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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读本
1.9.2 二、新中国宪法的发展过程及其历史经验

二、新中国宪法的发展过程及其历史经验

1.新中国宪法的发展过程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1949年中国人民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政权。为了巩固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1949年9月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总结了我国人民百年来的革命斗争经验,确认了国家的基本性质和根本任务,确认了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原则,赋予了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确立了国家的经济、文教、军事、民族、外交政策与制度。《共同纲领》的贯彻实施,对当时国家各方面的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是新中国宪法发展史的起点。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它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1954年宪法反映了当时的现实情况,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确定了新中国宪政体制的基本模式,规划了社会主义民主秩序的基本格局,在中国的民主宪政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975年宪法是“文化大革命”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1978年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不久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因此,它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甚至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错误,尽管经过1979年、1980年两次修改,但并不能解决原则性和实质性问题。正因为如此,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的1982年宪法。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后,对于促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进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1982年宪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颁布的,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其中的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对1982年宪法中的个别条文进行了修正。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四次修正,如实地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状况,体现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对宪政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经验,从而不仅巩固了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而且从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为今后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宪法依据,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经验

第一,新中国宪法发展史是中国人民追求富强、民主和文明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历史。新中国宪法发展史是中国人民追求富裕和幸福生活的历史,也是中国人民追求民主和法治国家的历史,是中国人民追求文明和自由社会的历史。

第二,新中国宪法发展史表明,中国的宪政建设,既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又要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各族人民作出的历史性选择,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保障。新中国的宪法发展史就是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历史。从《共同纲领》到现行宪法,每一部宪法或宪法性文件的出台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历次宪法的修改也是由中共中央建议,并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同时,新中国宪法发展史,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不断改善的历史。

第三,新中国宪法发展史表明,宪法应当适应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解决其稳定性与适应性。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变化不仅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直接关系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宪法能否保持应有的权威和尊严。因此,宪法必须具有稳定性。然而,宪法的稳定性只是相对稳定性。也就是说,这种稳定性只是相对于一定历史时期,相对于一定历史条件。随着社会历史时期的不断向前推进,社会历史条件的不断变化发展,宪法也要相应地变化发展。

第四,新中国宪法发展史表明,必须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轨道。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政权建设。而国家政权的构成和运行都离不开宪法的规范。同时,我国宪法发展的经验表明,经济发展既是宪政建设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宪政建设的重要目标。不仅如此,我国宪法还历来重视文化建设,除1975年宪法外,新中国历史上的三部宪法都有专门的文化建设条款。因此可以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能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轨道,是决定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第五,新中国宪法发展史表明,当宪法权威未得到应有尊重、宪法未得到有效实施的时候,国家的各项事业就会遭到挫折,甚至倒退。毫无疑问,1954年宪法的制定和颁行,把建国初期的民主和法制建设推向了一个高峰。但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违宪事件愈演愈烈,不仅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遭到严重践踏,而且国民经济也走向了崩溃的边缘。对此,邓小平同志曾进行过极为深刻的总结。他指出,过去我们所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加关键;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这些方面的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因而制度是根本性的。因此,作为治国安邦总章程的宪法如果没有应有权威,各种灾难的出现也就势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