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十举措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福建省政府出台十条措施,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福建经济增长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
([福建卫视新闻]福建:出台十条措施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举措一:广泛宣传创业创新扶持政策
各级各部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强化政策解读,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多层次的创业创新交流活动,树立创业典型。
举措二:加快构建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
一是培育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打造一家运行模式先进、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环境优质、影响力和带动力强的示范创业创新中心。二是创建一批创业大本营。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设立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大学生创业创新场所。三是改造一批创客天地。各地充分利用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以及传统文化街区等资源改造成为新型众创空间。鼓励设立劳模、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农村创新驿站等。四是提升一批传统孵化器。对现有孵化器进行升级改造,鼓励与上市公司、创投机构和专业团队合作。
举措三:降低创业创新门槛
简政放权。全面清理、调整与创业创新相关的审批、认证、收费、评奖事项,将保留事项向社会公布。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过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设立推行“一表申报”,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按工位注册企业。允许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业群体借助“商务秘书公司”地址托管等方式申办营业执照。减免规费。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开展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服务并收费的,对初创企业均按不高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提供便利。支持完善网络宽带设施。
举措四:完善众创公共服务功能
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互联网孵化器由省新增互联网经济给予补助。以特许经营等方式优先支持省内企业和创业创新团队开发运营政务信息资源。发挥科技云服务平台作用。提升“6·18”创业创新服务功能。“6·18”网络平台集中发布创业创新信息,推介展示创业创新成果;“6·18”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创新项目;举办“6·18”创业创新系列大赛。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各级政府建设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按照成本价向创业创新企业开放。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创业创新企业开放其自有科研设施。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建立面向创业创新的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对以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偿还本息的创业企业,省知识产权局予以贴息。鼓励企业购买专利技术。
举措五: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创新
激发科技人员创业积极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由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约定分配;从事创业创新活动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加快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并给予生活津贴补助。
举措六:支持青年创业
鼓励大学生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享受所在地经营场所、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电信运营商应给予宽带资费的优惠。支持返乡创业。鼓励设立各类返乡创业园;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基层创业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开展创业。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互联网创业园;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探索完善返乡创业人员社会兜底保障机制;支持妇女围绕传承民族文化从事手工业创业,开发民族、民间手工艺新作品。
举措七:构建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
创新股权融资方式。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首发起设立福建省创业创新天使基金,投资众创空间大学生等创业创新项目,参股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的天使基金。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创柜板,引导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在创柜板挂牌;建立大众创新众筹平台,鼓励众创空间组织创新产品开展网络众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可对创投机构投资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给予担保,担保费由企业所在地财政补贴。
举措八: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加大资金扶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设立创业创新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大本营、创客天地、新型孵化器等众创空间。省财政通过购买服务、后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仪器设备使用、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数据分析、法律咨询、创业培训等服务。落实税收采购政策。抓紧在福建省全省推广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推行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纳税。
举措九:加强创业培训辅导
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设创业创新类课程。发挥青年创业训练营等作用,采取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举措十: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由福建省发改委、科技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创业创新政策的调查与评估,建立相关督查机制。
(摘自《福建省政府十举措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福建日报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