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加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扶持

加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扶持

李克强总理多次谈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作出相应的政策部署,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成本高问题,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目前,多数小微企业处境艰难,创新动力不足,创业基础薄弱,迫切需要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数小微企业承接高科技的能力较弱,研发力量不足、产品技术含量低,因此同业竞争激烈,缺乏“专、精、特、新”的产业特色。同时,部分技术创新型小微企业缺少必要的融资经验和金融知识,难以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缺少必要的经营发展战略意识,对如何推进转型和防范转型风险缺乏认识。

二是创业配套金融服务缺位。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难以享受与大型企业的同等待遇,在创业初始阶段几乎完全依靠自筹资金。加上小微企业规范管理意识相对淡薄,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让贷款风险进一步加大,限制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深入服务。

三是经营成本持续增高。主要表现在小微企业原材料成本和人力薪酬上升、税费负担居高不下、资金周转压力加大。特别是税费负担已经对小微企业经营造成很大影响。

四是创新创业人才流失严重。小微企业人员流动性高,招工的主要途径是劳务市场、招工广告和老员工推荐;规模小,企业知名度不够,对工人吸引力低,在职人员缺少归属感和企业荣誉感;利润微薄,无力支付高薪和高福利,很难招到熟练的技术工人和销售人员。

二、相关建议

一是鼓励构建产学研一体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成本

要引导小微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经济转型和各类金融服务相结合,可以在将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担保、律师、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智力机构进行多元化整合,打造产学研一体服务平台,重点做好科技平台搭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方面,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落地,从研发成本、智力资源等方面降低创新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平台组织小微企业管理者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加强企业全员培训。

二是发挥创投机构的作用,完善企业创新各阶段的金融服务体系

创业投资不仅提供资金,而且依托专业能力,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提供有针对性的、贴近式的服务,具有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优势。政府可以通过参股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为小微民企创新间接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加强税费征缴管理,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一方面需要规范税费征缴机制,提高征缴管理的透明度,适度收紧稽征部门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灵活调整税务部门税收计划指标要求,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增速相匹配的征缴规划目标;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事业性收费。另一方面,继续深化调整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匹配问题,加快推进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建设,调整地方考核政策指标权重。

四是加大轻资产创新公司配套金融的扶持力度,鼓励培育创业企业新商业模式

鼓励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给予必要的中小板、创业板等上市配额,建议逐渐稳步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鼓励发展并购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新兴创业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

五是完善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放宽技术人才和创新人才流动兼职空间

小微企业在用人制度上可以采取弹性工时等灵活的用工制度来降低成本、缓解用工难的矛盾。例如对非连续性工作的创新技术岗位可以聘用兼职人员,对此类薪酬的发放采取一定的个税减免政策。建立区域性用工调剂交易机制和平台,当部分企业面临突击性生产计划时,小微企业可以从同行中借调技术工人进行突击性生产。对重点创新型小微企业可以适当给予人才福利政策优惠,解决创新人才户口落地、配偶工作以及子女教育等问题。

(摘自《赖小民:加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扶持》 新浪财经 2015年3月9日)