这些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女巫销声匿迹了。她们要么继续干坏事,但改头换面,伪装成了一个美丽的好女人;要么彻底地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骑着扫帚满天飞的好女人。

不论是好女巫还是坏女巫,都是孩子们的偶像。他们会说:故事里没有女巫,那还叫故事吗?

《女巫》:

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

《女巫》是罗尔德•达尔六十五六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绝对是这位世界级讲故事大师的一部炉火纯青的杰作。

《女巫》里的女巫,可不止一个,热热闹闹一大群,有上百个,其中还有一个世界女巫大王。她们一个都没有洗心革面,全部都是血统纯正的坏女巫。她们的座右铭是:“消灭孩子。”她们整天在心里盘算的也是:“接下来,我要弄死哪个孩子呢?”她们不戴黑帽子,不披黑斗篷,不骑着扫帚飞来飞去,怎么看都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有一年暑假,全英国的女巫都聚集到了海边的一座豪华的旅馆里,召开一年一度的女巫年会,当然,她们不会对外宣称这是一次女巫的秘密集会,她们对外宣称这是一次“防止虐待儿童王家协会会议”。是不是又讽刺又好可笑?

可是你要是知道,当这些邪恶的女巫聚集在一个大门紧闭的舞厅里开会时,有个九岁小男孩正躲在大屏风后面玩他的小白鼠,恐怕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是的,这个小男孩不久前刚刚失去双亲,和他的挪威籍姥姥一起住进了这家旅馆。他看到女巫大王摘下假发和面具,露出可怕的真容,看到一百多个女人全是秃头,方头的脚上没有脚趾,吓得连气也不敢喘了。女巫大王说她发明了一种名叫“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的魔药,还当场演示,把一个贪吃的胖男孩布鲁诺变成了老鼠。

《女巫》封面 明天出版社

大屏风后面的小男孩没有逃过魔爪,被女巫们抓住了,被灌了一肚子“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变成了一只小老鼠。接下来的故事,那可就太紧张了,简单地说,就是这只男孩变成的小老鼠,在他姥姥的协助下,从女巫大王的房间偷来一瓶“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溜进厨房,把它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女巫一个不落地全都变成了小老鼠。

《女巫》插图 昆廷•布莱克/画

这样一个想象力天马行空的故事,孩子们又怎么能不喜欢读呢?

它的语言也十分滑稽,读到“女巫永远是女的,我不想说女人的坏话,绝大多数女人是可爱的。但所有女巫都是女的,这依然是事实。女巫没有一个是男的”这样的句子,一个再严肃的人也会嘿嘿地笑出声来。不过,它可不光是打打杀杀,故事里的祖孙之情相当感人。特别是小男孩直到最后也没能变回人,但姥姥没有嫌弃他,还是像从前一样爱他,还要带着他走遍全世界去消灭女巫。

有好些段落,都会让人读得泪花闪闪。你来看看这一段,就是当变成小老鼠的男孩知道自己再也变不回男孩,躺在姥姥的膝盖上,和姥姥的一段对话:

“老鼠可以活多久?”

……

“如果你真想知道,”她说,“恐怕老鼠活不了很久。”

《女巫》插图 昆廷•布莱克/画

“有多久?”我问道。

“一只普通的老鼠只活三年,”她说,“但你不是一只普通的老鼠,你是一个老鼠人,这完全不同。”

……

“一个老鼠人活的时间几乎可以肯定比一只普通老鼠长两倍,”我姥姥说,“大概是九年。”

“好!”我叫道,“好极了!这是我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你为什么这样说?”她感到奇怪,问道。

“因为我不想活得比你久,”我说,“别人照顾我,我可受不了。”

又是短暂的沉默。她用一根手指的指尖抚弄我的耳背。我觉得很舒服。

“你多大岁数了,姥姥?”我问道。

“八十六岁。”她说。

“你会再活八九年吗?”

“会的,”她说,“只要运气好。”

“你得活,”我说,“因为到时我将是只很老的老鼠,你是一位很老的姥姥。

再过不久,我们就一起死掉。”

……

“我的宝贝,”她最后说,“你真不在乎以后一直做老鼠吗?”

“我根本不在乎,”我说,“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会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

《魔女宅急便》:

我是一个新时代的魔女

琪琪一直向前飞,也看到了几个还不错的小镇。虽然每一次吉吉都发牢骚说“快点定下来算了”,可琪琪坚持说:“要飞到大海。”她一直重复着:“再飞一会儿,再飞一会儿。”

……

琪琪把扫帚把儿猛地朝下一按,轻轻地落在了大街上。

下午这个时候,大街上挤满了买东西的人。琪琪的脚刚一踏到石板路上,人们就都惊奇地站住了。有的人吓得躲开了,有的人藏在了别人后面,琪琪立刻被人们远远地围住了。她跨下扫帚,把吉吉放在肩上,露出一张笑脸。

“我是……魔女,叫琪琪……”

“嚯,原来是个魔女啊!如今还有魔女,真新鲜。”

《魔女宅急便》封面
南海出版公司

《魔女宅急便》插图 林明子/画

女巫……我们还是改口叫魔女吧,魔女可不都是坏魔女,比如日本作家角野荣子的代表作《魔女宅急便》里的小魔女琪琪,就是一个生活在现代的好魔女。她根正苗红,因为她妈妈就是一名秉承古老传统的好魔女。如果再追溯上去,她外婆也是一个好魔女……只不过现在世道变了,没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和万籁俱寂的宁静,魔女的魔法都快丧失殆尽了。到了她妈妈这一辈,除了会种草药、配止喷嚏药,就只剩下骑着扫帚飞了。琪琪就更差了,偏偏她妈妈又找了一个普通人结婚,只给了她一半魔法血统,所以她什么魔法都不会。不对,她还会骑着扫帚飞翔。

这一脉的魔女有一个世代相传的传统,就是女孩长到十三岁,必须选择一个满月夜,开始独立生活。所谓开始独立生活,就是离开自己的家,去寻找一个没有魔女的小镇或村庄,一个人自食其力。

于是,我们就看见了上面那一幕情景。

吉吉,是一只和琪琪同时出生的黑猫,它可以和琪琪对话。这一天,她们降落在了一个面临大海、名叫柯里柯的小镇。初来乍到,多亏了“石头、剪子、布”面包店的舒诺夫妇的热情帮助,琪琪利用自己唯一会的魔法——飞行,开了一家快递店,起名叫“魔女宅急便”,招牌上的广告词是:“从您府上送到对方府上,比任何地方都快捷。”刚开始的时候,出了不少洋相。比如女裁缝让她把一个布偶猫作为生日礼物送到五岁的侄子家,半道上,她却把布偶猫掉到了森林里。没办法,只好让吉吉来顶替。不过她很快就适应了,还利用自己会飞的本领,干了不少让人啧啧称奇的事情,像从海里救出一个被海浪冲走的小男孩呀,拉着老奶奶洗好的一长串衣服飞到空中晾干呀什么的,慢慢地,小镇终于接纳了这个热心又可爱的小魔女,人们甚至会说:要是琪琪不在天上飞,就会感觉少了点什么。

