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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读本
1.3.3 三、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要形式改造国有企业

三、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要形式改造国有企业

市场化的改革,是覆盖各种经济关系的基本取向,所有制关系也不例外。无数的实践证明,传统公有制经济若不进行市场化改革,便不可能生存于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及其竞争日趋激烈的宏观背景之下,更谈不上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然而,传统公有制经济应该进行怎样的改革才能与市场对接呢?这里有两种大的选择,一是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完全退出,这一选择无疑背离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缺乏实践的基本价值。另一选择是“有进有退”,对应保留公有制内核的企业,按市场要求进行重组和改造。在这方面,我国的企业改革经历了漫长甚至痛苦的探索。无论是放权让利,还是转换经营机制,抑或实行“外壳式”的公司化改造,实践效果均不理想。这是因为,不管是公有经济还是私有经济,缺乏市场流转的单一产权都无法与市场对接。特别是国有制经济,如果继续保留国有单一产权的全资企业模式,便不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政企、政资分离,也不能改变“人人所有,人人没有”的产权虚置状况,更不能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经营体制,有效地激发企业的竞争活力和创新冲动。结果,传统国有经济的一切弊端依然得以延存下去。

1.股份制改造是使公有制经济焕发生机和活力的最佳途径

实践已经证明这是一个科学的结论。其原因是:当在单一产权的公有制经济内部,引进不同的产权主体,使企业的股本结构多元化后,股东便可依据股本权力,对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实施权力制约。作为一种权力抗衡的产物,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代表大会也得以成立。“新三会”实质上是对股东负责的权力机构,它们有力地制约着经营者,并提供与其经营才能相匹配的报酬以及责任和权力,使经营者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为企业谋利。这样,企业的权力授予系统便由原来的行政纵向科层控制彻底转向了企业的自主经营和自主决策,从而一举消除了政企、政资不分的痼疾。更重要的是,股份制彻底打破了公有制企业原有的“庭院经济”格局,使产权能够进入市场流转,从而不仅盘活了国有资产,而且能使企业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展自身,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后一点,正是市场经济追求的最高境界。

2.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种主要形式

今后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将主要以股份制经济的形式存在。股份制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同一性质资本的联合,如私有资本相互的联合或公有资本相互的联合,我们习惯把这类资本之间的联合称为股份制经济;另一类是不同性质资本之间的联合,如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或其他资本之间的联合,我们称其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应该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是股份制经济的一种主要形式。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制,也应该以混合所有制为主要方向。这是因为:

第一,国有企业需要有不同的产权主体来打破单一产权的结构。单一产权无法与市场对接。单一的国有资本相互之间固然可以组成股份制企业,但这样组成的企业,原来固有的产权不清,出资人不到位及政府行政干预的问题仍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许多由此构成的上市公司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国有企业要获得彻底的改造,需要与不同的产权主体(不论是私有资本还是外资)相互联合,组成真正的股份制企业。这样组成的企业,由于引进了性质不同的资本,国有企业原有的隶属关系、权力系统都会发生根本的变化。因为非国有资本的进入,将要求按股权重新分配利益,并依股本大小组成企业董事会。由董事会聘任经营者,从而可以一举割断国有企业与政府的行政依赖纽带,使企业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活动主体。这是混合所有制最大的生命力,也是它的最大的优势所在。

第二,非国有资本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和非国有资本嫁接,国有企业才能获得新生。就湖北来看,GDP和财政收入中,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已是平分秋色,各占一半。市县以下特别是仙桃等地,非国有经济已占90%以上。如此庞大的经济力量和社会资本正是盘活国有资本存量,使其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源泉。

更主要的是,国有企业与非国有资本组成股份制的混合经济后,将可以在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上真正地与市场对接。以武汉大桥集团为例,该公司原属于武汉市城投总公司,是典型的国有企业。在这次改制中,它们引进香港伟鹰集团,将股本划分为三个三分之一,即国有股占三分之一,企业管理层和职工占股三分之一,战略投资伙伴占股三分之一。这种“三三制”的股权结构,使大桥集团成为真正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并完全摆脱了原有的行政羁绊。企业董事会的权力分配以股权为基础,享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权和人事决定权。但它仍然是公有制企业,只不过是不同于传统的公有制企业罢了。经过这样的改制,大桥集团在房地产开发,天兴洲大桥的建设以及其他的市政建设方面,能够广泛地利用社会资本,以真正平等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使公有制经济在事实上获得了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