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低下,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即目前我国日益突出的“三农”问题,既是长期以来我国实施向工业和城市倾斜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反映,又是工业化进程中经济社会转型的伴生物,也是建国后我国实行严格的城乡分割政策的结果。“三农”问题正在成为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障碍,是引发多种社会问题的主要潜在因素,目前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在200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将解决“三农”问题放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2004年初,在时隔十八年后,中央就农民增收问题再发一号文件。新一届政府更是采取了一系列向农业和农村倾斜的重大举措。这些都说明党中央已经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并着力解决“三农”问题。
1.解决“三农”问题是稳固农业基础地位的需要
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马克思曾明确指出:“食物的生产是直接生产者的生存和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农业劳动不仅对于农业领域本身的剩余劳动来说是自然基础,而且对于其他一切劳动部门之变为独立劳动部门,从而对于这些部门中创造的剩余价值来说,也是自然基础”。[1]著名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认为,欠发达国家的农业部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与发展,具有提供产品、市场、要素和外汇四种形式的贡献能力。当然,这些贡献不能以牺牲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为代价,而应该以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为前提。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一条铁律,它不因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相对份额的下降而改变,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它,否则就会受到它的惩罚,这可以从世界上一些国家对待农业态度上的经验教训得到证明。如在发达国家中,美国、日本和法国是比较重视农业发展的,政府对农业提供了大量的财政投资支持,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从中受益;在发展中国家,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有以农立国的传统,政府重视发展农业,整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也较快,而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拉美国家则在对待农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片面强调工业化和城市化,结果造成了国民经济结构失衡和严重的社会问题,自70年代开始各国又不得不调整国民经济发展战略,都力求使本国的经济建立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之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经历了两个明显的时期:其一是20世纪50年代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和早期农业合作,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大发展,而在后来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农村生产关系脱离了农业生产力的实际,造成了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和主要农产品供应紧张;其二是20世纪80年代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又一次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但近十余年来由于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由短缺向过剩的转变,农业发展受到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便逐渐显现出来。当前,影响我国农业基础地位稳固的因素仍然较多:农业生产规模狭小,生产经营分散,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农业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部分地区耕地资源被大量占用,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的优质化、标准化程度较低,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强,“入世”过渡期后面临国际农产品冲击的压力较大;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素质普遍不高,不利于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及设备的应用;近年来粮食减产的幅度较大,不利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的粮食安全,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等。要减轻和消除这些因素的不利影响,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调动保护农业资源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以促进我国农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因此,解决好“三农”问题,有利于稳定和巩固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
2.解决“三农”问题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需要
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就是用现代工业产品、科学技术、经营理念和组织方式武装和改造农业,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伴随农村工业化、乡村城镇化、农民知识化和生态良性化的过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实质是工业化改造传统农业的过程,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工业资本开始进入农业,工业产品、先进科技成果及工业生产方式等也逐步应用到农业之中,现代化农业便发展起来了。在20世纪50年代前后,发达国家基本上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但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各国走过了不同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如美国实现的是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农业现代化,日本实现的是以生物技术主导的土地节约型农业现代化,法国实现的是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出口带动农业现代化,以色列实现的是以资本密集的精细化设施型农业现代化。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农耕文明的传统农业大国。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适应建立现代工业体系的需要,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便提上议事日程。1954年周恩来总理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思想。1959年毛泽东主席提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著名论断。1975年周恩来总理在第四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要实现包括农业现代化在内的“四个现代化”的思想。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指出“我国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抄西方国家或苏联一类国家的办法,要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合乎中国情况的道路”。1998年江泽民同志在考察江浙沪时指出:“沿海发达地区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半个世纪以来,虽然我国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上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仍处于农业现代化的起步阶段,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当前,“三农”问题的诸多方面,正成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障碍,如:土地分户均包,经营规模偏小,不利于农业机械及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对知识型农民的吸引力不大,农民缺乏发展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农业的积极性;农村资金投入不足,资金外流严重,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缺乏足够的金融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业仍属薄弱环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定居困难较大,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展缓慢等。要加快推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必须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入手,特别是要解决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动力与需求问题。因此,解决好“三农”问题有利于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3.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21世纪头二十年,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而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是在我国人民生活已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提出的,但由于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目前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小康,而这些方面在农村和农民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我国农村人口众多,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时我国城镇化率仅为37%左右,目前我国有近13亿人口,其中约9亿人在农村,湖北有6000万人口,4000万左右在农村;农民收入水平较低,200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69.6元,而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66.4元,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民收入的2.9倍,2001年湖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5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52元,前者为后者的2.5倍;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带来的是农民生活水平也较低,如1999年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额为6796元,而农民人均消费额仅为1927元,前者为后者的3.5倍;根据对国家统计局确定的16项小康社会内涵基本监测指标进行测算,到2000年尚有3项指标未达到小康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85%,人均蛋白质摄入量实现90%,农村初级卫生保障基本合格县比重实现80%;目前我国仍有592个国家确定的贫困县,农村还有3000万贫困人口,湖北也还有220万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有480万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处于625—865元之间。另据测算,2000年全国小康整体实现程度为96%,其中东部地区基本实现,中部地区实现78%,西部地区实现程度仅56%,而中西部农村人口比重较大,如西部地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80%以上。没有占总人口多数的农村人口的小康,就没有全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上述问题的解决,必须有赖于农业、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大提高,即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是推进我国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