琪琪是个魔女,更是一个普通少女。十三岁的少女,应该是站到青春期的门槛上了吧?所以,琪琪也会有和其他少女一样的烦恼。比如,听到一个名叫蜻蜓的男孩说她“都不觉得你是一个女孩”,会耿耿于怀。看到一个比她漂亮的女孩会嫉妒,偷拆人家写给男孩子的信……说起来,《魔女宅急便》就是一部清新可人的成长小说。

琪琪说自己是一个新时代的魔女。这个热情、诚实、单纯而又敢于挑战困难的少女,深受女孩子们的喜爱,连日本导演宫崎骏都爱上了她,把她的故事拍成了同名动画片。

《小女巫》:

只有总是做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

《小女巫》是德国作家奥得弗雷德•普鲁士勒1957年发表的一部给十岁左右孩子看的作品,字数不多,但故事和插图都非常好玩。

这个小女巫还是个小小孩,不过她的岁数可不小,说出来你会吓一大跳,她已经一百二十七岁了。对于人类来说,这已经是一个高龄得不能再高龄、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奶奶了。可是女巫们不这样看她,她们开口闭口都是一脸的轻蔑:“你才一百二十七岁……”好像她才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要不,故事的开头能这样写吗:“从前有一个小女巫,那年才刚刚一百二十七岁。对于女巫来说,这简直算不上有年龄。”

《小女巫》封面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小女巫》插图 Winnie Gebhardt-Gayler/画

开场白是不是挺逗乐?

好书就是这样,开场逗乐,后面就会一路逗乐下去。

这个一百二十七岁“高龄”的小女巫,是不是满脸皱纹,看上去像是一个掉光了所有牙齿的瘪嘴老太婆?不不,恰恰相反。虽然故事里没说她长得什么模样,但图里画了出来(这就是书里有插图的好处)。你看,她一脸稚气,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十岁的正常小女孩——不对不对,这话不对,正常的小女孩哪里会长一个这么尖的长鼻子(长鼻子,是森林女巫的标志性特征),头发哪里会乱得像一丛野草?再说,打扮也怪异,扎头巾,穿尖头鞋,一把扫帚不离手。

所以说到最后,结论就是——小女巫不但正宗,还确实不老。

别的故事里的女巫,都有一只黑猫做伴儿,可她却养了一只乌鸦(颜色倒也是黑的),这只乌鸦有个挺长的名字,叫阿波拉克萨斯。它会说话,而且直言不讳,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在这个不长的故事里,小女巫主要的谈话对象就是它。

故事说的是,在瓦普集斯之夜,小女巫不顾乌鸦的阻拦,偷偷溜到布劳克山上去参加大女巫们一年一度的舞会,结果被雷雨女巫鲁姆倍尔发现,抓到了女巫首领面前。尽管鲁姆倍尔和别的女巫嚷嚷着要惩罚小女巫,把她扔到篝火里烤一会儿或是让沼泽淹到她的脖子,但女巫首领只是没收了她的扫帚,还答应她:如果你从今以后成为一个好女巫,明年就可以来参加舞会。于是,小女巫回去以后,就整整做了一年的好事,像什么帮三个老妇人从树上往下刮树枝啦,教训坏心眼儿的守林人啦,帮可怜的小女孩卖纸花啦……

可是到了第二年瓦普集斯之夜的前一天,小女巫没有通过女巫会议的考试,因为雷雨女巫鲁姆倍尔从围裙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本子,上面记录着小女巫的一条条罪状,原来这一年她一直在暗中监视小女巫。她说小女巫帮助了拾柴火的老妇人,惩罚了凶狠的守林人,等等。听完了,女巫首领冒出一句话来:“我差点儿让这个小坏蛋明天晚上到布劳克山上来,这个坏女巫!”“到底怎么了?”小女巫疑惑不解地问,“我做的都是好事啊!”“就是因为这些好事!”最高首领吼道,“只有总是做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可是你一个劲儿地做好事,所以你是一个坏女巫!”

只有总是做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你说这是什么逻辑?

这下小女巫不干了。我们一百二十七岁,不,一年过去了,应该是一百二十八岁的小女巫不好惹。瓦普集斯之夜,她赶在别的女巫之前,先上了布劳克山。她念咒语,先召唤来女巫的扫帚和魔法书,一把火烧掉。然后,又念咒语解除了大女巫们的魔法。这下,除了小女巫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能施魔法了。

小人和巨人

小人,顾名思义,就是比正常的尺寸要小很多的人,一般只有几厘米高。他们又分两类:一类命中注定就是小人,世世代代都是小人,祖先一直可以追溯到古老的民间传说。另一类生下来时不是小人,但因为遭遇厄运,被魔法变成了小人。

孩子们喜欢小人,一是他们喜欢像用放大镜一样观看小人的生活,二是这些缩小的人类隐喻的就是他们自己,让他们有一种认同感。他们天天身处大人的包围之中,有时比小人还弱小,还孤立无援。

巨人,则与小人相反,是力量、高大和不可战胜的象征。

《格列佛游记》:

最早写给大人看的小人

除了民间传说里的小矮人,最早见于现代小说里的小人,可能要算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发表于1726年的《格列佛游记》了。《格列佛游记》的改写本又常常被译为《小人国和大人国》,可谓家喻户晓,但它真的不是一本写给孩子看的童书,不信你读读看。它其实是一部写给大人看的游记体政治讽刺小说。

《格列佛游记》封面
Penguin Books

《格列佛游记》插图

《格列佛游记》插图

故事以第一人称亲历的方式叙述,说的是“我”——格列佛先生,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接受 “羚羊号”船长的聘请,去南太平洋一带航海。不幸船在前往东印度群岛的途中触礁沉没,只有我活了下来,在一个名叫利浦物的国度上了岸。我虚弱极了,倒在草地上便睡了九个小时。等我醒来,觉得有个什么活的东西在我的左腿上蠕动,轻轻地向前移着,越过我的胸脯,几乎到了我的下巴前。我尽力将眼睛往下看,竟发现一个身高不足六英寸、手持弓箭、背负箭袋的人!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至少有四十个他的同类随他而来。我大为吃惊,猛吼一声,结果吓得他们全都掉头就跑。后来有人告诉我,他们中有几个因为从我腰部往下跳,竟摔伤了……

孩子们喜欢看的,就是类似这样主人公在小人国和大人国里的奇遇。

《借东西的小人》:

一个最经典的小人故事

小人,是童书作家钟爱的题材之一。

小人不是精灵鬼怪,本质上还是人,所以一个在我们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世界,对于他们来说却是危机四伏。他们必须克服自己身体的障碍,无所畏惧,勇敢挑战这个“大”世界,才能寻找到一条生存之路。

前面提到的许多童书作家都写过有关小人的故事,像J.R.R.托尔金写过《霍比特人》,埃里希•凯斯特纳写过《袖珍男孩》,米切尔•恩德写过《兰心的秘密》……但要说最有名、最经典的小人故事,还是英国作家玛丽•诺顿的《借东西的小人》。

小人故事的种类很多,有的作品里没有人类出现,如法国作家蒂莫泰•德•丰拜勒的《橡树上的逃亡》。有的作品里有人类出现,但他没有发现小人的世界,如英国作家皮•皮的《灰矮人》。

