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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读本
1.7.2 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规范把握

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规范把握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需要把握好政绩观的科学规范。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只有把握好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导向、科学内涵和评价标准,才能在自己的领导工作岗位上更加明确创造政绩的努力方向和根本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人民不断增长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的需要做出贡献。

1.把握好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导向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着政绩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因此,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不动摇。

第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建设小康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创造政绩,最根本的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只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创造政绩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才能真正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创造出符合社会发展,符合人民利益,符合党的建设要求的政绩。

第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实事求是为准则。正确政绩观的一个最基本行为准则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它充分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应该遵循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牢固树立的工作作风。毛泽东在《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这是一切共产党员所必须牢牢记住的最基本的工作方法。我们所犯的错误,研究其发生的原因,都是由于我们离开了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主观地决定自己的工作方针。”所以对于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来说,正确的政绩观,就是以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对待政绩实践,以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指导政绩实践,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努力创造政绩。离开了实事求是的政绩观准则,政绩观就会发生错位,不仅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容易遭受挫折,而且产生的政绩效果会明显降低,甚至走向其反面,成为有害于党、有害于国家、有害于人民的“劣绩”、“败绩”。对此,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必须有清醒的思想认识。

第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前提。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就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不可能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反过来讲,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也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也不可能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胡锦涛同志的这一深刻论述中得出的启示是: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体。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离不开科学的发展观。科学的发展观支配和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和保证着科学的发展观。发展观出现误区,必然导致政绩观发生偏离;政绩观出现误区,必然导致发展观发生偏离。所以说,发展观是否科学是决定政绩观正确与否的重要前提。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的实践中,一定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政绩观,只有在此基础上创造出的政绩才是有益于党、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民的有效政绩。

第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执政为民为目的。为谁创造政绩,从党的先进性与执政宗旨看,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人民。以人民的利益为创造政绩的根本出发点,以人民的利益为创造政绩的最高标准,以人民的利益为创造政绩的精神动力,是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目的要求。江泽民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根本标志,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首要选择,就是在创造政绩的实践中,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创造新的,为人民利益改正错的。一句话,就是让创造出的政绩完全符合人民的利益要求。背离人民利益要求的所谓政绩是不可取的,对它思想上不能认同,行动上要坚决反对,不让它有发展的市场。这样,损害人民利益的假政绩、劣政绩就会减少乃至最终消失。

2.把握好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把握好其科学内涵,只有这样,在创造政绩的实践中才不至于偏离科学轨道,使创造政绩的主观愿望与创造政绩的客观效果保持一致。

第一,正确的政绩观是速度和效益的统一。创造政绩、衡量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尤其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过程中,没有较快的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就无所谓政绩。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虽然不是政绩的唯一标准,但是一个重要标准,千万不能忽视。当然在注重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还要注重效益,把增长速度和实际效益统一起来,保持二者的同步。一方面是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另一方面是国民经济效益的提高。只讲速度不讲效益和只讲效益不讲速度都不是最佳选择,都不可取。只有速度与效益相统一的政绩观才是科学的,才是党、政府和人民所追求的。

第二,正确的政绩观是局部与全局的统一。创造政绩、衡量政绩既要考虑局部,更要考虑全局。考虑局部,就是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立足于所在的地方、部门,把推进本地方、本部门的发展作为第一责任、第一要务。努力做到为官一任,振兴一地,致富一方。局部发展不起来,全局发展必然受到影响。考虑全局,就是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不搞地方保护主义,不搞部门本位主义,自觉把局部的发展置于全局发展的要求之中,当局部发展与全局发展发生矛盾时,以全局为重,自觉服从全局。尤其是不能以牺牲全局的发展为代价而换取局部的发展。全局发展受到影响,必然制约着局部的发展。所以局部与全局相统一的政绩观才是科学的,才是党、政府和人民所提倡的。

第三,正确的政绩观是当前与长远的统一。创造政绩、衡量政绩既要立足当前,也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就是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优先解决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最现实、最迫切的经济、社会问题,取得为当前社会所需要、人民群众所需要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突出“显绩”。着眼长远,就是在创造当前政绩的过程中,以对子孙负责,对未来负责的科学态度,不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而是注意培植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奠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取得为社会长远发展所需要,为人民长远利益所需要的“潜绩”。可见,只顾当前不顾长远与只顾长远不顾当前都有其局限性,而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有机统一起来的政绩观才是科学的,才是党、政府和人民所肯定的。

第四,正确的政绩观是人与自然的统一。创造政绩、衡量政绩既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的需要,也要注意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尊重自然规律。以人为本,就是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当然坚持以人为本,还应注意人与自然的和谐,要把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与保护生态环境统一起来。不能盲目地为了人的多方面需求,而不顾自然资源的承载力,无节制地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否则,为了人的良好主观愿望会被无情的自然规律所报复。所以,坚持人与自然的统一才是科学的政绩观,才是党、政府和人民所欢迎的。

第五,正确的政绩观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统一。创造政绩、衡量政绩既要考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也要考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种不同形态,中华民族文明的三种不同表现形式,哪一个方面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迫切需要的。因此,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就应该紧紧围绕着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方面抓。在抓物质文明这个中心时,努力抓好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在努力抓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时也不要离开物质文明这个中心,始终保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顾此失彼,厚此薄彼,用一个去代替另一个、否定另一个都是有害的、不可取的,应该坚决摒弃。只有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统一起来的政绩观才是科学的,才是党、政府和人民所允许的。

3.把握好正确政绩观的评价标准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需要正确的政绩标准作为规范,实行正确引导。温家宝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要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政绩。”温家宝同志的这段论述,明确地提出了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问题。

第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全面的政绩评价标准。全面的政绩评价标准,才能引导和促使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的政绩评价标准,就是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城市的发展变化,又要看农村的发展变化;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总量的增长,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经济的发展,又要看社会的和谐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把握好了全面性标准,那么对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政绩评价就不会失之偏颇。

第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实践的政绩评价标准。实践的政绩评价标准,才能引导和促使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的政绩评价标准,就是摒弃主观因素,追求实践效果,通过实践来检验政绩数量的多少、效益的优劣。实践检验干的是实事,求的是实效,创的是实绩,就应该充分肯定,大力褒奖;实践检验弄虚作假,做事不当,效果不佳,影响不好的“败绩”、“劣绩”,就应该坚决否定,严厉惩罚。同时还要注意实践的政绩评价标准是一个历史过程,它必须接受历史的检验,即把当前的合理性与历史的合理性有机地统一起来,让历史充当最好的裁判。把握好了实践性标准,那么对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政绩评价就不会失去公平公正。

第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人民认同的政绩评价标准。人民认同的政绩评价标准,才能引导和促使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民认同的政绩评价标准,就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的,“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是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就告诉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政绩的唯一标准。人民认同、人民需要的政绩才值得充分肯定,人民不认同、不需要的政绩应该坚决否定,尤其是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个人政绩”,还应给予严厉的处罚。把握好了人民标准,那么对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政绩评价就不会发生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