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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5.1.9 九、指导服务政策

九、指导服务政策

就业指导也可称“择业指导”或“职业指导”,它是为求职者选择职业、准备就业以及在职业中求进步、求发展而提供知识、经验和技能的指导。通俗地讲,它是给求职者传递信息,帮助求职择业,为其与职业结合牵线搭桥当“红娘”。

就业指导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就业指导是给求职择业的劳动者传递就业信息,帮助其求职和择业,为其与职业的结合牵线搭桥。广义的就业指导就是为劳动者选择职业、准备就业以及在职业中求发展、求进步等提供知识、经验和技能。它包括预测就业市场,汇集、传递就业信息,培养劳动技能,组织劳动力市场,以及推荐介绍和组织招聘等与就业有关的综合性社会咨询服务活动。在我国,就业指导还应包括就业政策导向和与之相适应的思想工作,就业指导的目的是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敬业,敬业者乐业,乐业者创业。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后6月内未就业的,可申请失业登记。经失业登记后,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参加见习培训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区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可按当地补贴标准领取补助。

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五条中明文规定了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责: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在第四章更是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目前有的省市还出台了相关政策,对高校的就业指导服务课程、服务场地、服务经费上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大学生就业指导有了行政资源上的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