《借东西的小人》封面
Harcourt

而在诺顿的《借东西的小人》里,不但有人类出现,而且这个人类还发现了一个小人世界,虽然他一开始把地板下的小人一家吓得不轻,但最后还是获得小人一家的信任,并帮助他们成功地逃离了危险。孩子们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它是一个“放大镜下的幻想故事”,类似下面这样的细节描写让他们格外着迷:

阿丽埃蒂已经穿过开着的门走进起居室——壁炉已经生起火,房间里看来又亮又舒服。霍米莉对她这间起居室十分自豪:墙上糊着从字纸篓里借来的旧信,按一行行字撕成一长条一长条,垂直地从地板贴到天花板。墙上挂着几种颜色的同一幅姑娘时代的维多利亚女王肖像,它们都是邮票,是波德几年前从楼上起居室写字台上的邮票盒里借来的。这房间里有一个小漆盒,里面塞满布,盖子打开,他们用它做高背长椅;那常用的家具——一个五斗柜,是用火柴盒做的。一张铺着红天鹅绒台面的圆桌,是波德用一个药丸盒的木头底,下面支着国际象棋棋子马的底座做成的。

《借东西的小人》插图 Beth and Joe Krush/画

《借东西的小人》插图 Beth and Joe Krush/画

一座老房子的地板下,住着借东西的小人一家。波德是爸爸,霍米莉是妈妈,阿丽埃蒂是他们的宝贝女儿,他们所有的生活必需品,甚至连名字,都是从楼上人类那里借来的。

《小茶匙老太太》:

“那不合时宜的事情又发生了——她一下子缩小啦!”

一天晚上,一位老太太像普通的老太太那样上床去睡觉。第二天早晨,她像普通的老太太那样醒来,却变得跟一把小茶匙一样小了。

挪威作家阿尔夫•普寥申发表于1957年的《小茶匙老太太》很早就有了中文译本,只是它绝版多年,让许多儿时读过它的人念念不忘。不过现在好了,它终于又有了一个全新的中译本。

它为什么会让那么多人翘首以待呢?

因为《小茶匙老太太》里的那个老太太实在是太可爱了。怎么个可爱法呢?她不但集中了所有奶奶的美德,比如喜欢小孩和动物,从早到晚忙个不停,操持家务,会做各种各样好吃的,爱叨唠,说话逗乐,爱和老伴拌嘴……还拥有一个所有奶奶都没有的本事:变小,变得像一把小茶匙一样小。你说,要是有这样小的一个奶奶给你煎煎饼,给你采越橘,站在你的上衣口袋里跟你一起去买通心粉,走到你家门口给你当圣诞礼物,你能不爱死她吗?

《小茶匙老太太》封面
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

这可都是书里的情节。

而且最让人忍俊不禁的,就是小茶匙老太太并不是一直都这么小,一般的情况下,她是一个身高正常的老太太,她只是在她最不应该变小的时候,突然就会变小,好像有什么人在跟她开玩笑,悄悄施了一个魔法似的。借用书里的话来说,就是:“自然,那不合时宜的事情又发生了——她一下子缩小啦!”事发前没有一点儿征兆,连老太太自己都会措手不及。

让我们从书里挑几个例子来看一看——

《小茶匙老太太》插图 Björn Berg/画

一天,小茶匙老太太去采越橘,她采了满满一杯子,正要拿到桥墩那边倒进篮子里,“老太太一下子变得跟小茶匙一样小!”

一天,小茶匙老太太在地下室装了一个老鼠夹,转身刚要上楼。可就在这时候,老太太的裙子挂住了老鼠夹,只听见吧嗒一声,老鼠夹关上了。“也就在这时候,老太太又变得像小茶匙那么小。”

一天,小茶匙老太太爬到苹果树上往枝头上挂纸花,能挂多高就挂多高。“自然,照例就在这最不合适的时候出了事:她一下子缩小了!”

你说要命不要命,这不是难为她吗,偏偏在这种节骨眼儿上把她变成一个小人。可我们的小茶匙老太太是一个乐天派,从不抱怨,每次她都会笑呵呵地说:“说实在的,变得像一把小茶匙那么小,就必须好好地对付着过。”她不怕,因为一变成小人,她就能跟动物们说话了,她可以使唤它们做事。再说了,就是没有动物们帮忙,她也照样能转危为安。而且好像掐好了时间一样,她总能在老爷爷回家之前,恢复到原来的大小,从不耽误老爷爷开饭。

如果你一定要追问小茶匙老太太为什么会突然变小,突然变大,这倒是一个悬案,至今原因不明。可以告诉你的,就是她自己没吃什么魔药,也没有什么小精灵或是巫婆在暗中作祟。算了,还是别追究了,权把它当成一个民间故事来读吧。事实上,普寥申就是用民间故事的手法创作了这部《小茶匙老太太》,小茶匙奶奶就是民间故事里常见的那类机智人物。

《小茶匙老太太》的一个个故事都不长,是系列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重复着同样一个套路,非常适合低学年的孩子自己阅读。

《小茶匙老太太》插图 Björn Berg/画

《兰心的秘密》:

爸爸妈妈被变小了

《兰心的秘密》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作者米切尔•恩德的作品。它很短,但是恩德却把它写得既现代又古老,既诡异又滑稽,烦恼的小女孩、门外的幻境、深藏不露的仙女、魔法方糖、黑猫、引路的纸飞机……全都搅和到了一起,看了让人直呼过瘾。

《兰心的秘密》封面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小女孩兰心唯一不顺心的事,就是爸爸妈妈天天和她唱反调,于是她出门去求助于仙女。警察告诉她有一个仙女住在雨街十三号顶层阁楼。兰心没带雨伞,找到十三号时身上差不多都淋透了。可她推开门,险些跌进一个大湖里。小船把她送到一个小岛上,她抬腿上岸,怪了,一脚踩进了一间屋子里。听了她的烦恼,喝咖啡的仙女送给她两块魔法方糖:“这些糖不会给他们带来危险,但是他们一旦吃了下去,就非得乖乖听你的话不可。假如不听,他们的块头就会缩去一半,再一次不听,又会缩去一半,以此类推。现在你明白了吗?”说完,仙女就对她说再见了。仙女的话音刚落,砰的一声响,如同瓶塞子从香槟酒瓶里蹦了出来似的,兰心突然就回到了自己家的客厅里。

《兰心的秘密》插图 金德拉•卡贝克/画

她把方糖放进了爸爸妈妈的茶杯里。过了一会儿,爸爸想看电视新闻,可她却偏要看卡通片。爸爸没理她,把电视调到了新闻频道。

《兰心的秘密》插图
金德拉•卡贝克/画

就在这时,哧的一声,就像自行车轮胎突然撒了气,坐在沙发上的爸爸缩下去了,缩得如同一个侏儒。然而他的衣服并没有相应地缩小,人缩小之后,外衣、衬衫、领带、裤子还保持原来的尺寸,都晃晃荡荡地挂在他身上。原先一米八四的个子,现在缩掉了一半,也就是说只剩九十二厘米高了,可以想象他该有多么惊恐。

接下来,妈妈也变小了。而且这个魔咒并没有终止,爸爸妈妈的身体还在不断地按二分之一的比例缩小。邻居男孩抱着一只黑猫来找兰心玩,它嗖地一下钻进床底下,要不是爸爸拿一把剪刀当武器,它非把爸爸妈妈当老鼠吃掉不可。外面是个好天气,兰心出去玩够了,却发现自己被关在门外进不来了。这下,她终于感到了恐惧和孤独。幸好这时,仙女的一架纸飞机又把她带回到了仙女那里。可是仙女告诉她:我可以让时间倒流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瞬间,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但你必须自个儿把那两块方糖吃掉……

为这本书画插图的是捷克画家金德拉•卡贝克,他曾经获得过“国际魔笔奖”。看了他的画,你会觉得他真的是捏着一支魔笔在作画,因为那些画写实又怪诞,确实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魔力。

《手绢上的花田》:

“到底被你看见了……到底……到底……”

“一定要记住两件事。”

邮递员点点头,等着老奶奶的话。

“第一,酿酒的时候,谁也不能让看见。也就是说,小人的事要绝对保密。”

“哦,这太容易了。”

“就算是你的媳妇,也不能让她看见。”

“我还没娶媳妇哪。”邮递员笑了。他想,这样的约定,也太容易做到了。

老奶奶接着说:“第二,不要去想用菊花酒挣钱。”

“挣钱……就是说,不能去卖菊花酒吧?”邮递员是一个正直老实的人,那样的事,他连想都没有想过。

“是。只有这两条约定。要是失约了,就会发生不得了的事情。对你来说,那说不定是一件不好的事。”

这是安房直子的《手绢上的花田》里的一段对话。不看情节你也猜得到,老奶奶是在和发现了小人秘密的邮递员约法三章。安房直子以短篇童话著名,但这个小长篇却是一种介于童话和幻想小说之间的文体。

故事是从邮递员良夫一个极普通的日子开始的——

某个寒冷的11月的黄昏,邮递员良夫敲响了一座没有门牌、没有信箱、几乎没有窗户的房子的大铁门。这样的地方,不会有人住吧?他这样想,是因为这座房子是一家名叫菊屋的酿酒厂的酒窖,这家酿酒厂二十几年前就毁于战火之中,人也都四散逃走了。可是偏偏有人给菊屋寄来了一封信。更让他想不到的是,门还真的开了,一个看上去有八十岁或者九十岁的老奶奶接过信说:“我一直在这座酒窖里等儿子的消息,等了将近二十年了。啊,今天终于来啦。”

《手绢上的花田》封面
接力出版社

为了感谢良夫送来了好消息,老奶奶请良夫进酒窖喝秘藏的好酒。她捧来一个空壶,又在壶边铺上了一块角上绣着蓝色心形图案的手绢,就唱起歌来:“出来吧,出来吧,酿菊花酒的小人。”接着,从壶口刺溜刺溜地垂下一条细细的绳梯,爬出来一家五个小人。是酿菊花酒的小人,他们全都系着一样的围裙,戴着一样的草帽,穿着一样的黑长靴。他们像变魔术似的,从口袋里掏出秧苗,种了起来,不一会儿,手绢就变成了一片绿色的田野。很快,菊花就盛开了。五个小人愉快地劳动着,他们用帽子装花,把花倒进壶里。等到田野里的花全都摘光,小人全都返回到壶里,老奶奶把嘴凑到了手绢上,“噗——”就像吹灭蜡烛似的吹了一口气,那片小小的菊花田就消失得干干净净了。老奶奶给良夫倒了一杯酒,他喝了,好喝极了。直到这时,老奶奶才想起来看那封信。看完信,她就叫了起来,说要去接儿子,说儿子是为了重建菊屋,才出去挣钱的,现在终于挣了大钱要回来了。说完,她就提出让良夫代她保管这个有小人的酒壶,作为报酬,良夫每天都可以唱歌把小人唤出来酿新酒,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手绢上的花田》插图 岩渊庆造/画

于是,就有了上面那个老奶奶和良夫的约定。

可是良夫娶了媳妇以后,还是失约了。他不但让媳妇绘美子呼唤小人酿菊花酒,还默许绘美子卖菊花酒挣钱了。那么,他们受到惩罚了吗?老奶奶不是说“要是失约了,就会发生不得了的事情”吗?是,惩罚很严厉,这对贪心的小夫妇被变成了两个小人。

良夫夫妇用卖酒挣来的钱买了一座红屋顶的房子,悄悄地搬了家。他们发现,隔壁还住着一家五口人,四周则是一片广阔的原野。那一家人,他们觉得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原来就是那五个酿酒的小人。直到这时,一种无法形容的恐惧才传遍他们的全身,他们知道自己被变成了小人,来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方,再也无法挽回了。直到有一天,两人听到从原野雾那边传来了呼唤声,便朝远方跑去。不知走了多远,他们终于找到了一口泉水。那是一口心形的泉水,像被人遗忘了的遥远的记忆一样,静静地躺在那里。他们蹲下喝起泉水来,突然,忘记的事情一下子全都想了起来。这时,风中又传来了那首熟悉的歌,现在,他们终于知道它的意思了。良夫站起来喊:“从这片土地跳出去!到泉水那边去!”他们手拉手,朝泉水那边的雾里跳了过去。“欢迎——”两个人睁开眼睛一看,他们站在一家酒店里,一个老奶奶坐在椅子上冲着他们在笑,“欢迎,菊屋新店刚刚开张。”只见她的膝盖上,铺着一块白手绢。那是一块镶着花边,有一个蓝色心形刺绣的手绢。

《好心眼儿巨人》:

吹梦的巨人

说了那么多小人的故事,再来说一个巨人的故事——不过你还真别说,描写巨人的童书,还真是没有描写小人的童书那么多。

这本书也是《女巫》的作者罗尔德•达尔写的,书名叫《好心眼儿巨人》。达尔的书,孩子照单全收,没有一本不喜欢的,但大人可就要挑剔多了,他们常常会批评他的作品太迎合小孩子的口味。不过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例外,大人一片赞扬声。约翰•洛威•汤森在《英语儿童文学史纲》中说:“在达尔先生的著作中,我最喜欢的是《好心眼儿巨人》。”安妮塔•西尔维在《给孩子100本最棒的书》里说:“《好心眼儿巨人》成了达尔最成功的作品。”

达尔的想象力,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这本书就是一个明证。

你看,在这个关于巨人的故事里,他首先把巨人分成了两个阵营:好巨人和坏巨人。好巨人只有一个,势单力薄;坏巨人一共有九个,而且个个都比好巨人高两倍。好巨人名叫好心眼儿巨人;坏巨人的名字可就要恐怖多了,听多了夜里你都会做噩梦:嘎吱嘎吱嚼骨头巨人、啃姑娘巨人、喝血巨人、吃人肉块巨人……好巨人吃素——吃一种极其难吃、味道如同青蛙皮的大鼻子瓜;坏巨人吃人——他们不但吃人,把人叫做人豆子,还挑食,有的喜欢吃土耳其人,说土耳其人豆子多汁,有一种迷人的香味,有的喜欢吃英国人,说英国人豆子有呱呱叫的鹦哥味。

《好心眼儿巨人》封面
明天出版社

《好心眼儿巨人》插图 昆廷•布莱克/画

《好心眼儿巨人》插图 昆廷•布莱克/画

其次,他安排这十个巨人住在一个远离人间的不毛之地。荒凉倒还算了,问题是它相当 遥远,远到什么程度呢?远到连地图上都没有标出来。远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避人耳目,所以这么多年来巨人国从来没有被人发现过。可也有不方便的地方,就是九个坏巨人要吃人的时候,他们必须赶很远的路。不过,坏巨人不怕,他们个个跑起来都像飞一样,从巨人国到某一个国家,不过是几个小时的工夫。他们白天懒洋洋地躺在地上晒太阳,天一黑,就全都跑到住着人豆子的地方去吃晚饭了。于是,偶尔就会有人在黑夜里看到这样一个毛骨悚然的情景——

在月光下,她看到了九个半裸的巨大野兽,一块儿轰隆隆地从前面跑过。他们成群地跑,脖子向前直伸,双臂在手肘处弯曲,最可怕的是他们的肚子都鼓了出来。他们的步子叫人真不敢相信,他们的速度叫人真不敢相信。他们的脚在地面上踏得像打雷一样响,在身后留下滚滚的灰尘。不到十秒钟,他们就不见了。

可怕吧?这时他们已经吃饱了,正在往家里跑呢。你说,还能让这样的坏巨人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为非作歹吗?当然不能。

《好心眼儿巨人》说的就是好巨人和小女孩联手消灭这些坏巨人的故事。

索菲是孤儿院里的一个小女孩,一天夜里她睡不着,看到有个巨人在“巫师出没的时刻”沿街走过来,一路上不停地把一把长长的小号伸进有小孩睡觉的房间。他发现索菲在看他,便把她从窗口抓了出去,用毯子裹着,翻山越岭,拎回到了巨人国。他告诉索菲:因为你看见巨人了,所以你只好在这里和我一起度过你的余生了。这个巨人是好巨人,他吃素不说,还专门搜集好梦,把它们分门别类地装在一个个玻璃瓶子里,晚上再挨家挨户地吹到孩子们的梦里去。聪明的索菲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调配了一个梦,然后吹到了英国女王的梦里,让女王知道是巨人杀死了那么多可爱的孩子。于是,女王派出军队,抓住了九个坏巨人,把他们用最粗的缆绳捆住,吊在直升机下边运回了英国,场面十分壮观。

达尔擅长写机智又搞笑的对话,在这本书里,好心眼儿的巨人和小女孩索菲的对话占了一大半的篇幅,但读起来都像下面这一段这么好玩:

“我妈妈!”好心眼儿巨人叫起来,“巨人没有妈妈!你应该知道这一点。”

“我不知道。”索菲说。

“谁听说过有女巨人的!”好心眼儿巨人叫着,把那大鼻子瓜在头顶上旋转得像个套索,“从来没有过一个女巨人!也永远不会有。巨人都是男的!”

索菲觉得有点糊涂。“那么,”她说,“你是怎么生出来的呢?”

“巨人不是生出来的,”好心眼儿巨人回答说,“巨人是冒出来的,就这么回事。他们只是冒出来,跟太阳和星星冒出来一样。”

变身的人

变身,是每一个孩子都曾有过的愿望:变成一只蝴蝶,变成一只猫……所以童书中有一类特殊的人物,就是变身的人——不是一个人变成了动物,就是一个动物变成了人。他们变身不一定是中了魔法,但往往事出有因。

《车的颜色是天空的颜色•白色的帽子》:

今天的乘客是谁?

如果你在大街上看到了一辆天空颜色的车子,那一定是松井的出租车。如果你招招手,坐到了后面的座位上,他就会笑眯眯地问你:“请问,去什么地方?”于是,一趟奇妙的旅程就开始了。

有时,是你遇到了怪事;也有时,是他遇到了怪事。

那么,会遇到怎样的怪事呢?就让我们来看看《白色的帽子》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吧。

6月里的一天,出租车司机松井刚把一位绅士拉到目的地,正要踩油门,突然发现有一顶白色的小帽子躺在车道的边上。他下了车,捏住帽子往上一提,一只白粉蝶呼地飞了出来。哎呀,是谁特意扣在这里的吧?果然,帽子里头绣着一行小字:竹山幼儿园竹野武夫。唉,这孩子不知该怎么失望呢!他想了一下,急忙钻回车里,把妈妈从乡下捎给他的夏橘拿了出来,扣在白帽子里,上面还压了块石头。

回到车上,发现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坐到了后面的座位上。“我迷路了,走呀走呀,怎么走都是四方块的建筑。”是一个累坏了的声音。“请问,去什么地方?” “唔?……唔唔,有……有一个叫油菜花胡同的地方吗?”“是油菜花桥吧!”

他发动车子的时候,听到从远处传来了一个精力充沛的小男孩的声音:“就在那顶帽子的下面呀!妈妈,是真的呀。是真的蝴蝶呀!”小男孩一手拿着淡蓝色的捕虫网,一手牵着还系着围裙的妈妈。“我来掀帽子,妈妈你用这个网子去扣。咦,怎么压上了一块石头?”

《白色的帽子》封面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白色的帽子》插图
北田卓史/画

这时,坐在后面的那个女孩探出身子,慌慌张张地说:“快点,叔叔,请快点开车吧。”松井连忙踩下了油门,两边的柳树飞快地朝后退去。他一边开车一边想,小男孩掀开帽子的时候,一定以为这是一只魔法变成的橘子吧?松井禁不住一个人笑了起来。可是紧接着,他就咦地叫了起来。后视镜里没有人。扭头朝后一看,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奇怪!”松井把车停了下来,朝窗外看去。这是住宅小区前面的一片小小的原野,有一群白色的蝴蝶在飞舞着。松井呆呆地看着那群翩翩起舞的蝴蝶,看着看着,他听到了这样一个声音:“太好啦。”“太好啦。”那是像肥皂泡裂开一样的小小的声音。

没错,这个消失的小女孩,就是被扣在帽子下边的那只白粉蝶。

这是《车的颜色是天空的颜色》里面的一个故事。它短小、简单,但隽永可爱,弥漫着一种淡淡的、暖暖的幻想味,非常适合低学年的孩子阅读。《车的颜色是天空的颜色》是日本作家阿万纪美子的代表作,一共有三本,分别是《白色的帽子》《春天的乘客》和《星星出租车》,每本书都收录了七八个短篇。第一本《白色的帽子》出版于1968年,到今天已经再版了一百多次,被誉为日本幼年文学的里程碑。

在《白色的帽子》的卷首,是这样一句开头语:

(哎呀,那个人,会不会是狐狸啊?会不会是熊啊?还是……)

你曾经这样想过吗?不过,这是一个……

秘密,秘密

故事里,有时松井的乘客是一只变成小女孩的白粉蝶,有时是一只变成年轻男人的山猫,还有时是一头变成绅士的熊。可是松井呢,他是人吗?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一个乘客上了他的出租车,开口就对他说:“我说松井老弟,工作已经习惯了吧?”可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位乘客。“真是没想到,才三年,你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乘客接着说,“我有一种感觉,今天的会演你会得第一。”是什么会演呢?是一年一度的狐狸会演。还真别说,尽管被推上舞台的松井拼命否认,大叫:“我没有变!我——是——松——井,是——一——个——人!”他还是赢得了最热烈的掌声,得了第一名。这下,连松井自己也糊涂起来了,自己到底是人还是狐狸呢?“不知为什么,他的屁股不大舒服起来了。这时,他突然担心起尾巴了。”

《白色的帽子》插图 北田卓史/画

《猫女咪妮》:

“有一天我出去时还是只猫,回来就变成了女人”

一只猫如果变成了人,而且还是一个妩媚可爱的年轻女子,但她又本性不改——喜欢吃鱼,喜欢吃老鼠,喜欢被人爱抚,喜欢用头去蹭人家的袖子,睡在箱子里,打呼噜,用手抓人的脸,遇见狗就爬到高高的大树上不下来……你说,这样的女子要是有一天突然从阁楼的窗口钻进一个男人的房间,将会发生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一出浪漫的爱情喜剧?

喜剧是肯定的了,这样一个猫性缠身的女子能不引发一场场骚乱吗?但是爱情,可就朦朦胧胧只有那么一点点了。只是到了最后,一只阅尽人世沧桑的流浪猫才预言了她的爱情:“我有一个好玩的预感,将来你会嫁给他。”

毕竟,《猫女咪妮》是一本写给孩子看的童书。

这本书的作者安妮•M.G.施密特,是一位我们不太熟悉的荷兰作家。但在荷兰,她的名声可是如雷贯耳,1995年她八十四岁逝世时,荷兰的报纸称她是“荷兰真正的女王”,说“荷兰没有一个孩子的房间里没有安妮的书”,说“荷兰的大人和孩子都是读着她的书长大的”。她获得过1988年的国际安徒生奖,为她颁奖的,就是《长袜子皮皮》的作者、瑞典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遗憾的是,除了零星几本低幼小书之外,她重要的作品我们只翻译过这本《猫女咪妮》和一本讲小人故事的《韦波拉拉》。

不过一点儿都不迟,只要你读了《猫女咪妮》,你就会欣慰地想,啊,我真幸运,没有与一本世界级的好童书失之交臂。

《猫女咪妮》封面
Querido Kinder boek

《猫女咪妮》插图 Carl Hollander/画

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芒刺的小镇,主人公狄博思是当地一家小报的记者,但因为他生性腼腆,怕见陌生人,写不出好新闻,老板发话了:“明天要是还写不出好稿子,你就卷铺盖走人。”就是在这样一个晦气的日子里,狄博思一连碰到了两件怪事,先是从树上救下了一个年轻女子,她说:“每回一看到狗,我就情不自禁要爬到树上去。”接着,夜里他听见厨房里有动静,开门一看,一个年轻女子从天窗钻了进来,正在垃圾桶里翻吃一根大大的鱼骨头。这两个女子是同一个人,而且奇妙的是,她的动作怎么看都酷似一只猫。

她告诉狄博思,她叫咪妮,过去是一只猫,听得懂猫话,猫们都众口一词说他的好话。狄博思想,她一定是疯了。

然而这个一身猫习的咪妮,却让狄博思来了一个咸鱼翻身,他不但没被炒鱿鱼,还加薪了。她源源不断地给他提供新闻线索,让他写出了一篇又一篇爆炸性的报道:中学校长二十五周年纪念会,开挖新游泳池,教堂墓地发现一大罐旧金币……主编问他:“这都是高度机密,你是怎么做到的?”“很抱歉,恐怕我不能透露我的消息来源。”狄博思只能这样敷衍主编,因为他的消息全部来自“猫通社”——咪妮从其他的猫那里搜集来的情报。

故事里有很多只猫,个个古灵精怪,还都有名字,有根据体态特征命名的,像什么不洁猫、斜眼西蒙,有根据居住地命名的,像什么学校猫、市政猫、教堂猫、汽修猫。每天咪妮都会跑到屋顶或是后花园里,找这些猫聊天,为狄博思挖掘新闻。有的猫会报告一个惊天大阴谋,如一个黑心工厂主要把整个地区变成巨大的香水厂。可也有的猫会浑水摸鱼,谎报军情,比如那只学校猫,一看到咪妮,就会咋咋呼呼地报告他从学校历史课上听来的过时新闻:“维多利亚女王驾崩了!”“日本人袭击了珍珠港!”而且每次他都会要求咪妮赏他一条鱼。

故事有两条线,一条线讲人,一条线讲猫,猫听得懂人话,但人听不懂猫话,只能靠半人半猫的咪妮来翻译。

《猫女咪妮》插图 Carl Hollander/画

当然,故事没这么简单,故事里善恶美丑都有,有一个隐藏得很深、把自己伪装成小镇头号慈善家和动物爱好者协会之友主席的坏人,就被狄博思、咪妮、一个名叫毕比的小女孩和全镇的猫揪了出来。还有,咪妮刚开始并不想做人,一直在心里期盼着能变回一只猫。她在猫的眼里就是一个怪胎,她的姐姐甚至把她扫地出门,猫们也不理她,奚落她,她的莫莉阿姨、一只上了年纪的仪表高贵的黑猫就说她:“你必定犯了什么真正恐怖的过错,才会受到这样的责罚。竟然变成人了!这是多大的惩罚啊!就算给我一千只金丝雀,我也不愿意变成人。”但渐渐地,她爱上了人间,当最后姐姐找到她,让她立刻回家,告诉她只要吃一只画眉鸟就能重新变回一只猫时,她拒绝了:“但是我已经有家了,一个家和一个男人……”

对了,说了半天,还没有交代咪妮为什么会变成一个人。原因是,有一天她吃了研究所垃圾桶里的东西。

安妮不愧为世界级的童书作家,她明明写的是一个幻想故事,可是你读的时候没有一点儿障碍,感觉就像是坐在芒刺镇的屋顶上,亲眼看着这个故事发生。

《精灵鼠小弟》:

一个长得和老鼠一样的男孩

美国作家E. B. 怀特的《精灵鼠小弟》,讲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故事。

说它奇怪,是因为美国纽约的弗雷德里克•利特尔先生和他的妻子利特尔太太是一对正常人,他们的第一个儿子乔治也发育正常,可是第二个儿子却不对了——

他的第二个儿子一生下来,人们马上看到,这位小少爷比一只老鼠大不了多少,事实上,这个小宝宝不管从哪一方面看都活像一只老鼠。他只有两英寸左右高,长着老鼠的小鼻子、老鼠的长尾巴、老鼠的八字须,而且有老鼠那种灵活、害羞的样子。没过多少天,他就不仅是样子像老鼠,连一举一动也像老鼠了——他头戴一顶灰帽子,手握一根小文明棍。利特尔先生和太太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斯图尔特,利特尔先生还用四个衣夹和一个香烟盒子给他做了张小床睡觉。

《精灵鼠小弟》封面
Harper Collin

你说,这种变身是不是太荒谬、太可怕了?所以1945年这本书还没出版,就遭到了一位在美国儿童文学界极有影响力的权威人士的激烈反对,她不但阻止它出版,还写信给怀特建议他不要出版这本书。怀特的妻子回信说:“确实如此,那个故事并未遵循传统的幻想模式。不过,我禁不住有这样的感觉,即斯图尔特这个人物和《精灵鼠小弟》这本书,两者的特点是前所未有的,而作品的优秀之处也正在于此。难道你不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我现在阅读校样都会笑出来……”

《精灵鼠小弟》插图 盖斯•威廉姆斯/画

还真被她说中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每个孩子读这本书时,都会哈哈地笑出声来。孩子们对于利特尔夫妇生下这样一个鼠小弟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他们喜欢看他顺着一根线爬进浴缸的排水管,把妈妈的戒指捞上来;喜欢看他穿着一身水手服,开着“黄蜂号”模型帆船在水池里破浪前进;喜欢看他离家出走,开着一辆模型汽车,去寻找小鸟玛加洛和自己的幸福……

《精灵鼠小弟》插图 盖斯•威廉姆斯/画

幻想生物

龙、精灵、花仙子、幻兽以及怪物不是真实的生物,它们是幻想生物,是人类用自由不羁的想象力创造出来的。大人不相信它们的存在,但孩子们相信,所以它们大多出没在童书里,那里是一片丰饶的魔法田园。

它们有些已经相当老了,很早就出现在了古老的民间传说和神话里。有些则非常年轻,刚刚才被创造出来,是现代的童话和幻想小说里不可缺少的角色。

《驯龙》:

北欧小海盗打嗝和他的没牙龙龙,可能算是童书里面最古老的一类幻想生物了。

《驯龙》封面
Hodder Children’s Books

它们生生不息,既有像J.R.R.托尔金的《霍比特人》里那样盘踞山洞、守着一大堆金银财宝呼呼睡大觉的恶龙,也有像汤尼•迪特利齐的《肯尼和大怪龙》里那样吟诗看书、热爱和平的好龙,还有像C. S.刘易斯的《黎明踏浪号》里小男孩变成的懂人话的巨龙……再有就是像英国女作家克莱西达•寇欧这本《驯龙》里的龙了。

别人的书里只有一头龙,她这本书里仅仅是在一个洞穴里就有三千头饥饿的龙。

还算好,它们正好是在冬眠。其中名叫噩梦的龙,极其凶野,“是惊人的飞侠、杰出的猎手和可怕的战士”。名叫格兰寇的龙,长相丑陋,“是龙界的恶棍,适合打仗”。够可怕的吧?可它们与睡在海底的大海龙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大海龙更像是一座山,当年它“吞吃了整整一支罗马军队——从指挥官到普通士兵,还有马匹、车辆、盾牌、长矛……”因为吃得太多,它睡了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可就在上个礼拜,它进入了浅睡期。紧接着,它就要被一阵风暴刮到海滩上来了。它有多恐怖呢,提前告诉你吧,它一声龙吼,“立刻有四百只海鸥掉下来——是被吓死了”。它轻轻发出一个飞吻,“五十条船同时着起了大火”。而且又有谁会想到,这样的巨龙居然还有两头,一头叫“绿色死亡”,一头叫“紫色死亡”。你说,这是不是太让人闻风丧胆了?

这本书的英文原书名是《How to Train Your Dragon》,如果直译过来,应该是《如何驯服你的龙》——还是原来的书名好,抓人眼球。你会心头一惊,我,我可能拥有一头龙吗?它让你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参与感,可是译成《驯龙》,就好像这事与你没什么关系了。

不过,这事确实与我们没什么关系,它的故事背景是一千多年前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那里有一族海盗特别凶悍,对,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维京海盗。这个故事,说的就是一个维京海盗部落首领的儿子驯龙的故事。

这个海盗部落叫长毛混混部落,部落可怕的首领叫“坚忍无量”(Stoick the Vast),首领的儿子叫“吃饱打嗝•恐怖惊人•海刀客三世”(Hiccup Horrendous Haddock the Third),简称打嗝(Hiccup)。按照部落的规矩,打嗝是要继承他父亲当上部落首领的,用他的死党鱼腿(Fishlegs)的话来说:“你是一定要成为英雄的,你是老大的儿子,你是继承人和希望什么的……”可是十岁半的打嗝长得太不像一个英雄了,“平常得要命,皮包骨,雀斑脸,毫不起眼,在一大群孩子中间极容易被忽视”。别的孩子都瞧不起他,叫他废物,还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吃饱打嗝•没用”。这天,打嗝、鱼腿以及猛炮(Snotlout)、战猪(Wartihog)、狗喘智愚(Dogsbreath the Duhbrain)等另外八个 有着怪里怪气名字的男孩站在大雪里,接受成为部落正式成员的考试。他们的任务是要从野龙崖的龙洞里偷出来一头冬眠的龙,然后把它驯服成自己的龙。否则,就要被流放。按照道理来说,打嗝必须抓回一头被唤作噩梦的龙才行,可是他只抓到了一头普通的棕色草包龙,而且还因为鱼腿在龙洞里打了四个响亮的大喷嚏,把龙给惊醒了,没抓到龙,他又把自己的那头龙给了鱼腿,逃命之际,胡乱抓了头龙扔进了背篓里。

《驯龙》插图 克莱西达•寇欧/画

这头龙太小了,它“最惊人之处就是特别的小”,是一头袖珍龙,还没牙,“天哪,它根本还没长牙”。打嗝只好管它叫“没牙”——

“你好,没牙。”打嗝希望自己的龙语说得够标准。

……

“鱼……鱼……鱼!”没牙咝咝叫着,扇动翅膀悬停在打嗝的脸前,“要……要……要吃鱼……马上!”

这是没牙从冬眠中醒来说的第一句话。它不但没牙,说话还结巴。这还都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它懒,不肯下海捉鱼,非要哄着给它讲谜语笑话才行(如“什么东西全身又黑又白又红”,答案是“一只被太阳烤红了的企鹅”),而且当主人冒着有去无回的危险,去挑战大海龙“绿色死亡”时,它却临阵逃跑,还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龙都是自……自……自私的,龙是没心没肝,没……没……没有怜悯的,所以我……我……我们才能生……生……生存下来。”

就是这样一头饱受讥笑的没牙龙,打嗝还是驯服了它。他的秘诀之一,是他懂龙语,整个部落里只有他一个人会说龙话。他的秘诀之二,是他真心爱没牙。其实没牙不坏,不像其他的龙那么残忍又卑鄙,最后当打嗝被大海龙吞进大嘴巴,悬在它的嗓子眼里时,没牙勇敢地飞进了它的左鼻孔,让它痒得打了一个大喷嚏,把打嗝给喷了出来。没牙为什么会良心发现,返回去救它的主人呢?“也许是在它那颗绿色小心脏的深处,它是那么喜欢打嗝,那么感激他,因为他长久以来对它精心照料,从来不对它吼,给它讲很多谜语笑话,喂它又大又鲜的龙虾。”

当然,故事的最后打嗝还是如愿以偿,打败了曾经吞下整个一支罗马军队的大海龙,一个最不可能成为英雄的男孩成了英雄。他不强壮,但绝顶聪明,他挑拨离间,让自己部落里的小龙去丢羽毛炸弹,刺激大海龙,让它愤怒,让它咳嗽,然后把它引到另外一头大海龙面前,让两头巨龙自相残杀……

这是一本很难遇到的奇书,不但故事荒诞,连它的叙述方式也十分荒诞,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小小”地颠覆了一下我们的传统阅读习惯。故事讲着讲着,会突然插进来一页有关龙的百科小常识,如“普通龙、花园龙和棕色草包龙”的介绍及统计资料(统计资料十分好玩,里面罗列了多项指标和分数,例如武器装备:普通的牙齿和爪子……3,雷达功能:无……0,捕猎能力:迟钝的猎手……3),有时甚至还会插进来整个一本书,比如《如何训练你的龙》。幸亏这本书只有六页,扣除封面、封底、环衬和作者介绍,正文只剩下了一页,就是一句话:“对它大吼!”十分搞笑,绝对的无厘头。差点儿忘记说了,这本书最最荒诞的地方,还是它的插图,全部是作者亲笔画的涂鸦,虽然看上去脏兮兮、乱七八糟,变形又夸张,好笑得不行,但百分之百地吻合这个疯狂的故事。

它不是一本安静的书,故事里的每个人都在吼,他们对人吼,对龙吼。吼,吼,吼,就是你看完全书后唯一回荡在你脑海中的声音。不过,如果你能像书中的北欧海盗那样大吼一声“死亡或者光荣”,绝对会知道什么叫热血沸腾了。

男孩子,偶尔热血沸腾一次又有什么不好呢?

《驯龙》插图 克莱西达•寇欧/画

《影子森林》:

永远、永远、永远不要走进影子森林

艾达姨妈:“他们是我妹妹的孩子。他们刚从英国不远千里来到这儿。我妹妹和她丈夫在一场可怕的交通事故中丧了命,现在孩子们除了我就没有其他亲人了。没人了。他们只能到这儿来和我一起住。”

澳斯卡:“住在森林附近?”

艾达姨妈:“是的,靠着森林住。”

澳斯卡:“那你还不如现在就杀了他俩呢。杀了他们还仁慈些。你也知道他们进了森林就有去无回了。”

艾达姨妈:“他们不会进入森林的。我会跟他们讲清楚,森林是绝对不能进去的。”

澳斯卡(摇了摇头):“只要孩子们一听说森林里有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他们从没见过的东西——胡尔德人、小精灵、鬼怪,还有其他种种对孩子们来说稀奇的玩意儿——他们就必然会控制不住想要进森林看个究竟。孩子毕竟是孩子。”

艾达姨妈:“不,我会把问题的严重性跟他们说清楚。只要他们不进入森林,他们就不会有危险。”

《影子森林》封面
人民文学出版社

塞缪尔,一个十二岁的普通男孩;玛莎,塞缪尔的妹妹,十岁。两个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玛莎十岁生日这天,爸爸妈妈为了给她一个惊喜,载上他们兄妹二人就出发了。不想山上滚下来的木头砸中了车顶的前部,不到一秒钟,他们就失去了爸爸妈妈,甚至还不知道爸爸妈妈要带他们去哪儿庆祝妹妹的生日。两个在英国举目无亲的孩子,被艾达姨妈接到了遥远的挪威。上面那段对话,就是他们刚抵达姨妈住的那个小村庄,在一家杂货店里买东西时,杂货店老板澳斯卡和艾达姨妈用挪威语说的一段对话。

这是英国作家迈特•海格的《影子森林》开头所讲的故事。《影子森林》获得了2007年英国雀巢儿童图书奖金奖。

这本书看起来挺厚,但非常好读,作家在叙述上也下了不少工夫,极有创意。比如,开篇就是一个“霍瑞条•探戈伍德教授”的声明,告诉你影子森林是“一个既没有美梦,也没有噩梦的地方,那里的恐怖迄今为止还没有合适的辞藻可以形容”。接着,他就在人物表中交代了这个霍瑞条•探戈伍德教授是一个什么人物:“一个歹毒的英国人,住在影子森林里的一个木宫殿里。他以‘掌门人’的名号统治着整个影子森林。他写了一本名为《影子森林里的生物》的书……”然后在故事讲到一多半的时候,作家还会突然打断故事,以作者的身份出现在故事里(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叫“无礼地闯入故事”),提醒你他将继续为你讲述霍瑞条•探戈伍德教授变坏、堕落的原因。你看,在《作者的再次贸然打搅》一章中,他就这样写道:“大家好。我又来了。我是本书的作者。是的,我也知道,没人喜欢被打搅,尤其是在看书的时候。但我得提醒大家,下面两章是关于霍瑞条•探戈伍德教授是如何变成恶魔的。有人认为人生来就是邪恶的,如果你始终这么认为,建议你跳过下面的内容直接到《马车》一章……”

《影子森林》插图

是不是新鲜又好玩?对,这就是这本书的基调。虽然它在开头把你吓唬得够呛,但它绝对不是一本黑暗的书。影子森林里是有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精灵鬼怪:长居地下的胡尔德人、鬼怪一家、从不说谎的精灵……不过真的不用害怕,他们都有弱点,很容易就能够战胜。比如鬼怪一家四口人共用一个眼球,只要你拿走了眼球,它们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再比如从不说谎的精灵,总是骗客人喝美味的毒汤,但它天性不会说谎,所以只要你问它这汤是不是有毒,它就会老老实实地告诉你汤里有毒了。黑暗,不是《影子森林》的主题,勇敢和亲情才是它叙述的重点。

后来,塞缪尔和妹妹玛莎还是不听劝告,走进了影子森林吧?

那是肯定的了。

艾达姨妈家那座大房子的后面,就是那片黑森林。她之所以一直没有搬走,是因为许多年前亨瑞克姨夫怀疑森林里的鬼怪偷羊,走进森林再也没有回来。但她坚信丈夫有一天会回来,他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他说过:“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回到你身边。”丈夫消失没多久,家门口的草地上出现了一条迷失的狗,她收留了它,给它起名叫伊布森。它保护她,不让鬼怪来伤害她。只是她不知道,这条名叫伊布森的猎鹿犬,就是她的丈夫。

亨瑞克姨夫惨遭了霍瑞条•探戈伍德教授的毒手。邪恶的教授控制了影子女巫,让她用魔咒偷走了影子森林居民的影子,把它们变成了一群可怕的生物。他还把这一切写成了一本名叫《影子森林里的生物》的书。凡是走进影子森林里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走出来,除非你变成一条狗。

有一天,失语的玛莎被森林里的那片漆黑吸引,于是一个人跑进了影子森林。为了救回玛莎,塞缪尔带着那本《影子森林里的生物》,和大狗伊布森一起追了进去。艾达姨妈,这位曾经的奥运会标枪运动员,带着一杆旧标枪,也追了进去。玛莎先是掉进陷阱,成为长着爪子的胡尔德人的俘虏,然后被影子女巫的姐姐雪女巫用生命的魔法救了出来;塞缪尔则遇到了一个又一个鬼怪精灵,但他都通过那本书找到了它们的弱 点,化险为夷。但兄妹俩还是没有逃脱厄运,一个被影子女巫变成了兔子,一个被变成了长着蓝色羽毛的小鸟……最后,当彻底疯了的霍瑞条•探戈伍德教授,也就是影子森林的掌门人命令大树杀死两个人时,“一道狭长的直线从高空飞向掌门人,像是一个矛刺了过来”,艾达姨妈的标枪刺穿了他的胸口。

《影子森林》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